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淖记事读后感优质(精选31篇)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这是汪曾祺一个很出名的短篇。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这个故事很悲惨有很感人。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锡匠好上了。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刘团长看到巧云和小锡匠的浓情蜜意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听起来好像有点像《啼笑因缘》的故事情节,但最漫不经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大淖记事》和《啼笑因缘》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人家的婚嫁极少明媒正娶,花轿吹鼓手是挣不了他们的钱的。媳妇,多是自己跑来的;姑娘,一般是自己找人。她们在男女关系上是比较随便的。姑娘子在家生私孩子;一个媳妇,在丈夫之外,再“靠”一个,不是稀奇事。这里的女人和男人好,还似乎恼,只有一个标准:情愿。有的姑娘、媳妇相与了一个男人,自然也跟他要钱买花带戴,但是有的不但不要他们的钱,反而把钱给他花,叫做“倒贴”。
看到这里觉得好有趣,多么大胆直率的姑娘啊。虽说风气好像有点太无拘无束了,但相对于现代文明的遮遮掩掩和虚伪客套而言,这样的直率有一种久违的原始野性美。
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这句话也很好,虽然好像我以前看到过类似的话。若有若无的感情最难以表现,无论在文字中还是电影里。用飘来飘去的淡淡的云彩来形容这样淡淡的感情我觉得很到位,虚无缥缈的感情变成可以琢磨可以感受到的实体,是很成功的描写。
我们想象不到感情是什么样子,但我们想到天空中的云彩,飘来飘去最后无迹可寻,,来来去去从不由人,你看到它刚才还在那儿吧,但转眼间它就不知去向了,是飘走了?还是消散了?没有人知道。就像感情一样,你说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愿意跟他说话、谈心。有时候不经意的一瞥你似乎看到他眼中贮满了对你的喜爱,但再大起胆子细看,又发现他好像根本没有看着你。有时候你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但见面时看到他你又犹豫了,甚至可能害怕和他说话,害怕和他对眼。你是怕他看穿了你的心思吗?少女情怀总是诗啊。也只有在那样懵懵懂懂的青葱岁月,才会有那样虽然朦朦胧胧但却让人如痴如醉的情思。不就想天空中漂浮的云吗?丝丝缕缕牵牵挂挂,似乎总在纠缠着变幻着,谁也说不清它下一秒的样子和最后的去处,就像谁也说不清你和他之间最后的结局。
巧云一家有了三张嘴。两个男的不能挣钱,但要吃饭。大淖东头的人家都没有积蓄,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变卖抵押。结鱼网,打芦席,都不能当时见钱。十一子的伤一时半会不会好,日子长了,怎么过呢?巧云没有经过太多考虑,把爹用过的箩筐找出来,磕磕尘土,就去挑担赚“活钱”去了。姑娘媳妇都很佩服她。起初她们怕她挑不惯,后来看她脚下很快,很匀,也就放心了。从此,巧云就和邻居的姑娘媳妇们在一起,挑着紫红的荸荠、碧绿的菱角、雪白的连枝藕,风摆柳似的穿街过市,发髻的一侧插着大红花。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长睫毛忽扇忽扇的。但是眼神显得更深沉,更坚定了。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
巧云应该也算汪曾祺小说中一个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对比《受戒》中伶俐可爱的小英子,巧云身上带有更多现实生活的无奈,但这个坚强的女子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残忍活着重负失去信心和勇气。当父亲和爱人都不能工作,生活的重担罗在她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勇敢的挑起生活的重担,,坚韧不拔的精神让人感动。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
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樑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以小说《简?爱》的与经典,写过读后感的读者一定数不胜数,再此多上一位,叨叨对《简?爱》一书结局的感慨。
世界上最凄丽完美的爱情是男人想像出来的,是沙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纯粹的爱情也许就如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它其实无处不在,只是你看不见又摸不着,纵使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又不可避免地要去质疑、考验、求证。很遗憾的是,爱情不像空气中的氧气那么容易求证它的真实存在性。
那么,要确证世上完美纯粹的爱情真的存在要怎么办呢?这件事科学家奈何不了便交由作家操纵。
也许,男人女人的思维差别决定了男作家与女作家在处理爱情的方式方法上巨大的不同。男人的笔头通常在顺境中比较清逸洒脱,他们一旦陷入了爱情便容易忘乎所以,全然无视于世俗的现实。一旦爱情触礁,为了维护心中那份完美的爱情,男作家此时的笔头变得绝决而极端了,他们会让爱情的拥有者以献出生命为代价,来成全爱情的纯粹完美的存在。
女作家则不同。女人在困境中不如男人那般果断,顺境中也不如男人天真。女人是细致的微言的敏感的,她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神经衰弱般的预见性与想像力。女人在沉迷于对纯粹爱情的炽烈追逐中仍然不会忘记世界的存在,热恋中的女人眼中,消失的不是世界上的物与质,而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所爱上的那个男人以外的所有男人。女人不会忘了世界的存在,又不忍失去心中至爱时,女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变得复杂深邃沉重,不那么纵情于浪漫了。完美的爱情去哪里找?又不甘于承认说世上根本不存在这玩意儿。所以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结局里放了一把火。在其他的许多女作家的作品中,结局如果是得到了纯粹爱情的,那么作者即使不是成为纵火犯也不得不制造了其它的悲剧诸如地震与破产之类。
