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0篇)
中国古代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一《梁山伯与祝英台》,人们曾为一对恋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爱而潸然泪下。而莎士比亚也曾写过一部剧本,讲述了一对恋人之间悲惨的爱情,那便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定下了山盟海誓,但双方家庭是世世代代的仇人,罗密欧在决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表兄,被驱逐出城,而朱丽叶则被父亲逼着一位伯爵订了婚,万般无奈之下,她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后,也在她墓前服毒自尽,醒来的朱丽叶见到后,拔剑自刎了。
这不得不说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与其说这对恋人自尽,倒不如说是包办婚姻把他们逼死的。在那样的时代,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双方是世仇。当两人在神父的支持下秘密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化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决斗如洪水猛兽般把罗密欧推到了被放逐的境界。唉,难道他真的是被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朱丽叶被逼出嫁,万般无奈之下,她服了假死四十二小时的药,然而,四十二小时后,一切变得阴差阳错期望全化成了泡影,而两人的生命篇章也这样完结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与他们的不够冷静息息相关,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这一切应该是另一个结果。但他们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人们称颂。
《三角地》是曹文轩写的又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个家庭由衰至盛的故事……
这是一篇以一个人的视线写的一篇文章,是三角地的长子,三角地几年前还是一个臭名昭着的人家,赌博,酗酒,二弟考试门门零分;大弟球踢得好,却老把别人的窗户踢碎掉……
就是这样一户人家,主人公“我”混混噩噩地生活了十六年,直到有一天,一位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朋友嘲笑他,让“我”决定振兴三角地!经过“我”的一系列整治终于让三角地变得焕然一新。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一面是海盗的后代创建的花园,另一面则毒蛇肆虐,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个人到了花园那,而另一个人却放弃了花园安逸的生活,决定在这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住下来,二十年后,那个在花园里的人因为帮海盗干了许多活而变得十分富有,并继承了这个花园,一天他闲来无事便去看望那个决定自立门户的人,没想到这个和他一起漂流的人,竟然把这个人间地狱建得跟天堂一样,甚至比那个花园还好!
这两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哪怕起点再不好,只要付出也可以得到回报。
“……就在光柱紧贴水面的地方,仿佛有一颗明亮的星星在闪耀,一朵硕大的花蕾就从那个黑色的水面浮现出来,花开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美丽……”
这是米切尔·恩德的《毛毛》一书中的`一个精彩片段,我深深地被书中神奇的文字,动人的情节所吸引着。这是我至今为止读到的最棒的一本书。米切尔·恩德把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很有吸引力,人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刻画得极其细致,让读者留下深深的记忆。
《毛毛》主要讲了毛毛是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灵敏听力”,她只用倾听的方式就能解决朋友们的问题和纷争,由于人们受城市里无处不在的灰先生蒙骗,并开始所谓的“珍惜时间”……最终,毛毛战胜了灰先生。
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你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这就是米切尔·恩德的书的魅力!我还一口气读了他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永远讲不完的童话》。这两本书也很有魅力哦。
呵呵,再让我们回到书里回味一下吧。
当灰先生又开始骗城里的人时,我想:我真希望他们消失在空中!当毛毛在战胜灰先生时,我想:加油,毛毛看见时间花时,我想:原来时间这么神奇,还有花呀!当毛毛的朋友们很少来看她,我也为毛毛感到伤心。为什么毛毛的朋友再也不来看她呢?当毛毛战胜了灰先生,一切都恢复到正常状态,人们又拥有很多时间,我也为毛毛和她的朋友们感到高兴。这一切假如毛毛当时没有选择去和灰先生战斗,现在就不会这样了!当毛毛做出选择去和灰先生战斗,我高兴地想:毛毛,你真棒!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有句话说,时间是无法倒流的,也是不能挽回的。是啊,《毛毛》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时间像一位飞贼,你要珍惜时间,多陪陪自己的家人,去看看自己的朋友。
我是在春节期间读的《荆棘鸟》,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方面是世俗热气腾腾的生活,另一方面是人性挣扎与涅盘的痛苦。当我行走在乡间小道上时,我一边跟亲人闲谈说笑,一边在想着德罗海达牧场的玫瑰。当我坐在觥筹交错的饭桌前,我一边嬉笑喧腾,一边在心中回味着拉尔夫的矛盾与痛苦。——这,是不是一种很美妙的状态?
