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虫的村落读后感心得(通用30篇)
原以为这本书就算不会很长,但也不会很短,没想到他真的很短,有点出乎我原来的预料。
很快就看完了,半个小时多没用到。感觉则是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感觉,当然,并不是说这不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平易近人的书,每一句话都像是在聊天,很轻松,不深刻,但真实。
语言这种东西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我一直这样认为。
而从小到大,摆在我们面前的有各色各样的东西,吸引着我们,引诱着我们。就我目前的生命历程来看,最能吸引我的是人。
人是多么神奇的一种东西啊!可惜,生性害羞的缘故,我很少说话,尤其是和陌生人说话。近年来,这种情况有了点改善,但不能使我满意。学习与人打交道,是一辈子的课题。所以,在一堆书目里,我第一本看的书就是这本,果然,这本书没有让我失望。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我对于书中的一些对话方式有点不习惯,一点点的距离感,但这并不能掩盖作者的真诚。是的,真诚。就想是一个好朋友的劝告,不是在教导你,而是一种仿佛一个对你有的地方头疼的朋友,真心的帮你想办法提意见。
说了这么多对书的感受,还没有说到我真正学到了什么。
现在仔细回想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说话要真诚,真诚的和别人说话。想对方的说的话,自己说的话,不是心理学上的试探,更多的是一种了解、沟通。
还有,我觉得就书中举得哪几个小例子很实用,平时稍微注意一点就可以发现和避免。其实说话是要日常生活的仔细观察,并有一颗认真真诚的心,这样才能真正的说话。
希望,我以后能学会说话。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的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的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的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的那么和谐、友好。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想办法,互相帮助。闯了祸,柴斯特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今天我读了《草虫的村落》我感到作者很喜欢大自然。
作者在观察大自然的时候,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她观察的是那么如知如醉,可见作者是那么地喜欢大自然,作者把草丛当作村子、街道、小巷、住宅、家。把草丛里的昆虫当做村民、把黑甲的小虫当游侠、小圆虫当美国少女、把甲虫当做音乐家。有的在一起弹奏音乐,有的在一起迎接远归者,还有的在一起参观亲戚的住宅。
我也喜欢大自然,经常观察草丛里的小动物,许多蚂蚁在给自己的家里来来回回的储存粮食,有一次一只蚂蚁走失,有一只正在搬运粮食的小蚂蚁看见了,知道迷路了,就把那只蚂蚁送回了家。我还看到一只蟋蟀正在全神贯注地唱歌,许多小虫被它的歌声迷了过来。
大自然是那么美好,让我去仔细观擦大自然,去保护大自然。
午后闲暇时光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对里面他描述的场景直接就有了代入感,明明是大白天,却感觉自己像是身临其境一样,也散步在了美妙的有着荷塘的月色中,感受夜晚的安静和美好。这只是一个人的世界,在里面只有自己。
看着这篇文章,也从侧面反映了那时他对现状的无奈和不满,对现实黑暗的愤恨和厌恶,还有生活的迷茫惶恐以及矛盾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下来。文章中写的这样一个风景正是他所渴望的,自由,超脱出现实,只剩下那美好的风景。
作者一个人从家中散步出来,对着荷塘里的事物产生了自己的思想,在这方天地里只余留下静谧的月色洒落在荷塘里,照着所有夜晚活动的动物世界,给了自己难得的安静。在微风中,静静感受荷塘的美,泄露出对荷塘的喜爱。文中有描写荷花的一句:“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这是怎样的一幅画,静立着的荷花,在夜晚展示它的风姿,只为给人带来它的美丽,它一尘不染的立在水中,在月色的照耀下,更加存托荷花本身的品质。
一个人的世界,没有嘈杂,没有各种对现实的抱怨,只留下真挚的情感,是自己短暂的享受,不去想外界是如何的波澜和动荡。荷塘里的世界就是本人最希望看到的世界。
作者前期看着美景进入到自己的世界,后面又以蛙声和蝉鸣声打破平静回到现实,心境又是一个转变。对于本身自己而言,作者又是能够极快的转变过来,着实难得。
看完后的感觉,除了文中描写的风景让我格外的喜欢,还有就是他的情感,丰富细腻,很能够让人感受到。感谢他的荷塘月色,带来不一样的感受,让我不自禁的就进入里面去了,在午后的时光里格外美好。整篇文章借着荷塘美的风景抒发自己的情感,在那样一个时代里短暂的陷入美好。这让我倍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时代是这么无忧又无虑的。荷塘是一个美好的寄托,是对未来美好的期待。月色洒下的光,是对黑暗世界的救赎,愿未来的世界永远都保持光明。我们的世界这么美好,对于荷塘月色就是纯粹的额欣赏了,是美好的。
放寒假了,我第一件事就是和妈妈去买新书,于是我就和妈妈去了书店。最先我走了一圈,没看见啥新鲜的,走第二圈时,走到一半就看见了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是【法】凡尔纳。
我一看见这本书就被它吸引了,买完书一回家我就立刻打开看了起来。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福克的绅士在改良俱乐部和其他成员打赌:可以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接着便带着绰号“万事通”的仆人从伦敦出发,开始了不可思议的旅行的一个故事。
在旅行的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意外和困难,比如被侦探误以为是银行大盗、为了救人与僧人对簿公堂、在海上遇上暴风雨……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碰到了,然而他总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一次次出乎意料的化险为夷,最终打赌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受到的的启示就是:“不管条件怎么样,不管困难有多大,只要我们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有志者,事竟成!”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兔子坡》。我刚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这是一个住满兔子的山坡吗?当我开始阅读后,才知道原来兔子坡不仅住着兔子一家,还有各种各样可爱风趣的小动物们。
