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热门30篇)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精选30篇)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

——读《活着》有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3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4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5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

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

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

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6

父亲……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不得不执笔题下这两个字,父亲啊,现在洋气一点叫爹地,矫情一点叫爸比,而我,是个连最普通的“爸”都说不出口的懦夫,而且是个彻底的懦夫。

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

我和我的父亲,仅有的交集除了血缘,就只是那一句“我妈呢?”,说来实在嘲讽,实在好笑。那个男人,在我眼里就是不正经的,浪荡的,毫无责任感并且脾气还不好的,虽然这些在那些大人眼里是幽默、浪漫主义、洒脱和真性情,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是好笑至极!

我从不乐意主动跟他讲话,从来都是用白眼球看他,但他似乎什么都察觉不到,总是嬉皮笑脸的凑到我面前,扯些有的没的。每到这时候,我的讨厌之意毫不掩饰,默默离他远点:“呵呵”。这种情景多得我难以数计。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惹怒了他。忘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当时他愤然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我却神情淡然。摔东西是我最讨厌他的行为之一。那个时候,厌恶之情泛滥如海,以至于他哑着嗓子问我的那句“刘晓帆,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都只是微笑着起身,淡淡道:“可有可无”。他甩门而去,我留在原地。看着地上狼藉,一脚踹翻垃圾箱,便也扬长而去。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看吧,刘晓帆,摔东西这些坏毛病都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他的血,都是因为遗传于他的基因

可是,我发现他变了。他原本白皙水嫩的不像男人令我讨厌的皮肤,如今变成了黑黑的健康的很男人的古铜色;他原来千奇百怪染了色的头发现在已经修的短短的很普通了;他原本每天去钓钓鱼唱唱歌的生活小情调现在也已经淹没在每日的奔波劳累中。他开始很晚回家,甚至我很久都不能见他一面。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那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所谓的亲情?呵,我不敢说。

妈妈也不止一次想缓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都是徒劳的。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留给我一句:“多年以后,你会后悔的。”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蜿蜒,一头扎进枕头里,很轻很轻的说:“不会……”。

然而今天,朱自清的《背影》,老师的日记,让泪流满面拼命掩饰却被大神一下子发现的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准确点说,应该是对父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的爱,在不厌其烦的嬉皮笑脸中,在一次次愤怒的摔东西中。想想也真是,明明是我故意激怒他,还厌恶他摔东西。难道他的满腔怒火,不去摔东西,要来打我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他会累,他会疼,但他从来没有在深夜买醉,或许是压抑着,或许是他们说的,责任与担当。

我们之间,剩下的还有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就让我用剩下的年华,去弥补这么多年来我的任性与不懂事,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爸爸。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7

在快乐,忧愁和悲伤中,你会选择哪一项?哦,你当然会选择快乐。只有真正快乐的人,才会感觉到生命的意义,生命的色彩。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被快乐包裹起来,远离悲伤。那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呢?快乐不是狂喜,不是悲伤,而是一种淡淡的甜蜜。但快乐并不会凭空而来,而是需要我们去寻找它。

有一个人,她是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一个会寻找快乐的人,她就是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这个孩子从小失去母亲,经历了生活的贫困和艰辛,继而又失去了相依为命父亲。作为一个一贫如洗的孤儿,她被送到富有的姨妈身边生活。这个孩子热爱生活,热爱美好的一切,当向往的东西得不到的时候,她又以一种超常的乐观心态战胜自己,战胜环境,既而战胜各种各样的苦难。她从身为牧师的父亲那里,学到了有独特的目光去认识生活,那就是从“小拐杖”这个快乐游戏所蕴含的深刻哲理——快乐的秘诀就是,永远去探索,发现生活中的爱与美丽,同时把它们传递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她给小镇上很多人讲述过自己的快乐游戏,使冷漠的波丽姨妈,厌倦一切的斯诺太太,老汤姆,南希,彭德莱顿先生,查尔顿医生等人都发生的重大的转变,也使小镇发生了惊人惊异的变化。

《波丽安娜》这本书中,令我影响最深的是那篇《吉米的自我介绍》。它让我感觉和知道了,波丽安娜是一个活泼,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篇文章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人,同时也要把快乐带给大家,要多交朋友,不能因为朋友不跟你说话,而放弃这个朋友。

