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彷徨》读书心得感想2024(精选35篇)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拉丁美洲。这是距离我们非常遥远并且相当陌生的大陆。我的一个朋友曾说,如果这个故事让中国人去写,哪怕让日本人和韩国人去写,都不会这样让人感觉艰涩难记。我们的习惯与他们截然不同,我们不会祖孙几辈用同样的名字。如果父亲叫李军,那么儿子顶多叫李小军,是不会再叫李军第二或孙子再叫李军第三的。这样我们就更可以对整个故事梗概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吧。这虽然好像是一个缺憾,但我认为不但是与他们文化本身有关,更重要的是作者想借此表达整个家族无论是从性格还是命运的一种联系与轮回。初读虽然容易混淆,但多读几遍,家族的几代人都会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你可以轻易地指出哪个是充满智慧与创造力的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哪一个是最富传奇色彩的奥雷良诺上校,哪一个是追求自由的象征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哪一个是朝气勃勃的却以悲剧收场的阿玛兰塔·乌苏娜……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19世纪能驾帆船周游世界的船长是真正的英雄。格兰特船长是不列颠尼亚号的船长,他航海经验丰富,高大强壮,慈祥温和,他就是那样的人,为了反对英格兰对苏格兰的奴役,1862年到太平洋去为苏格兰人民寻找移民的岛屿,不幸遇难。
格里那凡爵士偶然看见了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便毅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救援队,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开着自己的船去寻找和营救格兰特船长。他们球绕着地球一周,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最终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成功地救出了格兰特船长,胜利地返回了苏格兰。
这本书不仅仅是教会了我们遇到挫折不要知难而退,一定要勇往直前,知难而进,而且遇到困难有时候不要硬闯,应该巧妙地化解,这使我们不仅解决了困难,自己还没有被伤害,这本书同时蕴含了天文、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又描写了各地景色的壮观,还有他们遇到的“危险中的惊险”,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的情景,佩服他们的胆识与勇气以及为求生而暴发出的力量。同时我也很敬佩船长的为他人着想的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课外书,《雪人》,是一本汤素兰着的童话书,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一个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讲的是:蓝天下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的旁边有一个小木屋,而小木屋里住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鸟蛋,它就看着这颗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没有来,于是,它就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飞了出来,小兔很高兴,翠鸟每天会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晚上回来再告诉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鸟说白色怪物要来了,大雁都纷纷飞走了,蒲公英也随风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鸟和银杏树,银杏树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会飞,翠鸟可以走,可是它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小兔在一起。一夜过去了,小兔出了门,(⊙o⊙ )哇!原来是下雪了!!它们说,原来白色怪物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丽!
看完了这个故事,它让我认识了一个重情义的小鸟,是小兔子让翠鸟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小翠鸟十分的感激小兔,虽然这个白色怪物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在它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怕,但是翠鸟却没有离开小兔,可见他是一只知恩图报且善良的小翠鸟,在危险和友谊之间,它选择了友谊,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过难关,它们真是勇敢。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给我启发,给我开心,给我感动的故事,我喜欢《雪人》这本书!!