故事开始了:兔子坡来了新居民,小动物们非常地兴奋,到处奔走相告。邻居搬来了,小动物们打探着、提防着怕受伤害,万幸地是邻居非常地友善,不仅不伤害他们,还救了田鼠威利和小兔子乔吉。可是他们之间也发生了误会和怀疑,最终解开误会,动物和人类和谐相处。整个故事穿插了许多精彩的小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乔吉跳过木桩小溪和阿纳达斯叔叔和小乔吉的对话。
小乔吉去接住在丹伯的叔叔,在去的途中,他遇到了凶猛的警犬,他勇敢地跳过了18英尺的木桩小溪,安然到达丹伯。这个可是从来没有人做到过,包括他的爸爸和阿纳达斯叔叔。小乔吉真是太棒了,遇到困难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这方面我觉得我不如小乔吉,在生活中我就不勇敢,不敢尝试,总是畏难,妈妈批评了我很多次,也没有进步,我要好好向乔吉学习。
终于接到了叔叔,小乔吉和叔叔回兔子坡的路上,叔叔一路上和小乔吉唠唠叨叨,讲了非常有趣的生存宝典。可是有一段对话,我却非常地难受,阿纳达斯叔叔讲:“穿着红衣服的士兵来了,坏时光来了。新居民来了,好时光来了。可是穿着蓝色衣服的士兵来了,坏时光又重现了。”有战争,不论是人类和动物,都无法过上安宁富足的生活,只有和平,大家才能安居乐业,过上好日子。所以,我们更需要和平,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我们也能在好的环境下学习成长。
《兔子坡》读完了,有快乐也有悲伤,我的心跟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这本书非常地吸引人,同学们可以去看看,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逃亡的日子有多漫长,安宁的日子又会有多久,这是托比发出的呐喊,岁月会改变人,会让人变得成熟、稳重。
橡树对于只有1。5毫米的托比来说,任何树洞都可以躲藏,可是偏偏自己从小到大的挚友背叛了托比,他无依无靠,陪着他的那片星光都为他悬起了心。
活泼、挂念父母的小托比,天真,勤快、聪明的艾丽莎,肥硕、残暴的乔。密西,正直、阳光的尼尔。阿芒,每个角色无不展示着自己的魅力。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问题,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父母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面对族人的追捕,他遇上了艾丽莎,艾丽莎想尽办法只想让托比见一眼离别多时的父母,故事由此开始……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托比的经历不仅让人打起寒颤,托比遇到了可怕的黑寡妇蜘蛛,她用尖利的爪子拍打着树枝,恨不得立刻把他拍昏过去,用吸盘把他吸进去还不容易死里逃生,想向奥尔梅西夫妇求助时,却遭到了他们的背叛,乔。密西的队伍差点就让托比成了狱中犯人……这些都让托比惊悸不已。
这漫长的日子还有多长,安宁的日子还有几天结束?日趋成熟的托比让我深有感触,他面对困难总是能迎刃而解,持之以恒,若是我,便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伤心欲绝。托比从哪一面看都是坚强的,我认为他还是个孝子,总是想救出父母。艾丽莎也散发出一股英气,如当年武丁皇帝的妻子妇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冷静对待,让托比一次次逃过灾难,艾丽莎在我看来和托比一样坚强。他们用自己的恒心、孝心、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出路,这是让我敬佩的。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看了《威尼斯商人》这本著作,它是由莎士比亚所写,内容其实也很简单:巴萨尼奥是一个典型的情人,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美丽的鲍西娅。为了赢得她的欢心,他必须拥有一笔财富;还必须解决鲍西娅父亲为求婚者设下的难题。
巴萨尼奥要娶鲍西娅为妻,可他身无分文与长处,只能向安东尼奥求助。安东尼奥是一位成功的威尼斯商人,拥有一支大船队,但在当时资金已经用在了船队上。为了帮老友达成心愿,安东尼奥只好向死对头夏洛克借贷。夏洛克是一个犹太人,靠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为生,在这座城市很不受欢迎。
安东尼奥看不惯夏洛克,经常严厉谴责他所放高利贷的罪行。夏洛克一直对安东尼奥怀恨在心,他干脆地答应了安东尼奥的借贷,但要求签署一份合同,如果安东尼奥不能如期还款,就必须割下身上的一磅肉。
安东尼奥坚信老友会如期归还,便签下了合同。于是,巴萨尼奥带着巨款,赴贝尔蒙多,向鲍西娅求婚。可是巴萨尼奥没有想到,鲍西娅身边又出现了情敌纳里萨,他不仅身世显赫还富甲一方,随时可能解决难题。
与此同时,安东尼奥的船队空手而归。夏洛克的女儿杰茜卡也带着大量钱财,和巴萨尼奥的朋友罗兰佐私奔了。夏洛克恼羞成怒,对安东尼奥步步紧逼。听说老友危急处境,巴萨尼奥离开贝尔蒙多,返家寻找办法。
就在巴萨尼奥赶回来之前,安东尼奥的合同已经到期,夏洛克要求他履行诺言,割下一磅肉,两人为此闹上法庭。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假扮律师,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性命。这样使夏洛克无处可行。就这样,鲍西亚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性命。最后,真相大白,安东尼奥重新得到了自己的财产。
其实这本书的道理也很简单,反映的除了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本书中的,巴萨尼奥求婚这件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虽然铅箱子并不值钱,但上面的字条却表达了一个男人所应该做到的,所以巴萨尼奥才能娶到鲍西娅;而其他求婚者却只看见了金箱子的价值,所以才得不到鲍西娅。
大家千万要记住: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只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在寒假的时候别人推荐我读一本书,开始还没怎么在意,读了以后就渐渐喜欢上这本书了。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很大。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讲述了一位前途无量的青年水手,遭人陷害,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呆了十四年后,他经人指点,找到了一笔财宝,成了亿万富翁。他自称基督山伯爵,对有恩与他的人涌泉相报,对那些迫害他的人进行报复。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不得不佩服主人公的忍耐力。中国有一句俗话:“君子报中国有一句俗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想小说的主人公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能在跟不共戴天的仇人谈笑风生,忍耐力是远非一般人能比的。