作家最终决定为简放一把火,把罗切斯特给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而此时的简反而从一位贫民变成了继承财产的财主小姐。昔日地位的尊卑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然而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真正纯粹的爱情,她爱上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有名利而是因为他的人,纵使他变穷变丑了,她仍然爱他并要嫁给他。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透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在书中,“我”的中学时代显得尤为独特,与大多数人一样,“我”的中学时期也伴随着低俗与不堪。好友苏宇的心理畸形导致自己的锒铛入狱,师生恋……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 —— 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 —— 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寒假中,我读了一篇名叫《荷塘月色》的散文 。从《荷塘月色》 这篇散文中,我感受许多。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 中心: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 玩 荷塘 来暂时 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朱自清 先生 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 截然不同 的 仙 境——荷塘月色, 你想想,荷的特色是洁,月的特色是净。古往今来,荷花以它的清雅脱俗,独步人间,以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精神,引君子仰慕。古今中外,人们对月光的洁净祥和更是咏叹不已,“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那么,荷花与月光交织在一起,会是怎样一副境界呢?荷的清香,清雅;月的清净,清幽。这样便 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生活的心情。他为 排斥 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 ” 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 柔柔 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树,树间透着 淡淡的 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 叫得热火朝天 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 渐渐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 助和无奈 ,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 感触很深 ,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 仙境般的 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 忧虑 ,可见 , 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 向往 。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 现代 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
我们现在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中,和作者相比,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
前几天读了《源氏物语》,觉得不是很懂。起初读到铜壶那一章时,心里想这个可能讲的会是和中国的宫斗剧一样。后来发现原来自己错了,一直都认为日本的文化和我们中国的文化差不多应该读起来容易一点,于是就去试着了解了这本书。《源氏物语》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流露出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被认为代表了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给后世作家的创作带给了艺术典范。《源氏物语》是一部让日本民族整整骄傲了十个世纪的著作。川端康成在接受诺贝尔奖时所做演讲时曾指出《源氏物语》是日本小说创作的最巅峰,他自己也不能与其相比较。当然这是自谦的的说法。但是这数千年来《源氏物语》确实影响着日本的发展,至今,仍无人能超过这部作品。
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源氏物语》出自女性之手,自然而然的就少不了很多细腻的情感,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作品中国也有一部《红楼梦》。《红楼梦》是出自曹雪芹之手,也同样有些复杂的人物关系。
《源氏物语》主要讲述了平安时代里日本贵族的生活。以光源氏的故事为核心,带出了众多与之关系暧昧的女性。葵姬是他的正室,出身高贵,气质冷淡。光源氏冷淡她陆续有了藤壶、紫姬、明石姬等多位心爱的女子。相继和光源氏亲近的女子还包括拢月夜、夕颜、六条御息所等数十位贵族女性。
《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一生拥有许多女人,一经和他有了或长或短的关系,他都会供她们生活之需,多方关照她们的生活。但他的最爱却是藤壶女御,她既是他的继母又是他的初恋“情人”。“光源氏”的生母桐壶更衣在他年仅3岁时就在周围女人的妒忌声中忧郁病逝,其父桐壶天皇又娶了与桐壶更衣容貌酷似的藤壶女御。自此“光源氏”便把对母亲的一腔思念和爱转移到了这位继母身上。他的父亲念他自小缺少母爱,嘱咐藤壶女御多多亲近他。不想,这一对美丽绝伦的非亲生的母子之间在日常的耳鬓厮磨中产生了不应有的感情,发生了乱伦的事情,竟然还怀上了孩子。藤壶女御贵为“后妃”本应仪态万方,母仪天下,一时的冲动酿下了如此大祸,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她怀着对天皇的愧疚之心,又为肚子里的小皇子的前途命运担忧,日夜害怕事情败露大祸临头,只得硬起心肠,割舍爱情,断然拒绝“光源氏”日后的求欢,毅然决然疏远了“光源氏”。
而“光源氏”对异性的爱慕和幻想是被这位继母唤醒的,他始终无法将爱转移到同样高贵而美丽的妻子“葵姬”身上,只因桐壶天皇的一句“童发已承亲手束,合欢双带结成无”和左大臣的“合欢朱丝绾同心,只愿深红永不消”就结成了这门看起来门当户的姻缘,但婚姻的红线并不能将这对美丽的人儿拴在一起,身份高贵的“葵姬”又放不下“架子”撒娇撒痴承欢自己的男人,“葵姬”只得像一朵寂寞的鲜花悄悄地枯萎,最后凋谢了。
