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听妈妈说过,读完《呼兰河传》就像看了一部悲剧结尾的电视剧一样让人难以释怀,总想找人说说,总想找人分担分担。
暑假来临之际,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这本书。文章一开始就写“严冬封锁了大地”,在这样的季节里,地皮冻裂了,人手冻裂了,就连小狗也冻得整夜整夜地叫,最直接的景物描写,一下就带我走进了寒冷的呼兰河小城,在这个小城里生活着一群平凡而又无知的人,他们照着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跳大神,唱大戏,放河灯,他们总是把希望寄托在鬼神身上,一年四季他们老老实实地接受苦难加注在身上的考验,风霜雨地,受的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尽管每个人的人生都在禁受着一年四季的考验,但至少也该有奋斗和抗争吧,又怎么可能逆来顺受呢?可见呼兰河小城它就是一座没有思想和精神的死城,即使天上的太阳有时显得特别大,那也是没有温暖的。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依然是祖父和祖父的园子,祖父就像那仅剩的一缕阳光,温暖着作者幼小的心灵,在这个园子里,作者就像那园子里的倭瓜,黄瓜,玉米,蝴蝶……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成长;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世界绝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世界,而是宽广的;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笑声不知有多大,自己都会感到震耳了。在这里,“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童年永远是最纯真,最美好的岁月,即便是作者后来有悲凉凄苦的人生,但这些美好的回忆依然温暖着她,支撑着她。
小说最让我心情低沉的是小团圆媳妇之死,作者虽没有具体写她挨打的过程,可是那“不分昼夜,一直哭很久……”可见她禁受了怎样的摧残和毒打。到后来不哭了,愚昧而又迷信的婆家人左次右番地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周围的人也说长道短,说死说活的,只到把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整死。小说中另一个让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冯歪嘴子,他是个敢于追求又敢于抗争的勇敢者,当不幸降临,他失去了最爱的妻子还要抚养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左邻右舍都说他这回可非完不可时,他却照常地活在世界上,照常地负起他那份责任。他就像是注入呼兰河小城的一股新鲜血液,让人振奋,让人改变,让人不向命运低头。
“从前那后花园的,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物是人非,人去楼空,好一派荒凉凄惨的景象。这让我想去李清照词中的那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记忆中那无人过问的往事已积满了灰尘,尽管回忆充满了苦涩,但也充满了温暖,所以作者忘却不了,难以忘记。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想出去走走,多些感受阳光、芳草、感受那些单纯而温暖的笑脸。萧红——这个内心敏感丰富外表刚强的女子,在写完《呼兰河传》后心中的炉火逐渐无望的熄灭了。
但丁说:“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我体会着萧红心中那个叫“呼兰河传”的悲哀:冰冷深入骨髓,笼罩着作家的后半生,然后她滑入黑暗、无边无际。
萧红是以对家乡小镇的体验进入写作,这种写作与童年深刻独特的记忆有关。萧红有着真切的乡村体验,作品中充满原始的气息,这种原始的血气构成另外一种美学意义上的美。
她的文字是生命的体验,在作品中渗透的是粗糙的生命体验,充满苦难,她的文字很少文学的修辞、粉饰。这种作品风格在五四以来表现启蒙、小资的作品中找不到。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本来在这学期的书单入面,没有《活着》,它是一个意外,一个美丽的意外。
我利用去办公室值班的三小时看完《活着》,很久没有那么专注地看书了!感觉很好。
看《活着》的时候,有好几个时候都想哭,有庆很天真的抢着去献血,结果荒谬地死去;富贵埋葬有庆的时候;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哭,我现在想,哭是不需要的理由的,为什么非要给自己一个借口。
我心痛有庆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甚至是春生的死,但书读到最后,我才顿然发现,其实最值得可怜的是富贵
他自己做错事,受罪的是身边最爱自己的人和自己最爱的人。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地离开自己,只有自己一人留在世上。最苦的不是挨穷,而是失去了要珍惜的一切。比起报应在自己身上更加残忍,这就是上帝的高明!