喜欢读这本书,甚至舍不得看完这本书。广袤美丽而又多灾多难的德罗海达牧场,性情各异而又同样倔强的克利里家族,表面平静实则矛盾痛苦的内心世界,纠结缠绕而又苦苦追寻的复杂人性……细细品味,不忍释卷。
“鸟儿胸前带着荆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刺扎进胸膛。”书的结尾这样写,我的头脑中出现祖孙三代中的三位女性:菲奥娜,梅吉和朱丝婷。
菲奥娜本为贵族之女,因为爱上一位政治家有了身孕不得不下嫁给巡回剪羊毛工帕迪,然后生了一大堆的孩子。她纯洁、高贵、隐忍而又痛苦,一直到她发现帕迪是个值得爱的人时,帕迪却在大火中丧生了。
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相爱,这又是一段不能被世俗承认的爱。拉尔夫在“上帝”与梅吉之间选择了前者,但是内心却又难以割舍梅吉。读书笔记.梅吉为了保全拉尔夫和这份感情,跟相貌与拉尔夫相似的卢克结婚了,卢克却一心只念着他幻想中的土地,一味攒钱,不懂爱与生活。朱丝婷是梅吉与卢克的女儿,相貌与性情都不像梅吉,但却有着同样的倔强。
因为卢克的原因,梅吉对这个女儿有着复杂的感情:又爱又恨。因而两人总是不能融合。而紧接着出生的儿子戴恩因为是梅吉和拉尔夫爱情的结晶,获得了梅吉所有的感情,梅吉甚至都忽视了朱丝婷。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自我的身体,一向讴歌,直到死去。鸟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就好好唱歌就行?
可是看完书,我想我明白了。
菲爱着弗兰克的亲生父亲,尽管她的丈夫帕迪对她爱和尊重,依旧得不到她的一点笑容。对于菲来说,她对弗兰克的亲生父亲的感情就是插在她心上的那根荆棘;而对帕迪来说,他对菲的爱就是插在他胸口的荆棘。
梅吉爱着拉尔夫,可她嫁给了和拉尔夫相貌相像的卢克,而对拉尔夫的爱是穿透她的心的荆棘。而对拉尔夫来说,扎在他胸膛的荆棘是他的梅吉和他的教会权力,对于这两个不能兼得的事物,不管他怎样选择,他都不能免于痛楚。
而朱思婷和戴恩呢?朱思婷的荆棘是她的弟弟戴恩,她的演艺事业,或者雷恩,还是她自我?她的故事到最终也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这么早下确定扎在她心上的是什么。而很明显,戴恩的荆棘是他的教会事业,他就像梅吉所相信的那种因果报应,他要被还给上帝。
那刺穿自身的荆棘隐喻一个人的执念,执着于什么,什么就会刺穿他的心,让他痛。而他依旧不愿意放下,在这种痛的驱使下,带着执着的神情走向死亡。似乎,仅有这种痛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假如没有了荆棘,菲欢乐地和帕迪生活在一齐,拉尔夫和梅吉顺利的在一齐,戴恩做了个牧羊人。故事会像一碗糖水,多喝一口就会腻得慌。
这就是人的故事。人总不会把自我的人生弄成一碗糖水的,就算往里边撒一把尘土。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荆棘,并毫不犹豫的把它插在自我的心上,然后淌血的心带来的痛感会给他源源不断的叫做勇气与坚持的东西。
我想:主持人在台上不激动、不讲错词就很好了,没想到不仅做到了以上2点,还带有自己的感情,我十分佩服。如果是我,我一定会结结巴巴、满脸大汗、脸通红通红的,那可不行,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他们一定做好了准备,有足够的信心才在台上的,其实做任何事都一样,都有准备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是指路明灯,永不熄灭。读书能陶冶人的心灵,就如同锻炼身体一般。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名言。不错的,我每次手里拿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猛看几小时,再细细地品味着。品着品着,不知不觉被书中的情节卷入,随之震动,时常被文章里的欢乐气氛感染,独自笑起来;有时看到紧张之处,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促使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有时,又会被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感动得流泪……
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了《西游记》,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我读了《心灵牧场》,它陶冶我的情操使我成为一个重感情的人;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完美。”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到达光辉的顶点。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痛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
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构严密精巧,文笔清新婉丽。在描写荒蛮广漠的澳大利业风光时,颇有苍凉悲壮之美;同时女作家对女人爱情心态的探索,又十分细腻感人,故而这部作品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六十年前,中国领袖毛主席领一群伟人打击我们的侵略者,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终于在腥风血雨中诞生了崭新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在毛主席带领下,人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亿万人民激发了冲天的干劲。
三十年前,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三十年来,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三十年来,祖国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国加入wto,青藏铁路通车,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20__年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运会........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甜橙树》里有13篇感人至深、寓意丰富的短篇小说。在这些令人受益匪浅的`故事中,我最爱读《远山,有座雕像》。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残疾少年达儿和一个有传染病、双亲关在监狱里的小女孩流篱的故事。他们的幼年都是不幸的,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了一起。流篱给了达儿理解和体贴;达儿给了流篱快乐和呵护,他们彼此关爱。可是,高考成绩挺棒的达儿却因为体检不合格而失去了大学梦。最终,达儿走了,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路,父母回来的流篱望着远山上独臂老人的雕像,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
书中两位主人公的命运都是悲惨的。其实,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会有一个时代的苦难,我们不应该气馁退缩,而要显示出自己的英雄气概,寻找目标,勇往直前!
