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体会及启示2024(精选35篇)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爱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爱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通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服毒自杀。而查理因为伤心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查理一直深爱着爱玛,当他发现爱玛一抽屉的情书时,他并不嫉妒和痛恨赖昂和罗道耳弗,而认为错的是命。在这方面,他显得比任何人都高贵,但他错就错在无知,过度的宽容。要是他心思细腻一点,懂得爱玛的想法,就不会酿成这部悲剧了。
书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虽然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可以说爱玛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诗歌,在我的印象中,总像是一位高贵的蒙面女郎,神态时而略带微笑,时而又有着几分的忧郁。她很深奥,能够一眼望穿你,你却琢磨不透她。因此对于诗歌,我总是似懂非懂。
然而,冰心的《繁星·春水》却带给我不一样感觉。
那“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仿佛让我看到了生着苔藓的老墙边,一朵洁白的小花摇曳着,也许是在欣赏自我。“假如生命是乏味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搞笑的/今生我已满足”,时时引我思考,体味一番后,又知假如生命轻如鸿毛,我不恋此生;假如生命重于泰山,我愿度千年。有时想想,“我躺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船里/小船在……”这样的境界,可真令人钦羡。
每一首小诗,每一句诗,都有它自我的意思。就像一个个富有自我思想的小精灵。你若是不问它,仔细地推敲它的心,那便什么意思也没有,就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而已;只要你愿意问它,它就会向你展开心扉,也会像一个人一样与你交流。读着读着,我发现了自我不是在读,而是在与人讨论了。曾听过一句名言,大至就是“书就是一个朋友,会与你倾心交谈。”怪不得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人以书为友,甘为一个“书呆子”,成为一个“诗痴”。怪不得《红楼梦》中香菱在梦中都要做诗了。
读了许多诗后,总是发现一首首小诗像是有了分类,诗时而像是个小孩子,可爱、天真、活泼;时而又像是个温柔的母亲,会劝诫,更会鼓励;时而是个有自我理想的年轻人;时而又是自然界中的一物,或花或草,会变形。有人总觉得《繁星·春水》写得太幼稚,又太懒,竟连一整首诗都写不完。但零零星星的诗才会像天上的繁星,各有各的闪光,才会似春水,柔柔的,总不会完。
《繁星·春水》告诉我的大道理很少,但是给了我满天的小星星;它没有大起大伏的壮烈,但是给了我春天的小溪,让我得以在繁星下春水旁找回童真、自然……
《欧也妮·葛朗台》讲述的是一个吝啬鬼的故事,作者巴尔扎克将这个吝啬鬼与他身边的人描写得个性鲜明,有的地方甚至十分夸张,但正是因为这些,才使这篇小说跌宕起伏。
主人公葛朗台有数不清的家产,但他从不买肉和水果等。连他的哥哥去世时,都不曾用钱去追悼他。而哥哥的儿子夏尔来投靠他时,还嫌弃夏尔没有钱。可讽刺的是,正是因为嗜钱如命,也让葛朗台死去——他在垂危时看到牧师祷告用的银杯而伸手去抓,一用力便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金钱对于葛朗台来说就如囊中的猎物,但他也被“猎物”所束缚,变成了一个狡诈无情的人。为了金钱,他甚至不惜牺牲女儿欧也妮的幸福。
和夏尔生活在一起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为了他,她将自己的积蓄都给了夏尔去经商,而夏尔去印度经商后变得唯利是从,还娶了一个伯爵小姐。欧也妮为了成全他,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帮夏尔还清了他父亲生前欠下来的债,还资助贫穷的人们。在这鲜明的对比之下,更加显现了欧也妮的善良和坚强高尚。
欧也妮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其实善良又何尝不是一笔财富呢?善良是一种智慧,让你透彻幸福的含义;善良是一种自信,让你更加愉悦美丽;善良是一笔财富,让你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是医生,我在和生命打交道,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医生陈晓兰的话,她为了举报假劣医疗器械,十多年在京沪线上往返四十多次,但她并不放弃。陈医生不是天使,她却又天使般的善良。
善良的心并不是琢磨不透的,它就在身边,像欧也妮、陈晓兰那样善良的人还有许多,她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愉悦。
“善良”浅显易懂,与人终生相伴。“善为至宝,一生用之不尽。”善良也是一笔财富,一笔永无止境的财富。
读书是人生一大妙事,也是一桩必要的事。凡是爱读书的人,都乐享其中,大有收益。像文学家们,大多少年时代是酷爱读书的。比如,从林海音的《窃读记》中我知道了,她千方百计地进入书店,钻进人群,就是要在不花钱买书的情况下,把一本书读完,她如此迷恋书日后果然成为了闻名的作家。读书的好处千千万,现代人更是需要“多读书,读好书”,所以,我也慢慢喜欢上书了。
我最爱读的书,大多都是科普类的。我之所以喜欢这类书,是因为我想在书中发现更多这类知识。科普书籍带给我最大的快乐就是让我了解的关于自然`生物`科学等知识越来越多。所以说,只要读适合自己的书,总能收获知识。
读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益处,给我带来了太多快乐,让我坐在椅子上、靠在沙发上吮吸书中精华的同时,又如同徜徉在一个奇妙无比的世界中;让我在享受文字的美妙之时懂得人生道理;让我涉足古今事件、了解中西文化、拓展视野、丰富内心世界。
《京华烟云》是著名作家林语堂先生的一本有名的书。它描述了清朝灭亡后,民国时期北平几个典型的大户人家的生活,十分逼真的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画卷。它是一部由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所以而成一部分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的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
在这部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角是十分突出的—姚木兰和姚莫愁,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姚木兰。林语堂说:“木兰,乃真女子”。确实,在我看来姚木兰一面秉承着道家女儿的随缘自在聪明活泼,一面又有儒家媳妇的孝顺贤惠,漂亮而多才,十岁就识甲骨文,会唱戏,懂得享受生活,善烹饪,知人情,体贴,毋庸置疑她就是个是很好的情人、妻子与朋友,而在妇女受教育缺乏的当时,在尚有足够的蒙昧与保守的世界,姚木兰又是众多男士的梦想。
