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通用30篇)
我们先来看第一部分。作者认为固定型思维的人相信自己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这会使得他们急于一遍遍地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们会在生活中看到有些人,他们做事情总是喜欢去评估自己。他们时刻都会想着我做这件事情会成功还是失败呢?我会被拒绝还是接受呢?总之,他们会想很多,最后,也许因为脑中的各种想法,最后让他们停止去行动。
我们来看看固定型思维的人在面对成功和失败、成绩和挑战的时候他们的心态是怎么样的?
面对成功的时候,固定型思维的人认为聪明的人应该永远成功,所以他们会去评估自己做的事情,他们会评估自己的能力能不能做这些事情,如果不能,他们会选择放弃不去做。因为他们要确保自己看上去是聪明的,他们要确保自己每一次都能成功。
而在面对失败的时候,他们会变得很沮丧,他们又会开始评估自己。他们会觉得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就是因为自己很笨所以才不能取得好的结果。
在面对自己取得好成绩的时候,他们会觉得是自己聪明才能够得到好成绩,他们不屑于努力,认为通过努力才能获得好成绩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当他们成绩不佳的时候,他们会认为自己很失败,然后重复着他们对失败的态度。
面对挑战,他们同样会去评估,他们宁愿错失挑战的机会,也不希望因为自己因为挑战而暴露自己的不足,他们希望自己时刻可以在别人心目中保持一个好的形象。
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雪域豹影》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雪域豹影》,这是一本讲父爱的书。
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阿灿霞的雌雪豹有四只豹崽,它想找一只雄雪豹来当小雪豹的继父,那只雪豹叫花月亮,可是那只雪豹不同意,它还咬死了阿灿霞的一只幼豹麻老四。
阿灿霞遇到了泥雪滚,泥雪滚是一只丑陋的公雪豹,在阿灿霞眼里,它是一个窝囊废。但是,阿灿霞想:有总比没有好,于是,它就把泥雪滚招进了窝。虽然平凡而瘦弱,但它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在狂风骤雨中,它用痩弱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身体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最终,它得到了它想要的东西。 泥雪滚虽然不是三只幼豹的亲爸爸,但是它把三只幼豹当成了它自己的亲生儿女,假如此时此刻,阿灿霞旁边是它的前任丈夫日食生,或许它还不一定会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救它的儿女呢!也许,阿灿霞把泥雪滚招来当后爸,是它生命中最明智、最正确的择吧。 在生活中,父爱也是无处不在啊!记得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突然就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我躲在避雨处不敢出来,可是又刮起风来,我没有避雨的地方,只得一直喊爸爸。这时,在雨中,我看到了一个身影,急促的向我走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爸爸,他抱起我,打着伞,快步走回家了,我到家时,身上就湿了一点,我看了看爸爸,爸爸身上湿透了。我非常感动。
这是一部雪域高原上的生死传奇,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大卫科波菲尔》听起来像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心里想这怎么可能是一本书呢?今天我确实见到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一出生就失去了父亲,母亲也是再嫁给了卑鄙的人,这人对大卫和他的母亲极为苛刻。母亲死后,他先去了密考伯先生家,后来又去了姨婆家,命运颠沛流离,生活动荡不安。大卫经历了各种悲欢离合之后,终于与他心爱的埃尼斯走到了一起,本书在一种快乐的氛围中结束。主人公大卫为什么能在苦难波折中不沉沦,因为他积极向上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像《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一样勇敢的斗争,在鲨鱼不断的袭击中不放弃,反而更加有力的反击着。面对生活的苦难,大卫并没有绝望,“勇于扼住命运的咽喉”,还有他的乐观态度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
在以后的待人处世中,我们要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乐观的'心态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这样才能够真正成功!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7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
在诗经的艺术世界中,我们看到的有脚踏大地深耕易耨的辛勤;有“如金如玉”“如切如磋”的高雅;有“柔亦不茹,刚亦不吐”的明德;有人间苦难离别相思的同情;有纯真浪漫乐而不淫的爱情。《诗经》将诗歌文学的触角伸向那些胼手胝足的百姓,唱出古代中国人民各种风俗情态,生活际遇,而不是补天浴日的怪力乱神,也不是战场上的嗜血好杀。