鲁迅先生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人们誉为“民族魂”、现代文学的旗帜。今天,我有幸读到了他的小说——《祝福》……
《祝福》是鲁迅先生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写的是小说的主人公祥林嫂一生的悲惨命运,祥林嫂是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她的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逃走后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不久后她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与贺老六成亲,她经过一系列的反抗之后,最后只得顺从,好在丈夫贺老六是一个纯朴忠厚的农民,之后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可以过上安稳的好日子了。可惜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贺老六因伤寒病复发而死,不久,儿子阿毛又被狼给吃掉了,因此她被大伯给赶了出来,成了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过重重打击的祥林嫂失魂落魄,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沦为乞丐的她,就在年终人们祝福新年的欢乐气氛中,怀着无比复杂矛盾的心情冻饿致死。
祥林嫂的一生是坎坷悲惨的一生,她原本是勤劳、善良、纯朴、顽强的,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以至被旧社会所吞噬。祥林嫂是我国封建社会千千万万个妇女悲剧命运的缩影,她的一生更是封建社会制度下千千万万个中国母亲悲惨一生的深刻写照。祥林嫂的悲剧深刻揭示了旧社会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鲁迅先生热爱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以及对受压迫妇女的深切同情。正因为如此,鲁迅先生才写下了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把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读者面前,引起了我们的深思。
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生活在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劳动妇女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正如小说中的祥林嫂,她历尽了尘世间所有的痛苦,她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最终是离开了人间。同时,我也庆幸自已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努力,奋发向上,为祖国的大好江山舔砖加瓦!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作为一个三观不正的人,这本书的读后感概括起来就是好嗨好赞……
虽然说森口作为一个老师,形象似乎显得不够圣母,正义感道德观什么的也有点崩坏,尤其是她的所作所为,牵连到了一些其他与事件无直接相关的人,并且对此也表现得冷血,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掩盖不了她的透彻。她的复仇固然是后续悲剧的推动力之一,但那也不过是犯了罪的人所理应承担的,而罪犯是重来还是沦落,至少在森口这种程度的复仇来说,是很难被其左右的。
表面上看来,渡边和下村似乎各种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苦难或者压抑的成长过程造就了扭曲的内心。姑且这么说吧,既不考虑是不是每一个苦难的少年都长歪了,也不考虑在何种程度上的苦难或者压抑会造就何种程度的扭曲。重要的地方在于,少年们的心是纤弱剔透的,少年们的影是我见犹怜的。想要而得不到的赞赏是生命全部的意义,他人不能理解的哀愁是一切灰暗的源头。于是两个重度中二病患者的病情就这么疯长下去,为了一些正常人不可能理解接受的理由,受害者被夺取的一切不值一提。
既然做了这样的事,由之而来的一切都该是自己承受的,这与罪犯是少年还是成人无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来不等于不用承担。于是表面上似乎下村一次又一次想要重新走出来,却总被各种巧合或者设计而再度打回泥沼,对于对少年犯有同情心的人来说,这些黑暗的巧合似乎显得太刻意,像是作者执意如此。然而若是假设没有这些偶发事件呢,假设没有溅到下村身上的牛奶,也没有寺田最后一次声势浩大的家访,难道下村就能重新来过吗?我们考虑他这期间的所有痛苦,有多少是来自于自己亲手杀死了一个四岁小女孩呢?我几乎没有找到,他的一切痛苦几乎都来自于可能感染HIV可能发病可能会死。这样残缺的人格、纤弱的小心灵,所能承受的一切,即便在他假想自己重新站起来之后,也仍然会是不堪一击的空壳。更不用再多提他那个中二病成长的母亲了,当然我并不认为他的现状的主因是他母亲的教养,少年情怀总是诗,这首诗太高深莫测,无人能解~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除非他幸运地遇到某些神一般的契机,否则以事态的正常发展来看,不论是他所在的环境还是他自己的特质,都注定了他的沦落。而这一切,仍然是他自己造成的。
更不用讲渡边的情况了,他从头至尾的势态,都有如一把下落的尖刀,下落的尖刀不能用手去接。在北原和他谈恋爱的时候,我几乎时时都在为北原提心吊胆,果然悲剧了。
这个故事里的人性真的很黑暗吗?或者故事里的情节发展真的很刻意做作吗?至少我没有看出来。成人尚且容易钻入各种死胡同,脱缰的少年们更是容易把不知所云的一些事情看作一切。我并不想把这个故事看作一些揭示啊反讽啊什么的,人性是不是黑暗,社会问题是不是发人深省,母爱教养是不是值得反思,少年心理是不是需要关爱,这些在故事面前都显得太不单纯了,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讲得很好,听着很喜欢,觉得很真实的故事,标签要怎么贴完全就是个人的标准了。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逗比还是挺多的,比如我还是觉得,森口夫妇骨子里都挺逗比的,认为自己是露娜希的北原也挺逗比,但是逗比人都挺好的。其实就像北原说的,森口并没有审判惩罚渡边和下村的权利,如果我三观再正一点就好了……
还有森口开嘲讽的技能实在美呆了……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还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这番辛酸又坚强的话出自《安妮日记》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兰克的犹太少女的日记中。
我默默的将这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暗天无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极度稀缺;恐怖的空袭噩梦般的反复上演;恐惧绝望的日日夜夜。这种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却把这种生活当成“一场浪漫又刺激的冒险之旅”,带着她的日记踏上了征途……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十三岁生日时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安妮与这本笔记本的对话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课。但在温暖的的小屋外,世界并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台,开始了对犹太人残酷的种族迫害。迫于形势,弗兰克一家带着其它四位犹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里。他们白天必须安静,以免被楼下的工人或邻居发现,晚上才可以自由活动。在日记中,安妮犀利的控诉了法西斯的种.种恶行,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下,明天的世界将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呢?对此,善良的安妮始终相信:“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