木兰自小被曾家所救,双方父母又有交情,加上与曾荪亚青梅竹马,又和曼娘一齐居住,有曼娘为曾家谋划,她与曾荪亚的婚姻,似乎是名门大家的理所当然。而她自我所爱的孔立夫,她虽然明明明白自我在立夫的面前,变得活泼,有不可言喻的欢乐。也明白孔立夫走了,她姚木兰的欢乐也随之带走了,她会独自在学校里伤怀感叹,却不愿意与任何说这不可说的秘密,她由衷地羡慕妹妹姚莫愁,却照旧安然地过自我的日子,在礼教谨严的夫家克制地保留自我风雅的爱好,结婚之后,仍与丈夫在清晨去看荷花,收集荷花上的露珠来煮茶。我觉得有雅趣,近人情,是姚木兰最显著的特征。她的可爱在于她那现实中的不现实,一面顺从命运,一面又在这命运固定不变的大格局下来点小花样,浪漫地过日子,享受
人生。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后变为村妇,过幽雅山居的生活,及最终变为普通农民,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父亲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父亲的梦想女子。她的这些精神也是我所敬佩的。
而在这部小说中也占据重要主角的莫愁,相对于姐姐木兰来讲,她又有自我的不一样,能够说,木兰犹如灿烂明亮的春花,而莫愁好比匣中温润沉静的美玉。木兰的情绪变化迅速,遇见感动的事情,就会流泪,放在寻常事物上,令人觉得摔性无伪,而在关键时刻,木兰却缺乏莫愁处变不惊泰然自若的镇定。孔立夫被抓,姐姐姚木兰晕了过去,妹妹莫愁却挺着大肚子,沉着地应付警察,其雍容与大方的作派,令警察都肃然起敬,帮她丈夫说好话且来宽慰她。这份坚强与镇定,也十分可贵。莫愁又十分息事宁人,姐姐为她的丈夫晕倒,她看在眼里,却并无任何异样。这种能忍耐的享福的性格,也令人羡慕。犹如莫愁所说:“身为玉质,有利也有弊。玉永远不受污染,并且硬而脆。可是最精美的玉应当发柔和之光”,她,姚莫愁,就是那最温润柔和的美玉。她们受的是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完美之处。
除了人物的描述个性鲜明有特色外,此书让我觉得还有更大的优点是在于其哲学意义。一翻开来,我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我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的感受。之后在看了由这本书该编成的电视剧后,让我更加的印象深刻。
它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暗香被拐之后,性格都转变,却能在木兰的爱心之下,逐渐恢复,且找到家人,最终嫁给经亚,暗香的爱甚至使经亚年轻起来;曼娘虽以处女之身守寡,她养育的儿子阿瑄却极敬爱她,她与媳妇以及孙子死在日本人手中之后,阿瑄参军,因为母亲妻子与孩子的缘故,__越勇,从未受伤;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却可抛弃奢华的生活,作村妇打扮,亲自下厨劳作,而在逃往四川的路上,又能一再收留路上的小孩;孔立夫虽然赞成庄子的自然主义且爱写批评时世的文字,却在国力最弱的时候,去做了自然科学家,明白木兰是爱他的,也仅仅止于吻手一次而已;牛素
云虽然做尽坏事,却也真心悔改,为国捐躯;林语堂在这部小说里面处处体现了世间的爱与温暖,更从小群体小人生中折射出大的民族精神与开阔的家国前景。
《京华烟云》写于1938年,成于1939年,那时,我们国家正处水深火热之中,新无可待,旧无可取,林语堂犹能在《京华烟云》里秉承传统的忠与孝,赞成家庭伦理,而又倡导人生的智慧,极力鼓吹仁爱与慈悲,观之令人欢欣鼓舞,我想这就是林语堂与众不一样的地方,也是这本书成功的原因之一。看了《京华烟云》之后,我似乎有一种如梦幻般的感觉,沉沁在书中情节里面,久久不能回味,让我的思想境界又得到了一次质的提升。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作的长篇小说。该书讲述了在僻静街道旁的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店前门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月兔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松冈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奇妙的事情随即不断发生。
立志成为歌手的克郎,某次前往孤儿院“丸光园”作慰问演出。孩子们对克郎的演出都很陶醉,但其中却有一个女孩对克郎的演出不理不睬。克郎演唱了所有可能令那个女孩喜欢的歌曲,但全都毫无效果。正当克郎以为她对音乐没有兴趣而放弃,并演唱他在演奏会结尾必定会演唱的自己创作的歌曲时,女孩突然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更主动和克郎搭话。和女孩谈话后,克郎回想起往事。曾经正在读大学的他为了音乐不惜休学,然而在音乐路上处处碰壁,不受赏识。而在家乡的父亲因身体不好,家里开的鱼店需要自己继承。夹在“追求梦想”和“接受现实”两个选择之间不知如何抉择的克郎。
川边绿,一个平凡的日本母亲,她没有工作,生活很窘迫。她拖欠房租,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来交房租,被迫搬走。但她把最好的食物都给了自己的孩子。她因为贫血,意识模糊,出了意外,在她苏醒时,她首先就把孩子推出窗外,只希望孩子能安全获救。可自己的安全带都没有来得急解开,这就是一个来自日本平凡母亲的爱吧……
浩介因为种种原因,父亲公司破产,父母准备带他离开,可他却在一辆货车车厢里,他把天国表哥生前最爱的披头士唱片被迫卖给了朋友,父母发现自己的儿子失踪了,他们没有选择潜逃,他们选择了自杀。天下哪个父母亲不是为了孩子,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意让孩子苦着、累着。就像川边绿那样,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父母的爱就是如此伟大、无私。
解忧永远是解忧,可执念还是永恒的在心中。
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我喜欢读书,因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完美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光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净化了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它在潜移默化之中开拓了我的眼界,提高了我的才干。读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是不言而喻的。
读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读书就像太阳为我照亮完美的前程。
书,不是枯燥的,呆板的。而是如同一个人一样生动,搞笑。一本好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伴侣。世界文豪高尔基以前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因为这样,我喜欢读书,它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许多,给了我许多收获。
爱书吧!它会让你有许多收获。
书,仿佛是一条路,一条由书铺成的路,一条博学而神秘的路。而在这条路上,短暂而漫长,在这一条路的出发点,似乎也隐约暗示了人生的终点。
自读书以来,我从中学到了无穷的知识,但也失去了一些欢乐,这让我感到有些得失之患的.感觉。而在读书的这条路中,有苦恼,当然,也有欢乐。只但是,多的一部分还是坎坷。而我务必爬过一座又一座大山,战胜一个又一个的磨难。
在读书的过曾,其实,你会发现很多奇妙的事物,引起你的感悟,成为你的心得。
我喜欢读书,书中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还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书——《儒林外史》,并且要写读后感,我读了那本书后深受启发。