我想,这就是害怕犯错的原因吧!
如果错了可以不连累别人,活着可以轻松点。
然而,我们都有牵挂着的和要守护的人
但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一路犯错,如余华所说:像富贵那样的老人,比比皆是。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一个人只要读书就是在进步;也就像爬阶梯一样,每爬一层,就代表离终点又近了一步。所以,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爱读书。都说人活到老学到老。
我现在读的书是我的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书,《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都在写萧红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主要人物有:萧红﹑萧红的外祖父﹑团员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为什么说主要人物有萧红的外祖父而没有她的爸爸妈妈和她的外祖母呢?就是因为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对她很坏,一点也不关心她;而她的外祖父就不一样了,对她格外的好。所以文章中写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的内容很少,而有一部分都是写萧红小时候和她的外祖父的事情。
除了这些,还有团员媳妇﹑有二伯和冯歪嘴子。他们三个都有不同的命运,团员媳妇只有十二三岁,却被她的婆婆活活的给烫死了。有二伯没有固定的住处。而冯歪嘴子还要拉扯两个孩子,太辛苦了。
从一开始读这本书,就可以读出萧红小时候是孤独的。到后来她的外祖父去世了,后花园也安静了不少,萧红更孤独了。文章的大体意思也就是这样了。
《呼兰河传》这本书写的挺好的,正适合小学阶段的学生读。我希望其他的学生也能读到这本书!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2.:《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
像一幅淡雅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轻轻一点,一勾,便氤氲出了诗情画意,泼洒出了边城的魅力。
沈从文老先生本就是一个简单质朴的乡下人,他曾在《习题》里这样写到:“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不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情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人截然不同。”所以在他的《边城》里,那小镇茶峒中的乡人,才有着独特的不同于城里人的性格。
边城是个美丽的地方,所以《边城》首先吸引我的,便是湘西秀丽的风景。但茶峒热情质朴的人民,还有那田园牧歌是的生活,是我更加迷恋《边城》。
沈从文用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杨马兵,船总顺顺乃至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大概是沈先生所构想的一处世外桃源,体现了沈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小说中最吸引我们的是翠翠的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走散,遇到了傩送,傩送帮助了翠翠,翠翠虽言语上并未表露,但她从此也多了一分少女的心事。这本是“两心永相依”的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但天保——傩送的哥***上了翠翠,天保知道傩送要渡船不要碾坊,所以天保成全了自己的弟弟,自己一人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傩送愧疚,离开翠翠,翠翠最终依旧守着渡船等候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的年轻人,但他“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结局听起来很令人惋惜,但却又充满了希冀,这正如沈从文老先生对祖国未来明天的期盼。
但文中也不尽然是体现美好品质的情节。翠翠的爱情中就出现渡船与碾坊的抉择。王团总家与这边城风情有本质上的不同。他们注重金钱而不是人情,这里体现出沈先生的担忧,这边城的乡土气息,如今在国家中,正被外来文化慢慢侵蚀。沈先生爱这片乡土气息,憎恶重利轻义,但他知道这乡土气息总有一天会被替代,所以他借uicuide爱情悲剧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与希冀。
沈先生的担忧是正确的,如今这社会,渡船与碾坊,我相信选渡船的人少之又少,多少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国家在宣传正能量,现在我在这里,也呼吁大家保有这样这样一份乡土气息,这乡土气息,不是土气的代名词,而是纯真质朴的象征。
我很喜欢变成这部小说,首先因为它很短,便于阅读。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边城》的内容其实很深刻。在此,我希望大家可以重读《边城》,不是为了考试而读,而是为了读《边城》而读。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和我们不一样的童年生活。
百草园真是儿童生活的乐园。鲁迅先生向我们描绘了百草园里色彩斑斓的植物和有趣的小动物。他不是单一地向我列举它们,而是按照从远到近、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我们娓娓道来,从视觉、听觉、味觉几个方面来写这些动植物的特点,让我们有如身临其境。这些文字我反复读了多次,如果我也有这样美丽的园子,在里面尽情玩耍,该有多好啊!