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小说的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在最艰苦的时刻,也是靠着这个信念支撑过去的。爱德蒙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等待检察官出现,判定他无罪。然而他所等待的人并没有出现,他所期盼的事也没有发生,他开始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对远方等待他的未婚妻的思念,成了他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
”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凝聚着大仲马智慧的小说中学到的两个词。我也很崇拜基督山伯爵,在逆境中并没有自暴自弃。有失望,但他很快找到了他活下去的信念。我觉得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也希望我能像我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我的人生目标。
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我喜欢各种动物,尤其喜欢狗,可从来没想过狗可以像人一样的生活和做事情。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认识了好多勇猛、忠诚的猎犬,它们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狗来了》这本书让我认识一个宽容、乐观、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狗先生,从它的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精彩的童话故事吧:
狗先生老了,孩子们长大了离开了家,老伴也去世了,可是它一点也不悲观、失落,而是要去看看外面广阔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正因为它有着豁达的性格,当大家都对作弊的猪人人喊打的时候,它不但原谅了骗钱的猪,而且和猪成为了好朋友,并尽力帮助猪当上了明星,这是多么宽容、博大的胸怀啊!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能将计就计。它教学非常灵活,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最受欢迎的老师。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才得以逃脱。因为这件事,熊校长也被开除了,它和狗开始了逃亡生涯。
狗是一个非常享受当下的人,就算在逃亡的日子,它也会在阳光灿烂的日子,躺在草地上看云彩,用大脑给一片一片羽绒般的洁白云朵拍照,直到太阳消失,我仿佛也感受到了狗惬意的心情。狗住进了医院,可它不为自己的身体病痛担心,在自己饿得要命的情况下,还把食物让给别人,当了解老公猫的病情后,主动承担起了抚养老公猫孩子们的义务,当起了小猫咪们的养父,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共有三十只小猫啊!它们个个调皮捣蛋、古灵精怪。可是狗和好朋友熊先生给予了小猫们亲人般的温暖与呵护,小猫们生活的快乐而幸福。
《狗来了》,它带给我们很多的惊喜,它不但是个合格的木匠师傅,还能出色地用口哨吹出九首歌曲,还是位有证书的救生员和消防员,还有丰富的做饭、编织、航海和天文学知识,即使这样,它还非常的谦虚,觉得自己懂得还太少,这说明狗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但要活出精彩,而且还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多一份宽容和理解,故事中的狗,在如何对待朋友的问题上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在给别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快乐,乐于助人的人更快乐。看了这本书,我一下子觉得自己会的、懂得太少,要多向身边的优秀同学学习才行。让我们阅读经典,走进经典,阅读优秀,走进优秀。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学完后,我深有体会。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何其芳把记录稿整理好送给总理审阅。周恩来总理的房间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房子,但里面的陈设极其简单,只是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而且还要批一尺来高的文件,不知过了多久,才把作者叫醒。喝夜茶也只有一小碟花生米,数量可以数的一清二楚,还有两杯绿茶,喝完茶后,休息时间也不充足,剩下的时间还要继续工作。
学完后,我深思着,像国家总理的工作室应该是布置的很豪华,可是周恩来总理的房间只有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和一盏台灯,极其简单,非常简朴。再加上批文件,差不多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可以体现出他工作劳苦,而且不是随便浏览的,而是一句一句审阅,和批改,时间及其长。他工作是多么认真,是那么一丝不苟。连喝夜茶都是那样简朴,只有一小碟花生米。
而我们的生活却与周恩来总理截然不同,自己的房间要有多豪华就多豪华,每天生活的有滋有味,根本没有什么文件要批改,要有喝夜茶,吃的最丰富,能吃多少吃多少,凤爪,瘦肉粥,烧烤随你挑。这和一小碟花生米来说,有着多少亿万的距离呀!还有一些富裕家庭里的孩子,大部分都追求名牌,什么耐克,阿迪达斯一身都是,超级奢侈,根本就不会勤俭节约,学习周恩来总理那样朴素。
所以,我们写作业要向周恩来总理那样一丝不苟,生活最好简朴,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对我们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希望,长大了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读到一篇文章,文中将社会比作了一锅沸水,将人比作了鸡蛋、胡萝卜和茶叶,人在社会这锅沸水中,或如鸡蛋那般凝固,或如萝卜那般软化,或如茶叶那般回归自我。人没法改变水的沸点,却可以改变水的味道,它鼓励人们选择茶叶,在沸水中舒展自己,让水溢满茗香,笔者佩服作者的胆识和魄力,却不敢苟同,内心总觉得作者有点唯心或形而上学的味道。试想,个人之与社会的改变,无异于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漫漫长夜中的一米萤光,大多数人内心里感觉到的是孤立无援的无助,蚍蜉撼树的无力,江水东逝的无奈。想来这也是“大海里撒把盐”成为俗语的原因之一吧?
