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森林读后感500字(精选33篇)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走进去,因此我们才不可避免的对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就像初美说的:“不迷茫和痛苦的人哪里找得到!”
挪威的森林里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岁——死在一个成长的年龄。他以死来作为回避成熟的方式。而对于直子来说,本来她可以握着他的手,小心但是坚定地走过成长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带给她的是,要自己去对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说的那样:“在他(木月)死了以后,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别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爱上一个人。”对成长的恐惧最后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渊。即使有疗养基地可以让直子身心放松,即使渡边作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连的唯一链条”,也无法把直子从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来。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亲的弟弟,不都是在这个成熟的年龄段,在对成熟的恐惧,迷茫和痛苦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吗?玲子,也是作为其中的一员,仅仅是没有失去生命罢了。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像主人公渡边一样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这些转变,即使我们自己并不了解为何迷茫,即使这种转变是被环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泽,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适应这些转变,但是,永泽的内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这种转变,只不过,他用自己的“奋斗”成功逼自己完成转变,而不是等社会来逼他转变。这也是大人物与普通人的区别。
路渐渐的远去了,心却还在开始的地方挣扎着,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非要那么痛彻心菲的哭上几声才能证实自己真的存在。
直子就这样无声的啜泣着,虽然她很想哭出声来,可是女性的虚荣在阻止着她,不想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所能做的就是压抑。
曾说过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往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是的曾经的目标在今天如果一旦放松,那么往后的希望就将不复存在,活着就是为了那一虚渺的幻想,尽管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完成。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图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夏日午后,站在旧式的胡同中透过交错的电线杆,望着并不太蓝的天空,两旁的行人似乎是在穿梭,但却听不到糟杂的声音,就连呼吸的声音也不能感受到,我只是在享受这种静,心灵的静,真想投入于静中不再回来,这实在是很享受呀。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另一个相似之处是,木月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他最爱的直子而是渡边,这似乎应该是木月把直子托赋给了渡边,直子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也不是渡边而是玲子,同理应理解为直子把渡边暂时托赋给了玲子。
书中所描写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醒着的,但由是他们价值观不同,心理成熟程度不同,所以他们的生活本身是有着巨大差异的。
渡边本书的男主角,一个实在是很普通的人物,普通得让人难以留下印象。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不过这家伙扞的也就是这种逆来顺受了,似乎任何人都不能影响他的生活轨迹,虽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或将要去哪里。不过渡边的心理也不太成熟,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这种方式是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直到渡边见到玲子,玲子说“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此时应该说渡边解到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一夜的工作》透过记速周总理彻夜工作的情形,表达了作者对周总理的敬爱之情。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工作是多么劳苦,他们的生活又是多么简朴。这使我深收教育,也使我更怀念周总理。
当我读到总理见了我,指着写字台一叠一尺来厚的文件说:‘我今晚上要批这些文件’时,不由得心中波涛起伏,一尺来厚的文件,该有多少呀!几百份吧!看一遍也够累了,何况还要动脑筋作批示呢!周总理,您真是为人民操碎了心呀!