古人相信以“诗”可以观“民风”,他们遣送王官,在如此辽阔的地域空间内采集,加工,传唱各种土风,民谣,以为“风”。《诗经》中描写恋爱与婚姻的篇章尤为动人,总量占到约《诗经》的三分之一,体现了先人的浪漫和对爱情、婚姻、幸福与美的理解与想象。读《诗经》,我们先走进其中如痴如醉令人神往的爱情。
开篇第一首《周南·关雎》可能是流传最广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成为了多少青年表露款款深情的佳句。心爱的姑娘啊,你怎忍心,让我无时无刻不思念你,让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陈风·月出》中“月出皎兮,佼人僚兮”的深情表白你听到了吗?我爱慕的你如月光美好,心中牵挂让我坐立难安。《召南·摽有梅》是女子在娓娓倾诉“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花枝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梅子熟了初春,我的爱情啊从青涩变成了苦涩,你什么时候来娶我呢?《郑风·女曰鸡鸣》那句“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是多少人心中期盼的婚姻模样,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女弹琴来男鼓瑟,和谐美满在一块。
《诗经》中大量婚恋诗篇的存在,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以及婚姻关系的稳定关乎王朝政治。从“生死契阔,与子同说”“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礼教下婚姻观念的从自由到保守的改变。从自由浪漫的爱情,和谐美满的婚姻,到礼制渗透的婚姻,相思悲歌的苦恋,以及伤感的离别。这是周代初期礼教初设古风犹存,是西周后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孔子提倡的礼教,是对爱情的无情打压。但是人们对真爱的理解和追求没有改变,使中国人民即使跨过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后,还是回到《诗经》中描写的那些最高尚最纯朴的爱情中去。
《诗经》婚恋篇唱出了人人之和,群族之和;宴饮篇唱出了上下之和;劳役篇唱出了家国之和;而农作篇唱出的是人与自然之和。如此说,《诗经》如何算不上一首和谐之歌。美哉,诗经!壮哉,诗经!(兰华)
终于看完了,但内心久久不能平复。
“患难是最实际的,无可幸免的;但是,一个人想活下去,就不能不去设法在患难中找缝子,逃了出去——尽人事,听天命。”
最初在语文资料上看到节选的部分,知道常二爷、祁老人、天佑太太等角色,对小说也很感兴趣。我以为“四世同堂”只是讲那一家人平凡而简单的生活,可当我开始读后,慢慢地,我才发现,这不仅仅是在写一个家庭,这一切都不平凡,这展现的是中国在抗战时期北平百姓生活的缩影。
小羊圈是个小胡同,住着好几户人家。在太平年月,北平一切都很美丽很喜人。可偏偏生在战争年代,日本人入侵了。人人都想生,人人都在为生活而努力。有的人,像大赤包、冠晓荷、蓝东阳、祁瑞丰等人,为了生活下去,选择当汉奸,把当时的侵略者当作爸爸,苟且偷生,最终还是遭到了报应。有的人,像祁瑞宣、祁瑞全、钱默吟先生、刘师傅等人,不甘当亡国奴,一些出走,一些不食周粟,一些努力激励青年,为国家贡献着一点点星光。祁老人呢,最在乎自己的四世同堂,然而却总得不到安宁。老大天佑的自尽,二孙瑞丰的被杀,老三的.出走,以及一家老小面临着恐怖的饥荒……
小说的结尾战争还在继续。我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毕竟这是人写出来的,应当给它些美好。但是这部小说并没有,遗失了十三段。看到作者太太和作者儿子描述出来的概括,真的好让人难过:钱先生被捕、小妞子饿死……
看此书时,时而愤怒,时而难受,时而同情那个年代的人,时而想打死那些汉奸走狗。那些人物,像都是活生生的,个个鲜活,在我跟前,似乎都是我认识的人。我知道他们的模样,他们各自的性格,他们的抱负。我又想,要是我生在当时,我会怎么办?我能做些什么?历史永不可被遗忘。在这和平年代,我们更应当勿忘国耻,缅怀先烈。我想,这也是老舍先生写此书的一大目的吧。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并还结识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个长长的梦。我觉得爱丽丝太幸福了,可以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想起爱丽丝刚刚掉入书中,我以为她会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我想错了,她反而把自己的坚强与乐观呈现给读者,让我们知道主人公并不是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更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因为她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已。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吗?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已抓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撒了满地……我不由得笑了,爱丽丝可以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不可以?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做不到呢?