书中两位主人公的友谊又是纯洁的。在流篱的父母服刑时,是达儿陪她度过了最黑暗的时光;在达儿没钱上学时,是流篱主动把攒下来的零花钱给了他。他们一起欢乐,一起伤心,这种真挚的友谊是多么珍贵啊!这比冰山上的雪莲还要纯洁,还要来之不易!
让我们也像主人公一样,一起去关爱那些体弱病残的人吧!
紧张的学校生活结束了,寒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的课外读物了。
前些日子,妈妈给我买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位心地善良的王子,他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身上缀满了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颗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着光芒。王子为了帮助贫苦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身上的纯金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而王子也变得破烂不堪,最后被拆除了。我被王子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得哭了。虽然他们最终死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在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从王子的身上我得到: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吧!
灰色的基调,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这就是作者笔下的小城呼兰河,它并不繁华。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和腐败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就让我感慨万分:在东二道街上有六七尺深的大泥坑,人们和家畜常常会遭受到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多么愚昧的人们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小团圆媳妇刚来胡家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因为长得较高,怕别人说她谎报年龄,便说是十四岁,但尽管如此,人们还说她有意隐瞒。她“黑乎乎的、笑呵呵的”,人们便说她大大咧咧,一点没有媳妇的样子。不久她的婆婆时常整夜整夜地打她,说是可以让她更懂事听话;还认为她身上有病有鬼,于是用尽了各种迷信办法:请“云游真人”抽贴、请人来跳大神、甚至把她放在开水中煮……最终,小团圆媳妇被无辜地折磨死了。
我真正感受到情绪欢快起来是在祖父出场后。从作者——一个四五岁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一切都陌生而新奇。年幼的“我”,整日随祖父在后园尽情玩耍。锄草、抓蝴蝶、吃烤鸭、缸帽遮雨……皆描写得妙趣横生,意兴盎然。这一幕幕,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趣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我竟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在我看来,读了《呼兰河传》,觉得作者的童年是美丽而又寂寞的,更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
读这本书时,愉悦伴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很庆幸那只是萧的童年。但,这是无法逃避的历史,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南方小城的冬天仍然是阳光明媚的样子,冬日午后的太阳浓到可以落到杯子里的牛奶烫一烫,歌词里仍然唱着永不凋零的爱情和梦想,纯白的像牛奶,杯子在手里渐渐冷却,下不去口,怕满饮一口失望。
烫金色的硬皮封面,故事和封面一样浮夸,隐隐带着金钱的味道,就像一场盛大的赌局,赌桌外是千百双金色银色的舞鞋踢打着地面扬起的灰尘,赌桌上是各怀鬼胎的赌徒,等待着其中一人的落败,幸灾乐祸的安慰,把失败者鞭打的`遍体凌伤,金色银色的面具勾勒着完美轮廓,可是轻轻地吹抚就是支离破碎。这场博弈太痛哭,太挣扎,但是不得不赌,赌局的胜利是注定无法得到的尽头。
当盖茨比第一次站在海岸边伸手向对岸的绿灯,那一刻的梦想似乎近在咫尺,伸手就能碰到,可是却忘了,咫尺,也是天涯。他用尽人生最好的年华奋斗,为了心中那个注定遥不可及的梦想,用最荒诞,最质朴,最丑恶的办法用尽全力奔向自己的梦想。信仰赤诚敌不过人心自私,高高在上的利益又愚弄了一把梦想。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死的不是年轻,而是我们曾引以为傲的梦想。荒唐的葬礼将这场爱情草草落幕。我们翘首企盼着最后的舞会,可惜告别的太早,高脚杯破了,香槟撒了一地,乐队散了,只有留声机里唱着最后的老歌,是他们曾经最爱的那一首,可惜没有人舞蹈最后的歌。最后的剧情,注定是时光,悲伤的独舞。
盖茨比明明如此智慧,却在黛茜面前一败涂地,可怜又好笑地应和着这个女人难以捉摸的口味。他以为一切仍如十年前那般,黛茜仍是那个高傲又美丽的富家小姐,他以为她曾爱过他,他以为他能把握这一切,他以为王子和公主能在一起幸福生活。却忘了,他不是王子,黛西也不是公主。他疯狂而又贪婪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以为努力可以跑赢人心。我想,在最醉纸金迷的年岁里当盖茨比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他一定发现,自己竟变成了曾经最不希望变成的那一种人。原来,梦想的代价那么大。可是等我改变了自己,她却不再爱我了。我拥有了全世界,可是你,依然不是我的。原来最后不管他多么努力,所有这一切不过是他自己的独角戏,不曾有人与他共话,只有风的对白,凄凉,无奈。原来最终,仍像当初那样,黛茜还是那个活在金钱里的少女,盖茨比还是那个只能穿着军装的穷小子,原来和那盏绿灯的距离永远遥不可及,永远只是念想,可触不可及的幻境。