当我读到值班室的.同志端来两杯热腾腾的绿茶,一小碟花生米……花生米并不多,能够数得清颗数时不由得沉思起来,您劳累了一夜,只喝一杯茶,吃几颗花生米,我真想把自已吃到过的好东西都端到您面前!您就应吃一点儿有营养的东西,就应多吃一点儿才行啊!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在一部纪录片中看到的情形,总理的卧室,只有一张床,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上,都是书和特批的文件和稿子。我还想起了老师们常说的周总理在病中念不忘国事。抱病批阅文件的情景,不禁热泪盈眶。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心里激动不已,并且充满了自豪感。正如作者所说: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
假期,妈妈从__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艾青诗选》的封面是个淡绿色的抽象画,我总觉得这个画面充满着奇妙的感觉,可以使人幻想,像云又像水 ,可以让你畅游其中。不会有其他的杂念,让你慢慢进入书中的世界……书的背面有一句柔情的句子“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那土地爱的深沉。”
《大堰河——我的母亲》,书中的诗人是一位地主阶级叛逆的孩子,他真正的母亲是中国大地上一切善良而不幸的劳动者。诗中“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一句开头,一句独立成段,作者激动的抒发着自己内心对大堰河“养育”的感动。她是同着四十几年人世生活欺辱的“奴隶”,她是死亡时只有“四块钱做的棺材和几束稻草”的“奴隶”,她是社会主义阶级时最低等的人!她被“高等人类”剥削,压迫!只因为她出生卑微。她是一条河,是大地的化身!诗人走出自我的内心体验,你难以想象诗人的肩膀上负荷的力量,和他希望得到更多的责任——“以天下为己任”。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创作的源泉和思想根基。
“人们嘲笑着我的姿态,因为那是我的姿态啊!人们听不惯我的歌,因为那是我的歌呀!”外国人对作者的嘲讽影射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抑,更加浓重体现出那些无知的人民对权力的跟随,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反抗!然而诗人又说:“但我要发誓——对于芦笛,为了它是在痛苦的被褥着,我将像一七八九年似的,想灼热的火焰里伸进我的手!” 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
我爱艾青的诗,是因为它的诗充满了语言的张力。艾青的诗往往前半部分直叙,或澎湃激昂,但往往要到诗文的最后采用直抒胸臆的手法达到整首诗的高潮,然后是在高潮中结尾。这往往产生一种言已尽而意未绝之感。让我游荡其中,久久不能离去。
我爱艾青的诗,源于艾青博大的胸怀;我爱艾青的诗,因其自然天成,而有着最伟大的手法,这是深厚文化积淀与彻底消化的产物; 我爱艾青的诗,因为我同样和诗人一样,爱着这片土地和阳光。
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这种感情不管经历多少的坎坷,也会存在,它也必定会成为永恒。——题记
陈淼淼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她有一个爱他的爸爸和一个爱她的妈妈。如果不是她的妈妈喝了黄酒,也许他们会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不过世事难料,在陈淼淼的'妈妈变成了精灵的那一天,就注定了他们的分别。
我认为陈淼淼是一个很依赖亲人的孩子,在她的爸爸向妈妈提出离婚后,她在事情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时,不惜一切代价想要留住妈妈,留住这个破碎的家,她甚至可以想方设法的生病、穿怪异的衣服甚至于吸烟、彻夜不归。
我认为精灵妈妈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伟大的人。她为了女儿的幸福,为了丈夫的幸福,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人们都说,母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是呀,母爱是一种可以感动天地的感情。虽然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精灵,但是我认为:精灵又如何?有时候,精灵的感情比人类的感情更真挚!
有许多东西,只有失去,才懂得珍惜,比如这个精灵妈妈。但是母亲与孩子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不论任何世界都能感觉到的。
最后,孩子和精灵妈妈还是分开了,从此不再相见。曲终人散,余音袅袅,人还在那里,但是已经物是人非。一切天注定……
图书排行榜上《小团圆》高踞榜首好几周了,我也打破不读畅销书的习惯,读一读这千万张迷翘首以盼的小说吧。
读完了《小团圆》,感觉就两个字:寂寥。