此时,我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再迷茫。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刚刚开始。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其中谈雨山写的《小草和大树》让我感受颇深。课文中讲了夏洛蒂三妹在陈腐的偏见与世人的嘲笑中,凭着自己那种顽强抗争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在困难的环境中获得成功的故事。
从中我明白了,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因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许有些人会面临许多困难,可如果你不畏惧它,不放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每一次挑战,那么你都将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与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史蒂芬·霍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霍金二十多岁就得上了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综合症,不久便完全瘫痪,被永远禁锢在轮椅上。而后他又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由此可见命运并没有给予他太多的恩惠,但霍金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不屈不挠地进行科学探索,用不断求索的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终于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一次妈妈单位组织去云台山旅游,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比赛爬山。我一马当先跑到最前面,可才跑了一小半我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的我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再看看那些快赶上的朋友,恨不得自己变成阿童木,一下子飞上山顶,但这是不可能的,我真想放弃,可转念一想要是碰到这么点小困难就退缩,就放弃自己的目标,那以后还能做成什么大事?想到这里我为自己大喊一声“加油”就又一次向山顶跑去。这次我使出了全部的力量,最终获得了第一名。这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成功,它是我坚持不懈努力地结果。人生就像一场挑战赛,只有那些不放弃的人才能赢得比赛,所以一定要记住《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的人生放出光彩。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我看完《大王书》,有了很大的启发,书中的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有一个坏心肠。他一心想称霸天下,茫是一个很好的王,也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放养娃,柯是一个执着的人,他的狗也很忠诚,瑶她很可怜,巫师团们应该帮助茫,这一篇书描绘了,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成河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息。大王书是作者八年精心构思而成,作品幻想大胆奇特。书中把茫描写的生动,写法也很特别,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写法。我觉得瑶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帮了很多忙。
我们应该好好的读这本书,好好的体会书中的意思。
大王书——黄琉璃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地狱与人间游走,显示出了这部幻想新作充满了神秘与魔彩。书中描述幻色了茫和熄这两位帝王,一位手持《大王书》,一位手持充满魔力的黑伞,一白一黑,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自从我看完大王书之后,有很多的感触,书中的王是很好的,我也幻想当一个王可以统治世界,把人民管好,不会做一个只想自己荣华富贵的王,我还想:我是王,弟弟是负责穷困人的食物和物品,让他们吃得饱,睡得香。而爸爸妈妈在家享受,我好好的伺候他们,还有就是把自己的亲人都呼吁起来,让他们为祖国献一份力,让他们呼吁其他人,为祖国献一份力,可以像书中的茫一样,要做,就做好王。
今年放假,我读了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很好小说。
书中的萨拉自幼母亲便去世了,富有的爸爸为了能把萨拉培养成才,就把七岁的萨拉送到贵族学校去读书。由于她爸爸特别有钱,珍妮校长把她看成学校的荣耀,萨拉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萨拉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自大,她心底善良,富有爱心,经常帮助别人,受到大多数同学的喜爱。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萨拉十一岁时,爸爸因为与朋友合伙投资失败而破产,并且得重病死亡,一夜之间,萨拉就从一个尊贵的“小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珍妮校长马上把失去财富的萨拉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萨拉面临如此大的变化,并没有一蹶不振。她虽然缺吃少穿,形貌日渐凄惨,但依然凭着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很乐观面对一切,保持着一颗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 后来在她爸爸朋友的帮助下, 萨拉最终继承了爸爸钻石矿的遗产, 终于又重新获得了爸爸留下的一大笔遗产, 珍妮校长就像“变色龙”一样立刻改变了对 萨拉 的态度, 萨拉再次拥有了小公主般的生活,但 萨拉 仍然像以前那样乐于助人,从而使她成为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公主!
萨拉为什么能在面临生活发生巨变时,能顺利的挺过来呢?其实就是人的一种 乐观向上 的阳光心态,用萨拉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
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你像 萨拉一样,在 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你就能成为小公主。你能行!