紫儿应该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紫姬从10岁就被“光源氏”收养,由他亲自调教,使之逐渐成长为一个容貌美丽,性情温婉,涵养深厚,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完美女性。紫姬,可以说是一个集美丽、才华、贤德于一身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源氏亲手“打造”出来的复制品,也还是离源氏以藤壶女御为原型幻想出来的完美女性形象也还是有距离。可以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所向往的理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然而,她真的幸福吗?我想紫姬本人是很难就这个问题作出客观回答的。她或许会很轻易地说自己很幸福,但作为源氏一手抚育成人的情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都是按照源氏的想法建立的,所以她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自己真正想得到的幸福是什么,因而,她所谓的幸福,并不是她的幸福,而是——他的。
“为了他快乐而活”我想自从紫姬十岁那年被源氏收养开始就注定是她一生的宿命了吧。于是,她由他。他的情人,她包容;他的儿女,她疼爱;他的疲惫,她抚慰;他的缺点,她统统看不见。她以源氏的幸福为幸福,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为了他而活,就这样活过了一生。作为一个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她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己,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可以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可以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后来,源氏年岁已长,收敛了许多,不再轻易眠花宿柳了,紫夫人以为终于可以与那源氏两人相守了,可谁知半路又杀出一个三公主,以堂堂公主的身份带着先帝的嘱托,嫁予了源氏,于是,梦又碎了,她终于开始思考自己这一生:“这种世态小故事中,记述着轻浮男子、好色之徒及爱上用情不专之男子的女人,以及他们的种.种经历。然结局总是美女子归依一个男子,生活终于安定。但我的境遇却甚独特,总是漂泊不定。诚如源氏主君所言,我较常人幸运,可是,难道我必得忍受常人难忍之愁苦,郁郁以终么?唉,人之一生,何其乏味呀!”至此,她意识到了自己难言的痛楚与得不到的幸福,之后便缠绵病榻,带着永恒的遗憾,溘然长逝。美丽的人或事总不能长久,而人们最想得到的往往总得不到。在这世上有多少人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呢?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一本书《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讲的是关于亲情的故事。女孩陈淼淼因为不小心把爸爸喝的酒倒到了妈妈的杯子里,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她的妈妈是一个精灵!精灵们只要碰到一些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露出原形。但是,对妈妈的爱让她消除了害怕和恐惧。然而,陈淼淼的爸爸却坚持要和妈妈离婚。她拼命阻止:装生病、装坏小孩、还在永和豆浆店里过了一夜……于是,爸爸答应不离婚,因此变得又老又苦。后来,陈淼淼发现妈妈为了保持自己的人形,不得不杀掉陈淼淼最喜欢的动物——青蛙,喝它的血。陈淼淼见了,便不再愿意和妈妈接触了。最终,精灵妈妈不得不离开人间,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想。爸爸明明是爱妈妈的,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妈妈是精灵?为什么陈淼淼意外会发现妈妈是精灵?如果这些事情不发生,一家人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啊!最后妈妈离开了,回到精灵的世界。陈淼淼还是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真的很可怜。看到陈淼淼我想到了自己,我比她幸运因为我有美满的家庭,疼爱我的`爸爸妈妈,但是我也有不听话的时候,有时候不能满足自己要求的,我就会对妈妈大喊大叫的,自己平常也不主动学习,老是惹父母生气。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亲情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亲情,那她该有多痛苦呀!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你心柔软,却有力量》的封面上,几位小藏僧盘坐于地,倚在淡绿的墙下,各自手捧一本书安静地阅读。这画面让人感到,柔软的心,确有力量。
读林清玄的文字,总觉得似月光荡漾在水面上,偶有花瓣或树叶飘落,内心也随之泛起浅浅的波澜。或许,这种感觉就是柔软吧。这本最新散文选集,分六辑,选取了作者不同时期代表性作品功共48篇文章,向我们道述了柔软的力量。
人生有得失,我们总免不了在失去什么时悲伤叹息,但倘若我们有一颗柔软心,便会明白,得与失只是因缘的无常,有时只是过于在乎了。非常喜欢的古董莲花汤匙破碎了,心里念着,也不过是泥土做的。柔软心,是一种坦然。
《飞鸽的早晨》一文中,听了老师讲的关于生命的故事,弟弟放走了哥哥抓来的鸟儿们,晨曦照来,大地苏醒,心潮澎湃。柔软心,是一种慈悲。
柔软心还是一种记忆,儿时少年的记忆。在茅房里怀着虔诚的心情咕嘟咕嘟喝下两瓶汽水,心满意足地打出气嗝儿;红心番薯,不仅是一家人果腹之物,也记录着父亲的背影和那个年代;萤火虫飞入芒花,诉说着母亲的忍耐,那也是属于母亲的光泽。这些是林先生柔软的记忆。
柔软心使我们认清自己。
真正的生活品质是一种求好的精神,不是丰富、高档的物质生活所能企及的。没有泛滥的攀比和奢靡的炫耀,自己要在有限的条件下寻求“该条件最好的风格与方式”,创造出“愉悦多元的心灵空间”。同时,也要保持理想的远景,不管顺境逆境,常怀感恩之心,认真努力,积极向上。
柔软心还使我们洞见人生的智慧。
不必欣羡象征富贵与吉祥的牡丹,只要真实纯朴,喜爱鸡冠花也是一种美好的认知。果树被剪枝,尽管流出汁液,尽管要忍受冬日的严寒,但它们仍等待着春天的发芽,人也要这样。
其实,人生诸多智慧皆在平常生活之中。看花赏月,焚香喝茶,因了柔软心的细腻,皆可得感悟,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正如林清玄在《柔软心》中所希望的那样,书中文字“洋溢着柔软心的香味”,感情诚恳真挚。文章里亦引用了很多佛家故事与箴言,使其透着智慧禅机,令人回味无穷。比如“人圆即佛成”,华严境界的四法界,等等。
感觉得到,林清玄是在用自身的经历和感悟向读者传达着柔软的真谛! 经历着人生种种,柔软心帮我们沉淀了思想的杂质,保持着心中的清明,我们以从容的心态不断超拔自我,不疾不徐。这就是柔软的力量! 林清玄说,“柔软心是莲花,因慈悲为水,智慧做泥而开放。”是啊,柔软心是莲花,是菩提花。拥有一颗柔软心,便可智慧地生活,幸福地生活。
再读毕淑敏的文字,是这本《幸福的七种颜色》。与《心灵密码》相比,读《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出了更多的理性。