这本书,怎么也择不开张爱玲自传的传闻了。字里行间,粉末登场的都是张一生中的爱恨情仇的各色人物。读完了,第一感慨,张才女,真是白描一流高手,写得丝丝入扣,精致曼妙。第二感慨,女子无才便是德,像张爱玲这么才华横溢的女子,太不容易获得幸福了吧。
她太敏感了,有大家闺秀高屋建瓴的眼界;她太尖酸刻薄,也无怪她身边的男人女人都一个个要疏离。
网上超级热烈讨论的是小说里的情色描写,给我印象最深刻也的确是关于KJ的一段,太有想象力了,也的确符合一个敏感女子的性体会。套用一句歌词:女孩,通通站到一遍,这歌里的故事就算都知道,若想真明白还要好几年。还有她对流产那种惊世骇俗的描写,太冷漠,太凄凉。唉,让人真的感慨万分,她哪里有过岁月静好的幸福团圆啊?但是也不得不学她那刻薄样子,人生就是如此,活该,受。
蓝色的兔耳朵草,生长在蓝山上。神奇的是这座山从远处看是蓝色的,而走近后才发现依然是绿树、绿草。笑猫在听说老老鼠蓝山的兔耳朵草能救治虎皮猫的秘方后,抱着希望前往。途中遇到了深山里的蜘蛛、虎头山的母老虎、豹尾岭的公花豹、湖里的湖怪,最终化险为夷在猫头鹰表弟的帮助下回到了城市,却让几只兔子把辛辛苦苦找来的蓝兔耳朵草吃掉并吐到了河里,被河水冲走了。
笑猫一直非常懊悔兔耳朵草被吃得事,差点死去。幸亏马小跳每天喂番茄奶昔把它救了过来,在绿毛龟的鼓励下回到了虎皮猫的身边。虽然虎皮猫听不见,但是每天笑猫都把去寻找兔耳朵草的经历讲给她听。开始在枯死了38年的一棵老树上讲,感动了老树,让枯木发芽;后来躲在一棵铁树下讲,感动了铁树,让铁树开花。绿毛龟相信能感动老树、铁树也一定会感动上苍,于是静待奇迹的出现。
最终虎皮猫在笑猫叫她宝贝的时候恢复了听力。接着在老老鼠的大包大揽下,它们在草坪上举行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婚礼。从此在翠湖公园的秘密山洞里过着幸福快乐地生活。
读完此书后,我为笑猫救虎皮猫的真诚、执着、勇敢而感动。这份真诚还曾经感动了蜘蛛、母老虎、公花豹、湖怪,所以笑猫才能化险为夷地得到兔耳朵草。这份执着曾经感动了枯木、铁树,最后感动了上苍。这份勇敢感动了读书的我,让我明白只要心中有目标付诸行动,坚持不懈、尽心尽力,我们也不会留下遗憾。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 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了吧,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
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用了连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的把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现在是一定不能完全体会作者思想的,因为年轻,或许,再经过十几年的生活炼励,重读到这本书,重见到这篇文稿的时候,我会有更澎湃的感受。
八年前读过《活法》,这一次在工地最忙的时候重读它,特别有意义。正是最忙碌的时候,需要这样的精神和心境去净化繁复的身心。这次读《活法》,我是带着尊敬和崇拜的心情去读的,而且也充分感受到工作越多越需要静下心来,看看自己的内心。
从开篇序言的“敬天爱人”,到“天人合一”、原理原则、到最后的宇宙潮流,随着篇章的深入,越来越感受到一种共鸣,一种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共鸣,以及德华大家庭十年以来一直坚持以这种思想进行实践的共鸣。书中的每个道理是简单的、通俗易懂的,但如德华这样十年坚持这么做,并且还在继续的坚持,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德华十年磨一剑有了现在的成绩是有因的,有了每天坚持不懈的精进,才有了这样的果。十年磨一剑的过程也是书中所说的一种灵魂的磨练,人格的提升。
每次Geller来访进行总结的时候,他都会说这是学习的过程,是个性成长的过程。每次他都说有所收获,并看到大家的成长,看到正向的能量。其实,Geller给我们带来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和《活法》哲学也是很相似的。东方和西方的哲学有如此相似,这说明《活法》阐述的是宇宙的法则,是根本的法则,理解并运用好,势必会带来良好的结果。
看到最后一章关于存在的说法,觉得它特别浅显又深奥。其实,我们人类和花草树木一样,都是一种存在的表现形式,人与其他生物是平等的,只是存在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每一种存在都有其价值所在,我们应该尊敬每一种存在。尤其是我们正在做的项目,要尊敬项目的每一个组成,哪怕是一颗砂子、一潭水。尊敬的同时,又要让每种存在在应有的轨道上运作有序,而运作有序,又需要每个人都朝着正确的方向精进工作,付出努力和热情。对我个人而言,更应如此,更应去深刻理解每种存在的价值,让自己燃烧的同时带动周围的人一起燃烧起来。
我不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也没有对工作如稻盛和夫那样高的热情,但我坚信在德华这样的大家庭中,我走在了正确的思维方式上,我的一点点努力和热情,都会化作一丝丝成果,为公司的成长和自己的成长助力。未来不管在成长的路上遇到什么样的阻碍和困难,我会努力把他们当作朋友,像水一样去化解。我会跟着公司的大方向,不断去一起践行德华的活法,从做好每一天开始。