我查了资料,结果让我震惊: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闯进秘密小屋,八名成员被捕!八个月后,只有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活着从集中营回来。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纳粹德国投降——世界如安妮所愿迎来了和平的曙光。我们不会忘记,有一双来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我们。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历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个战争的牺牲品,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
是啊,战争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我们呼吁和平,将会有多少人免遭战争的残杀?让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国家不那么霸权,不那么好战,如果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战争,为什么不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这样下去,我们离第三次的世界大战又有多远呢?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世纪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鲁迅先生的这11篇小说中每篇均能寻到彷徨的轨迹。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高老夫子》中,以为借高尔基的头衔便高大起来,往日的朋友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实际上还是那胸无点墨高夫子,无论把一只猫打扮得怎像狮子,它还是一只猫,本质上并不会改变,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书扉页记有一九九三年购于海南,距今二十载。当时读过一遍,看圈占处不同笔迹,之后仍翻阅过。林氏的主观色彩显而易见,叙述典雅,议论纷呈。他说,想写就是理由。一九三六年,他携家居美,所带资料有限,况且当时尚无互联网之便,为苏轼作传,实在不易。
之前陆续读完林氏《武则天正传》,作者写女皇的杀人无数印象深刻,立场有偏颇的一面。在苏传中,尽管也有对王安石的抨击,似相对客气。
林氏不拘一般传记格式,兼有多种叙写形式笔法,语调轻松,机智幽默,好读。正如书中所说,书架上列着一位有魅力、有创意、有正义感、旷达任性、独具卓见的人士所写的作品,真是灵魂的一大补剂。
书中说,一提到苏东坡,中国人总是亲切而温暖地会心一笑。他一生嬉游歌唱,自得其乐,悲哀和不幸降临,他总是微笑接受。
苏东坡有句名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难怪他快快活活,无忧无惧,象旋风般活过一辈子。至少他自己欣赏生命的每一时刻。
书中说,他第二次遭到流放,远走海外的海南小岛,多少有点认命的意味,心灵倒分外平静。他的人道精神由于遭受许多困难而更加醇美,却没有变酸。他至少能维护他的.灵魂,为此付出代价。
苏氏最初和最终的乐趣都是写作。临终前他写了最后一首诗,长老一直和他谈现世和来世,建议他念佛经。苏氏笑笑。他读过不少佛教和尚的生平,知道他们最后都死了。
此前,苏东坡写信给一位长老,其中说:“然生死亦细故尔,无足道者。”
在寒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暑假里从学校借阅了《做智慧父亲》这本书,本来说是给孩子爸爸补充营养的,结果爸爸常常出差看的少,我这做妈妈的,就自己翻看起来,值得一读。
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妈妈,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让我时刻审视自己,女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好穿暖做是一种生活,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精神追求,像读书、爱生活、爱自然。
1、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2、《老人与海》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知道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己担起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我知道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后;我深知只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后……
1、青鸟读书笔记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2、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寒假里,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爱的教育》,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我看得入了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鼓手,因为他坚持到底,为了国宝牺牲了自己的左腿,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碰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束手无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长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3、刺猬的优雅读书笔记
小说以巴黎高档住宅区一栋公寓为背景,以看门人勒妮自述和少女帕洛玛日记的形式,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体现了作者对生命意义和艺术真谛的探寻。
一个外表粗陋的看门人,实则是有着高贵的心灵和文化品味,情感丰富,如刺猬般优雅。小说通过抒情音乐般的描写表现了人物对生命和艺术的体悟。
4、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5、今天我读完了《儿童百问百答》。书中讲了美洲鸵生气的时候会干什么;狼鱼吃鱼吗?为什么有人怎么吃也吃不胖呢?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烧呢?最大的恐龙是什么等,那本书有三个优点。一是搞笑, 二是知识丰富,三是内容多。
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每本书的主人公都不一样,如果你喜欢可以把全套书都买下来。