人在社会中总在发生改变,社会在人的群体效应下也不断变化着。个人难以掌控社会变化的趋势,却可以选择自己改变的方向。然而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浊气充塞的社会里,许多人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丢掉了真实的自我。所以我们心中应保持一份明镜,在茫茫大海、漫漫长夜里不要迷失自己。
迷茫中,彷徨中,无意中读到了文天祥的《正气歌》,自此在那布满尘埃的心境中出现了一丝明清。作此歌时,文天祥身陷囹圄,以孱弱之体寄居八尺土牢,身受水、土、日、火、米、人、秽七种浊气的日夜侵袭,“当之者鲜有不为厉”(闻到的很少有不害病的),然而文天祥却可以“俯仰其间,于兹两年矣”,何也,“是殆有养致然尔”(大约是因为有修养才如此)。其善养天地间之浩然正气,“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天地间浩然正气以一敌七,力敌七种恶浊之气。浩然塞天地,千秋独凛然。
传闻包拯无法力之长,无仙气之强,然鬼魅魍魉远避畏之,想来或许是一身正气的缘故吧!
胸塞正气,心驻清明,不求“一一垂丹青”那般兼济天下,只求“穷节乃见”那般独善其身,安足以!“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或许我们做不到富贵如浮云,如云烟那般淡泊,那般宁静,或许我们没有不淫于富贵,不移与贫贱的那般高风亮节,却也至少应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芳香,至少应有“调素琴,阅金经”的淡雅。
浩然有正气,凛然万古存,唯有冰雪似地性格,松柏般的节操,方能贯穿日月,方能“道义为之根”。“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摊开书籍,在书的海洋里缅怀先哲,共鸣心灵,在美德的照耀下,认清自我,寻回自己,胸存一份正气。
忙里偷闲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觉得很受启发,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并明白了什么样的书才能称得上划时代的巨作,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经济学始祖”的称号。《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终于把1400多页、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基督山伯爵》看完了。当合上书的一刻,我不禁感叹作者大仲马的写作水平高超,小说的精妙,和语言的生动到位。
《基督山伯爵》讲了一个名叫唐泰斯的年轻人,本来生活幸福、事业有所成,但后来被人陷害进了大牢。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人——法利亚长老。长老教了他许多知识、哲理、语言等等,并交给他自己的宝藏位置,最后以自己病死而帮唐泰斯逃出了地牢。唐泰斯随后经历了许多事情,并得到财富,以此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最后报答了恩人比如摩莱尔先生,报复了仇人维尔福等人。这就是这本书讲述的故事。
这本书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所以,惩罚恶人,报答善人是我们应该的。同时也反映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不只如此,此书也表达出”希望“和”耐心“的意义和给人的帮助。告诉我们拥有希望和等待的耐心,是我们成功的成分之一,当然也有运气和实力、坚强等众多因素。总之,成功不是幻想着就实现的,也不是一步登天,更不是无尽的等待,却错过了无数机会。
因此,我们要有耐心、希望、毅力,并把握好机会,这样我们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柳林风声》用优美而又有趣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蟾蜍喜欢追求新玩意儿,还经常闯祸。他的三个朋友: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并疯狂驾驶,最终被警察抓住了,法官判蟾蜍二十年监禁。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河鼠告诉蟾蜍蟾宫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与朋友一起夺回了自已的家。从此以后,蟾蜍变得十分谦逊了。
书中胆小怕事,但又酷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生性浪漫的河鼠;行侠仗义、具有领袖风范的獾;喜欢吹牛、知错能改、追求刺激的蟾蜍使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重要,当你身处困境时,朋友帮助你度过难关;当你伤感时,朋友给你最贴心的安慰。友谊像春天里的一阵春雨,滋润了我们的心灵;友谊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温暖人心;友谊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迷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友谊像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友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友谊,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谊。深切的关怀,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All happy families are alike, but an unhappy family is unhappy in its own way.”