它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批判了八股科举制度,揭露了反动统治的罪恶和虚伪。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王冕的故事》,它主要讲了在元朝末年,有一个王冕和他的母亲日子过得很艰难,于是他母亲让他去邻居家放牛,邻居很同情王冕,让他一日二餐在他家吃。在一天,王冕在放牛看到了雨后美丽的荷花,想把荷花画下来,于是他托人去城里买纸和胭脂铅粉之类学画荷花。开始的时候画得不好,画到三个月之后,王冕画荷花画得栩栩如生,然后靠画画赚点钱过日子,后来一位王爷请王冕到他家去,他不肯去,王冕怕那位王爷对他不利,就到外面躲避一阵子。母亲见他性情高傲,当官可能会闯祸,叫他千万不要去做官。后来,时常有人传说,朝廷要征召王冕出来做官,王冕听说后,急忙收拾好行李,连夜逃往会稽山中,最后,王冕因病而死。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书读,每天好吃好喝,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王冕小时候却不能这样,只能从小给别人干活、做事情来挣钱养活自己与家人。所以,我要好好读书,将来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是那些满脑子也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得知它能与《白夜行》比肩,就带着高期待看了。果然, 每一本书起评分都应该从零分开始,心情才不会有如此落差。
故事叙事角度不断变化是它的鲜明特色,不过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应该是它欧亨利式的结尾。
最能触动我的还是解忧杂货店里浪失爷爷的那份耐心、豁达和看问题直指要害的犀利。
每一份来信浪失爷爷都认真对待,包括恶作剧,包括复杂又矛盾的烦恼,包括一封白纸。(对白纸的回复也很有哲学味道:不妨换一个角度思考,正因为是白纸,所以可以画任何地图,一切都掌握在你自己手上。你很自由,充满了无限可能。这是很棒的事。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针对烦恼谘商进行回答,谢谢你在最后提供了我这么出色的难题。)
人做一些事情总是要追问为什么,浪失爷爷为什么要这样做的,也许是陪孩子玩闹的阴差阳错,也许是慢慢在帮助别人解决问题过程中也解决到自己孤单的烦恼和看清了纷乱人世中到底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
那么浪失爷爷是如何做的呢?“回信内容直截了当,完全没有任何修饰。既没有顾虑,也毫不客气,甚至觉得词词充满挑衅,好像故意要惹人生气。 这就是浪矢杂货店的做法,这样才能激发谘商者内心真实的想法,让谘商者自己找到正确的路。”这是一位写信者对解忧杂货店如何解忧的总结,我认为借由它我们完全可以看到浪失爷爷解忧方式的果断与直接,我觉得书中有一处处理得非常棒,那就是每个咨询的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敞开心扉,将所有烦恼与矛盾都呈现出来,在来信与回信往返的过程中,更多背景和不为人知的秘密开始揭开,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帮助咨询者慢慢看清自己的过程。
浪失爷爷为什么要关掉杂货店?他觉得自己担了一份责任,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对得起这份责任:“我回信中的无数回答,对那些谘商者来说,到底有甚么意义,这件事才重要。我每次都绞尽脑汁思考后回答,我可以明确地说,我在答复时从来没有敷衍了事,但是,我不知道这些回答对谘商者来说是否有帮助,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当我发现这件事时,我就坐立难安,无法再轻松地为别人提供谘商了,所以,我才会关了杂货店。”果真如此吗?多年后他总结到:“我谘商多年,终于了解到一件事。通常谘商者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找人谘商的目的,只是为了确认这个答案是正确的。所以,有些谘商者在看了我的回信后,会再写信给我,可能是我的回答和他原本想的不一样。”看似是浪失爷爷在引导着咨询者走出困境,换一个角度其实是咨询者本人在整个过程中认清自己,通过自己的咀嚼,最后我们可爱的浪失爷爷也终于想通了。“重要的是当事人的心态。虽然我之前很烦恼自己的回答是否造成了他人的不幸,但回想起来,实在太滑稽了。我这个平凡的老头子何德何能,我的回答怎么可能具有影响别人人生的力量,真的是太不自量力了啊!”然而他依然伟大,心甘情愿做一个指明灯和陪伴者。
还记得他给那位做别人的情妇又怀孕的女人的建议吗?这个孩子是这个女人最后做母亲的希望,但是情人又不可能离婚来照顾她,她便陷入了纠结,浪失爷爷给的建议是,这个问题真正解决之道在于你要确认孩子生下来是不是能够健康幸福得活着。这个建议超越了外在很多东西。
还有那个跑路的家庭中的小男孩何去何从,浪失爷爷说,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要在一起,一家人的心要在一起。相信我,明天一定会比今天更美好。回到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选择与纠结,我们判断的标准何在?就从今天上英语课来讲,我觉得我们越来越强调外在的形式与条件了,比如要完成一个演讲,这是一份作业与考核,然而我们经过了如此多的考核为何我的英语依然没有什么提高?我想是整个过程我感受到的都是痛苦都是压迫,丝毫没有学习英语的喜悦与兴奋。这就是根源。
这本书和《相约星期二》有共通之处,在于对生命本真追求到底何在?或多或少对我的生活存在着启发。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刚翻开这本风靡全球的书:《哈利波特》,我就被吸引住了。
这不仅仅是一部魔幻小说,它还表现出了主人公顽强的意志和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
书中的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困难后,成了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少年。
我佩服J。k罗琳的丰富想象力。照片上的人可以消失;还童水可以让你回到小时候;吃完了还会再填满的晚餐……这本书也寄托了作者对美好的魔幻生活的向往。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沉浸在曲折的情节里不能自拔。J.K罗琳用动人的笔触描绘着她脑海中的动人世界。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和他的朋友面对困难、灾难的勇因为他们坚信:危险虽然是无处不在的,但是只要相信自己,成功一定会朝你招手的。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有哈利的坚强,有赫敏的天真聪慧,勇敢地面对生活。
哈利波特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宽量大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以及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感到深深地佩服。
哈利波特为朋友牺牲自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平时也要多为他人着想,成为一名助人为乐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查理九世》现在是风靡全球的书籍哦!
《查理九世》这本书我已经看了n遍了,还觉得看不够。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幕幕科幻好奇的情节;一个个生动丰满的人物。至今使我回味无穷。