给我最深刻的是长妈妈给作者讲美女蛇的故事。“美女蛇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吃这人的肉的”。看到这里,我毛骨悚然,仿佛美女蛇真的要来吃人肉。难怪小时候的鲁迅得到的教训是: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可见他当时也是多么地害怕。
虽然在三味书屋要读书,有严厉的老先生,但也有快乐,可以爬上花坛折腊梅花,在地上或者桂花树上寻蝉蜕……,比我们上学好多了,我们下课不能自由奔跑,不能剧烈地运动,更别说能这样自由地玩耍了。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他和我们的童年完全不一样。我多么希望也有这样的童年生活啊!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这样没有结尾的节选,读起来有种时代,空间的距离感,文字铺就的是黑白单调画面,情感衍生的是动人,柔和的乐调,这是浸着文化,才情的边城,保守而朝气,不觉动心。
很自然就想到这样一个复杂的开场,节日盛况的细述就是个铺垫,铺垫翠翠与傩送的邂逅,不过节日里的边城传统热闹,喜庆可爱,不是我们如今的虚设所能营造出的,那些琐碎生动的习俗放到现在看如此充实生动,趣味横生。
翠翠那颗细致敏感的心犹如玛瑙的朴实,坚硬,剔透。固执的等待着祖父,初遇傩送时的慌乱,对祖父怄气,被说亲得羞涩……就是那一样一个鲜活的耿直,明媚的少女形象,抿嘴,笑,轻问,这样细微的神态,话语都透着少女的朝气,顽皮,可爱。是边城里跳跃的青春。傩送与翠翠邂逅及其中莫名的情愫让人感觉如山楂树之恋般纯情,美好。没有世俗与物质的牵绊,那些年轻人的情感都真切,清澈地沁人心脾。
再看质朴,善良的祖父,好心的帮助,替他的老船夫和卖皮纸的过渡人,年迈的摆渡人,诚挚的对待每一个渡河人,而这相依为命的祖孙俩守着船,守着这幽幽亲情。
看着这健康向上的边城,看着这清纯内敛的情愫,看着这质朴人性化的交往,人性美最为珍贵。于是,便有了一触倾心的内敛。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完成了她的巅峰之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书共有七章构成。首先是老胡家家破人亡的故事。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在经历了婆婆的毒打、跳神、用热水烫驱鬼后,奄奄一息,最终命归黄泉。小团圆媳妇的死去向我们展示了封建、迷信的传统风俗的恶果。
而小团圆媳妇就成了陋习的牺牲品。她的婆婆,只因媳妇走路快、在客人面前大方、不害羞,便认为她打破“常规”,无情地用烙铁去烫她。在小团圆媳妇死后,她的大孙子媳妇,聪明、能干的一个人,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她一定是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她的婆婆,为了拯救“被鬼附身的媳妇”而家破人亡后,她寂寞的甚至问过路人“你家里的大人、孩子都好哇。”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二伯。他身无分文,却热爱生活。带着小萧红去公园玩,没有钱给小萧红买玩具和糖果,只是说“快走,快往前走。”小萧红赖着不肯走,他只得无奈的说出实情:“你有二伯没钱。”他十分孤单,孤单的与动物谈话,与砖头谈话:“你这小子,我看你也是没有眼睛,也是跟我一样,也是瞎模糊眼的,不然你为啥往我脚上撞,若有胆子撞,就撞那个耀武扬威的,脚上穿着靴子鞋的……,你撞我还是白撞。”
他一切的吃穿用都是破烂不堪的,后来被逼无奈,只好去偷主人家的东西换点钱用。但是萧红是同情有二伯的,没有鄙夷有二伯偷她家东西。
《呼兰河传》十分生动地再现了小城风情,也深深地吸引了我。
一个人一生只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天死了,明天就不必等死。(《亨利四世》)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应该说能够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感受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本就是一种非凡享受。而其中最玄妙,也是最出彩的地方,无疑是结局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死亡,它会让人们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定神浅思,也许“死亡”,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本就是一种痛定思痛的解脱。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我们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经历审判,得到救赎。
