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傲慢与偏见》个人读书心得感想(通用4篇)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中学生作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当我再次看完《傲慢与偏见》时,依然被里面伊莉莎白与达西间曲折却美好的爱情所感动。同时,也在此书中有了一些新的收获。
班纳特夫人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五个女儿嫁出去,开始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在后面谈到柯林斯的出现时,和查了一些资料,我也才知道真相。身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关于财产限嗣继承问题在当时是个复杂问题,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女性只有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处境。而班纳特家中五个全是女儿,所以五个女儿在班纳特死后将会一清二白。班纳特夫人就是害怕自己和自己丈夫死后,没有钱财的女儿们在生活上会非常艰难。虽然在作者笔下的班纳特夫人是位愚蠢,没有头脑的人,然而,她对女儿的爱却是非常令人感动的。为了简能够与彬格莱先生有更多的时间接触,不惜让简淋雨导致感冒而不得不留在彬格莱家(然而当时的医疗环境是非常落后的,感冒严重的话,说不定还会搭上性命)。这件事可以看出班纳特夫人嫁女儿的心切,虽然手段对我们现在来说有点心机。在电影中有一个画面很感动,那是班纳特夫人站在窗口望着将要出嫁离家的莉迪亚时忍不住落泪,伊丽莎白看着落泪的妈妈,过去拥抱妈妈的画面,这个在书中并没有的情节,然而却深深打动着我。
《傲慢与偏见》同时作为一本体现女性的文学作品,在读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女性在当时社会的艰难。第一,班纳特夫人作为全书的主要人物之一,然而,我们却从未知道她的原来姓名,已婚女性好像嫁人后就像丧失了她们原本的名字。如伊莉莎白嫁给达西后,大家不再叫她Elizabeth,而是达西太太,jane嫁给彬格莱后,名字成了彬格莱太太。第二,关于班纳特家中财产继承问题,只能由男性继承,女性则在她们父亲死后变得身无分文。而且女性当时的社交活动也极其有限,她们没有工作,没钱没地位的她们只能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命运。书中夏洛蒂的命运就是如此,27岁未嫁,成为家中的包袱,没钱没地位没样貌没智慧,最后只能选择柯林斯改变她的窘境。
我常想,为什么简·奥斯汀这部只有平平凡凡的故事情节为什么能历久不衰?最后,我给自己的答案或许是书中讲述的人与人间互相理解,尊重,平等和爱等品质吧。因为它放在哪个年代,都不曾褪色。
吉英是大女儿,她是五个姐妹中最美的那个,她脾气温柔,个性和善,是个知足常乐,心态极好的女生。别人从来不会从她口中听到她说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就算她听到一个坏消息,她也会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绝不会妄加判断。
当吉英碰到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会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宁愿错过,也不愿主动。
吉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遇人不淑,她这样柔弱的性格肯定会吃亏,因为她属于那种只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类型,她的忍让会让不知足的人得寸进尺。
长相漂亮的容易恃宠而骄;性格温柔的可能就貌不出众;性格好也不意味着心态好。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吉英这样的女生几乎不存在。
伊丽莎白是二女儿,容貌虽然不及姐姐吉英,但她同样是个美丽的女生。她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是个内心骄傲,主观性较强的女生。平常的她说话犀利,言辞风趣,最受父亲的喜爱。
伊丽莎白对待意中人的态度有点像姐姐,但是比姐姐更有手段。她同样属于不轻易主动向男生示好的女生,但是她会把握机会,只要觉察出自己爱慕的男生对自己有好感时,她会顺藤摸瓜,这让事情看起来更为合理。
所以伊丽莎白如果结了婚,她不会甘心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两人若是发生口角,她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非得争个胜负才行。
蔓丽是三女儿,她长相一般,但是她喜好读书,颇具才艺。所以她有点读书人身上那种自高自大的品性。她不像别的姐妹们那样热爱出去交际,她宁愿把参加舞会的时间花在书本上。
所以书中对蔓丽的描述并不多。但是我可以想象,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定会嫁给同样学识渊博,家教良好的读书人,陪她一起满腹经纶,诗词歌赋。
凯瑟琳是四女儿,她普通到你完全忽略她的存在。她没有姣好的容颜,没有温婉的个性,甚至没有一技之长。她属于那种在饭局或者舞会上,白天见过,到了晚上就会忘记她长相的类型。甚至会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出现在那个场合中。像极了芸芸众生里的你我。
丽迪雅是五女儿,都说最小的孩子是最受宠的。也许是因为她备受宠爱的缘故,所以才演变成了丽迪雅放纵、野蛮、虚荣、懒惰、无知的个性。
丽迪雅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是莽撞草率甚至不顾一切的,她可以抛下一切,为了所谓的爱情跟别人私奔,她也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评论她“未婚同居”,更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和未出嫁的姐姐们带来困扰。
如果丽迪雅有识人的眼光,那她所做的一切也许还是值得的。可惜的是,她盲目爱恋的男生又是曾经向她姐姐有过求婚经历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在日后也不会一帆风顺。
五姐妹有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观念这个东西很难评价对错,能遇到匹配的就是最好的。
愿不完美的你我,遇到另一半之后,变得完美。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内容简介: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男主角达西先生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女主角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爱情…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