本系列的主人公有查理九世、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查理九世(简称:查理)是一只小狗,它总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册,如:《法老王之心》、《白骨森林》、《冥府之船》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智力题,我总能答对几个。从中有许多人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失落的海底城》中无眼族的母亲用自己的身命去保护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亲对孩子的爱。其中也有一些反面教材人类对长生不老的欲望已经是无可救药了,为了金钱和名利而出卖了自己的朋友。其实,真正的长生不老植根在人们的心底。只要希望不泯灭,生命就会延续,这才是生命的永恒。
《鬼公主的嫁衣》中,鬼公主殷灵觉得让金丝真菌就这么长眠于地下,实在是太可惜了。(金丝真菌其实是一种杀人武器。)所有碰到金丝真菌的人都会成为殷灵的木偶,为她跳舞直至死!这么小的孩子做这些实在是太可怕了,令人毛骨悚然。
《幽灵列车》中其实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汤姆森杀死了艾莎的妈妈,并把他们的家给烧了,十几个人都通通葬身于火海,只有艾莎逃过此劫。但是艾莎从小便在心里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汤姆森也在多年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海龟岛的狩猎者》中隐藏了人类巨大的野心,为了权力和金钱,自相残杀,完全没有了人性。幸好有dodo冒险队,让他们觉醒了,这才有了人类的本性善良。
读完这一系列的书后,我的感悟是:在《查理九世》这套书里,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世界上总有太多让人执迷不悟的理由。可是,最后他们都敌不过像墨多多他们这样心灵纯洁的孩子们,我想,那是他们迷失了自己的内心也许今天,我们只是看了一个故事,然而,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在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位人再一次回想起来,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
国学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沉淀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大学》、《中庸》等。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倶扬。
指人一出生性情是善良的,性情个个都一样,但是长大了习惯相差远了,如果不教育,习惯就开始变化了,如果受到一定的教育,好的就会有一定的专长。从前孟母教他学东西,砍断织机,教育孟子要好好学习,不要像断织那样半途而废。指五代末年的窦禹均,教育子女有个好方法。教到五个儿子都很出名。
我读了这几个故事,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特别是孟子学习那段。我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以后学习要认真、要好学、遇到困难要开通脑筋,刻苦钻研,多问同学和老师,努力克服自己最大的缺点。”
《不跪着教书》是教师吴非的一篇教育随笔。这本书很长,分为六个部分,介绍了教育的不同方面。
这本书收录了近年来关于教育问题的杂感随笔,有的记录了对教育的思考,有的记录了教学思想,有的则是与同行或同学的对话。
一看书名,我很惊讶,很困惑,但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揭开它的真面目。
“如果老师想让学生站直,就不能跪着教。如果一个老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将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两个字深深地打动了我。
吴非老师一字一句里透露的思想和智慧,给我很多启发。在《母亲教我的歌》中,他写道:在面对最早接触生活的矛盾,孩子总是从父母的态度中学习。
这让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在儿童的教育中起着很大的作用。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血亲关系使父母的情绪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们常常能听父母的话做事。
如果父母缺乏理智,脾气暴躁,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当父母在处理紧急情况时,他们表现出恐慌,没有准备,对孩子影响也不好。如果父母是稳定和冷静的,也会使孩子冷静面对,对孩子心理素质的培养起到积极的作用。
父母和孩子彼此日夜相处,可以说是最熟悉的人,即使一个小的举动,就能使父母心领神会,发现孩子的问题,及时教育改正,不让问题过夜,让不良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在学校,老师面对几十个孩子,只能共性教育,因为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不能体贴照顾到每个孩子,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当然,这本书只讲述了一点点,但也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让我明白:老师不仅仅是园丁,老师自己更应该是美丽的的花朵,来吸引学生;教师也不仅是春蚕,其生命在每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就应该站着教书。
书,这位好朋友已伴随我多年,时时刻刻鼓励着我,让我拥有信心。
我读书的范围很广,有漫画.小说.作文.名人名言
漫画,虽然大人们不允许我们看漫画,害怕它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但它也时时刻刻丰富了我们们的想象力。走在路上,看见一位残疾人,就会联想到他以前的困难事,还会想象他的未来会怎样发展。并且,在下课十分钟里,我们看看漫画,放松一下心情,不时敞开肚皮,开怀大笑,迎接下一节课的难题。
作文书,对小学生都有帮助。在家里,写完作业,看一看作文书,把作文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记在脑子里,保存起来,写作文时,它们总会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看《名人名言》这本书时,你总会觉得你在和一位非常高尚的人谈话。《名人名言》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我们如同祖国的花朵,时时需要着营养。要是没有充分的营养,我们将枯萎.凋零。
这样看来,书籍是多么重要啊!读书好.读好书,让我们时时刻刻有充分的营养吧! 篇五:我的读书心得
在我的心目中,书本是一中另人看得眼花缭乱和提高知识的精神营养品.但我经过许多名人所给的明艳之后,对书有另外的看法:就是书不止能教会我知识,还能教懂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脑里装满着知识,当能运用上,我们回感到幸福和快乐.着如同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的一句话:"幸福只属于知识丰富的人.一个人懂得愈多,他就愈能清楚地在那些知识贫乏的人无法发现诗意的地方发现大地的诗意.这句演化和我的话息息相关.