故事一开始就安娜的哥哥一家,嫂子发现了哥哥的外遇,而产生的一系列矛盾。朵莉有作为一个妻子和一个母亲的挣扎。作为一个妻子,她全心全意在家中操持,以为丈夫也是那么忠诚于她,却在发现真相的那一刻陷入了绝望。作为五个孩子的母亲,她在孩子们身上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母爱,得到的却是丈夫的背叛。于是家庭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但是安娜的到来,却在某种意义上缓解了这种矛盾,她独特的个人魅力和才华让朵莉折服,也在某种意义上恢复了这个家庭表面上的和睦。但是奥布隆斯基虽然表现地无比懊悔,却仍然心性未改,游弋于各色各样的女子之间。从这一方面上,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女子的命运,为了家庭,为了儿女在忍耐,同时也让朵莉与安娜对比,朵莉的忍让,软弱与安娜的斗争性和反抗形成对比。
安娜一个美丽、活跃、丰富多彩的年轻妇人。被家长安排给了年长很多的工作机器卡列宁,在这方面为安娜的叛逆埋下了伏笔。遇上福伦斯基这样一个英俊,有财,有前途的上流人士,并与之坠入爱河似乎是故事发展的必然。安娜是真诚的,因为爱她把自己的所有都献给了福伦斯基;她是矛盾的,深深为自己的行为自责却又情不自禁的陷入爱河不能自拔;她是勇敢的,敢于向传统的势力挑战并追求自己的生活;她是单纯的,以为只要彼此有爱就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是悲哀的,这样的反抗在与旧势力的抗争中注定是蚍蜉撼大树的可笑。相爱的甜蜜,怀孕的罪恶,私奔的抉择,快乐的相守,绝望的等待,在一次次挣扎与抗争后,她终究是精疲力竭了,精神也终于崩溃。选择了在第一次与福伦斯基相遇的地方,用相同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她的复仇,也是她的不甘。
福伦斯基优秀、俊朗,曾经获得吉蒂的芳心,但吉蒂父亲对他的评价却不高,游弋于上流社会的花花公子,从侧面也反应了安娜的结局吧!折服于安娜的美貌与优雅的气质,也曾与她花前月下,也曾为她放弃过更美好的前程,然终不是她的良人。或许曾有过爱情,但谁又能说清那是真真诚诚的相恋还是痴迷一时的疯狂呢?或许曾有过美好,但当一切被摆上现实的绞刑架,再美好也只是镜花水月罢了。
最喜欢文中的一句话“if one loves anyone, one loves the whole person, just as they are and not as one would like them to be”.这样纯粹的爱,福伦斯基可曾给过安娜,他爱背后是否掩藏着他无从满足的虚荣心和贫瘠的精神世界,已无需追究。安娜的死不是他一个人的错,也不能只归咎她自己,甚至不是卡列宁、奥布隆斯基等等,是整个社会在自我转型中的弊端,对妇女权利的蔑视铸就了她的悲剧。
当卡列宁说出“a wife, according to church law, could not marry again while her husband was living”这样一句话的时候,或许还有对安娜的怜惜,或许是为了免于蒙羞,又或许是一种幸灾乐祸,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们看到的是安娜的命运和整个俄国妇女的命运,只能无声叹息。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雌狼,它的丈夫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凶猛的孟加拉虎抢夺食物,结果不幸丧命。于是饥饿的帕雅丁狼群便把贪婪的目光投射在盔盔的遗体上,大公狼歪-甚至跑过去啃食它的遗体,紫葡萄竭力阻止,并跳下悬崖追捕幼鹿,才使得盔盔能够保留全尸。国不可一日无君,狼也不可一日无王。在老母狼朵朵菊极力推荐下,紫葡萄终于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
在我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恶又残忍的动物,成语中就有“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看了《狼国女王》,我觉得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动物,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那时候,森林中的动物一般都在温暖的窝里睡大觉,而狼呢,却只能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走着,寻找可以吃的食物,有时候,万不得己,它们还会去吃老鼠。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母子之爱、臣民之爱、夫妻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但我感受最大的还是对紫葡萄的敬佩。身为一只雌狼,它却要担负如此巨大的责任。我发现了它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必定能够“治理”好这个“狼国”。
小说以欧也妮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在叙述这一主线时,着力描绘了主人公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这个老头是一个出色的投机商,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通过自己的职权和手段很廉价的购买了一片十分好的葡萄园,也就是他日后发达的大本营。大革命过后他就经营着葡萄园,这个老贼投机从来没有失败过,比如他囤积木桶转了很大的一笔钱,他成为那个地方做富有的人,他的金钱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可见有钱就是爹的理论通用于古今中外,不知道马克思老人家是否把这个当做是一个唯一性的真理。按理说有钱就应该让自己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这个怪异的老头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公鸡,对于钱时只进不出。他不择手段的去攒钱,比如他家里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蔬菜,肉都眼巴巴的等着佃户来送,破楼梯吱吱的叫也舍不得修,吃的面包都是女仆拿侬做的,还有缺德的就是想尽办法克扣给老婆闺女的零花钱,规定具体的烧暖炉的时间以及点蜡烛的时间等等琐事,只要他能想到的都本着一个扣字。