文章主要讲了出生在英国北部一个穷牧师家里的夏洛蒂,童年的生活十分艰难,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她和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为了生活和求知,她承担起了一部分家务,经常和父亲在家里读书,后来,她把自己的写作成果寄给当时功成名就的大作家,希望得到他的提携,可遭来的却是一阵冷嘲热讽,坚强不屈的她从困难中昂起头来,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简爱》,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其中,最终,她们三姐妹的长篇小说震动了世界文坛。
读后,我深受启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要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不要因为沉重的打击而低头叹息,要在困难中昂起头来,不管多么困难,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困难就一定会向你低头。要像文中的夏洛蒂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拼装玩具,由于零件过多,我一直拼不好,就放在原地不管了,现在已成为了一片“废墟”,现在想起来是多么地惭愧啊。夏洛蒂遭遇了如此大的困难都不放弃,而且坚持不懈,在逆境里成才,在困难中脱颖而出,相对我显得那么渺小。她的生命虽然艰辛,可又壮丽,她的意志不但顽强,而且坚毅。虽然夏洛蒂的处境那么悲惨,可她并没有丧失理智,而变得更加清醒,去在艰难中谋生,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向我们证明了:只要敢和困难斗争到底,最后的胜利都非你莫属,因为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做后盾,有孜孜不倦的行动做顶梁柱,就足以让困难低头叹息。夏洛蒂虽然已离开人世,可她的精神和力量却时刻让我铭记!我永远为你自豪!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各自都有烦心的时候,不知从何时起,成长的烦恼组合了起来,对于有着许多牢骚要发泄的我来说,这个题目好亲切。辛弃疾曾经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烦恼,但在这些烦恼中却饱含着一丝丝幸福,这幸福,便是父母对自己的爱。
在这本书中,主要由“马一左马一右吵架了”、“运动会之前”、“成长不烦恼”等故事合成的。其中我最喜欢“成长不烦恼”这个片段,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马太太有了自己的微博后,就关注陌生人。有一天,马太太从微博上看见了几条寻人启事后,就打算每天去接马一左和马一右。马一左马一右非常惊奇,马太太就说,她害怕马一左和马一右会被陌生人拐走。“成长不烦恼”讲的就是马太太对自己儿子的爱这让我在从中体会到了自己父母对自己的爱。
生命如潮水,奔腾而来,呼啸而去,就如同那瀑布一泻千里的壮观,又宛如那黄河汹涌澎湃的气势;光阴如利箭,岁月流转,日月穿梭,好像海水冲刷沙滩上所留下的脚印,又似呼啸而来的.风所带来的清凉。当我准备抓住它的时候,却发现只是一地残骸,早已烟消云散。
所以珍惜时光就是珍惜生命,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向家人倾诉出来,而不是埋在心里,也许在向家人倾诉后,等到的不是他们长篇大论的教训自己,而是他们慢慢倾听自己的样子。每个人都会有烦恼,重要的是你自己怎样瓦解它,成长的烦恼不是绊脚石,而是为了攀上巅峰的垫脚石。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是可笑的,滑稽的,有趣的;它是一个薄薄的书,展现的是一个漫长而又奇幻的下午,有一个小女孩掉进了一个神奇的洞穴,进入了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异事界;这也是一本童话书似乎即使在最普通的书,在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能说,有自己的思想,而任何一个童话故事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和有趣。那里的人们说不出话来,爱丽丝吃或喝的水可以变成小的小蛋糕和大蘑菇。纸,幻想,冒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给我们带来了幻想,冒险,这使我们一起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与爱丽丝。
爱丽丝的仙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成长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爱丽丝充满了好奇,为了自己的“噩梦”的梦象,兔子坚定追求冒险的开始;爱丽丝强,掉进洞里,她没有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此绝望的哭泣,而是积极寻找出路;爱丽丝是慷慨的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的人和事奇怪和不胆小谨慎;爱丽丝是机智的,为了拯救疯狂的疯帽子先生,潜入红皇后的宫殿和红皇后凶猛的骑士斗智斗勇;爱丽丝是正义,为地下世界的和平,加入白皇后阵营;爱丽丝是勇敢的,在红皇后的邪恶怪兽龙,她没有选择逃避面对,而是勇敢的面对;爱丽丝自信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困难,相信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战胜怪兽龙。
