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体会最新范例(通用34篇)
读罢黄仁宇的《万历十万年》,不得不对本书作一个高度的评价。短短四个篇章,从万历及两位首辅的角度揭示了大明帝国在长期“不事朝政”的万历手下正常运转的奥秘;后三篇章选取了万历年间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人剖析了万历这个时代。其中最令人感慨的,必是张居正、申时行两位首辅。在笔者眼中,前者是一位素质过硬的政治家,后者是一位聪明绝顶的官僚。但如果给他们打分的话,两者我都不会给满分,因为两个聪明一世的人在同一个问题上犯了不一样的错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一不一样的人眼中有不一样的历史
在分析、比较这两位首辅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阐明这样一个观点:不一样的人眼中有不一样的历史。同样一段《明实录》中的史料,由于史官对事件背后的故事不会有详尽交代(甚至是为了政治利益能够篡改历史),不一样的人会从同一段史料中得到不一样的结论。
例如在谈到隆庆年间的首辅高拱被黜一事时,黄仁宇认为是高拱一句“十岁孩童如何治天下”的言论体现了其谋逆之心,从而得出张居正与冯保联合罢黜高拱是维护了大明江山的结论。在笔者看来,这一结论多少有些荒谬。第一,从政治意图来看。明朝文官大部分是政治动物,他们的所作所为必定贴合“赢利远大于风险”这必须律。“高拱谋反”的获利无非是继续做首辅或者自我登基,而付出的却是身家性命乃至九族安危。况且太平盛世谋反乃是滑天下之大稽!第二,从史料看来,并无充足的资料能够证明“高拱谋反”(史料中并无高拱收买内侍、准备兵丁武器等行动)。若将黄仁宇先生的“谋反”理解为“摄政”,那么对于一个10岁的天子,任何人成为首辅必然都会“摄政专制”。第三,从结果来看,如果高拱是真的谋反,他的下场会是罢黜这么简单吗?第四,就张居正、冯保和高拱的关系来看,他们完全有理由陷害高拱。张居正并非高拱的亲信,高拱对权力的独揽已经引起了诸多大学士的不满,自然也危及张居正的安全。而高拱对冯保的升迁也屡次阻拦,足以引起他的愤恨之情。所以,高拱被黜是张居正和冯保的阴谋,他们将高拱原话中的“孩童”改为“天子”,这句话便有了十足的杀伤力。这么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获得的回报便是张居正的首辅地位和冯保的司礼监秉笔太监一职。能够说除了获利之外,张居正能够自保,冯保能够复仇。
除了对“高拱罢黜”一事笔者与黄仁宇先生观点不一样外,“徐阶是强占土地的富豪、地主”和“郑贵妃是聪明的女政治家”的观点笔者也不是完全认同。此外还需指出黄仁宇先生在第一章中所犯的一个小错误,即宫女“许配”给太监后并非成为“答应”。“答应”是侍奉皇上的地位较低的宫女,而这种被称为“对食”的现象并非是光明正大的。
以上是笔者阐述的一个基本观点:不一样的人眼中有不一样的历史。
二“官僚”和“政治家”的名词解释
下头笔者将对“官僚”和“政治家”连个名词进行简单的解释。在笔者看来,政治家相对于官僚,对政事更加负责,出发的角度基本上是江山社稷、道德礼仪;而官僚关心更多的是自身的地位和安全。在那里不妨列举几位名人。徐阶(嘉靖年间首辅)是政治家和官僚的综合体,并且他在这两方面都相当出色,在嘉靖年间的首辅之争中不但政绩上有所建树,最终也得以保全自身;严嵩是不折不扣的官僚,他应对蒙古骑兵入侵京城附近地区的行为作出的“不抵抗”的决定至今令人唾弃;海瑞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家(实际上他是懂得官场之道的,可是却绝不践行),但很不幸的是他也是一个不合格的政治家;抗倭名将戚继光也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和官僚的综合体。