他便变得越来越富有,大家都知道他有钱,但是具体的数目除了那个给他管账的人知道。说白了就算是管账的也未必百分之百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由于他的富有,招来了两群盯着他闺女的苍蝇: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风先生一家。这个老狐狸当然读的懂这群人的心思,但并没有说穿,日后还好好的利用了一番。在给欧也妮庆祝生日那天,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欧也妮的堂弟——夏尔,又是一个禽兽,那个时代的特产。原来查理的父亲,即吝啬鬼的兄弟,破产自杀,写了一封信,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丝毫不动声色,他当然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亲情,他在乎的还是自己堆积如山但永不满足的金钱欲望。于是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所谓的部分只是特别特别小的一小部分,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在日后的生活中善良的欧也妮爱上了自己的堂弟,并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零花钱给他去外面闯荡,这就是悲剧的开端。作为交换,夏尔巴把镶有母亲照片的金匣子托给表姐保管,领了叔叔的逐客令独自一人去流浪。他到底和葛朗台是流着一个家族的血,尽干一些投机倒把的勾当,最后为了攀上上流社会,娶了一个长相极其丑恶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欧也妮的山盟海誓,用钱赎回了放在表姐那个地方的信物,而善良的姑娘在忍痛接受背叛的同时,竟然祝福这个花花公子的幸福,甚至在日后出钱帮助他还债。与此同时的是,当葛朗台发现闺女把他辛辛苦苦赚的钱给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时候就把他囚禁在黑房子里,结果把他可怜的妻子气的一病不起。但是这个畜生为了节省钱竟然没有替妻子请大夫,直到他知道妻子死了女儿会继承他一半家产的时候才勉强请了一个医生,但是妻子还是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他女儿获得了一半的继承权,他又通过装可怜骗取了女儿的继承权,他整日守着他的小金库,一直到临死的时候还严厉苛责他的女儿,把他的家产管理好,到那边向他交代。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扬松创作,他以诙谐的语调和精美的图画来表现姆咪们在姆咪谷悠闲自在,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是托芙·杨松老师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一个美味的食物似的,吊着我的胃口。阅读托芙·扬松老师的作品《魔法师的帽子》用心去体会那每一个文字的道理,慢慢地嚼你会发现一个和我们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反衬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丑恶,复杂。这个世界善良,简单。
拥有创造性思维的爸爸,笨手笨脚的小吸吸,孤独的小嗅嗅,哲学家麝鼠,女人味十足的斯诺尔克小妞,姆咪特罗尔,还有伟大的植物学家—赫木伦。
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写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与姆咪们一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骑着云朵遨游姆米谷,与赫木伦一起集邮,采摘新奇的植物。和姆咪特罗尔一起捉迷藏,钻进魔法师的帽子,感受变形之苦。捉住蚁狮塞进帽子里让他也尝尝变形的苦楚。和姆咪一家人去探险报复以多欺少的哈蒂法特人。吃掉个大味鲜的马梅卢克鱼。一起玩森林游戏—猿人泰山。睹一睹红宝石的风采,与森林的朋友们一起庆祝姆咪妈妈的手提包成功找到,让魔法师给自己许一个愿望……
多么美好的生活,多么精彩的语调。我太喜欢托芙·扬松老师的书了,因为它能唤醒人内心的真谛。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扬松创作,他以诙谐的语调和精美的图画来表现姆咪们在姆咪谷悠闲自在,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是托芙·杨松老师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一个美味的食物似的,吊着我的胃口。阅读托芙·扬松老师的作品《魔法师的帽子》用心去体会那每一个文字的道理,慢慢地嚼你会发现一个和我们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反衬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丑恶,复杂。这个世界善良,简单。
拥有创造性思维的爸爸,笨手笨脚的小吸吸,孤独的小嗅嗅,哲学家麝鼠,女人味十足的斯诺尔克小妞,姆咪特罗尔,还有伟大的植物学家—赫木伦。
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写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与姆咪们一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骑着云朵遨游姆米谷,与赫木伦一起集邮,采摘新奇的植物。和姆咪特罗尔一起捉迷藏,钻进魔法师的帽子,感受变形之苦。捉住蚁狮塞进帽子里让他也尝尝变形的苦楚。和姆咪一家人去探险报复以多欺少的哈蒂法特人。吃掉个大味鲜的马梅卢克鱼。一起玩森林游戏—猿人泰山。睹一睹红宝石的风采,与森林的朋友们一起庆祝姆咪妈妈的手提包成功找到,让魔法师给自己许一个愿望……
多么美好的生活,多么精彩的语调。我太喜欢托芙·扬松老师的书了,因为它能唤醒人内心的真谛。
《淘气包马小跳》之同桌冤家,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路曼曼和马小跳都非常可爱。
路曼曼与马小跳是同班同学。路曼曼是班里最听话的学生,而马小跳是班里最调皮的学生,老师叫路曼曼看管马小跳。他们原本是一对好伙伴,自从路曼曼把马小跳的不良行为的登记告诉了老师以后,他们同桌冤家的战争,就这样拉开了序幕。挑起战争的基本是马小跳,全副武装,披挂上阵,频频向路曼曼发起进攻。一上数学课,路曼曼逮住机会就向马小跳展开反击。他们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就这样一部好看的同桌冤家的好戏出演了。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它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今天我们上了《草虫的村落》这一课,我很有感触。
《草虫的村落》写的是作者躺在田野里,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他的天马行空让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和人类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世界——虫的世界。
在虫子的世界里,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美丽的南国少女,有甲虫音乐家、甲虫工程师、甲虫设计师等等,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着草虫的家园。除此之外,还有游侠,远房亲戚——蜥蜴光顾这个美丽的村落。看到这,我不禁为作者奇妙的想象而喝彩。
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是作者的遣词用语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那只英勇的黑甲虫,
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起欢悦地走回洞穴里去。我猜想,它们有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因为分别了许久,在意味深长的对视中,丈夫感到万分羞愧:“离开家那么多日子,让妻子一个人照顾那么多的孩子,真是难为她了。”而妻子却因为丈夫的归来而万分高兴,所有的委屈化为这深情的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多么像我们人类的世界啊!