五年级上学期,我学了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学后我受益匪浅。
学过这篇课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这么美妙。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这简短的几句话,透露了百合坚贞不屈与被人嘲笑不动摇的宝贵品质。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说明了白和敢于表现自己。我身边的一些同学,上课时畏畏缩缩,生怕老师提到他,我觉得那些同学要敢于表现自己,要学会毛遂自荐。
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说明了百合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岗位都不同,使命也不同。但不管你干什么,都必须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我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师在贫困山区一待就是几十年。他不图享受,只一心一意教学,只盼望山里的孩子能走出大山。他用青春和心血实现了一名优秀教师的使命。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把学习使为我的第一使命,长大成材回报祖国。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百合默默的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在生活中,不同的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也不同。老师以教育人体现价值,军人以保家卫国体现价值……我则要以优异的成绩来体现我的价值。
学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要为之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一个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精灵,为了得到所谓的胶水(感情),不惜来到人类世界。不料被丈夫、女儿发现。丈夫因害怕有一天,那个精灵会把自己和孩子也一起吃掉,丈夫要求离婚,但因为女儿邻近中考,便一直耽搁。女儿中考结束后,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的'丈夫便强行与精灵离婚。精灵因此而受到打击,没有办法,精灵只能选择离开。在离别的那天晚上,女儿久久不舍,抱住自己的妈妈不让她走。但是没过多久,精灵的身体就变成了蓝色,随之而消失。丈夫这才明白精灵的爱,与女儿痛哭。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母亲的爱是什么也代替不了的。只要能去细细体会这种母爱,任何人都可以遨游在爱的海洋里。
妈妈最终也没能带走来自人间的一件礼物,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让她走的安心。这部小说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人间的真爱,让人能够印象深刻,感触颇深,我相信,爱是永远不会消逝的!
这天,我们学习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学完之后,我的心头思绪万千。
《一夜的工作》主要写了周总理彻夜的工作,十分劳苦;日常生活,十分简朴,文中有许多地方都很感人。
总理的工作十分劳苦。他日理万机,通宵达旦工作,要审阅“一尺来高的文件。”工作量是多么大啊!读到那里,我不禁想起我们班的同学。平时,老师作业布置得多一点,就有人乱说作业多。有的同学做了2小时,就不耐烦了。至于写一个晚上,谁都没有想过。虽然周总理的工作很多,但是工作十分认真,一点也不马虎。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而是“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在那一句后面画一个圈,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夜已经很深了,在那静静得夜里,人们正在甜甜的梦里遨游。在蓝蓝的也空里,只有一弯月儿和数不清的小星星一眨一眨的,它们静静地瞩目着总理,他们陪伴着总理,为他解除疲劳。
周总理身为国家领导,但生活却十分简朴。总理的办公室“一座宫殿式的房子,”房子看上去很华丽,但总理办公室的摆设却极其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比较啊!一个堂堂的国家总理,工作条件只但是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起码应有的条件。这时,我想到了自我,平时吃的穿的挑挑拣拣,有时还为一些小事发火。想到那里,我感到十分惭愧。
读着读着,我也被周总理工作劳苦,生活简朴的优良作风所感染。这时我也和作者一样,想高声对全世界喊一声:“你们看见过这样的总理吗?”