笔者说张居正是一名政治家,并非说他不懂为官之道,只是他升迁太过刚愎自用,不知韬光养晦,才在死后遭挖坟鞭尸抄家(这和多尔衮何其相似!),所以不能称之为合格的官僚;说申时行是一位出色的官僚,但同时他也是一名较为合格的政治家,毕竟治理黄河和封贡互市都是他不可抹杀的功劳,但因为他在“争国本”事件中太过圆滑,首鼠两端的行为触犯了文官集团坚守的道德礼仪,所以才黯然退出政治舞台。若两人做比较的话,张居正是政治家的代表,而申时行是官僚的代表。
三张居正和申时行
自古以来,君权和相权是一种博弈平衡的关系。可是在明代,作为君权外围的宦权也加入了这种博弈。君权的外围有宗室、外戚和宦官三种,但在明朝,宗室被打压(为了防止靖难之役重演),外戚势力弱小,宦权得以提高(尤其是东厂出现之后)。就相权而言,在明太祖朱元璋撤销宰相后跌入低谷,但之后出现的内阁又极大地提升了文官集团的权力。大学是手中有权力,而言官御史们有战斗力,他们的目的有的是为了个人私利,但大部分是为了江山社稷或道德礼仪,所以文官集团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君权时而联合相权对抗宦权,时而联合宦权对抗相权,但都是为了寻找权力的.平衡点。若宦权与相权联合,那儿皇权便岌岌可危(天启年间的魏忠贤及阉党造成的动乱就是一例)。对于张居正和申时行而言,前者维护的是相权(是自身的相权而非整个文官集团的权力),后者维护的是君权。
这种情景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两人所处的时代环境不一样。张居正当政时,万历正处于青少年时期,不可能完全独立地把握政局,所以张居正扮演了臣子、导师和严父三种主角。他是一位合格的教师,教习经史,并适当调整科目以使万历朝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避免了万历沉迷书法而重蹈宋徽宗的覆辙);他也是一位合格的臣子,对于一个10岁的天子,他联合宦官冯保、外戚李太后稳定了政局,避免了朝政动荡。同时在前期,他肃清吏治,任用贤人,使得大明帝国能够正常运转。但作为一名“严父”来说,他的行为太极端,在万历心中播下了仇恨的种子暂且不说,他当政后期任人唯亲、扶植私党、排除异己都在与他有利益冲突的文官心中埋下了***。更重要的一点是,由于张居正和其亲信势力过于庞大,影响到了皇权,所以张居正死后的悲惨结局也可想而知。张居正确实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但太过刚愎自用、傲慢自大,才不会有一个完美的收场。此外,还需张居正一个并非高瞻远瞩的决策,那就是“考成法”。最初施行时确实增加了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明朝中后期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矛盾——流民现象。所以张居正当政前期的表现令人叹服,但后期其盲目自大却又令人扼腕叹息!
作为张居正的亲信和万历的教师,申时行成为首辅的时候,万历已经成为了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加之张居正的前车之鉴,申时行的政治风格更倾向于温和稳重。例如张居正刚去世时,言官大臣纷纷上述弹劾,申时行既不参与弹劾自我的教师(在其他人眼中他不搞政治投机),也不维护自我的教师(不与众矢之的统一战线以维护自身安全),但暗中他还是极其照顾张居正的家人,多次暗中阻止吵架等活动。由此可见,申时行处事确实圆滑。而却他上任之后立刻废除了张居正的“考成法”,大大缓解了社会矛盾;他任用潘季驯治理黄河,对蒙古采取封贡互市政策,这都是他不可磨灭的攻击。但作为一名官僚而言,他对君权的态度在“争国本”事件上与文官集团的道德立场完全相悖,导致辞官回家的惨淡收场。
在对待君权的态度上,张居正的极左做法触怒了君权,申时行的极右做法触犯了相权,所以他们在权力博弈中并未找到平衡点,结局也就不那么完美。可是在“成王败寇”的权力斗争中,千百年来哪有完美的结局呢!