在作者眼里,虫子和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他已经沉醉在虫子的世界了。如果不说红鸠鸟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也许他还可能会以为自己也是一只甲壳虫吧!
作者优美的文笔让我也看见了那个村落。真想有一天也能和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真想有一天能变成一只虫子,感受一下虫子们的快乐!
前几天读了余秋雨教授的封笔之作《借我一生》这本书。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他的书,从最早轰动文坛的《文化苦旅》,里面有中学学过的《老屋窗口》,以及后来的《霜冷长河》里面的文章我都仔细看过,感觉不错,但是给我震撼最大还是《借我一生》这本,里面写的是他自己的家庭以及长辈和文革时期的一些事情。也从他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流露中真正了解了他的家庭,他的父辈以及那个悲苦时代发生的一切悲苦事情。
最尊敬的是他的祖母,那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毛姓妇女。呵呵……这个老太太真不知用什么字眼才能形容的更透彻。她的倔强,好强,骄傲,她……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余家的重担,她独自抚养十个孩子的压力,她看着狠命想攥在手心中的十个孩子一个个先她故去的时候,她所承受的那种悲恸。这些,只让我想到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不只是弱者!”她,这个半大脚的,无名字的旧式女人,无疑是伟大的,她是真正的强者。最佩服的是他的妈妈,那个从上海大城市下嫁到农村的穿旗袍的有点腼腆的大家小姐。她在小村庄的所做所为;她独自一人在荒野的树林里描绘余家墓碑的孝心;她对余家上下老小的忠心;在那个丈夫长时间关押,没有经济来源独自撑家的境况下、,瘦弱女人身上的压力,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最羡慕的是他的童年,那样的有趣,闯坟场,走山林,***灯…… 最喜欢的是他出生的那个余姚村的叫高地地的小村庄,那个有着大山岭,里面充满神奇故事,有着古老历史的地方。最敬佩的人是他的小叔叔,那个做了荒谬文化大革命牺牲品的倔强的,刚烈的年轻人。里面很多都很有印象……
其实读到他的童年,因为他的祖母没有真实名字,他和他的小弟弟给他祖母捶背猜名字的那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多么调皮的举动。嘿嘿……我于是也突然想起我在小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情。不过,他和小弟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猜了无数次也没猜着,后来给她戴了个半俗半雅的“素娥”了事。呵呵……好玩。可我就不一样了哦。因为那时候调皮心起,家里大人小孩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我都知道他们叫什么,连爷爷的名字我也在别人叫的时候偷听来记住了。奇怪的是奶奶的名字好像从来没人提起,问身边的人,居然没人知道。后来我干脆自己问她,她在纺线只是笑怎么都不说,只说姓徐。自那以后我每天没事就去缠她,她也总是笑不说,于是没办法我也就学起了余秋雨先生小时候的那套,一个字一个字的猜,看她有何反应,只记得真的是猜了老长时间,嘿嘿……后来居然猜中了,奶奶敲着我的头笑骂我“人小鬼大”。那件事可是我小时候一直引以为豪的事,家里所有人都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奶奶的名字。嘿嘿……这也难怪嘛!他们都还不知道呢。想想那时还真是顽皮。
这本书真的不错,我喜欢!
最近,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
《克雷洛夫寓言》是一朵世界文学的奇花,堪称是一部寓言作品的经典。是一部伟大的不朽之作;一部启迪心志、生发智慧的必读之书,有着永久的艺术魅力和实用价值。现在,我就说其中一个印象最深的故事——《水手与大海》吧!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水手刚出海就遇到大风暴,经过一段时间与暴风的搏斗,水手掉落到大海里,被风浪冲上了沙滩。风暴消失了,水手醒了,浑身巨痛。这时的大海风平浪静,跟昨天汹涌的大海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于是水手生气了,望了望大海,咒骂起大海来。海女神听不下去了,她浮出海面,向水手解释。原来是风神搞的鬼。水手相信了她的话,但水手又说:“如果没有风,我怎么航行呢?”
读了这篇寓言,让我明白了:评价一个人,应该既看到他的短处,又要看到她的长处。如果因为一个人有某种缺陷就否定其价值,而不去学习和利用长处,那么许多有利的条件就会失掉,使可能完成的事情变得复杂、困难起来。老师和同学们都说我聪明,学习起来不觉得困难,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写字、做事又很慢,经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作业和事情,这是我的短处。
以后我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事情,这样的我一定会更棒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读完《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
这本书主要讲了柳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林中的獾,它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柳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河鼠它愿意与朋友分享它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肯动脑筋的家伙。傲慢的蟾蜍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最后连自己的家都没有的故事。
故事中的那些动物朋友们,它们懂得珍惜友谊,不为一件小事而争吵不休;它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向它们学习吗!