这个擅长在不幸中寻找欢乐的小姑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相信一切会好起来。这种乐观,看起来似乎有些幼稚和盲目,但是当我仔细阅读这部作品后,当我看到那些受波丽安娜影响的人的改变,我们可能会感悟到,正是由于生活中充满了艰辛和痛苦,人们才更需要使自己保持一种快乐的心态,迎接生命中那些无法回避的苦难。永远不要抱怨生活中的苦难,而是要学会用宽容的心态去面对它,因为正像波丽安娜说的——只要你愿意寻找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你一定会找到。如今,波丽安娜在我的心中已经成为乐观的代名词。它象征着一种博大的胸怀,一种宽容的爱心,象征着在苦难中燃烧自己,照亮生活道路的信念和勇气。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8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9

今天我读完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讲的了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四个小家伙——老鼠嗅嗅,唧唧,匆匆和哼哼。它们每天都在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它们找到了奶酪。于是它们尽情地享受奶酪。突然有一天,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想都没想就出去找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却带在原地。后来,唧唧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就去找奶酪。而哼哼却永远待在原地。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为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能迅速开始新的努力而感动;更为唧唧能及时调整自己而感到高兴。我们应该像嗅嗅和匆匆一样——积极面对变化,迎接挑战,享受变化!你就会找到最新鲜的奶酪!

作为一个集采、选、冶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我们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影响无疑也是巨大的。20--年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严寒时代。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有色金属行业形势低迷,许多公司濒临破产、职工纷纷下岗,几乎所有的“奶酪”都在不经意间已经不翼而飞。面对突然降临的打击,我们没有拒绝改变,而是选择了“直面危机,奋进有为”,在与金融危机的斗争中迅速行动,并最终打赢了这场突围攻坚战。

生活不是通畅的走廊,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奶酪“总是被不断拿走,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接受不能改变的变化,又勇于去改变不能接受的变化,不断享受新奶酪的美味。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0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1

当邓稼先面临设计两弹的稿图时,他鼓动大家不放弃。而我们呢?连个课堂发言,一部分同学就缩在下面,你的手是用什么做的?是金子还是银子?连这么个小苦难都克服不了,何况是国家机密呢!没把你吓破胆就好了。

是啊!同样是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炎黄子孙的后代,别人的肩很重,而你呢?为什么别人学习针么好,而你不行。为什么邓稼先有爱国精神,而你却在升旗仪式上连一首国歌都唱不响呢?

你可以说,邓稼先是个大人,我们还是小孩,不能互比。哪我更要问了,邓稼先幼时学习条件比我们还差,他能次次名列前茅,而我们为什么不行?

其实,我不是把我们贬得一文不值。在这个社会里竞争更激烈,如果你只把眼光放在自己将来这个点上,那当然成了井底之蛙了。

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有改进,但与美国、日本比起来,还差得远呢,为什么邓稼先留学得“娃娃博士”竟急着赶回来,而我们现在的中华儿女留学后又是一去不复返,睁大眼睛看清楚,中国才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为了功名,为了钱财,抛开一切,这就是我恶魔内中国人的秉性吗?难道中国就只有一个邓稼先急没有第二个吗?

让我们反思反思,重新找回中国人的志气,重新确立目标,以邓稼先为榜样,拾起我们的尊严,让中国再创一次辉煌!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2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

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

他的侄儿夏尔求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读后感,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3

若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 ——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美丽的湘西凤凰的风景是动人的,山城凤凰,山水环抱,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记数,常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

尽管凤凰有着桃花源的美好,——芳草鲜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怡然自乐。单作者却有一种陌生感。回想一下,山还是那么的高峻,水还是那么的清澈,人还是那么的勤劳,天还是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变的是人的心。人的心在顽童时是纯洁无暇的,天真的,那时侯未看到现实生活的丑陋,无奈。看到不仅仅是眼前看到的了。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因为爱,祖父操劳一生,当生命结束时,心中充满了挂念;因为爱,少女重新对生活有了诠释,有了希望;因为爱,哥哥选择了离开,以成全弟弟那分真挚的感情;因为爱,弟弟去寻求那个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爱,她便从此守着渡船,守着心中那个日日夜夜盼望归来的男人……

生活不是图画。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凄凉朴素,蒙着一层淡淡的忧伤。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4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下班后,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我才刚读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像小狗一样可爱,像小鹿一样温柔,对谁都有礼貌,不论对方有多么伟大或古怪,是国王还是毛毛虫,都一样彬彬有礼。这就构成了勇敢善良的小姑娘——爱丽丝。

爱丽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的家庭。有一天,宁静的夏夜,衬托着天上的月亮格外明亮。爱丽丝正和姐姐聊天,不知不觉,爱丽丝缓缓的睡着了,她做了一次梦的旅程。掉进兔子洞,能让人变大变小的蛋糕与蘑菇,组成国家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在梦的旅程中,有许多奇怪有趣的事:会笑的柴郡猫,会吐烟圈的毛毛虫,自己会倒水的杯子……在这个世界里,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有一次竟然掉进了自己的泪池里!