6、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7、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8、我喜欢看很多书,比如故事书,故事书上面写着神奇的传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它上面写着生活的乐趣。还有音乐书、语文书、英语书等。语文书上写着优美的课文,英语书上写一句句美妙的句子,上面还有英文歌和英语故事。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聪明,小朋友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哦。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近几日阅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塑造的绅士福克先生的形象是一个富有正义感、意志坚定、同情弱者的人,作者对地理、航海知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字里行间,激发了阅读者的想像力,我觉得读起来很有带入感,引人入胜,感叹经典就是经典的同时,同时想起了前多少年阅读过他的另一作品《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里的尼摩船长与福克有同样的精神风貌,这样的作品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时期阅读都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对科学知识的敏锐认知和对未来的大胆想像,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实现了很多吧!太佩服了!像潜水艇不是已经实现了吗?很神奇的想像力,可以激发多少人对自然科学的热爱与向往。一个有趣的人,难怪作品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热爱和感动。
一个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人,作品主人公福克的自制能力像钟表一样机械,但他对艾娥达夫人施以援手时的果敢,我觉得这样一个自律得近乎冰冷的人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当然因为这一举动而后收获了爱情。旅途中他使用各种交通工具,高价买大象的那一段果断而又温暖,因为最后他以丝毫不夸张的方式把这头大象送给了向导,一路送他们到达乘车点的一名当地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同情弱者的品质。对有些人可能会是付给应得的酬劳而已,也足以表达感谢!
福克先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虽然开始我觉得他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有些单调,可是读完这个作品,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他是幸福的,因为有了自律的品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而且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战胜困难的过程,与这个过程中参与进来的人们的相处,无一不丰富了他的旅途生活。今天得空把这一点点感受写下来,算是一个读后感吧!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
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我们生活中许多人许多事,当我们经历过的时候,觉得平平淡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过去了许久,再细细回想,怀念之心不禁油然升起。读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我便有这种感觉。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保姆,她有许多的缺点,这使得鲁迅很不耐烦。每次睡觉时,她都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鲁迅很难受;她封建迷信,有众多的忌讳,要鲁迅不要进死了人或生了孩子的屋子里,正月初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好说“阿妈,恭喜恭喜”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这让鲁迅先生觉得非常烦恼。直到阿长给鲁迅买来了一本木刻的《山海经》,鲁迅才认识到她是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整日里念念不忘。是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给鲁迅买来了一本绘图的《山海经》,这才使鲁迅对她有了新的敬意,觉得“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都能做成功”。
读着阿长的故事,我的头脑中出现了一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她总是低声絮说些什么,又时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气中上下摇动。不禁又想起我的外公。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我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里。我的外公,他有一副枯糙的脸庞,眼睛凹进了眼眶中,穿着的衣服上有许多补丁。他走过来,身上带着鱼腥味:“哎!犇犇,你看,我给你带了些鱼,今晚我们做鱼吃。”我最烦外公睡觉时的呼噜声,那声音像紧箍咒一样,即使并不怎么响,也让我半夜里经常醒来。屋里屋外被外公的鼾声环绕着,我经常睡不好一个完整的觉。他也会让我不要在同一天手指甲和脚指甲一起剪;他会让我不要在屋子里撑伞,不然会变成大傻子。这让我非常不耐烦。可我只要一跟他顶嘴,他就会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揪我的耳朵:“你怎们这都会办不好?”他见人总是只打个招呼,话很少,尤其是吃饭时,一言不发,像一个哑巴似的。我吃饭时只要说上几句,他就会大声呵斥,似乎我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这让我非常讨厌他。
炎炎夏日,我突然想吃冰激淋,想得坐卧不安。可附近没有卖冰激凌的小卖部。或许絮絮叨叨的话听在外公的耳朵里,他一声不响,拿出了三个鸡蛋,搅和了一盘鸡蛋液,放入糖,加入西瓜汁橙子汁,放到大碗里哐当哐当地搅动,再放进冰箱冷冻。到了傍晚,一碗独特的“冰激凌”摆到了桌上。我用汤勺舀两口,放进口中感受着那别具一格的冰爽和清新,第一次觉得外公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他却都能做成功。
已经多年未见我的外公了,读着《阿长与山海经》,我眼前那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影子慢慢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外公那饱经风霜的脸,他缓缓地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淡淡鱼腥味。
我那平凡的外公,他也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那是深厚的爱啊。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最近,我有幸阅读世界四大冒险小说之一的《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而小说讲述的是出身平庸的霍金斯与海盗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找到宝藏的故事。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从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中出来,又不禁想起了我们自己,跟小兵张嘎比起来,我认为我们是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呵护,还有饱满的精神食粮。可是不知为啥,总有那么一些人,身上长满了刺。他们叛逆,反抗师长。反抗家长。曾经是祖国的荣耀,现在,却成了悲哀么?