“提醒幸福”,“幸福的镜片”,“幸福家庭预报”,“幸福盲”……这是作家笔下对幸福的感受。“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生活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睛”。我们不幸福,是因为“我们常常过多地把眼睛注视着别人,而自己则在不知不觉中失落着最宝贵的东西”。
“轰毁你心中的魔床”,“自拔”,“我很重要”,“千头万绪是什么”,“第二志愿”……这是作家描述的处理不幸的技术技巧。“魔由心生”。在自己心灵的宝库中,储藏勇气,储藏智慧,储藏经验、教训,期望和安慰,抛却“我应该是怎样的”念头,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把自己从过重的压力中拔出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自己,“我很重要”,“在填写第一志愿的时候,把其后的每一份志愿也都认真地考虑”。这是人生“不屈不挠的法门”。
“素面朝天”,“幸福与不幸永在”,“苦难之后”,“泥沙俱下地生活”,“切开忧郁的洋葱”,“忍受快乐”,这又是作家敢于面对自我,敢于面对生命之苦难的深度解读。“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灾难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把一个人从精神上杀死,也可以把他锻造得更加坚强”。“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使我们成长,“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刚强”。生活并不总是色彩斑斓,“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才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快乐是我们人生得以有所附丽的红枫叶”,“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
读着作家笔下的文字,我不时地闪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人生的一种“悟到”,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的。这是人生历练的结果,是积累了丰富阅历之后的“参透”,是必须到达某个时间点之后才会有的“对生活的咀嚼之后的反刍”。就像一位作家,他首先呈现的作品是小说,然后是散文,最后才是人生哲理小品。年轻时的信马由缰,可以成为小说;中年时的形散神聚,可以成为散文;到了老年时的对人生经历的“悟到”,即为哲理小品了。这在于是否到了这个时间点。
“悟到”,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才能找到;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
暑假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优秀的猎犬洛戛在一次追捕一只母豺达雅娅的时候,在河边的树上被河水冲到一个小岛上,它俩只好和平共处,为了生存,它们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后来达雅娅生出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
在白眉儿出生前它的爸爸洛戛掉入悬崖,它的妈妈因生白眉儿时失血过多也快要死了,它在临死前为了给白眉儿找养母,它把豺群里黑蝴蝶的小豺咬死了,黑蝴蝶看白眉儿可怜便成了它的养母。达雅娅冒着危险咬死小豺就是为了让白眉儿能活下来,这让我很感动。但达雅娅不会换位思考吗?如果它的孩子被别的母豺咬死了,它不会伤心吗?没办法,因为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的母亲都是为了孩子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后来,因为白眉儿在豺群里犯了很多错,被逐出群体,它被逐出群体时是冬天,动物都在冬眠,白眉儿抓不到食物只好去投靠人类。刚开始白眉儿把一个酒鬼认为自己的主人,但酒鬼不出去打猎,一 直呆在家里喝酒,他就让白眉儿偷鸡,白眉儿偷鸡让全村人都知道了,让酒鬼杀了白眉儿。村长为了救白眉儿便买下了它。不久后,又有一个偷鸡事件,村民都认为是白眉儿偷的鸡,白眉儿为了村长的名誉,在山里呆了五天不吃不喝,终于抓住了偷鸡贼,这让我很感动。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知恩图报,还要学会遇事换位思考。
只有每个人把自己的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位,才能提升我们的整体形象,改善我们的发展环境,实现奋力追赶的目标。工作到位与不到位,有时候就相差那么一点,但造成的`后果,却往往是“差一点,差很多”。
工作做到位,要有专注的做事态度。做事情专注很重要,不专注就会事事浮于表面,不能深入去研究、去解决,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做不到位,也做不好事情。
工作做到位,要有做到极致的精神。我们要做到时时刻刻心里想着东阳人民,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位,做到极致。这样,我们的发展环境就自然而然会变好,经济社会就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工作做到位,要有注重细节的品质。作为组织部门,我们往往担负一些统领全局、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尤其要注意把细节问题做到位,不能留下后遗症。部里提出的无差错工作的要求,也正是要求我们要注重细节,不能在细节问题上出差错。 (市委组织部 程杰飞)
给自己制定的每月两本书计划终于开始施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第一本吧!总体来说,读后自己的收获还是挺大的。
第一,说话的重要性,正如里边所说,有一身肌肉,单位开会或者报告时不一定会让你展示,唱歌唱的好给女友道歉不一定给你唱歌机会。所以能够把话说好正的很重要。自己欠缺的也真是这点,所以需要好好学习培养。
第二,人的外表不代表什么,只要能把自己的气质展现出来。说什么养的话才代表是什么样的人。并不是说不注重外表,但是外表不是决定性的。说话的字里行间体现了一个的性格品质以及文化修养。自己之前就走入了一个误区,看人很看重外表,特别是女性。修养气质比外表重要的多,自己需要培养这方面的素质,学会看人并且与对的人交往。
第三,沉默问题,有时如果实在没有话题就不要刻意去交谈,有时在一些人多场合沉默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主人请客时由于主人比较忙,不要刻意去和他唠家常,而是要帮他招待好来的客人,他会非常感激你的。