她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如像无知的疯子一样的兔子,一个谁也得罪不起的、张口闭口都说“砍掉它的头”的皇后,会做许多美食的,一个唠叨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5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邓稼先》,深受启发。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杨振宇,这篇文章共分六节,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两弹元勋,邓稼先与奥本海默,民族感情?友情?,我不能走,永恒的骄傲。

最让印象深刻的是,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两弹元勋。

因为从这两节我感到了中国人从任人宰割到了富强,从什么都没到什么都有(现在科技达到的),从失败到成功。

一个又一个英雄人物出现使中国富强起来。

邓稼先是其中之一。他出生在安徽省怀宁县。在北京上完初中和小学后,于1945年自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1948年——1950年在美国普渡大学读理论物理。获得博士学位后立即回到祖国。1950年10月到中国科学院工作。1958年带领数十个大学毕业生开始研究工作。

1964年10月16日中国了第一颗***。

1967年6月17日中国了第一颗***。

这些功劳离不开邓稼先的研究与努力。

邓稼先在我的心目中,更伟大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6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7

初读《边城》是在高中时候,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8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9

“读书不趁早,后来徒悔懊”“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件很快乐的事情,读书能让我们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书籍就像一阵春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小桔灯》。我很庆幸我读了这篇文章,它让我受益匪浅。这部作品描述了在1945年的内战时期共产党员们的艰险处境和他们对革命必胜这一信念的坚持。赞许了他们那种勇敢坚强,独立自主,积极乐观的优秀精神。

文章中心描写了一个顽强乐观的小女孩。当时共产党员们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小女孩的父亲也是位共产党员,因所在地下党组织的破灭,离开了家。妈妈也被敌人殴打至吐血。小女孩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坚强的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照顾一家的重担。想想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这个年仅--岁的小姑娘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当我读到作者问她吃饭了吗,锅里的是什么?她笑着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是年夜啊!多么重要的一个时刻啊!每当这时,我都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吃饭,看烟花或是在暖和的屋子里看电视,玩电脑。可,小姑娘什么都没有啊。但她还是那么的积极向上,仿佛在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悲伤”与“绝望”。她总是相信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是多么的令人赞叹啊!

小姑娘送给作者的那盏小桔灯就和她一样象征着那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象征着革命的必胜,象征着光明的未来!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就让我们努力的向科学的顶峰攀登吧!

书籍就像我们的挚友,可以陪伴我们一生;书籍就像--大海中的灯塔,可以为我们指引方向;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可以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热爱书吧!那是知识的源泉!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0

读完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让我进入了一个美好的世界,在那一个世界里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一切都那么可爱,我喜爱里面的一切。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记载: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而在作家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也淌开了一副美轮美奂的世外桃源图画。这幅湘西茶峒景致,不仅沉淀了淳朴自然的边城而又弥 漫着浓郁的爱情诗意。

湘西茶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淡远的牧歌飘绕着翠翠朦胧的爱情。渡口少女翠翠是小说的主人公,她的触目清明如水晶,她的性格也犹如河水一般清澈纯净。湘西茶峒掌水码头顺顺彼年豆蔻的两个儿子同时爱上了她 ,天保知道翠翠心里爱的是傩送,主动离开却意外殒命。后来傩送出走离去与爷爷的离世使翠翠的梦击得支离破碎。梦的碎片,翠翠何时能拾起拼合?

边城的美源自于自然的美。她与我生活的都市生活具有截然不同的魅力,她没有高耸入云的大楼遮住耀眼的太阳,她只有天空的辽阔;她没有让人喘不过气的压力和痛苦,她只有让人放下心来的安然和自得;她没有使人烦躁不堪的烟尘和噪音,她只有清爽的空气和鸟鸣;她没有硬硬的水泥地和公路,她只有能孕育大自然生命的土地。当我们痛苦不堪、失落惆怅时,也许在辽阔、美丽的边城都能找到回应和解答,总能感到一股强大和解脱,这是心灵宽阔能装满人们各种情绪抱怨的边城所具有的魅力。说实话,读完《边城》谁不被这块神圣的土地所吸引呢?