刘易斯的小女儿爱丽丝总是笑得像阳光一样灿烂。每个人都从她的微笑诠释不同的灵魂,正如作者所说,对孩子,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一段神奇的旅程是宝贵的。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她终于醒了。她仍在树下,立即去喝茶。虽然爱丽丝从梦境里醒了,这个充满着奇异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了。但我在清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睡着了。我希望我能以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哦不,不一定是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人只能适应只有孩子才能做的地方。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我收集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礼物,属于一个孩子的纯真。
我不能说我和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尽力去做,然后回到小女孩身边。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无论是它的书名,还是它的内容,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中有一个叫蕾克的男生,这个名字好像就在预示着他将会有一窝的小姑娘。果不其然,他先先后后都得到了四个女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四个小姑娘都特别喜欢她们的爸爸。但是,爸爸有的时候固执起来,也像是一块大石头啊:他知道,这四个小姑娘并不是属于他的,于是,把她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连最后留下来的饭团,也因为生病,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大肚子爸爸。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许久。开始读时,我真的很羡慕那四个小姑娘,她们的大肚子爸爸多好玩啊!可是,看到后面,看到大肚子爸爸那严厉的一面,我恍然大悟:其实,大肚子爸爸和我的爸爸是一样的啊!他们的爱,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溺爱,是严厉的爱!一件事,如果我做对了,爸爸会奖励我,也会鼓励我;如果我做错了,爸爸会批评我,但不会惩罚我,而是告诉我怎样把这件事做对。这样的爱,虽然有的时候会让我不服气,甚至哭闹,可这样的确是正确的,不是吗?
想想看,如果自己的父母天天把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反而好心办坏事:长大后,每个人都靠着自己坚强、不服输的性格走向成功之路;而那些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
现在,听听父母的教诲,能使你一生受益的。记住,不管是对还是错,父母永远都是为我们好的,即使他们受到伤害,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世袭贵族的长子,但被他的叔父丢弃街头,想独霸他的财产,雷米被一户平常人家捡走了,之后过上了苦日子。
雷米本来和他的养母生活得很好,但养父的受伤打官司让雷米的命运得到了改变。养父打官司失败,家里没有了一分钱,穷困潦倒,养父为了雷米的养母还在收养雷米而勃然大怒,最后,他用四十法郎把雷米卖给了一位耍杂耍的老人。从此,雷米过上了四处漂泊、流浪的日子。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失去了两条可以杂耍赚钱的狗,险些因为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但同时,他唯一的亲人,师傅维泰利斯因为把所有温暖给了他而冻死了。幸好那位花农心地善良,留下了他,并让他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雷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好运并不长久,那位花农一下子突然破产,因还不起债而被抓去坐牢,雷米只好又过上了流浪街头的生活。终于,雷米找到了她的父母、兄弟,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伙伴却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一场大阴谋。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雷米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在中途遇到并生活过的一位好心的夫人,他继承了庞大的遗产,最终开心的生活了下去。
假如一开始雷米并没有被他的叔父偷走而直接继承了财产,那他永远不会明白这笔财产是多么来之不易,他也不会明白这世界上苦难的人们,而是成为一个消金如土、大肆挥霍的富家子弟吧!甚至有可能还认为这笔遗产太少了,要是再多一点儿就好了。可是,这一切对于雷米来说,他之前流落街头,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自然也就体会到了财产的来之不易,十分满足,能有一个好的家庭了,他也就帮助了无数穷人,当然十分开心。
满足带来的是幸福,不满足带来的是悲观,我们为何不试着让自己现在的生活同那些穷困人民比起,让自己满足并快乐呢?幸福其实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是缺少那一双双发现它的眼睛。
简爱这部书我在四年级的暑假就看过一遍,当时因为刚上完关于夏洛蒂。勃朗特的一篇文章,所以为了表现我很好学,就在暑假迫不及待的买来看。这本书的语言很通俗,但我当时仍没能看太懂,我指的当然是这部书的主旨,立意,情感什么的,再加上我根本就不了解这部书创作的背景,所以看完后没加思索就放下了,只能算是讲内容知道了个大概。