在人生的赌桌上,他终于输得一败涂地,最后出局。
于是我们不停奔跑,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不停地退回过去。——菲茨杰拉德墓志铭
终于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泪流满面。
只因我们,都是盖茨比,我们,都是黛茜。
每个年轻的故事里都有梦想,谁没有为梦想努力?谁没有为梦想受伤?如果没有陷入梦境太深,就不会在梦醒时分,疼的撕心裂肺。在人生的赌桌上,为了梦想和命运博弈,压上自己所有的青春和资本,却血本无归,就像梦中的孤婴惊醒,坐在原地号啕大哭,却无人理会。
泪无葬身之地,哀莫过大于心不死。其实,不是我们太愚蠢,而是世界太无奈。
季节的列车上,黛西早早下车,却没有叫醒入梦的盖茨比,盖茨比装作不知道身边人的离开,一个人坐到终点,一个人回头用力狂奔,却再也追不上黛茜。
梦想也许总是像黛西一样美丽,年轻却又利欲熏心,也许我们的梦想早在不经意间镀上了金钱的色彩,却在内里慢慢腐烂,直到有一天,等待着一个人将梦想打碎一地,将腐朽不堪的内里拿出来公然炫耀。你站在明处悲伤,看不见暗处的目光。在人生的赌局里,我们铤而走险,却被人心伤得头破血流,站在局外,孤独地等待命运的宣判。我们没有输给自己,我们只是输给了,世事无常。
如果,真的可以,那么最初我就不要那些镀金的梦想,最初,到最后,我只愿是那个坐在家乡小溪边的女孩,听童话操着乡音,穿山越岭,入梦而来,看满树桃李,目光如蜜,细数落花。
我只愿是凡尘中的一隅,没有华丽的开始,亦不会有苦痛的结尾。
也许,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读书笔记.《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艾青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他平实无华的文字里包含了拳拳爱国心。将华夏千年的语言文化结合在一起,化成一抹蓝色忧郁与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哀。
斯人虽已逝,但他却将"泪水"种进人们的心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这是大家信手拈来的诗句。艾青写这首诗时正国难当头,这首诗写出了他的忧郁,他那源于国民苦难的忧郁。
他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面的渺小,短暂,与生命的博大形成对比。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己对土地最诚挚深沉的爱。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
“初升的太阳,照在我头上,久久垂着,不曾抬起的头上,我们仰起那沉重的头颅,一致地,向高空呼喊:看,我们笑得像太阳!”
他的诗就是冬日里的阳光,笼罩在中国上,照在老百姓的面庞上,这缕阳光像一把闪耀的尖刀,直捅反动派和地主们的心脏,划开封建社会的黑暗。
他的诗中,有不屈的男儿本色,有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的枯荣。土地与太阳、苦难与渴望,构成了他的诗歌。
我们应像艾青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把爱国之志变为报国之行。将艾青的诗传承下去,永远被我们这些后辈所歌颂。
斯人已逝,诗情永存。终其一生,始终呐喊着的艾青,唯爱与诗不可辜负。
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意味着需要放弃其他的观念、想法、物质、甚至生命。选择与放弃往往是同步的,选择的反面既是放弃。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片清凉;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当你放下足够的时候,生命也将收获一片蓝天。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人降临的时候手是合拢的,似乎在说:“世界是我的。”当离开世界时手是张开的,仿佛在说:“瞧那,我什么都没有带走。”其实,人生就是一连串选择与放弃的过程,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该放弃的就要放弃,不是没有恒心和勇气,而是选择进取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很多年前我还很年轻时看过《荆棘鸟》的小说,当时很感动,到此刻记忆已有些模糊。这两天在___看了一下,勾起多年前的回忆,又在网上重温了小说,只是记得我以前看的和此刻网上的可能翻译的版本不一样,风格有些不一样,看来我还是更喜欢老版本些。之后又在网上翻看了83年由美国拍的电视剧,感动得一踏糊涂,也许,年轻时拥有感情不懂感情,真正懂得爱时人又老了。
理查德张伯伦演的拉尔夫神父深深感动了我,他就是我心中的拉尔夫,优雅的举止,挺拔的身材,深情忧郁的眼神,马背上矫健的身姿,舞会上优美的舞姿,对梅吉无尽的爱,从她10岁到50多岁,从自我28岁到70多岁,就是在他最终70多岁死在梅吉的怀里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爱他,爱他对梅吉的爱。
网上有些人觉得理查德演拉尔夫时已经48岁了,太老了,我一点都不觉得,相反,我在网上也搜到了他年轻时演的《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太浮了些,拉尔夫是稳重优雅的,成熟内敛的,他就是当时的他。之后又看到理查德晚年承认自我是同性恋,我的感觉是太浪费了,太悲痛了,就像张国荣,为什么完美的男人都是同性恋呢,难道我们女人不可爱吗?