“死亡”一词,可以说贯穿了整部《雷雨》,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会发现它更像是一个引子,通络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神鬼,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的忏悔或执着,最终直指那些无知青年的咽喉,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或多或少弥漫着对死亡的叹息和恐惧。然而面对这一出悲剧,真正可怕的到底是死亡,还是爱情的盲目?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揣着小幸福蠢蠢欲动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是否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携着爱人私奔海角,从此摆脱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从此过上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的诅咒,那低低的呜鸣声竟会如此四壁回荡。四凤的悲哀并不在命运玩人,而在于她本就选择了一个担不起责任的男人。
所以说周萍的死,在我看来到并不算意外。感情用事地讲,我很不欣赏这个男人。周萍的一生应该可以用极其卑微潦倒来形容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前世深陷在与继母的乱伦情事中,后世又投入了鲁四凤的爱恋纠结。此人活得实在不够坦荡,属于淡薄尊严,丢弃理想,泯灭自由,只把结余的生命留给“情”字,死不撒手。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女人的怜悯下,只有懦弱的男人。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个朋友。”这句话说得不错,我最近就交到了一个“朋友”,它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想法很独特,写出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为和俱乐部牌友打赌八十天能不能环游地球而带着仆人“万事通”踏上了环游世界的旅途。菲利斯·福格和万事通排除了吃官司、遭遇海上风暴、被抢劫等情况,还英雄救美把一位美丽的夫人带到了自己的旅途中。当然,只有这么点困难是不够的,还有一位傻瓜侦探费克斯误把福格当成了银行劫匪,一直追着福格环游了地球。但是他为了能在伦敦拘捕福格,最后一直尽力帮助福格顺利环游地球,到达时却被发现盗贼已被拘捕……旅途因为他也变得更加有趣。福格在经历了没登上轮船的事故后,以七十九天的时间环游了地球,得到了-0英镑和一位妻子……
读完这本书,我对福格的沉稳、冷静大吃一惊。无论是海上的风暴快吹沉了轮船,乘坐的火车的铁轨没完全铺设好,要穿过危险的丛林,还是火车被印第安人抢劫,耽误了许多功夫,甚至葬身大海都不能让福格担忧和急躁起来。这是何等的冷静啊!我们也要向福格学习,学习他的冷静、沉稳。遇到困难时不慌张,要冷静的应对发生的困难,努力地解决困难。福格还有一点值得我敬佩,那就是他很乐善好施。他会打牌赢的钱都捐出来给慈善机构。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乐善好施的精神,不吝啬自己的爱心。
看这本《八十天环游地球》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边城》故事很美,美的惊心动魄,却终未拥有。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这官路靠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小说从这淡淡的意境中露出她原始纯粹的裙裾,尽情而含蓄的漾出一只蒙胧悠远,哀伤无尾的调子。它缓缓漾出,淌入人们的本质世界,如一缕柔美的青丝交揉着内心最圣洁的角落。
故事发生在湘西,一个遥远,与世无争的地方,一个人性闪耀的梦幻天堂!