我们同学会觉得自己没什么天赋便不学,但你的品德好是会令你觉得自己的存在:"无论一个人的天赋如何优异,外表或内心如何美好,也必须在他的德性的光耀找到他人身上发现了热力,再由他的热力的人把那热力反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他本身的价值的存在."----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
同学门,在我们的人生中包伙了许多的七情六欲,拥有这些的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句话:热爱祖国,这是一种最出借最敏锐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最有情最温存最严酷的感情,才是一个各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
好了,各位同学听了我说了这些,你是否觉得你的脑子里塞了一些东西呢?没关系,只要你知道读书的好处在哪就行了.大家也一起假如读书这个神圣有快乐的大家庭吧!
读书,让我拥有一份绝美的心境。
每当恬淡的黄昏,或是静谧的夜晚,我会倚在床的一角,手捧一本书静静地读,默默地品味。打开一本书,我从书中,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我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我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我是海浪,澎湃不息……
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便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渐渐地我进入书的世界,一天学习的疲劳和一些生活琐事的烦恼便顿消大半。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绝美的愉悦心境。
《儒林外史》这部小说任用诙谐幽默而又笔触尖锐的文字描述元末明初的一段考场官场趣事。故事的主人公多为民间士林人士。通过对许多民间正直儒士的倾赞和对腐朽政客的鞭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改变如此灰暗世界的期望。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的职务,他也不接受,心甘情愿的逃往会稽山中,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本书还揭露科举制度培养了一批庸才及贪官污吏。如像进士王惠那样,他被任命为南昌知府后,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询问当地的治安如何,也不是去询问百姓的生活,更不是去询问案件的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本书中更生动地批判了科举制度造就了一批社会蛀虫,他们毒害着整个社会。如温州府的乐清县有一农家子弟叫匡超人,他本来朴实敦厚。为了赡养父母,他外出做小买卖,流落杭州。后来遇上了选印八股文的马二先生。马二先生赠给他十两银子,劝他读书上进。匡超人回家后,一面做小买卖,一面用功读八股文,很快他就得到了李知县的赏识,被提拔考上了秀才。为追求更高的功名利禄,他更加刻苦学写八股文。不料知县出了事,为避免被牵累,他逃到到杭州。在这里,他结识了冒充名士的头巾店老板景兰江和衙门里当吏员的潘三爷,学会了代人应考、包揽讼词的本领。又因马二先生的关系,他成了八股文的“选家”,并吹嘘印出了95本八股文选本,人人争着购买,五省读书的人,家家都在书案上供着“先儒匡子之神位”。不久,那个曾提拔过他的李知县被平了反,升为京官,匡超人也就跟着去了京城,为了巴结权贵,他抛妻弃子去做了恩师的外甥女婿,他的妻子在贫困潦倒中死在家乡。这时,帮助过他的潘三爷入了狱,匡超人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和前程,竟同潘三爷断绝了关系,甚至看也不肯去看一下。对曾经帮助过他的马二先生他不仅不感恩图报,还妄加诽谤嘲笑,完全堕落成了出卖灵魂的衣冠禽兽。
本书不仅揭露科举制度使人堕落,更批判了科举制度是封建礼教帮凶。如年过六十的徽州府穷秀才王玉辉,年年科举,屡试不中,但他却刻守礼教纲常。他的三女婿死了,女儿要殉夫,公婆不肯。他却反而劝亲家让女儿殉节。又对女儿说:“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留名的事,我难道反而阻拦你?你就这样做罢。”八天以后,女儿穿着守孝的白色的衣服,绝食而死,他仰天大笑说:“死得好!死得好!”但事过之后,当他女儿的灵牌被送入烈女祠公祭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伤心。回家看见老妻悲痛,他也心上不忍,离家外出散心。一路上,他悲悼女儿,凄凄惶惶,到了苏州虎丘,见船上一个少年穿白的妇人,竟一下想起了穿着孝服殉夫的女儿,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下来。
书中还列举了“范进中举”的事例:明朝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试不中,直到54岁才考中秀才,后又考取进士。范进中举之前在家里倍受冷眼,妻子对他呼西唤东,老丈人对他更是百般呵斥。当范进一家正在为揭不开锅,等着卖鸡换米而发愁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上被找了回来,知道喜讯后,他高兴得发了疯。好在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给了他一耳光,才打醒了他,治好了这场疯病。转眼功夫,范进时来运转,不仅有了钱、米、房子,而且奴仆、丫环也有了。范进母亲见此欢喜得一下子胸口接不上气,竟一命归了西天。胡屠户也一反常态,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终于看完了《我飞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做真正的朋友就要真诚相待,不能相互猜疑。杜小亚虽然死了,但是朋友的心永远连在一起,他变成一个小天使落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单明明可以,这说明真正的朋友,心是永不分离的。单明明和隐形的杜小亚还可以交流,他们一起帮助结巴的周学好同学,在公开课上能够勇敢地站起来,非常流畅、有感情的朗读课文,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从此他不再自卑、不再胆怯。他们还帮助在全校演出中出错的月亮同学,当时全班同学都非常紧张,但大家能够互相配合、急中生智,虽然脱离了原来的剧情,演出还是非常精彩圆满。老师和同学们激动的拥抱在一起。
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团队的荣誉至上,但要靠大家共同会努力才能取得。在学习中,我要像他们那样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大量阅读开阔视野;在生活中,要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今天我弹钢琴弹的很好!一遍接着一遍,终于弹到了十遍,爸爸说:“你弹另外一个吧!”我本来弹的是《骑士和女士》,一听爸爸说你弹另外一个吧!我就开始弹啄木鸟……等我弹仙女的竖琴时候,爸爸又说:“你弹的那么好,要么爸爸给你一点奖励吧!你要什么?”我说:“我不要!我什么也不要!”爸爸心里想“咦!怎么这样的?”爸爸又拿了点桔子来说:“你吃不吃?”我也说“不吃!”在我弹的时候,爸爸把桔子塞到嘴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看了一看是爸爸啊!