言归正传,还是讲拉尔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个男人和女人,尽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拥有拉尔夫或梅吉的爱。我们没有孤独一生,我们平凡欢乐,是因为我们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遇到了,他并不爱你,或你不爱他。真
正的爱是痛苦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彼此都爱着自我最爱的人,也被最爱的人爱着,尽管不能结合在一齐,那又怎样呢,相爱的一天,胜过无爱的一世。
这学期,老师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让大家阅读,我读完后深有感触。
《呼兰河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在这本书里叙述了自己童年时候的趣事,也绘制了一幅我国20世纪20年代东北乡镇的风俗画卷,展现了当时的生活,底层人民在苦难,愚昧,麻木和抗争中的挣扎,字里行间充满了悲剧的色彩。童年时候的萧红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任性,自由的小女孩,家在呼兰河那边,是个小城,不太繁华。让作者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祖父,祖父是一个慈祥、温和还有宽容的老人,给作者的童年带来不少乐趣,也让作者的心灵更加自由。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胡家的小团圆媳妇。她成天乐呵呵的,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都支持胡家的行为,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话,用开水把小团圆媳妇烫了三次,几天后就死了。看完这个故事,我十分心疼团圆媳妇,也痛恨像团圆媳妇婆婆一样封建迷信思想的人,因为团圆媳妇婆婆的迷信和无知,残忍的对待小团圆媳妇,才置她于死地。
《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也是一串凄婉的歌谣,有幽默,也要讽刺,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一读。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就忍不住被它所吸引,总感觉书名有一种莫名的缱绻的幸福。这本书由一个个小故事集合而成,每一个故事讲述着不同的人生百态,讲述的是我们身边的张三李四的故事,但是却能直击人心的身处。因为有时会觉得,故事里的某个人和自己身边的某人很契合,然后,觉得整本书是那么亲近。
阳光灿烂的午后,或者是临睡之前,翻开《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感受着一个个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仿佛也能看到自己身边那些亲近的人曾经发生,正在发生或者是将来来要发生的故事。在安静的阅读中去体会不同的人生哲理,愿每一个亲爱的人获得幸福。
作者张嘉佳,被称为微博上最会写故事的人,书里面的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有胡说八道的,细细品来,总让我怦然心动。作者是真心喜爱文字的人,同时也想借自己的文字去给那些在迷茫和痛苦中的人带来指引。
在读书的过程中不由得就会想到自己,忍不住想回头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已经走了二十多年。在这一路上不断有人来,又不断的有人离开。今天那珍视的人,可能明天就变成陌路人。有人说,所谓人生就是一个迎来送往的过程。得到失去都是一种常态。在书里也看到,有人失去事业,失去爱人,但是最终都还是要勇敢的生活。而那些我们曾经深爱的人,他或许伤害过你,但是他一定给你的生命中留下过温暖。所以,也期望他们获得幸福。
张嘉佳想传达的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正确的去看待得失,正确的面对人生的低谷,带着美好的祝愿祝福在你生命中路过的每一个人。你曾经希望自己能拥有一个人的全世界,但是却可能只是路过。满城的雨水,模糊的痕迹,呆呆的伫立一步也不想往前。哪怕等待,认真守护每一个路口,最后却发现对方不在这里了。其实这些并不可怕,每个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张嘉佳告诉我们的是,坐一会,喝一杯,看看风景,带着祝愿,向前走。
总会有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全世界会在我们面前展开,我们应该以幸福的名义去接受。然后,以幸福的名义,去祝福。愿生命中每个亲爱的人,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开始我还在怀疑,这本书我又要用多久的时间去看完啊。结果读了几页,发现这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果真对得起“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这个称号。全文作者用主人公小男孩的口吻叙述,风趣的写作风格,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足以唤醒人们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涵盖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朋友相挺的友情和浪漫感人的爱情,一部典型的温馨之作。
主人公由于入学年龄小,经常受到欺负,而他也没有那份反抗的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女生伊丽莎白,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投入自己的死对头马格的怀抱里。受到好友吕克的鼓励与帮助,他意外地打败了马格,成功当上了班长。
一次意外,小男孩发现自己拥有可以偷走别人影子的能力。对于一个年纪小小的男孩来说,这无疑是件可怕的事。他害怕被别人发现小小的身躯却连着一个高大的影子。他想找人倾诉,而爸爸却在这时候离开了,留下自己和妈妈相依为命。他伤心并且自责着,认为自己是个没办法让爸爸快乐、让他愿意留下的没用儿子。认为自己要为爸爸的离开而承担责任。而另一方面,他明白自己已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妈妈需要他,所以他知道自己应该坚强,还要变得强大。