第四,吃亏有时才是占便宜,这话一点儿不假,从小爸爸就这么跟自己说,其实一直不是很理解。为了无谓的话题跟朋友争个耳红面赤真是毫无意义,不如把所谓的“胜利”让给对方,学会适当的“认输”。当然是不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碰到关系的核心利益的事还是必须据理力争的。还有就是不要贪图小便宜。平时要反省自己,如果自己做错了要放下面子承认错误,给对方道歉,这点儿很重要。
第五,说话要多费些心,说一些让对方能接的下去的话题,比如问问题,问的越仔细越好,让对方能够畅所欲言,并且要拓展,各个方面,其实有时不是没有话题,而是自己不动脑筋。遇到人或者跟别人交谈时,要看他的眼睛,这样才能够让对方感受到自己是被重视的,也能表现自己的诚意和信心。不要眼神闪躲,自己这方面差很多,以后要注意。并且要把对方放在心里,站在对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多为对方着想。对待别人要多表现出体贴的一面,关心对方,把为对方着想的地方表现出来,要不然别人怎么会知道你为了他着想呢?你的心思如果不说出来别人是猜不透的。
第六,一个话题卡住了,就可以换下一个话题,别要抱着一个话题不放。说道话题,重要的就是要广泛涉猎,多读书,多思考,平时事情上多留心,总结归纳,其实话题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每个人都喜欢聊自己,所以要尽量让对方能够很好的表现自己,让他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多说一些为什么啊,是不是啊,怎么会呢,你太幸运啦这些话,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赞赏,所以要多表扬别人,别人的突出的地方,还有就是不要说的很空洞,要找到他希望别人表扬的地方,否则别人会认为你不够真诚。还有就是多把周围一个人表扬夸奖另外一个人的话转给这个人听,这样才会越来越受欢迎,借用别人这个题目来表扬一个人是很明智的一件事,不管别人说没说,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第七,这一点就是一章的那个题目,遇到尖锐的问题,可以退一两步来考虑,话不要说的太直了。就如那个例子,你的一个好朋友吸毒了,你想劝他,如果直接跟他说,他不可能听的进去的,可以退两步想,为什么他会吸毒啊?就会想肯定是越到不开心的事或者有难言之隐吧,这样就可以朝这方面去想,跟对方聊他不开心的事,如果对方能够感受到你的真诚,那么他会把吸毒的事情告诉你,你才好更好的劝他。其实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这样的,可以退一两步来想,这样就会豁然开朗。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什么,站在对方立场考虑他希望甚至他渴望什么,需要什么,然后朝这方面去聊就会聊很多,有话题可聊。
第八,说话可以适度的挑衅,才能显得大家关系很好。有时要体现出一种坏坏的感觉,如果老是像自己以前那样做一个听话守纪律的好孩子,很难放开自己,别人也很难接近自己。有时要拿自己开涮,讲一些自己的糗事,让大家开心,这样是很锻炼人的,也可以很好的拉近和大家的距离。
最后就是要避免交浅言深,避开地雷,其实说到底,说话就是要多站在别人立场上考虑,想一想对方想要听到什么,然后把自己的真心表现出来,要经常微笑,微笑对比人,微笑对世界,微笑对自己。其实说话是最简单的一件事了,我当然可以把话说得很好的,相信我自己了,我要慢慢培养,我想几个月后我在来看这篇博文时自己能够对自己说我做到了。加油,哈哈。
刚开始接触张嘉佳是在微博上看他的睡前故事,喜欢他的每个故事,每次阅读总有一种身临其境的赶脚。说实话,最初的时候,我分不清他的故事跟大冰的故事,慢慢的看得多了,从故事中了解了他们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后,就能轻易的分辨出来了。我想我喜欢他们的故事,更多是因为渴望、向往那种生活态度,感觉每一个人都是在做自己。
有人这样说过: “懂事之间读《小时代》 ,情动以后读张嘉佳。”说的就是我的状态,读书的时候,总会趁着课间、自习课的时候偷偷的看《小时代》。接触张嘉佳是在这几年,刚开始每天睡觉前会去微博看他的故事,看他今天更新了木有。没有的话,我就翻他往前的微博,找找没看过的故事。这应该是第一个让我把微博全部翻遍的人儿,此待遇胜过男票啊,虽然我单身就是了。
读别人的故事,留自己的泪。书中总有那么些情节能触动我们的心灵,不管是管春和毛毛,还是荔枝和茅十八,或者是骆驼和他的姑娘。每一种对爱情不同的诠释,真实又虚幻,结局痛心或完美。我喜欢这些故事,因为这不同于其他心灵鸡汤式的文章,结尾总是会给我我们总结出一种所谓的感悟。张嘉佳是 拒绝灌心灵鸡汤的,他说这是他的原则:“我只告诉看故事的人发生了这些问题,但我不告诉你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每个的状态都不同,每个人的问题都要靠自己去消耗和感悟。”这本书的初衷本身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在找出问题。
我很感谢闺蜜在生日的时候送我这本书,就如书名一样,我感谢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我不知道我的未来里面还有没有你们,但是我希望你们会一直在我的世界里。我爱你们,亲爱的小伙伴们,么么哒——
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今天我读了《三字经》最后的一些——“莹八岁,能咏诗”到“戒之哉,宜勉力”,里面讲的是古圣先贤的故事精神和人生的哲理。其中有几句话十分影响我“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勤有功,戏无益。”这几句话主要讲我们要小时候努力学习,不能耽误学习的黄金时段。这样,长大为国。、为民、为自己都有好处。还能使父母长辈感到骄傲自豪,造福于后代。
以前,我总以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还很长,不必这么累这么认真地学习,可以留着一些知识以后慢慢学。可现在我才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学习的机会只有那几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并且知识也像一个黑洞一样,越来越大。今天你会了这个,明天又有新的知识等着你,可谁又能保证你前一天学的知识忘不了呢?知识像一只被人吹的气球一样越来越大,就算你有三个脑子每天不停地记也记不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近在手边的学习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一错过就再也记不住了。
玩耍的快乐只是暂时性的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就像夏天里的冰一样,一吃还想吃。我们学生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快乐,不过不可多享。如果多享受,意志差的同学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无心学习,长大后悔莫及。学习的快乐是永久性的快乐。它像一杯咖啡,刚开始有苦,然后是淡淡的苦,再而是微香,最后是香醇。我们要学会做长久的快乐,虽然刚开始没有香,不过会越来越有甜头。从而让你爱上这种长久的快乐。
《三字经》真的让我收获颇多,希望大家都可以认真的读一读!