我心里想:“爸爸给我吃的东西肯定没有什么不好!”我就张开了嘴巴!阿呜一口吃下去了!我嘴里尝了一尝是桔子。我又想了想“没事,反正我是喜欢吃桔子的!”我只是心里想而已,没说话,没朝爸爸看,继续又弹了下去!第一次的时候,我也觉得弹的蛮好的。
因为,我看了一篇文章,文中的姐姐说:“我是一遍一遍弹了下去,弹了十遍,一直这么坚持,”我看了她是弹了十遍,继续是一遍又一遍,我好羡慕她,我想她这么厉害!弹了十遍还不放松,继续弹了下去。我也想学她!我一定要坚持。
我觉得读了这篇文章后,这次弹琴是我从学琴开始弹得最认真的一次。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习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写到到时间窃贼与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城市里,那里有一些建筑的古遗迹。几根石柱一扇大门半段矮墙,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个圆形的露天剧场。毛毛的故事就是丛这里发生的,出城往南走渐渐的就可以看到一片片农田,一座座茅屋,离城市越远茅屋就显得越简陋。在一片松林里面就隐蔽着,一个神秘的圆形的露天广场的废墟,这里几乎已经被人们遗忘了。
本来的这里的人知道这个地方的,可是不知以何方来的,不知道自己年龄的小女孩,她就是毛毛。她拥有其他人根本没有的灵敏听力,并不是这个小女孩有千里耳顺风耳。或是他想听到那里的声音就可以听到的声音,或是她可以听到微微的声音旁边有丝毫动静。不是只是她可以用听的方法解决邻居之间的难题,我也想有她的功能呀!
毛毛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叫贝波施特拉森凯勒,是一名老人,然而施特拉森凯勒的意思是清道夫所以大家都叫他清道夫,这就是大家都叫他清道夫的原因,还有一个他的职业是清道夫,清道夫贝波就住在这圆形的废墟的旁边的.一间小屋里。一个叫做吉吉,吉吉是一个向导,吉吉的年龄很小,他长的很帅,很酷,有一双经常思考和幻想的大眼睛,还有一张翘嘴,还有着许多新主意和许多小笑话。吉吉原来不叫吉吉,叫吉罗拉姆,由于是一个导游所以大家都叫他吉吉,导游只是他临时干一干的。
第一次接触到《拯救男孩》是在我们教师的例会上,胡校长给我们介绍了这本书,通过这本书让我们了解男孩和女孩的区别教育,我有心将书名记下了,周末到书店买来这本书,但一直没有看直到今年放假才仔细的拜读这本书。这本书阐述的是现代社会的男孩危机,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家庭幸福,也关系到世界未来的发展。我看了之后,真是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我以往认为男孩怎么这么好动,这么皮,无法找到原因,结果在这本书上找到了答案。我想在我的教育生涯路上应该多关注这个方面,否则,在我的疏忽下将会有多少男孩被埋没,被声声责备压制在小学阶段,这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本书从五个部分来阐述作者的观点:第一部分男孩的四大危机。又从学业危机,体质危机,心理危机,社会危机进一步详细的分析了当下社会中男孩子的危机现状,第二部分男孩危机的成因。主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给我们剖析了男孩危机的根源。第三部分拯救男孩从发现男孩做起。主要从男孩子的生理、情感、心里等方面找出男孩子的自身特点。第四部分怎样拯救男孩,又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来找拯救男孩的方法。第五部分造就新时代的“男子汉”——1R4Q主要为我们制订了新时代培养男孩子的'思维目标:智商、体商、情商和逆商。读了这本书无论我是从家长的角度还是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来说都是对自己以往的教育孩子或者学生的方式有了很深的感触。
首先我自己也是一位男孩子的母亲,在我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从来没有认识到,更不知道自以为是“母爱”中竟然给自己的孩子带来那么多的危机。在我们讴歌的母爱中也促使了“危机”的生成。我和大多数母亲一样,没有意识到男孩独立的需要,我们的过度保护和非理性的宠爱,窒息了男孩的阳刚、勇敢与坚强。酸甜苦辣都是营养,生活百味都要体验。磨练男孩,就应该从小让他知道,困难和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这些困难和挫折。家庭教育也是对男孩子教育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男孩子成长过程中父爱是不可缺的,缺失父爱会让男孩终身“缺钙”。父亲的角色是母亲永远无法替代的。众多证据表明:父教缺失对男孩成长具有破坏性的影响。不管对穷人还是富人,我们的生活中不乏磨练男孩的机会,关键在于父母怎么做。为了将来,磨练您的男孩吧!