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鼹鼠它们一样珍惜友谊,其中,就有我和我的好朋友明明。记得那是昨天,我和明明在我家门口玩,我拿着我最心爱的变形金刚摆弄起来,不一会儿,明明想玩我的玩具,可我却不给他,即使他再三请求,我也始终不给他,于是,我们就争吵起来。明明说:“哼!你真小气,让我玩一会儿就怎么了!”我听了生气的大声喊道:“就不给,让你爸买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吵到我爸爸过来。爸爸劝住了我们,并对我说:“孩子,不要因为一件小事或一个物品而发生矛盾,要学会分享,快去向明明道歉!”于是,我向明明道了歉,并把玩具给了他。随后,我们便快乐的玩耍起来。
友谊是最可贵的,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一个最要好的朋友,要学会分享快乐,因为这样,你的朋友才越来越多!
读完整本书,波澜不惊的心仿佛也渐渐沉寂下来。
细细回味,既为简爱的自由倔强的性格所折服,又被她和罗切斯特先生那动人心弦的爱情所深深感动。
简爱,从小在舅妈那里就度过了一个并不幸福,甚至有些悲惨的童年,长期得不到快乐的她终于在受到一味的不公平待遇和欺辱之下决心离开盖茨赫德,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
一心希望有个新开始的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位是甘于承受命运的海伦,即使被他人批评责备,甚至是欺负也默默忍受,而这仿佛就是主人公简爱的对立面。相反的,简爱就是那样一个有着坚强个性,不逆来顺受,追求自由自主的女孩。尽管她为此付出了代价,但这是她的人生信条,不会也不可能屈于命运而轻易改变。而另外一位丹伯尔小姐,则是出生以来大概是第一位对她如此之好的陌生人。(即非亲属)她第一次以公平、客观和怜惜的态度去对待简爱,一次次帮助她。致使简爱逐渐喜欢上了这所慈善学校。作者在此的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这段自然的过渡,丰富了简爱的个性与处事,向我们展示了每个孩子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养成待人处事和世界观价值观的过程,很是贴切现实生活。
而真正故事的开始,是从简爱成为特恩费德的家庭教师开始的。因为在那里,她认识了改变自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特恩费德的主人。
像所有爱情小说一样,男女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逢很有戏剧性,仿佛像上帝的安排。这次偶遇也给读者男主人公的第一印象(包括之后的相识),是个有些奇怪,但总体来说是威严的主人。就在我们一方面为他们怎样开展罗曼史的同时,作者运用了明暗线交错的手法,以一件蹊跷的事情(即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被火烧)来显示出男女主人公朦胧的爱恋和男主人公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又是和大多数爱情小说类似,“小三”出现了,也就是女主的情敌。但是作者在这里很巧妙地写出了一向主动而且倔强的简爱在爱情的问题上,在对待英格姆小姐的问题上,却又有些失落和自卑。面对英格姆小姐,尽管她看到了很多缺点,但是毕竟她不清楚罗切斯特先生对她深厚的爱。或者说,在爱情方面由于她地位的卑微,只能寄希望于主人对她的示爱,而如果自己主动的话,又没有那份勇气与自信。
可是作者峰回路转的情节设置的确很巧妙,且不说罗切斯特和英格姆小姐的订婚是他的“小计谋”,让简爱由此嫉妒生爱。而是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读者原本想象着幸福而又快乐的气氛,就被那个罗切斯特先生的秘密所撕破了一切的幻象,包括简爱对他的崇拜和痴情。
而至此,也掀起了全文的高潮,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挽留简爱的情节。面对如此抱歉,和深深爱着自己的他,不论怎样诉说爱的情话,用一颗挚爱的心去留住简爱,都难以改变简爱的决心。看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都会扼腕叹息,原本就要成婚的恋人就这样分道扬镳。其实,看似有些绝情的简爱内心的煎熬丝毫不亚于罗切斯特先生,她曾经犹豫过,但是内心深处的理智思想告诫她一定要离开,而事实证明离开是正确的(后来疯女人放火烧特恩费德),尽管分离是异常痛苦。
读到这里仿佛简爱曾经握紧的幸福就这样溜走了,再一次,简爱开始了新的旅程。
我始终认为,简爱在摩尔屋的经历就类似于在洛伍德学校一样属于过渡的部分,而恰恰这两部分少了一些悲情和痛苦,更多的是真情和温馨。
再一次经过上帝的安排,简爱巧遇了自己的三个表亲,这三个人都是实打实的好人,又加上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无疑是对刚经过爱情折磨的她一次爱的关怀。也让她重新振作起来。然而简爱内心真正挂念的还是远方的罗切斯特先生,所以当收获亲情的温暖后,当拥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后,当婉拒了李维斯先生崇高的请求之后,再一次地回到了特恩费得,一辈子不会忘的故里。
在这里,作者把之前的伏笔(即简爱的噩梦)给真实化了。特恩费德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然而这又不失为一次解脱,一次新的开始。
虽然没有了物质和表面上的富裕,罗切斯特先生也双眼失明,缺少了一只手,但两个人的爱情经过人生的起起伏伏,时间的千锤百炼,早已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也就是溶于生命的爱情。那时外表已经不重要,金钱和地位也不重要,而那颗持久爱着对方的真心,已经真正成为沟通彼此的纽带,坚不可摧。想必那种爱就叫做“永恒的爱”吧。
这种爱总是要经过人生的磨练,才会放射出永恒的光芒。或许会伤痕累累,但是只要曾经拥有过,又怎会害怕再一次失去?因为心中有爱,持久的爱。
笔尖落到这里,真心地为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而祝福、敬佩。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它却折射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彼此的爱恋永恒存于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