青翠的竹林深处,升腾起一股自然之气。雾霭微薄,天空澄澈如眸,似山川溪流般温情恬静。溪上清凉的晓风,使竹林晃荡,如激起千层绿的涟漪,直逼人的眼。独特的吊角楼,精致的笼灯,一幅宁静致远的诗意图卷。“吱呀——”一声,木窗被开启,勤劳的当地人民开始了一天的序曲。湘西,如晨雾里水中的仙子,清新脱俗,不染尘世分毫。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翠翠在这儿成长,触目为青山绿水,眸子清明如水晶。身边的小黄狗亦如翠翠般可爱真诚。可亲可敬的爷爷挺直了一辈子腰板,支撑着渡船,如一株风雨中的苇草,颤动却坚稳。
三年,端午,大老天保,二老傩送,翠翠,命中注定的相遇……
天保与傩送,同时喜欢上翠翠。也许二老先种下了情愫,小女孩青春羞涩的悸动,使翠翠时不时的出神。爷爷问:“想什么?”翠翠先是沉默,接着说:“我想的很远……”
随着时间的推移,翠翠出落成一个健康美丽的姑娘,也有心事了。爷爷有意无意的说些新娘子的话题,翠翠,只是脸红。
十五六岁,年少懵懂的年岁,在这及格年青人的心路上撒下了青春的萌动。
大老走的是车路,聘人说媒。二老走的是水路,隔岸对唱。大老没有得到回应,二老也没有得到回应。可没得到回应并不意味着没有回应啊。翠翠在梦中听到一种歌声,又软又缠绵。她说她像跟了这声音到处飞!多真切的回应,却跨不过那条窄窄的碧溪,攀向二老的心口。
我想走马路唱歌那夜是天保与傩送真实的为爱努力吧。大老真诚执着,不愿二老为其代唱,他要保持自己最真的一面给翠翠,丝毫不许做作。但听到二老竹雀般的歌声时,他认输了,不,他不认输,他只是心裂了。两颗纯净如水晶的心,一颗已碎。第二天,大老对爷爷说:“你把宝贝孙女送给竹雀吧。”他心里隐痛着,但他深知二老喜欢翠翠,翠翠也中意二老。
翠翠与二老没有过多的交流,最真切的也就是那个端午吧。
“悖时砍脑壳的!”
“回头水里大鱼来咬了你,可不要叫喊!”
“鱼咬了我也不管你的事。”
这几句充满童稚的话,便让翠翠失了神,让二老坚定的对大老说:“她的心里必定有人了。”“我命里或许只许我撑个渡船。”信任与纯真如碧溪溪水一样澄碧,透明。让人难以甚至不敢触碰,仿佛一碰便会染上污浊,毁坏这洁净的灵气。
碧溪上,渡船来来往往,却依然平静依旧。正如人心般温暖柔和。有人说,感情总让人忧愁。大老天保为成全弟弟与翠翠,下河淹死了。二老傩送,愧疚万分,离家远走。两个善良耿直的青年,就如此的定下了翠翠的命。可怜的翠翠,只能无法抗拒的接受命运的宣判。
一夜大雨,挟以吓人的雷声。下醒了翠翠怯懦的心,也打落了爷爷的生命。爷爷,一个爱翠翠至深的人,而过分的爱却如一鼓股暗流,默然的推动了翠翠的命。迟疑与木讷,善良与自卑,一切在冥冥之中,使翠翠的幸福悄然远走。爷爷是爱翠翠的,他老了,不能,决不能让翠翠的母亲的故事重演。他已无能为力再酿一汪眼泪像哭翠翠母亲一样哭翠翠。他无法在再背负任何东西了,他累了。
《边城》,一个发生在美丽边缘的故事。凄美动人,无华丽的辞藻,无绞缠的情景,有的只是催人落泪的人性真实感。人们认为《边城》是悲的,是悲剧。但我坚决的说:“不!”悲剧是把美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边城》升华了,美已注入人们的内心,沉淀成一颗天然永恒的珍珠。
翠翠,一个无知无欲的女孩,就这样与幸福擦肩而过。她的命运会如那坍圮的白塔重又修复吗?无人回答。从此,翠翠与渡船在流动如泪的碧溪上,孤独而执着的守望着……万千错综的情感有时像一绺纠结的发缕,需人来解。翠翠的命谁来解?大概,一定只有傩送吧。呼唤归来,呼唤人性本质。什么时候解,无人可知,正如那无结局的结尾: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一章主要讲了萧红童年时代,与她的祖父、祖母一起生活的点滴记忆。开头一篇便是我们课本中学到的《祖父的园子》。课文总之没有原著好,太多的删删改改,没有了原来的味道。这一章的文字真是质朴无华,散发着田野的芳香,写得太自然了。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
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
我太喜欢这段文字了,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自由的文字,真是不一般!我仿佛看到那“蓝悠悠的天空、明晃晃的阳光”、“蝴蝶乱飞,蜜蜂嗡嗡地叫着”,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无忧无虑。
我还喜欢萧红的祖父。“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她的祖父对她很好。村里的小猪小鸭掉井了,祖父会用泥包起来烧给她吃。“把小猪的皮一撕开,立刻冒了油。”再蘸点盐、韭菜花,啊!真香啊!我都要咽口水了。她的祖父是个和蔼慈善的老人,我最喜欢他的就是,他从来不会批评、训斥小孩子,总是心平气和。萧红学种地,把好好的菜种踢飞了,犯了错,祖父依旧笑呵呵的。她吃熏小猪时,没有一点儿吃相,“满嘴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他的祖父有教养、有气度。我猜想他一定是个家道中落的文人,说不定还是个秀才呢。文中提到:“祖父教我的《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我觉得他一定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有文化,萧红的文学修养也许就是祖父从小培养的结果。所以我更加钦佩他的祖父了。
