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分析目前国际通常惯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模式可分为:成本法、市场法和损益法三大类。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最新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
市场法为最直接易懂的方法,其基本要点是采用市场上与将要评估的无形资产同类型的。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评估的基础。如以相似公司并购价或成熟市场公开交易价,扣除有形资产价值并经过必要的调整后,即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另一种市场法为倍数法,倍数由当时市场决定。如常用的市盈率倍数法,以公司盈利乘以行业平均市盈率,即为公司价值;对未盈利的网络服务企业,以交易量、注册客户数量、客户点击率、停留时间,乘以当时公认倍数,结合公司的商业模式、在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核心人物影响力等因素,加以调整后即为公司整体价值。公司整体价值扣除有形资产价值即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由于该方法使用的前提是存在成熟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而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因此该法在实务中采用不多。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产占有方: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四、评估基准日:
20xx年3月31日。
五、评估目的:
商标的无形资产。
六、评估对象:
商标。
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八、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九、评估结论: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十、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一、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成本法的基本内容是对无形资产评估以应用该项资产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作为评估成本,类似重置成本,即以企业向外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需成本作为计价基础。由于成本法并末考虑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存续年限,同时也忽视了企业组织资产、顾客资产、员工及供应商资产以及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失败所支出的成本,而失败所积累的资料或经验是有价值的。因此,在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重组并购时,对无形资产评估采用该方法则明显存在不足,不宜采用。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
(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
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
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
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
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
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
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
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
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
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
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
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
(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30条: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其价值:1.外购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2.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3.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其评估价值。
无形资产成本指无形资产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无形资产按照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外购和自创两种类型,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是由买价和购置费用两部分构成的;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用、咨询鉴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项。
珠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一、委估无形资产简介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为**研究院的部分专利和专有技术,涉及**研究院信息与光机电研究所数字电视系统重点实验室、EDA重点实验室和光机电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委估技术共84项,其中数字电视相关技术56项,传感类相关技术28项。
数字电视相关技术中专利及专利申请44项,权属情况如下表:
传感类相关技术中专利及专利申请22项,权属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专利及专利申请技术外,其他均为专有技术,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无形资产权属核实及价值定义
1、无形资产权属性质
本次评估的技术权属为技术所有权,所谓所有权是指包括对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利用委估技术按特定目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产品;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委估技术的所有者出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
2、价值定义
本次技术评估的价值定义是“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在此被定义为,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委估资产所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交易价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三、评估假设前提
假设前提一:我们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假设前提二: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假设前提三: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四、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 一般认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该等劳动的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我们的市场调查及有关介绍,目前国内没有类似的转让案例,本次评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也不适用。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结合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特点,我们确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是用无形资产创造的现金流的折现价值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确定技术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技术应用产生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分析确定技术提成率(贡献率);分析确定委估技术占产品技术组合的比例;计算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采用适当折现率将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将经济寿命期内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的现值相加,确定技术的公平市场价值。
五、评估案例
委估技术名称:低功耗、一体化、高集成度数字电视高频头及信道解码技术。
(一)委估技术概况
该技术为清华研究院拥有的一项专有技术。该技术采用微功耗的数字硅调谐器芯片作为核心,选用具有STANDBY模式的双路A/D芯片作为模数转换模块,并对高频信号做了优化处理,同时提供良好的电源性能及管理控制。信道解调芯片选用了不同的芯片,一是采用符合GB20600-20xx的中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芯片,一是采用符合DVB-T标准的芯片,另外可根据需要选配其他的芯片。该模块输出标准的并行或串行的TS流。工作原理图如下:
中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颁布后,国内其他厂家或公司均纷纷研制符合国标的产品,但在小型化、高性能方面目前仍无突破性进展。清华研究院研发的这项专有技术,采用硅调谐器并在结构布局上精心设计,使得模块体积大大缩小,使其可用在各种便携设备上。另外,其灵敏度指标也超出目前市场上的同类产品。同时由于在电源管理及控制上做了处理,使得模块本身的功耗低,还方便主处理器对其进行待机控制。
该技术目前被应用于手持以及车载等移动接收设备中。该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地面数字电视各项产品领域、个人手持多媒体终端领域、各种电脑接口的数字电视接收产品领域、汽车电子领域。主要应用产品包括:USB电视棒、PCMCIA电视卡、手持数字电视机、MP5、电视手机、家用机顶盒、车载机顶盒、高清机顶盒、广告机、智能广告机、文化平台终端机等。
(二)行业与市场分析
(一)中国信息产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是中国信息产业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和利税总额年均增长分别为27.2%、25.9%和12.4%;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五年内扩大了2.5倍,计算机、手机、彩电等产品的产量居世界首位,新一代视听产品、通信网络设备、新型显示器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年均增速高达35.3%,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通信业务总量和通信业务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7.6%和13.4%。
20xx年信息产业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20xx年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1.52万亿,占GDP的比重达到7.5%。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软件外包发展迅速,集成电路设计能力进一步提高,平板显示器件等新的增长点初步形成。中国信息产业骨干企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34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挥了明显的产业聚集效应,以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为骨干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区域产业集群正在形成,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信息产业在政策研究与制定、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平台建设与技术产业联盟合作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中国数字电视市场
中国是全球数字电视产业最大的潜在市场。中国现有电视3.5亿台,约占全世界的30%,并且每年增加/更新3000-4000万台。根据国家计划,20xx年我国主要城市普及数字电视,20xx年中国电视广播全面实现数字化。
中国数字电视渗透率极低,发展空间巨大。20xx年全球数字电视用户达1.3亿,数字电视渗透率(数字电视用户/电视用户总数)已经达到13%,其中英国最高(59.4%),美国其次(50%),而中国仅有0.31%。作为全球最大的电视用户国,中国数字电视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CCID的预测,以销售额计算,预计至20xx年,数字电视终端(包括机顶盒及数字电视一体化机在内)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859亿元。业内更有预测,整个数字电视产业未来5-10年内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万亿。数字电视机和数字电视机顶盒未来市场预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