生活并不是笔直畅通的走廊,让我们轻松自在地在其中旅行,生活是一座迷宫,我们必须从中找到自己的出路,我们时常会陷入迷茫,在死胡同中搜寻。但如果我们始终深信不疑,有一扇门就会向我们打开,它或许不是我们曾经想到的那一扇,但我们最中将会发现,它是一扇有益之门。
是谁动了我们的奶酪?谁是“唧唧”谁又是“哼哼”?
《谁动了我的奶酪》并不仅仅只是一则寓言故事,他更是某些人生活真实的写照。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家。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在变,环境在变,但有多少人可以随着环境的改变而调整自己。达尔文说过: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作为一个信息时代的大学生,如果不改变自己将很快被社会遗弃,注定会平凡一生,痛苦一生。
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无所事事,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害怕被单位拒绝索性在家啃老。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这其中的有很多大学生没有及时改变自己。说起来有些大学生确实不像话。据调查,浙江省超过75%在校大学生有属于自己的电脑。但是,这些电脑有多少是属于游戏机、电视机或者聊天机,根本就没有通过电脑去了解社会的变化,自然谈不上自己的变化了。这样,对社会需求知道很少,不清楚自己应该在那些方面需要加强。
还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到了大四甚至是快要实习了才认识到要找工作了,然后再去改变自己努力强化自己,更可气的是居然有些人高不成低不就,整天抱怨这个社会的不公,真真成了“哼哼”。抱怨毫无用处,甚至还会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从《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找到如何对待找工作。
经常关注社会的就业形势,清楚自己专业所涉及的工作需要哪些知识、哪些技能。在平时的学习中,有意识的加强这些方面。只有在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有可能处之泰然,在应聘的时候不会糊里糊涂,工作时也会游刃有余。
不要害怕改变。虽然有时候,畏惧是有好处的,当你害怕不做某些事情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时,恐惧心反而会激起你去采取行动。但是,如果你因为过分害怕而不敢采取任何行动时,恐惧心就会变成前进路上的最大障碍。故事中“唧唧”在从新寻找奶酪的时候也是很害怕,因为前面是黑暗的一切都是未知数,自然会害怕,只要我们勇敢的迈出第一步,以后的路就会变得更轻松。
强化自己。现在很多大型企业招的员工都有学历的要求,而大学本科文凭不再是那么有分量。在这种情况之下,考研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研究生毕业并不是有了金饭碗还是要靠不断提高自己,改变自己。
贵在坚持。“唧唧”在寻找奶酪的过程中也与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他也犹豫他也彷徨,但是坚持到了最后,最终获得了他想要的奶酪,不就什么都值得了。马云说:“今天很痛苦,明天也很痛苦,但是后天却很美好,可是大部分人都死在明天的晚上。”是的,有多少人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有多少人与成功擦肩而过?所以,在我们没有获得成功之前千万不要放慢脚步,更不要放弃。
也许现实的压力是你喘不过气来,很多的困难使你不得不放弃。每当你开始感到泄气的时候,你就提醒自己正在做什么。尽管现在很难受,但这样总比呆在原地更实际。你在掌握着控制权,而不是听天由命、束手无策。总是想向未来有多美好,而不要让自己无端的猜测未来会有怎样的困难。多想想成功之后的喜悦,这会给你很多的动力,帮助你走的越开越远,帮你找到成功。
换一种奶酪。我们也会面临这样的情况,奶酪不见了或者奶酪不新鲜了,这时除了上面所说的加强自己去追寻另外一块奶酪,还可以换一种奶酪。开始时,可能并不喜欢这种奶酪,它的样式,它的味道,都会使你难受让你作呕。只要你慢慢去适应去调整,逐渐你会成长因为这里的营养比以前的更好,你也会逐渐喜欢它。往往在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环境人的成长会很快,能力也会快速加强。
从此刻始,也许你已经认识到改变对于自己有多么重要。改变并不是放弃自己的强项去做自己不喜欢不适合的事情,而是通过改变不断去适应这个社会,跟上时代的步法,在生活中找到新的生存法则和方法。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少年强则国强。世界在变,祖国必须变化,然而少年变化则国变化,只有我们敢于迈出改变的步子祖国才能日新月异,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的民族之林。
预见变化,追踪变化,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去享受变化!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艾青的诗,好在那雄浑的力量,直截了当的语言,强烈鲜明的意象。”艾青早年学画,对后期印象派情有独钟。而他的诗也好像一幅画,朴素、自然,不事雕琢,又充满深情,意境宏阔,深邃而忧悒,有一种崇高的美。他用斑驳的色彩与光影呈现民族苦难与爱国怀乡之情。
他的诗中,有热烈的红色。“油灯像野火一样,映出我们火一般的肌肉,以及——那里面的——痛苦,愤怒和仇恨的力”,红色意味着勃发的生命和血性,是中国农民面对压迫怒气腾腾的写照。“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那些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满树艳粉娇红,却让人想到死亡和血泪,既使江南处处是春了,风景繁华似梦,仍是触目惊心,让作者感到凄凄惨惨;大好春光、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家国之痛,得之心而寓之花也。火把已排成发光的队伍了,火把又流成红光的河流了……千万把高高擎起,火焰吞噬着铁黑的夜,散发着亘古的热与希望,如同沉寂中爆发出千人一口的呐喊。乌暗底色上的炽红,给人以按捺不住的力量和热情——如果太阳不出来,我们就自己创造黎明!