某年灿烂的夏天,他在海边邂逅了克蕾尔,一位又聋又哑的女孩,却能通过放风筝在空中用手语表达。小姑娘长得很美,笑起来却发出鸭子一样的嘎嘎声。正是这个女孩,让小男孩朝思暮想,并与她分享了心中的秘密。青梅两小的年纪,彼此的初吻相悦。短短六天结下了一生的情缘。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那段浪漫感人的爱情故事,其次就是他与朋友吕克的友谊。吕克儿时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然而受家庭条件的约束,只能继承父亲的面包店当面包师傅。主人公鼓起勇气找吕克的父亲谈话,并且为他争取到了追逐梦想的机会。不过后来,吕克发现那紧凑的生活并不是自己向往的,他决定回家继续当面包师傅。而吕克在主人公寻回心爱的女孩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朋友就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不管什么情况都会挺身支持你的人。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清楚自己的追求,并为此付出努力,时间绝不会成为一个有梦想的人的绊脚石。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这是这本书的开头。当我看到这个开头的时候,我就知道,它已深深的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
这本书的却是一个悲剧,但却也凄美。这本书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
他们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因为权力么,地位么?男人总是想要得更多,但是当爱情与荣誉不能兼得,便义无反顾的选择荣誉,而无奈舍弃爱的人,即使内心会痛苦,但他们无法做到放弃理想。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平静的心情突然泛起涟漪:“回忆就是这样的:即使是那些充满深情厚爱的回忆也概莫能外,好像脑子里有一种无意识的愈合过程,尽管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但它依然能使创伤弥合。”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这样一个人吧,也许是受了伤害离开,也许是生离死别。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曾经一辈子的约定,曾经觉得终生难忘的人儿,曾经在心中生生割开的深深沟壑。却都在时间的迁移中,冲刷得干净,即使再努力的镌刻,也会被时间冲淡,再深的沟壑,也会由时间填满。
今天我终于认真仔细地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
鼹鼠米加住在月亮河,月亮河很美,那里有蜿蜒的河流,清清的河水,朦胧的月色,光滑的鹅卵石。而住在那里的人们更美,它们淳朴、真诚、宽容、进取……一切美好的品质都在它们身上体现。
鼹鼠米加就在这样的爱中成长,米加它与众不同全身黑色,它白天睡觉晚上乱窜地特殊睡眠习惯,它一点也不会挖掘这样所有鼹鼠都应该会的本领……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让米加在这个家族中无地自容,可是,大家依然那么爱它,没有故意挖苦嘲讽,没有孤立欺负它。鼹鼠米加在爱与宽容沐浴下成长,它也被熏陶成一个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的人,爱就这样生生不息地传递了下去。
鼹鼠米加生活的环境很温暖,我觉得我所在的303班也是这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同学之间有什么困难,我们总是互相帮助,我们解决不了了就去找王老师这个大家长,记得有一次孟子清把的右手摔伤了,不能写字,我们就主动帮他抄写回家作业,帮他拧水杯盖,王老师也大手一挥帮他免去很多他需要完成却没办法完成的作业和困难,终于孟子清的手一天天好起来。所以我坚信只要大家的心在一起,在王老师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就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我喜欢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里面的米加善良,有爱,聪明,但我更喜欢我们403班,我们团结,互助,有爱。
提到“女巫”两个字,大家一定想到的是一脸阴险,目光歹毒的老巫婆形象。罗尔德。达尔爷爷笔下的女巫是什么样子呢?如果你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暑假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不少值得一看的书,但是我可惨了,因为期末考试没有达到和妈妈约定的成绩,我只能“俯首甘为孺子牛”了!大部分暑期时间都用来补习,剩下的时间我仅仅只能看一本课外书了,于是几十篇推荐书籍里,我选择了对我来说很神秘的《女巫》。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故事里说到了主人公小男孩听说女巫,见到女巫,并被女巫所害变成老鼠,最后脱险并拯救这个城市的所有小孩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有几点要和大家分享。一是小男孩的勇敢,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并没有哭,也没有害怕,反而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二是小男孩的聪明,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到变鼠药的时侯,竟想出来放在饭菜里;三是小男孩的冷静,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四是小男孩的坚强,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五是小男孩的吃苦精神,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非常感谢罗尔德。达尔爷爷,给我们塑造了这个聪敏,勇敢,机智,坚强,能吃苦的主人公人物,给了我作为小男孩很大的启发。面对将来可能发生一切困难和险境,我找到了一些自己的方法。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我就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继续:“读好书、好读书”!让好书伴我成长,走向成功!