诺贝尔奖是国际上的最高荣誉奖章。然而这个奖创办也有那么久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中国人呢?中国人口数十亿,难道连一个天才也没有?是时代在进步,还是我们在退步?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我看了这《安妮日记》后才发现,原来以前的德国党卫军是那么的坏!他们为什么夺走了年仅16岁、善良可爱的安妮的生命呢?读了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年代,感受到安妮那颗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纯朴善良的心。
《安妮日记》是从安妮13岁生日那一天开始写到15岁,后来由于被抓到在德国军营才停笔的。
里面主要是写了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妈妈艾蒂丝弗兰克,姐姐玛弗兰克,凡丹夫妇,彼得杜瑟尔医生和安妮一起躲进了安妮爸爸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房屋里面,他们叫做“密室”。他们早上先用木板钉住,然后在用厚窗帘挡光,白天他们不能出一点声音,以免被楼下的德国人发现,因为安妮他们全都是犹太人,德国人抓到犹太人后会把人毒死,闷死,病死和饿死。晚上才是他们的自由时间,不过所有人都要规定时间冲凉和上洗手间。“密室”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没有自由,只有伤心和恐惧。安妮在“密室”里唯一的朋友就是日记,她向日记说出了心中的苦闷,讲述了身边的故事,记录了成长中的好奇和期待,同时也控诉了法西斯的战争,还写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痛苦。让人们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是危险的。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平安和幸福,不要让战争来到我们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美丽、充满生机的国家是非常幸福的,我将珍惜生活、珍惜时光,用自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更美丽。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蔡康永先生的《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已出版很久了,但我还是在这个假期才真正开始阅读。
说话,仅仅说是用声音来交流,恐怕是不准确的。人类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交流_肢体动作、声音、文字等等。我是真心认为即使是一个人在生活,也能与人交流,只是这当中或许存在着时间差和距离差。然而,生活中许多争吵和误会都由于沟通不好、交流不深,而这些问题又是因为“说话”引起的。说话的方式、说话的内容、说话的语气等,都会影响说话者所要传达的信息,如果“说话”不妥,就很有可能引起接收者的误解。蔡康永先生在书中有写到:“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你嘴上爱抱怨,你就成为“怨女”。你嘴上爱耍贱,你就成为“贱嘴”。说话之道读书笔记你老是说色情笑话,你就成为色迷迷怪叔叔……虽然,我们都知道你骨子里可能并不是这样的人。”(摘自第五节)我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当你和一个刚认识的人接触,你可能会从他的外貌开始打量,接着就是你和他的交谈,那么说话说得好,当然会给你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否则,答案也可想而之,更严重的,你往后还会不想和他接触。
这本书让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生活中要有意识地留心自己所说的话和别人所说的话给人的感受,然后不断完善,说让人感到舒服的话、说妥当的话。这种能力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沟通更高效。每天我们说那么多话,如果我们能自己找个空当,把我们说的话放在心头玩味一番的?“我为什么说出这句话?”“我为什么会用这个态度说?”没事就想想这些,就会发现,我们心里其实藏了很多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东西。这些东西藏在我们的话里,从我们的嘴巴说出去了,变成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如果我们稍加玩味我们的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我们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们人生中所占的比重。如果,我们练习,把我们相信的事和我们说的话尽量变成一体,那我们比较可能因为说话谨慎,而成为一个谨慎的人;或者因为注意说话的品位,而成为有品位的人;或者,因为训练自己好好倾听,而终于变成一个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事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