书中的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淳朴、勤俭、友善的女孩,从小就有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她的行为与友善使得那里的人都赞叹不已。特别是她那颗单纯的心,就像一块洁白无暇的玉,她似乎看起来没有烦恼,整天都与小黄狗相依为命的她好像不懂得表达自己的爱意,遇到心上人心理渴望、嘴里拒绝、脸上害羞。也许她正是传统女性的代表吧,总把纯洁的爱情掩藏在心底深处。但是在书中她的可爱与无知更使读者深深喜爱着这个小主人公,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书中的另一条感情线就是翠翠与她爷爷之间浓厚的孙女之情。老人诚恳、淳朴,在自己的女儿与一个军人结为夫妇抛下翠翠和他走后,他没有任何的怨言,只觉得照顾孙女是他该做的。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之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用样显得那么狭窄,空气都能阻挡人心灵的沟通。可在边城里,老人一个一生为人拉船的却能架起一座让整个乡村心灵拉近的桥。它与我们当今社会不同,它推开了空气,自己建立心中的桥。我感觉当今社会越繁华,人们之间心灵的距离越遥远。而在边城这样朴素的环境中,人们之间的心距几乎为零,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另一个动点,就是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我最喜欢的一个镜头就是在夜间:傩送在桥的那头唱着山歌,而在桥的这头,美丽善良的翠翠恬静地睡着了。这种感觉很飘渺、很浪漫。其实他们之间有过几次心灵的摩擦,但都是因为双方勇气的渺小给打败了。翠翠心中爱着傩送但却不敢表示,傩送只懂唱情歌加误会,他们之间的童话爱恋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那么赋有魅力。

但是,最后的结尾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人说:“越是美丽的东西,越要摔破给人看,让人们永远记住它。”也许,《边城》的结尾就是这样,爷爷那么善良、那么淳朴却最后在雨中悲惨死去,并且连自己的愿望也没有实现。傩送那么痴情那么诚恳却也要遭受河水的袭击。而翠翠美丽、善良、纯真、聪明、大方、孝顺却失去亲人的爱与自己渴望的爱情,其实,在这里,翠翠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却一直得不到实现,是那一个社会里某些人的写照。

山风,河流,翠竹及繁华的市井码头,白河沿岸静谧悠然的边城,翠翠的梦倾泻在字里行间,点染了湘西的江清月近,浸润了流水汩汩。她在情窦初开后,坚持地追求爱情。一场爱情的邂逅,改变了诸多人的一生。我们 总是在最不懂爱情的时候,遇到最美的爱情,然后错过。不仅是翠翠,现代社会的人也同如此。谁不想拥有完美的爱情,可命运的捉弄使两人失之交臂。翠翠是画中人,她的爱情是画中一道风景。或陈韵悠长,或淡然清新。 所有心思浮动,沉积画中。

《边城》那淡淡的忧愁,浅浅的思绪,让我感觉到在缓缓流倘的小河旁,有一个为了完成爷爷的愿望和寻找自己幸福的女孩在耐心地等着她的心上人,可是,那个人会来吗?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1

读完第一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

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

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2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3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4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5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6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却要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中乐。”

从书里,我学到了许许多多。书是知识的海洋,在书海中我长大了。我在书海中迷失了自我,把自己当成文章中的人物,会因主人公的高兴而高兴,为科学家发现的东西而惊叹。合上书本,书里的内容还会让我回味无穷。书把我带入了知识的世界,让我参加《爱丽斯梦游记》乘着轮船,唱着优美动听婉转的歌踏上了《海底两万里》的路程,看珍珠在水底占放光芒鱼儿在海底嬉戏,我和这些书中的朋友走出船舱学鱼儿游来游去,同海螺满海共舞,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声标,每一个音符都在那里跳动,随着海浪的拍打,我们改正着一次次的错误,当我们该离开海底时,又重新唱那《离别》赠歌,歌中有我们的收获,喜悦,成功时的笑容……海螺又送给我一句话:我读书,我自信,我成功。