他的诗中,有一望无际的黄。在冰雪凝冻的日子,在贫穷的小村与小村之间,手推车,以单独的轮子,刻画在灰黄土层上的深深的辙迹,穿过广阔和荒漠……苍莽荒寒的北国大地上,烽火不断,只有饶阔的黄土地知道,有多少交织的逃难车辙,多少流离失所的北国人民!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想变成人的猴子》主要讲的是: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因为老老鼠的“疯狂行为”笑猫被赶出了家门,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在外面四处游荡,经过我和老老鼠的讨论后我搬进了翠湖公园里的秘密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然而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使猴子羡慕不已,他一心想变成人,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事情接踵而至,使他顽皮的本性露了出来,最后我们决定把猴子送回森林,让他生活在大自然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就是动物永远不会变成人的,我们要安下心来,把飞出去的心叫回来,光明正大的学习,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
个人理解,易经是讲述各种背景下,个人与环境多次互动(博弈)的轨迹,重点是身临其境看过程,而非跳出当下论因果,更不是教人厚黑或下大旗;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爻动产生变爻的演化过程,各种关联点的推演,给我的启发是一种做事的平衡与节奏感;而阴阳、乾坤,我的理解是把一个系统内关联的各方从联动、反馈这个视角抽象简化,让读者更清晰地看到“策略”产生的思维过程,锻炼读者的系统性思维能力。
所以忙总说:“《易经》是一本值得一生来慢慢品味的书,常看常新,因为随着自己阅历经历不同,看到的《易经》是不同的,有1000个人,就有1000种易经。这是自己经历的缩影。不着急,慢慢品味吧。几年后,再看以前自己的体会,又会发现大量错误需要纠正。我是把它当成人生经验手册来看的。”
忙总一向不屑掩饰自己的好恶,文字犀利直白,于是【读易经心得】系列中,用来解释卦象的例子,却往往过于光彩耀眼,类似满月的光芒,遮掩了群星,这有利有弊,利的话,可以吸引注意力,让人印象深刻,引发读者跳出个人经历的局限,思考更多,包括文章中光与暗的交织本身,就很有意思,于我自己是非常喜欢的;
至于弊的话,那就是一叶障目,有些网友只读例子可惜了,完全把忙总当体制内的信息源,简单以道德或功效或其它某种维度,来评价,引申例子,或为钓鱼故意歪曲,制造话题,不过是阻碍了自己的视野,简化再简化,不是读易,而是进入其它层面的思考了,类似讨论某个精彩的电影中,女主角漂不漂亮,男主角帅不帅,忙总说,“例子都是牵强附会的”,我的例子也是胡诌,看得懂就懂,看不懂也没办法解释;
【《易经》的辩证法,是非常精妙的,利用阴阳互相既对抗又合作,互相循环转变的特点,用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动态观,解释和构建了一个6维空间的离散变换群,解释了阴阳在不同空间位置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各种演化的可能。基本是穷举法,所以才有价值。】-忙总语。
我感觉如果真要用实例来解释清楚卦象,需要把万千头绪同步推演(多维并行思维),文字是很难描述的,因为易经视角很独特,写文字和读文字的人,都在卦象中,坐标轴、参考系随时在变换,何来上下前后东西南北中?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想要丈量泱泱"大象",任何价值观或思维范式都要先松开一点,不要预设自己或彼方的立场,先凭直觉去整体理解,阅历不够或心不静,不能由点及面再扩展到更多维度,信息相互编织起来,是阅读不深入的。
上述解读,也是我对 “君子不器" 一词的理解。
能读到忙总的【读易经心得】系列,对于见识浅薄的我而言,是件很庆幸的事,因为忙总是活生生的一个人,通过阅读他毫无保留分享给大家的文章及直接的交流,一位我想象中的“忙总”在我眼前显现,我可以以他为坐标轴原点,于字里行间感受他的情绪,透过他的手指去看浩瀚星空之中,那经过他的思维与想象力格式化,于无序中显现的星座,为自己今后对易经的直接解读,打下基础。
后现代是反叛的年代,也是轻易就迷失自己的时代,“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忙总在【读易经心得】系列文章中,呈现出的宽广视野、深厚文化修养及内心坚定的自信,都让人佩服不已,这样的人,才是有底蕴去追求心灵上自由不羁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默默祝福忙总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今天我读了《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说:齐宣王喜欢听很多人一起吹笙,就请了三百个人给他一起表演吹笙。有一个人叫做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笙,但是他看那些吹笙的人待遇很好,就混了进去给齐宣王表演,一直到齐宣王退位。后来齐闵当了皇帝,他喜欢听一个人给他单独吹笙,南郭先生知道后再也没有办法混下去了,只好在一个晚上偷偷溜走了。
从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如果你没有真正的本领就不要去表现,不然早晚会被别人发现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不懂装懂,不然到需要的时候害的只有自己。