男孩子和女孩子不一样这时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在教育过程中学校教育却常常漠视男孩和女孩的差异。“男孩危机的现象普遍性也让我们意识到这并不完全是某一个学校某一个家庭、某一位老师或者某一位父母的问题。而是某种错误的机制或制度的时仍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在工作的过程同样也没有认识到男女性别差异教育,甚至感到自己在这方面很是无知。在孩子学习退步时也是一味的埋怨男孩子的粗心、不认真。当男孩子调皮时,也一味的批评教育,从来没有从生理的角度来考虑过。读了此书后使我感到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重大。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所面对的只是自己的一个孩子,而我们教师面对的却是一群孩子。在精力上,无疑我们要投入得更多,在耐心上我们要保持得更大,在等待上我们要期待得更久。虽然我们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期待教育制度做出根本改变,流行文化的改变也非一日之功,但读了这本书后,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教学中,对男孩子教育中要从男孩自身特点考虑更多一些的,使我们的教育不在盲目一律平等,一刀切,真正的做到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尊重差异。
男孩也好,女孩也罢都是大自然神奇的产物,都是这个世界不可缺少的生命。所以我相信当危机来临时,爱是最好的良药,爱能改变一切。
被讨厌的勇气也就是幸福的勇气。不要怕被讨厌,这样心才会自由,人才会自在。
要怎样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呢?
第一个束缚来自过去。
阿德勒说,重要的不是过去,而是你怎么看待过去,而我们对过去的看法,是可以改变的。
第二个束缚来自人际关系。
理想的人际关系大概是“我爱你,但与你无关”。他认为每个人的课题都是分离又独特的。我怎么爱你,这是我的课题,而你要不要接受我的爱,这是你的课题。每个人都守自己的本分,过自己的人生,人和人之间就没那么多纠结和烦恼。
第三个束缚,来自未来。
当你急着奔向未来的时候,说明你已经不喜欢现在了。阿德勒的哲学同样强调当下的意义,人生是连续的刹那,此时此刻才是生活的真谛。
阿德勒的心理学,就这样把自我从过去、人际关系和未来中解放出来,把人生责任和选择的权力交给了我们自己。当我们从这些束缚中解脱出来后,就会发现,我们其实一直都很自由,真正让我们裹足不前的,原来正是我们自己。
我喜欢逛街,而其中最高兴的事是逛书店,置身于书的海洋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因为我爱读书。我喜欢独自遨游在书的世界里,通过读书,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也学得了很多知识。
大家想不到吧!小时候,我很讨厌读书。从小,家里人都说我像一个疯丫头,整天在外面东跑西颠,每次回家,全身都是脏兮兮的,从来不会安静地坐着,更别说专心地读书了。还记得我刚上幼儿园时,每天都哭得死去活来,因为我很不习惯听老师讲课,我的心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只想着玩。但是一次特殊的经历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
一天,我和爸爸在家里看电视。我手持遥控器,漫不经心地调着频道,不知道要看什么节目,突然,我被一个节目吸引了。那是一个少儿频道的节目,两队小朋友在进行知识竞赛。爸爸说:“我们也来比赛吧,我当红队,你当绿队,看谁成绩好。”我满口答应。只是最后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我以0比10惨败。
我很郁闷,垂头丧气,爸爸就逗我开心。我问爸爸:“这些题目,为什么你都会,而我却全不会?”爸爸说:“你有没有看我经常读书?”“读书?读书跟会答题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都要多读书,书读得多,知识就丰富,当然就会答题了。每次读书,总能从书中学到新的知识,丰富的知识需要靠长时间的积累,读书对每个人都很重要。”“真的吗?那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多学一些知识。”
自从那次比赛以后,我就喜欢读书了,从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书中竟会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难怪爸爸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通过多读书,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渐渐地我的知识也就增加了。
以后,我和爸爸还是经常比赛,只不过,我和爸爸之间竟是互有输赢,每次赢了爸爸,我和爸爸都很高兴。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有好处,书是人类世界最好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人进步。
我爱读书!