读完了《好心眼巨人》,我久久回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巫师出没时刻”,好心眼巨人把捉来的梦用小号吹进小孩的房间里,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了,于是他把索菲抓走,跑了大半夜,来到一个英国皇家军地图都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天哪,巨人国里有九个高达五十英尺的野蛮巨人,还有仅仅二十五英尺对其他九个巨人吃人而无力阻止的好心眼巨人。听了索菲的建议,好心眼巨人冒着被人们抓住的危险,终于想办法让英国女王的军队抓住了那九个巨人。
文中的好心眼巨人十分善良,他为了不去吃人,只能去吃很难吃的食物。他也很聪明,在别的巨人要发现索菲时以智取胜,保护了索菲。他认为其他巨人吃人虽然不对,但人会自相残杀,杀掉的比几百个巨人吃掉的还多,巨人不会杀同类。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巨人不自相残杀,因为他们没有把对方杀死的条件,但人有高级的武器,可以杀人。蝎子也会为了争夺地盘而相互伤害,以置对方为死地或逼迫对方让出地盘。蜘蛛也会杀同类,并不像书中说的那样,所有动物都不会自相残杀。
好心眼巨人被请到王宫中的大厅中吃早饭也十分有趣。总管让人搬了一架钢琴当椅子,四个大钟当桌腿,乒乓球台当桌面。罗尔德·达尔写的故事十分吸引人,也有很深刻的道理。
好心眼巨人以前孤身一人,当然打不过九个野蛮巨人,后来他和英国联合起来对付他们,把巨人打败了,这说明了人多力量大。
《好心眼巨人》让我懂得了要善良,不能像那些野蛮巨人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飘》是我在中专时读过的一本好书,现在再看,感觉是如此的不同。《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个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我开始对书中的主人公思嘉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和媚兰的外柔内刚都有所感染,并被他们深深地吸引。
而对女主人公思嘉丽这个人物,我很为她而深感惋惜,自己一直在追求爱情,可是却没有发现自己深爱的人和深爱自己的人就在身边。当她明白一切时已经为时已晚,虽然Tomorrowis anotherday,但毕竟明天还没到来,也许自己现在所拥有的才是最珍贵的。但在第二部,思嘉丽的命运之神在帮助她,给了她和瑞特第二个孩子猫咪,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孩。她们回到了父亲的家乡奥尔兰,在那里她们快乐的生活,猫咪很顽皮常常被大孩子欺负,说她没有爸爸。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瑞特也来到了奥尔兰,并且遇到了思嘉丽,在一次意外中他见到了自己的女儿,他们在起义的混乱中顺利的逃脱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重新走道了一起。但他们喜欢旅行,他们开始了快乐的生活。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你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如果说冬日读书如温暖炉,那么春日读书如赏百花。当代诗意语文倡导者王崧舟说,底蕴是书堆起来的,生命不息,阅读不止。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的教育素养提升取决于读书、读书、再读书!
学生时代的我喜欢读名著、散文、诗歌。工作后,由于写论文、班级管理需要,我渐渐接触到了教育著作。无论白天多么忙碌,回到家靠在床头或沙发捧上一本书顿时全世界都静了。在书里,我读到了许多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也找到了许多心灵的共鸣。就在一页一页的翻阅中,我感觉自己畅游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又像遇到了心有灵犀的朋友,当我迷茫彷徨时还有高人指路。如此美妙,每天合上书本我都感到满足愉悦不已!