萧红不喜欢她的祖母,我也是。她的祖母洁癖严重,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而萧红偏偏要捅破这雪白的窗纸。而严厉的祖母就躲在窗外,她一捅,祖母就拿个大针在她的手指上狠狠地一扎。这样的教育方式到现在也算得平常,比如小孩子乱摸乱动,要挨手扳、要罚站,掉饭粒要挨罚,吃手指要挨敲。。。。。。而且她的祖母还爱骂人,她骂祖父是个“死脑瓜骨”,骂萧红是“小死脑瓜骨”,哎!可惜她先死了,不知道这个“小死脑瓜骨”长大以后,竟成了有名的作家。
她的祖母死时,家里来了很多人。我也说不上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总之他们是来办丧事的。还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可是,他们有绝招,用油锅炸了许多的面饼,说是什么“打狗饽饽”,“用这饽饽打狗,狗就不敢咬人了。”哈哈,这些封建迷信可真是“神乎其神”啊!真的有“十八关吗?”,《祝福》里的祥林嫂不是最爱问“有没有地狱?”“死后有没有魂灵吗?”,我也很想知道!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可以医愚”,看着这些名言,我觉得读书多么重要啊!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我的小书架上已有七十多本书了。空闲时间,我都在书海漫游!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刚看到书名时,我就被它迷住了。我如痴如醉地读,我发现我就是书中聪明的爱丽丝,我跟随她一起渡过了一次惊险的旅程。“我”首先被一只白兔吸引,闯入了老鼠洞,喝了奇妙的饮料,变小了;又吃了不可思议的面包,变大了。“我”扇了白兔带来的扇子,迅速来到花园,遇到嘴里叼着烟斗的毛毛虫,吃了它给的蘑菇,竟然恢复了原来的身高。“我”眼睛一眨,来到扑克牌王国,被无名氏拉去参加棒球比赛,又莫名其妙地被怪物带到法庭,参加了一次审问……最后爱丽丝说:“你们只不过是一些纸牌罢了,”这话如同出自我的口。
爱丽丝醒来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可我觉得那不是梦,是我奇特的旅行,是我绚丽的想象。听了我的感受,你们也很想看这本书吧,那就赶快去书店买吧!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感触极深。
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革命者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统治下艰难的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坚强、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女孩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为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的特务殴打而吐血。然而这位小姑娘却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助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又平静地回答作者的问题时,我感到她是那么勇敢、那么镇定。正因为她相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到那时,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所以,她才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后来,作者到了小姑娘家,看见了一个微微冒着热气的小砂锅,便问她锅里是什么!。小姑娘居然说这是她和母亲的年夜饭:红薯稀饭!读到这儿,我震惊了。我度过了十个大年夜,却从未在年夜时只吃红薯稀饭,就算在平时也没有哪!在我的印象中,年夜饭从来都是吃不完的美味佳肴、看不尽的烟花爆竹。女孩却只有红薯稀饭,可见她是多么的贫苦。但她对生活毫不放弃。这样的乐观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最后,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不算亮,却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我们今天的幸福只有来之不易,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祖国的繁荣而学习呢?