工作态度决定了你的成就,这很有道理。但试想一下,如果工头都是抱着第一种人的想法的话,那么他手底下的工人会怎么想?工头在一遍一遍的重复他的理念:我们只是在砌这该死的墙。那么潜移默化地,工人的思想也会向工头看齐。每次院周会几乎都要传达各科的工作量,希望同时也能就“我们正在建造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教堂”做类似的鼓励。“一个长期认为自己工作重要的人,能接收到一种心理讯号,告知他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
我们每一个员工的工作都很重要,我们是一个整体!怎样培养团队精神?我想,首先得把它看作是一个团队!主任、主治医、住院医、轮转医生、护士长、护士,甚至每一个病区的护理人员、工友等,大家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每一项成果都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球队不是有乔丹一人就足够了,正因为是这样的一支球队、一支由乔丹领导的球队,才在NBA球场上不断取得胜利。
高尔基的童年十分不幸,爸爸在他年幼时就去世了,人世间,爱他的关心他的人消失了一个。
他父亲去世后,最爱他的就是他的外祖母。她的外祖母叫阿库琳娜·伊凡诺芙娜。她是一个善良勤劳、乐观的人,她胸怀仁慈,用爱对待每一个人,有一颗宽容、大度的心,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一起去了尼日尼。
在尼日尼,他们就住到了外祖父家里,那真是一个大大的家呢!在那里,一座大房子里,有他的两个表哥,两个舅舅一个舅妈,一个表姐。他的祖父自私吝啬、却又十分能干聪明,却老打人。他打外祖母时,外祖母却不生气,而她看不下去时,也会生气地把外祖父最喜欢的圣母像用剪刀剪烂。这时她也就免不掉一顿打了。
他的生活条件变差了,她的母亲又找了一个人,准备再婚。可她母亲再婚后没几天就去世了。
爱她的外祖母却一直陪着她,而终于有一天,祖父对他说:“你该出去闯闯了。”结果,这一闯就成了伟大的名人——高尔基。
童年时,读书如看云。童年是等待的童年,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假日,等待着过节常常在企盼、在幻想,歪着头凝望天上缓缓飘过的浮云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流浪,盼望着去看山那边的那片海。
世界上最亮的那双眼睛,是属于童年的。
童年时看云是看世界。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是童话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奇异精彩。
譬如看云,有时如山峦壮,群峰叠翠;有时如棉花状,絮团锦簇;有时如水纹状,烟波浩渺;有时如玛瑙状,瑰丽多彩;有时又作轻纱状、烟状、兽状真是变幻无穷,奥缈莫测。
云为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千姿百态的世界。而书则引领孩子们走进了一个千姿百态的地下迷宫。
小孩读书是凭着一种好奇的天性和发自内心的原始活力,毛手毛脚地一头扎进《西游记》、《水浒》、《三国》、《说唐》等古今名著,一路看下去,一路东张西望,沿途引发许多奇思妙想,找到了许多成年人无法体悟得到的乐趣。
童年是属于梦幻的。生活在梦幻里的小孩子读书,是用一双纯真、澈净如琥珀的双眼去打量书里的精彩世界,亦如看云,只能看个大概。
那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恬淡,小孩是读不出来的。
原本识字不多,只好一目数行,蹦蹦跳跳地看下去。于是,读书成了尝书,浅偿辄止,也就尝个半分,因为冷不丁碰上艰涩的文字就啃不动了,刚尝出点新奇味,就乏了,歪在书页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脸上还漾着浅笑,也许是同书里的主人公碰上面了呢。
小孩读书是趴着读,趴在书上翻呀翻的。然而,正是这趴着看个大概,尝个半分,一本好书,就深深烙在了孩子的脑子里,伴其一生,甚至影响其一辈子。
因为,以孩子们浑朴、天然的好恶和纯洁的心态去看、去尝书,看到的或尝到的恰恰就是最美好纯真的东西。
《三借芭蕉扇》写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火焰山,可火焰山里都是火,环境及其卑劣,要翻过这座火焰老虎必必要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扇灭,因而,孙悟空就去向铁扇公主要扇子,却拿了一把假的第二次又去了,此次他变成了牛魔王,成功地拿到了真的芭蕉扇,但被牛魔王变的猪八戒骗走了,最后,孙悟空以他高超的武艺拿到了芭蕉扇,扇灭了火焰山的火,师徒四人继续向西边走去。
孙悟空的英勇是可见的,英勇是人人都应弄有的,我们都要英勇的去面对任何一件事情,英勇地去挑战自我灰或人。花木兰是古代的一名女英雄,在那个期间北方常常发生战争,有一次朝廷下达了紧急征兵的文书,花木兰看到上面有父亲的名字,很焦虑,因为父亲大哥多病,弟弟又小没有男的去当兵,这时候,花木兰想到自己理应为国家分忧,她说服了家人,女扮男装,要替父参军,她披上了战袍,跨上骏马,渡黄河,过燕山,来到火线,她在战场上英勇善战,并且交战多年,为国家立下了赫赫军功。花木兰本是一名文静俊美的姑娘,但她还是英勇地上战场杀敌。
我本来长短常怯懦,只要天一黑,我就很害怕,还记得那时候我害怕时的景象,夏夜的风轻轻地刮着,窗帘被刮了起来,睡在床害怕得赶紧起来叫爸爸妈妈,说又妖怪,现在的我已变英勇了,不再像之前一样怯懦如鼠,那些奇特的幻觉也就没有了。
英勇是每个人必备的本质,只有英勇才能让我们英勇地向前走。不管多困难,多艰辛,也会挺过去的。英勇令人坚强,令人强大,令人幸福…任何人都不能不英勇,因为勇气是战胜所有困难的唯一体式格局。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平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平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蓝鲸的眼睛》这本书非常好看,作者用了很多的修辞手法来把每一个故事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身临其境,灵活的把主人公的喜怒哀乐慢慢的渗透进这整个故事里面,其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个观察生活的发烧者,也是一个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作者也非常喜欢恐龙,他会将恐龙加以想象和改造,然后就变成了一个个有着故事的小动物,我很喜欢其中的故事,最钟爱的还是长头发狮子这一片故事,大概是讲述了一个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的狮王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也能有自己这样漂亮的金发,就每天让狮王后吃面条、生发油、护发素半玉米碎。
结果生下来的小狮王不仅没有一头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金发,反而让森林中的小动物觉得小狮王就是一堆干草,为了让大家喜欢自己、尊重自己,小狮子每天都会帮助小动物们解决一些困难,例如到了冬天,天气很冷,小动物们都冻得瑟瑟发抖,于是小狮子就用自己柔软的头发让鼹鼠奶奶帮忙为大家做了一件件暖和的大衣,这件事不仅感动了一向对生活很奢华的老狮王,于是老狮王让那十八个理发师都去做别的重要的事情了。这本书的每一篇都给我们教了很多的道理,每一篇都让我很难忘(尤其是长头发狮子这一个故事)如果有时间我一定会再看一遍的。
每一个人都有自身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身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身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较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