第一次听说县教研室下了音乐论文通知,我激动,又紧张。在找继续教育的学习笔记时也翻出了徐小懿等编著的《声乐演唱与教学》。这本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简直全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尤其是"歌唱心理在演唱和教学中的作用"这一章节活脱脱就是写我,也是写了不少同学共同出现的歌唱心理。于是,我迅速将自己的体会落笔成文《关注学生的歌唱心理,提高歌唱教学的有效性》后荣获县二等奖。第一次写论文就能获奖,不得不说这是莫大的鼓励。就这样,"读教育著作是很有趣的,关键还有指导性"让我渐渐走进教育阅读的美好世界。
此后,我的办公桌、床头常常会放着各种种样的书籍。有时候是工作中碰到问题想要寻找办法,更多时候我是需要看看书才会安宁、舒畅。刚开始,我很喜欢看一些案例或教育叙事类的书籍。
那时候我只管自己读着舒服,别人读不读书那是别人的事。20__年,县师训处到我们学校筹划县培计划的教师集体阅读活动。我也意识到,读书是要带动的。我自己也可以通过读书交流活动得到提升。于是,我组织老师们共读了《爱心与教育》《让爱智慧》《读懂小学生》等教育心理学著作。就在一次次读书交流中,我感受到了温润、感动与智慧。从做方案到挑书买书到组织交流、读后感评比,我确实花了不少的时间与精力。但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没有犹豫。特别是看到满头银发的___老师一下课就戴着老花镜写读书笔记,听到___老师看完心理咨询手记《读懂小学生》后聊到自己班上的单亲孩子掩面哭泣时,我觉得我遇见了有教育情怀的作者,也遇上了温润的教育同行。
读书,成了最美好的时刻。有了互联网,我不仅可以最快了解书讯,还可以快速得到自己想读的书。当当网、京东商城,我都成了常客。就在便捷地途径当中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许多好书。在李希贵《36天,我的美国教育之旅》中我了解到了美国教育的一些情况,开始思考我们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由于这本书我也关注了李希贵的一些情况,对于他创办北京十一中学"走班制"的勇气和创新特别佩服!在《窗边的小豆豆》里我感受到了儿童真是可爱的天使,巴学园的校长是多么有爱心和智慧啊!在佐腾学《静悄悄地革命》我很向往那静心倾听的温润的教室和谈乐趣和困难的实效性教研活动。"学校应成为‘学习共同体’,在教室里要实现‘活动的、合作的、反思的学习’"许多观点令人耳目一新。夏雪梅著的《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观察》和程红兵的《听程红兵老师说课评课》让人重新审视我们多年来的听课评课活动。吴忠豪主编的《小学语文教学内容指要》为我们教语文指明了方法和路径。朱永新《我的教育理想》、汤勇《做一个卓越而幸福的教育者》中都提到了理想信念"雨果说,世上有一种东西比所有的军队都更强大,那就是恰逢其时的理想。"朱煜主编的《迷人的阅读》本身就很迷人……
虽说读了不少书。但是微信、微博、微阅读的"微时代",刷屏、不读或浅阅读现象比比皆是。当我第一次读到刘波的《教师阅读力》不禁惊呆了!"正视‘微时代’对教师阅读的挑战"合理网读,推进阅读的路线图、读写结合加快成长步伐。书中,我不仅遇见了一位热爱读书的大师,更是对当今时代阅读有了进一步思考。于是,我召集有兴趣的老师共同申报了课题《互联网+时代教师阅读力的研究》。
"阅读,是教师的修行。"读书成了习惯,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华应龙说,因为我们不读书,所以工作很忙碌。我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的世界历经一次次美好的遇见!
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让人的心境处于悲凉的状态。拉夫尔和梅吉注定无法相守,一边是事业,一边是感情,拉夫尔注定要为事业风险一生,而梅吉注定要为守护心中的感情孤苦一生。在事业上,拉夫尔是成功的,为了他的上帝,为了他的信仰,他毅然远离梅吉,可是心中却永远充满了内疚与痛苦,他爱梅吉,可是他又无法冲破世俗的束缚,他心中的思念,怜惜,落寞,纠结,梅吉又何尝不知。梅吉对拉夫尔的爱由始至终从没有改变过,她和一个外表酷似拉夫尔的男人结婚,她把他当成自我的心爱之人,就算得不到拉夫尔,也要和他相似的人结婚,那个男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他享受吃苦受累的过程,他是一个无情,贪婪,自私自利之人,同时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梅吉借丈夫之名与拉夫尔私通,她最终如愿以偿得到拉夫尔的一部分,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儿子戴恩,他是她的期望,她的动力。没有拉夫尔在身边,她有他们的儿子,即使她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女儿。有了拉夫尔的儿子,她毅然回到德罗海庄园,回到她的亲人们身边,在那里,她能够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时光。
他们的儿子长大了,像拉夫尔一样,戴恩信仰上帝,他不想结婚,他是一个活脱脱的拉夫尔翻版。梅吉把他送到拉夫尔身边,成全他的梦想。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戴恩是拉夫尔的儿子,而拉夫尔却至始至终没有意识到自我有儿子,并且就在他身边。戴恩在希腊救了两个女子却搭上了自我的性命,他还没来得及明白自我最崇拜的人竟然是自我的父亲,就突然离开了人世。
拉夫尔明白了自我有儿子,并且还是戴恩,可是他却永远见不到他了。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我,这就是命运,他忠于上帝又欺骗了上帝,上帝用他的儿子惩罚了他。在戴恩下葬后的几个小时后,他在梅吉的怀里永远的离开了她,他最终忘了梅吉,他没有死于上帝的怀里,在上帝的光辉下,他死于他最爱之人怀里,他解脱了,这份爱太沉重,太绵长,太痛苦,太纠结了。
荆棘鸟的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一定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可以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我认为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