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男,身份证号为*************,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特此证明。
**单位党支部(盖章)
xx年xx月xx日
学校党委组织部:
孟xx-xx,女,汉族,26岁,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号:4113221982xx-xx-x-xx-x,现联系电话:0158xx-xx-x-xx-x。该同志原系我院xx级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党费交至20xx年6月。现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党组织关系拟转往河南省xx-xx-x-xx-x-xx(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须详细地址)。
特此证明。
xx学院党委
20xx年xx月x日
考生xxxx(身份证号xxxxxx),于xxxxx年x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特此证明。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xxxx同学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xxxx支部党员,学号xxxxx。该同志于xxx年xx月成为预备党员,党费交至xxx年xxx月。
现因xx,需转接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介绍信抬头为xxxxxxxxx。
特此证明。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xxxx支部
支部书记签字xxxx
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