这个暑假,一方面是下学期要上有关这部书的课程,另一方面是基于老师的要求,我就又翻箱倒柜,将沉睡了几年的简爱重新翻出来阅读与品味。这次,我吸取了教训,先上网将夏洛蒂写这部书的意图与创作背景浏览了一遍,心里大概有个数后再正式开始阅读文章。我不记得四年级读完后的感觉了,只记得昨天全部读完书后才知道这部书写的有多么深刻。首先,夏洛蒂生活在十九世纪的英国,那是欧洲文学的盛世时期,也是一个多事之秋,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宪章运动,民主意识开始萌芽。但欧洲专制主义更加疯狂的反扑,民主改革和工人运动处于高压专制之下。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政治背景下,夏洛蒂创作出了简爱,这部被后人称之为她自己诗意的生平写照,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内容上,这部书生动地再现了一个从小是孤儿的英国女子怎样从小在舅母家与孤儿院饱受肉体与精神上的折磨,又是怎样经过了一系列坎坷的经历,获得了自尊而又幸福的爱情的。书中的简,她虽然从小饱受折磨与痛苦,但她自尊自强,不为自己是个穷人而向一些上流社会的所谓的富人低头,她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待她,评价她,她只做最真实的自己,她不奢求富裕,她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换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正是她这种不卑不亢,不想穷苦生活低头,乐观积极的态度感染了拥有智慧与财富的桑菲尔德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他曾百般试探简的心思,但都被简一贯倔强正直的的作风所折服,他们终于相爱了,虽然中间经历了一系列坎坷的情感考验,但他们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
罗切斯特比简大将近二十岁,几乎到了可以做他父亲的年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情义,兴趣相投,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纯粹纯真的,与环境的困窘抑或宽裕,生命的坎坷抑或顺利,地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少,通通无关,这种简简单单的爱情,抛开了一切物质的杂念,是心灵的彼此相吸,是灵魂的交相辉映,是令人羡慕的,真正幸福的爱情。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让我颇有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他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却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凶恶的养父回来了,并把他卖给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雷米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谋生。新主人蒙冤入狱后,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流浪艺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艺人,把他领走了,他们又开始了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除了卡比之外,耍杂团的动物全部惨遭狼食。无奈之下,主人只得带着雷米去巴黎,但主人却在路上不幸冻死。雷米被一家花农收养。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被送进了监狱,花农的孩子被送到了叔叔,姑姑家,雷米只好带着卡比重新卖艺,途中遇到了曾经在巴黎认识的意大利小孩——马西亚,于是,他们一起卖艺。当雷米知道自己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手中。最后,他在马西亚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最终,雷米和花农的女儿结了婚。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一个热爱学习,孝顺父母,勇敢,善良,天真的好孩子—— 雷米,忠诚的小狗卡比,从不打孩子的流浪艺人,凶恶的伽罗福,好心的贵妇人,有爱心的花农,虽然是哑巴但天真可爱,善解人意的丽丝……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敬佩雷米,因为他不惧苦难,和马西亚俩人独自用流浪卖艺来赚钱。我也很讨厌雷米的养父巴伯兰,他一心想用雷米来换钱,之后因雷米的父母迟迟未来换钱,便卖给了流浪艺人,他太狠心太贪财了。我也很讨厌伽罗福,用大人和训骂逼迫二十个孩子去卖艺给他赚钱。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农一家和米里根夫人,花农一家待人很好,在雷米生病时照顾他陪伴他,听他唱歌,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家人;而米里根夫人也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无比关照他!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他让我深有感触,那么这个暑假你看了些什么呢?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习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习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前些日子,在团委那里取了一本书来看,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张嘉佳写的。这是一本看似纷杂凌乱的的睡前故事,但里面的故事却有条不紊的向你描述着人生的点点滴滴,仿佛就像在写你自己。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