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值得一看。昨天开始到今天,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他不太像一本书,他是一封封信的合集。
原本我是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去读,可最终结果是我有点人格分裂,我家宝宝才一岁,我无法将他代入到安德烈的角色。而更加本能的是,我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18岁代入了。一方面我是母亲的角色,而另一方面在阅读安德烈的部分时,我又是18岁时候的我。甚至找出了18岁时候的日记来看,瞧,我都忘了18岁的我在想什么了。
我很羡慕安德烈,他有小王子一样的家庭背景。他可以大谈政治、爱好、休闲的生活方式,他去过了半个世界,他的家庭让他会三种语言。在他的18岁,他已经做了大多数人50岁都做不到的。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很平庸。
我的18岁在做什么?我出生在典型的内陆的农村家庭,家里重男轻女。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可是我没想过要考大学,因为我知道我没钱去,能读高中在我们那个村子我已经是特例了。那个时候的我,留着男孩头,每天都是穿校服,现在的我想回过头看看那时候的我长什么样子,可是却没有照片。我从来不知道政治跟我有关系,也没去过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英语课文和试题我答得比谁都好,对于我而言,它就是是一门功课,我从没想过别的国家的文化,天哪,那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体验。
我的18岁,几乎裸考,考上了一个还行的学校。好在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我上了大学。人生因此变得不同。原来自由、政治、生活方式,这些我都可以开始追求。我的18岁,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南京,开始从一个封闭无知的环境,进入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开始追求我的梦想和自由。那个时候我并不清楚自由的真正含义。以为旅游是自由,以为恣意潇洒是自由。
很羡慕安德烈拥有可以交流的母亲,除了要有对孩子的尊重与用心之外,我认为其中的必要条件是母亲的文化、包容。我的母亲是典型的中国式传统母亲,她每天任劳任怨、全心为这个家付出,可是我们确是无法沟通的,学习、世界、情感,没有一样她能理解,她只能木讷的听着、听着,就这样了。
大学四年,很少回家,都是在打工赚生活费。偶尔按赖不住回家一聚,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日复一日的枯燥,很快就让我厌倦逃离。
对父母,我没有责怪,他们非常勤劳但没有情感上的沟通和追求,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共同特征。相反,我很感谢,至少我不用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做底层的流水线工人、到年龄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孩子、带孩子、过上和他们的上一辈一样重复的日子。我可以有更轻松但赚更多钱的工作、我可以有思想来思考我的现状和未来、我可以有时间来休闲来发展爱好,这些是与我的父母辈不同的,因为我的改变,我的后代也会更加的不同。虽然与安德烈相比,相隔了天差与地别的。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运。正如龙应台所讲,即使是安德烈,会不会有另一个方面的贫穷呢。
读到你是哪国人,讲述幼儿园、小学、中学毕业的镜头,一开始的舍不得,到后来奔向前方的果断。我想起我自己第一次住校,哭哭啼啼了很久,而到后来,每次回家呆的厌烦了巴不得脚踩个风火轮离开。也设想了,现在每天全身心依赖我的小宝宝,以后长大了也会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离开撒欢的臭小子。我的眼泪就那么的流下来。
关于他们说的香港、中国台湾、德国的文化和政治,我理解度很低,毕竟离我很远,没有体会。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同一个种族同一个地方还会分你来自哪个学校我来自哪个学校的小团体,很正常。我对政治的敏感度尤其低,确实也跟我没有关系,谁上台不都是共产党当政。只要我党保佑有生之年不打仗就好。我觉得中国人是很幸福的。虽然会有一辈子也不一定能买一套房子、家人一生大病就回到解放前、教育资源贫富不平等、社会倾向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但至少我们可以自食其力,饿不着冻不着,也不用担心随时有生命危险。
贫穷使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我永远记不住那些英文品牌的名字,老公说我没有品味。我都承认。我不敢大胆搭配,尝试新的风格,所谓的极简主义就是我的挡箭牌。但是对于弱者,我有超过常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希望地下通道不再有常住的流浪汉,希望医院门口、车站广场那些断手断脚的人可以得到安置。我很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做商人,我做不到榨取员工剩余价值,我做不到争取利益最大化,我做不到要牺牲一些环境或者付出一些代价。
读完这本书,其实我没有找到舒解我迷茫的方法,其实我的问题也不是这本书能解决的。但至少,在书中、包括读者来信中,我看到了跟我一样迷茫的人。原来我并不孤单。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