你们读过冰心奶奶的《再寄小读者》这篇短文嘛?是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一日,北京的时候写的。
信中是说二十几年来,中断了和小朋友们的通讯,不知道给“我”带来了多少的惭愧和后悔。冰心奶奶说道:小朋友,从我第一次开始给你们写通讯算起,不止十年,乃是三十多年了。这三十多年之中,我们亲爱的祖国,经过了多大的变迁!这变迁是翻天覆地的,从地狱翻上了天堂,而且一步一步地更要光明灿烂。我们都是幸福的!我总算赶上了这个时代,而最幸福的还是你们,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你们来过,更有多少伟大的事业等着你们去作呵!我在枕上的心境,和这位诗人是迥不相同的!虽然也有满窗的明月,而窗外吹拂的却是和煦的东风。一会儿朝阳就要升起,祖国方圆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将要有六亿人民满怀愉快和信心,开始着和平的劳动。小朋友们也许觉得这是日常生活,但是在三十年前,这种的日常生活,是我所不能想象的!我鼻子里有点发辣,眼睛里有点发酸,但我决不是难过。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理是深深的愧疚,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们过得多么幸福。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来报答以前为祖国做出贡献的英雄们!
曾记得,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大极大的绳索。而祥林嫂就是被四条绳索活活勒死的一个屈死的冤魂!她悲剧的一生是对罪恶的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血泪控诉!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已然已经受不住这个以外得沉重打击,她当时就说“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一个善良的灵魂被彻底摧毁,欲做奴隶而不得的祥林嫂,终于一步一步地被推上了死亡的深渊。
而然,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祥林嫂这一连串悲惨的遭遇,而在于她一再地把自己的不幸当成幸福。这才是祥林嫂不幸中得最大不幸,悲剧中的最大悲剧。
鲁迅用这一支饱蘸了满腔悲愤的笔,入目三分地描写了祥林嫂悲剧的一生,也深刻揭露了国民的愚昧和当时如铁屋子般的社会黑暗。
鲁迅炉火纯青的艺术技巧让我震撼,而他笔下所流淌的那些深沉而激愤的思想,他所流露救国救民的情绪,深深眷恋祖国,却又憎恨病态社会现实的情感,更是让我掩卷沉思,感慨万千。是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读冰心,你可以在昏黄的灯下,捧一杯香茗,细细品读;读周作人,你可以靠在床头,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饶有兴味地翻开;而读鲁迅,你一定要正襟危坐,让灵魂经受那最睿智最深沉的思想的洗礼!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初读朱自清的文章,我沉醉在他所描绘大好春光中,沉醉在清丽脱俗的荷塘月色里,沉醉在诗情画意的秦淮河,也会在匆匆的时光中去领悟他给予我的启迪。可在他许许多多诗般优美的文章里,唯独那一篇《背影》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他们父子俩间真挚的爱宛若一片片花瓣飘落在我的心湖里,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起初便交代了父子俩因祖母的过世而相聚,父亲赋闲在家,家里满院狼藉,光景惨淡,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在这字里行间,我的心里也不禁泛起点点涩意。但当我看到父子浦口送别的场面时,心里的涩意点点加增,泛起酸来,那股子酸劲儿直直涌到双眼,酸涩难忍,眼里心里皆无法平静。那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父亲,穿过铁道,翻过月台,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只是为了帮孩子买几个橘子留着路上吃,这时的朱自清看到他父亲努力却艰难的背影落下泪来,而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而父亲买完橘子后,便一股脑的把橘子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里,好似松了一口气,踏实而满足。我不禁想到:这就是父亲吧,是世间千千万万父亲的写照,他们的爱朴实却又因为不善表达笨拙,只好融化在这几个黄澄澄的橘子里。可真正的爱不就是这样?褪去了华丽的辞藻,蕴藏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那些令人感动的、喜悦的、温馨的可不就是爱?可不就是一个平凡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真挚、沉甸甸的爱?最后父子道别淹没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离别的伤感浸在了数次的回眸中,浸得朱自清落下惜别之泪,浸得我落下感慨之泪。