俗气点说,张嘉佳的这本书应该算是心灵鸡汤。但是又感觉他煲鸡汤的手法不同于别人,可以说是强于他人。如今心灵鸡汤大多饱受诟病,主要的一点是作者在煲汤的时候还总想把自己的思想融会贯通,给读者带来醍醐灌顶的阅读感受。原本只是想暖胃的读者不得不在喝汤的同时冒着流鼻血的风险滋阴壮阳。张嘉佳的心灵鸡汤,走的则是用料简单,味淡肉鲜的传统路子,在如此多大补鸡汤的映衬下反而多了几分返璞归真的美。
书中有一段写到:“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碳烤生蚝请让我打包。”突然让我感觉多时间易逝,许许多多数年的友谊慢慢的来不及经营,原来真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能只能往前走。
每个人都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上帝会让你付出代价。照顾好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好别人。如果你压抑,痛苦,忧伤,不自由,又怎么可能在心里腾出温暖的房间,让重要的人住在里面。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你千辛万苦地改变,觉得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因为怜悯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小部分,在抵达美丽的地方后发现,那一部分终于重新生长。生长到热烈而宁静,毫无恐惧。
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很容易让人感动,原因在于他真实。一个真实的世界观摆在你面前,就如在说着我们自己。对这个世界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挚爱是举步维艰的。你要学会前进,人群川流不息,在身边像晃动的电影胶片,你怀揣自己的颜色,往一心要到的地方。 听完这首歌,你换了街道,你换了夜晚,你换了城市,你换了路标。你跌跌撞撞,做挚爱这个世界的人。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灰色的大宅子里,住着一群活跃的、可爱的小老鼠,每到晚上,他们就从各自的洞里爬出来,在每个房间里玩耍、打闹,在厨房里吃美味的香肠。这样美好的日子没过几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封为大首领。不幸的日子开始了,它严格的规定,每天让老鼠们练习跑步、做操,还不能在斜放着的书上溜滑梯,不能在地球仪上做环游世界之旅…
老鼠天生就害怕猫,它们之间又流传着一个可怕的传闻,就是有一只可怕的大花猫,它曾经吃了许多只老鼠,这群老鼠很害怕,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来提防这只可怕的大花猫,比如:他们在地上散豌豆,如果猫来了,踩到豌豆上,豌豆就会骨碌乱转发出声音,这样老鼠们就会知道猫来了,它们还把窗帘拉上,以防大花猫看见他们…
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我想:书里的这些老鼠,在作者笔下变得栩栩如生。书里的老鼠们真是太能干了,它们有着人类的思维与智慧,战胜了大花猫和厨娘。它们还非常团结:它们虽小,但它们会齐心协力,想办法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小小的老鼠都知道“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含义,真让人佩服。
在这群老鼠的生活中,有着人类的影子,它们有喜怒哀乐,它们也会争权夺势,它们之间既有善良的老鼠,又有狡猾的老鼠,这群老鼠可真是不简单啊!
我有时也很羡慕老鼠们,活得自由自在、欢乐无比!但是又想,它们每天战战兢兢的躲着猫,不劳而获偷别人的劳动成果也很不应该。
近来,单位订阅了新书籍——《工作重在到位》。单从这本书的字面理解:工作不只是要做好,重要的是要到位,但如何才能到位呢?
透过认真阅读后,我找到了答案。书中提出的观点对我们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心态和方法,注意工作细节,提高工作质量,减少工作失误有着重要的作用,让我们在工作、学习、为人处事等方面不断的对照自己,审视自己,发现不足,重新认识。
我们都明白,事(工作)无巨细之分,关键看你怎样去对待这件事(工作)。在人事教育科这么重要岗位上,我更就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增强工作职责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目标,做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一、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是提高一个人工作潜力的主要途径。干教育工作就是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潜力,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这样,工作才会得心应手,到达最佳效果。
二、要有良好的工作心态。树立强烈的工作职责意识,做任何事情,都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做好。要树立“工作为重”的职责心态,“必须到位”的称职心态和“我要到位”的主动心态。
三、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尽善尽美。缺少提前谋划,懒得多想,不思考的.现象会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也容易养成惰性,这样恶性循环,影响工作。要想使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就要做好谋划,并在工作中及时解决发现或是存在的问题,那么,工作就无可挑剔。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以用心的心态努力工作。只有工作到位了,才能使自己有更大的发展。从小事做起,坚决抛弃浮躁、工作不思考、不细致、不到位的不良思想,重新塑造一个崭新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