生死与爱情是挪威的森林的两大主要旋律,也是人生的两大主要课题。
关于生死,渡边在书的一开始,从木月的死里领会到的是:“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它的一部分……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进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看上去是一副坚强的姿态,坚信自己可以在死亡的威胁下继续平凡地生活。而当他经历了直子的死后,他对生死的看法又进了一步:“我们活着,同时在孕育死亡。不过,那只不过是我们必须学习的真理的一部分。
直子的死告诉我这件事:不管拥有怎样的真理,失去所爱的人的悲哀是无法治愈的。
无论什么真理、诚实、坚强、温柔都好,无法治愈那种悲哀。我们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地软弱无力。”多么无奈的哀叹……到了这里,渡边终于领会到了人生那周而复始的无奈。
关于爱情,挪威的森林里确实有太多太多的爱情,就像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树木一样,它们播种,发芽,长大,抽枝,但却没有开花结果。这种种的爱千奇百怪却又似曾相识,同时又是那么令人扼腕叹息。还是玲子说得对:“爱上一个人是难得的好事……这或许一帆风顺,也可能一波三折。所谓恋爱本来就是这么回事。一旦坠入情网,一切听之任之或许不失为自然之举。”
有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书名是挪威的森里,但书的内容却与挪威的森林无关,后来,一位网友的评论中写道:即使到了故事的结尾,主人公仍然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中,他就好像是一棵树,伫立在森林深处,独自体验着残存的孤独。挪威森林里面到底有什么。那也许是孤独感,渡边特有的孤独感。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的少年生活很艰苦,就像狄更斯的童年一样,也很不容易。大卫从未与自己的父亲见过面,而年轻的母亲在大卫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但是继父冷酷残暴,他的姐姐也非常恶毒。后来校长的不近人情,朋友的算计,心怀歹意的希普给大卫年幼的心理造成了很深的印迹。但保姆佩格蒂,用善良的淳朴的心一直默默支持着大卫,还有年迈的姨婆,虽然严肃,但心地善良、仁慈。米考伯夫妇、温柔的艾格尼丝也都成为了大卫的知心朋友。大卫的“小童妻”朵拉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叫人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读了一遍《大卫·科波菲尔》尤其,是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思想。这本书无不生动地反应了社会的多变,展现了社会的真是面貌。通过谋得斯通想尽办法独吞大卫母亲的财产、艾米丽的私奔等一系列的描写,体现了人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不能维持自我的原则。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汉姆的绝望,不都是金钱造成的恶果吗?但现实总是会惩罚卑鄙和自私的,一步步堕落的希普,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
除了对人性、社会的揭示,本书也表现了“真情”。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汉姆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读完全文,我感触颇多。我更加看清了社会的多个层面,也对人性、情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另一方面,作者的文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性格。在今后的写作中,我可以逐渐借鉴这样手法,这对对人物个性的把持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寒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
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
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
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平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这几则小故事都教育我们做人要有善心,爱心。做事要做善事,好事。好心有好报。只要你努力了终会有成功的一天。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前不久刚读过的《追风筝的人》。
初始,迪伦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尤其是在选择是否带上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几次拿起,放下,取出,放进,充分展示了一个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惧,犹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车遇到意外后,一切的平静都被打破了。她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的任务就是带领这些魂魄穿过她们内心的荒原最终到达彼岸获得安息。每个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内心世界的衍生,而迪伦的荒原群山险立,乌云密布、荆棘丛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灵的'写照。在崔斯坦帮助下她度过荒原时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几次三番面对魂飞魄散的险境,在崔斯坦对迪伦的拼命的帮助下,使迪伦从一开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变成坚韧自立。同时她对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迪伦。
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这份爱便来自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正是这份爱让迪伦在历尽艰险穿过荒原获得永生的平静后,仍然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她想尽办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明知会面对魂飞魄散,也并不惧怕。
一路上她独自一人面对恶魔轮番的偷袭,企图扰乱她的意志力。恶魔得到可乘之机时,一齐向她袭来,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伦就变的充满斗志。
经历了这么多,相逢之后的迪伦,彻彻底底的改变,她勇敢无畏。为了救助一个小女孩的灵魂,她义无反顾的冲出安全屋,机智地分散了恶魔的注意力,以此来给小女孩争取时间,这里展现出迪伦的变化。
为了爱,为了他们,尝试一起回到迪伦之前的世界。虽然规则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也许,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一轮信念和爱的太阳。她坚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们再次回到火车事故地点。苏醒后,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声默契的“嗨,原来你在这里。”,所有艰难便化成春光明媚。
细细咀嚼,这不仅是一本爱情的小说,更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盛,她蜕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将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爱的阳光,一切都会好的。即使是荒原,也会肆意花开、风和日丽
故事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
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
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 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