文章读到最后,我的眼前仿佛也浮现出了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那个翻越月台努力的身影,那个渐渐消失在人海中的身影。眼前的身影不断与我所熟悉的身影重叠,是我父亲的背影,那一个伟岸而温暖的背影。印象中的他曾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可在他做饭的背影里,在他修灯的背影里,在他离家工作的背影里,他的两鬓渐渐出现了白发,眼角已有了岁月流经的痕迹,他不再像年轻时精力充沛,反而会看着电视就缓缓入睡。我长大了,他,却老了,可是他给予我的那份爱却只增不减,而他的背影在一天天的琐碎里显得愈发温暖。
其实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前两天,妈妈在开元超市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反应的社会面非常广,提出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当时清政府进行专制统治,制造文字狱来限制人们的行为和思想,贪官污吏和恶霸豪绅互相勾结。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可以明白清朝统治时期的社会风貌。
《聊斋志异》中塑造了许多温柔善良、机智聪慧、忠于爱情、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通过这些人物形象,体现的青年男女要求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婚姻的愿望,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
大家看过吗?如果没有看一定要看,虽然讲得有一些是鬼,但是一点也不可怕!
就在“五?一”小长假,我读了一本特别的书——《时间简史》。翻开这本书,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一览而进了我的眼球。此书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与宇宙知识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是霍金,对宇宙的形成和归宿所作了一个诠释!霍金真厉害,他判定宇宙的起源是一个无限大的奇点,是爆炸形成的!最后的归宿有两种:一个是宇宙无限膨胀。另一种是宇宙先是膨胀,但到一定程度时会缩小最后变成一个体积无限小,密度无限的奇点也就是宇宙会无限循环!
霍金,是一位意志坚强的人,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还是不断探索,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为我们揭示了宇宙的奥秘。
《时间简史》真是一本好书,不仅能教会别人知识,还是一本让人思索,给人感悟的好书!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
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
曾是格里高利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老妈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
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着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
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
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我很喜欢看冰心奶奶的散文,尤其是《小桔灯》。那个山村小姑娘纯洁的心灵以及她助人为乐的艺术形象时时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那年冰心奶奶到重庆郊外去看一位朋友时,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山村小姑娘,她家境并不富裕,年夜饭也只是红薯稀饭,家里只有她和卧病在床的妈妈两个人。在冰心奶奶要回家时,那个山村小姑娘用冰心奶奶送给她的橘子做了一盏小桔灯,给她照明。情节虽然简单,但让人回味良久。
小姑娘的生活是贫穷的,但她是那么坚强。她用那柔弱的肩膀承担起家里所有的家务,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妈妈。而我呢,虽已经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了,但还是成天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时不时地撒个娇,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跟小姑娘比我感到很惭愧。我要以她为榜样,自强自立,不去依赖别人,要经常地帮家人做一点家务。不把贫穷当作自己的绊脚石,而把它当成是磨砺自己的磨刀石。
虽然只是一盏普普通通的小桔灯,但它震撼了冰心奶奶,震撼了许许多多人,当然也震感了我。小桔灯流露出小姑娘对素为平生的冰心奶奶的关心以及美好善良的心灵。这样一个心灵美,情操美的人,怎能不让人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又怎能让人忘怀。当然冰心奶奶也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会写出那么好的文章。如果在我的生活与学习中,也能像那个山村小姑娘一样,经常帮助别人,我就会交到更多的好朋友,给更多的人送去温暖。假如人人都能向小姑娘一样,那么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