一个个春夏,一个个秋冬,三百六十五个轮回,读遍了《唐诗三百首》,经过了高尔基的《童年》,越过了《孟姜女哭长城》。在这里我从森林古猿一步步的演变成人用火,住房,我们千心万苦心含成功的喜悦,来到了锦绣山川的《桃花源记》,心如小河欢跃流淌,缠缠绵绵的向前进,我们大家欢聚一堂,口中品尝着月饼,抬头观看天上的月亮,梦想着《女娲补天》、《盘古开天辟地》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进入神仙化境,过的潇潇洒洒。不知不觉中,我已经长大了,书成了我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伙伴,闲暇时总会遨游在书海,丰富我的知识,增长了更多的见识,书的海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在看书时就会非常快乐中。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精神的食粮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看书籍,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会融入到书中,把自己当成书中的一员,这样我们就会从中感到快乐,不会再把看书当成一种负累,还能从中学道许多的许多东西。

读书,让我乐在其中。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7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8

在读《两弹元勋邓稼先》之前,我从未听说过“邓稼先”这个名字。只沉醉于爱迪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的世界。

而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邓稼先是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且不说在当时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如何与工人一起盖房子;也不提当时没有外援,工作艰巨的窘迫场景。就说说这没有资料的情况下吧!

如果换成是我,一个刚从美国毕业的高材生,竟然落魄到连资料都没有的场景,肯定立马拍拍屁股走人。还从头开始?不可能!

而邓稼先却没有这么做。他不但留下来了,不仅完成了对***的研究,还鼓舞身边的年轻人。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学位与头衔。

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更何况不能与亲人联系,又不能发表科学论文,将自己的大好青春埋没在沙漠里?我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难哦!

而邓稼先,他做到了!在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蓦地一声巨响,浩瀚的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第一颗***成功了!

如果我可以坚持到这一刻,那么我自己也会挺自豪的。甚至对于自己的一生也已经很满足了。可邓稼先,他觉得还不够!

1967年6月17日,邓稼先及其他工作人员研制的***再一次成功地了!而邓稼先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

你能连续好几年不与家人见面,不与他们通话吗?你能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住地奔波于危险地带吗?还是你能为了一个细小的疑点用手摇计算机日夜连轴转算九次?我说的这些你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刚从美国毕业,你会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吗?你能在一没条件二没外援三没资料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吗?你真的愿意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祖国吗?也许你正在摇头,可邓稼先却愿意做这无名无利的工作!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比起现在的享乐主义人,邓稼先可谓是一个最好的榜样。

的确,每一次新的战略核武器的重大突破,每一次里程碑式的试验成功,都是与“邓稼先”这个平凡的名字、伟大的人所联系在一起的!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9

我曾经读过詹天佑的故事、我曾经读过钱学森的故事、我曾经读过李四光的故事••••••每一次,我都被这些爱国科学家的赤子情怀深深打动。今天,我又读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故事,我再一次地被深深地震撼了。掩卷沉思,邓稼先爷爷心系祖国、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一幕、一幕,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我读到“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在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的第九天,就毅然登轮回国,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如果像很多科学家,他的邻居兼好友杨振宁那样留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他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是邓稼先爷爷不论自己在国外有多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不论自己在国外将会由多好的发展前途、有可能取得多高的荣誉,毅然选择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祖国,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怀啊!试想想在我们当今的年轻人中,当面临着邓稼先爷爷这样的情况时,有多少人能义无反顾地做出像同样的选择呢?

当我读到“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加以了证实,从而成为指导***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时,我不禁拍手叫绝,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因为邓稼先爷爷与各个科学家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周密的计算,才换来了成功,换来了中国***事业的突破性进展。造出了“两弹”,帝国主义列强就不敢轻易地来欺负我们中国了,所以说邓稼先爷爷是我们中国的大功臣啊!而我们呢?面对困难有邓爷爷这样的钻研精神、刻苦精神吗?多么惭愧啊!我的很多同学,也包括我自己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经常是稍微想想,想不出来就去问妈妈或者干脆不做了。假如邓稼先爷爷也像我们这样,中国的“两弹”可能会迟很多年才能造出来或者到现在还没造出来呢!

当我读到“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 1985年邓稼先爷爷因辐射致癌而因公殉职。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最后的一片赤诚。”时,我更是被邓稼先爷爷这种不顾生命危险而尽忠报国的爱国壮举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的一生虽然不长,但是他却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真的无愧于“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两弹元勋”等光荣的称号!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应该学习的榜样!

邓稼先、詹天佑、钱学森、李四光......一个又一个爱国科学家的故事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向我们诠释了和平年代爱国的真谛。对于我们少年儿童而言,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了解自己的使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祖国的未来加油吧!让我们一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长大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无愧于祖国的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30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

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梅来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

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

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

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

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

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