四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启示
黄仁宇先生在书中也降到了海瑞、戚继光和李贽三人,他们代表了不一样阶层不一样环境的人,但同样怀有“治国平天下”的梦想。当年明月曾说过:“‘知行合一’这句话,张居正读懂了,海瑞没有读懂。”我想戚继光和李贽也都读懂了,仅有海瑞一个人生活在他那“非黑即白、非是即非”的教条主义世界中。
应对同样的现实,戚继光顺从了,人们在他的杀敌保固与为官的左右逢源中却读不出他的无奈与孤独;李贽选择了出价,却始终无法割舍对这个社会的关心,同样更不会有人读懂他孤傲的悲凉。
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历史的大失败,大明帝国这台生锈的机器已经经不起任何折腾,只是依靠文官集团和几个强有力的君主在维持着齿轮的正常运转。张居正的折腾(京察、考成等)造成或加剧了社会矛盾,而申时行、王锡爵等人的“无为而治”反而更加有效。但最终,崇祯皇帝,这个有勇气、有骨气、有决心可是缺乏知人和远见之明的君主改革了驿站制度,社会矛盾加剧,加之四方战火和天灾人祸,导致了整个大明帝国的灭亡。
之后建立的大清帝国,类似的体制、类似的经济模式也预示着历史的大失败会继续上演。中国的这种所谓的封建专制体制并不见得比资本主义落后,只是一个延续了上千年的制度在腐败的铁锈出现后,自然落后于一杆新制的枪炮。
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以人为镜,能够知得失。”利用假期我读了《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描述了近两百个人物。小说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和生活。
青年作家贾飞评价《儒林外史》: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升官发财的一本教科书。从中能够看出在封建体制下,知识分子、乡绅等扭曲的灵魂,同时也控诉科举对人们的毒害。书中开头出现王冕,有王冕勤奋自学画荷花的故事,和不愿卖画给官员的洁身自好。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鲁迅对《儒林外史》的人物刻画有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儒林外史》做到了:“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生态并作,使彼相,如目在前”。而我认为《儒林外史》给人一种意境美,对雨后荷花的描述深入人心,运用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使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丰满。随着文化的高速发展,假论文、假作者和版权纠纷等等问题屡见弊端。此书中也透露出现代文化发展的雏形,二十一回中牛浦郎将自我的名字,加上别人的号出书。如今假广告、假产品害人不浅。封建社会中一些江湖骗子,如何使用伎俩骗人。《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中有着精彩的描述,马二先生在祠门口遇到了骗子。骗子一出场给人的印象就不一般,从外表打扮上就迷惑人,之后骗子又从一
些侧面,假造自我不一般,让人更加容易相信。对于理财严监生与杜少卿也不一样,严监生拥有百万资产却分分计较,弥留之时还顾虑着两茎灯草;杜少卿挥金如土,全然不在乎金钱上的分毫。
读史能够明鉴,能够让你了解历史的兴衰,能够明白该怎样做才能使自我立足于社会。以历史来告诫自我、鞭策自我,使自我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同时这还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学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齐来读史吧!
前段时间,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的代表作。在这部小说里吴敬梓用讽刺的手法,描写了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功名的追求,以及他们的生活状况。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爱才如命的严监生。
严监生是一个家财万贯,田地、房产、仆人众多的财主,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舍不得买,有时候家中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解馋,生病了也舍不得抓药,还经常克扣仆人的工资……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临死前的严监生》,记叙了严监生临终前因灯盏点了两茎灯草,伸着两根指头不断气,直到赵氏挑掉了一茎,才一命呜呼的故事刻画了爱财胜过生命的守财奴的形象。相信大家都看不惯这样爱财如命的人。
像严监生舍不得点两茎灯草的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吗?当然有。如我们不会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打开两盏灯,因为一盏就够亮的了,又何必多开一盏呢?只是我们现代人将这样的行为称为节约。
其实在我看来,严监生的“勤俭节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经常到外面去吃大餐,吃不完的也不打包。这本就是一个浪费。现在的小孩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会给他们买很多,很贵的玩具,衣服也都是买名牌的,而且穿几次就不要了……这多浪费啊!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要辛苦挣,所以我们应该节约点,把钱花在该花的地,但节约并不等于吝啬。
严监生的爱财如命固然可恨,但他的“节约”值得我学习。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有一些好书曾让我感动,有一些片段曾让我铭记,有一些深刻曾让我思索。《爱的教育》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飞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竟使人们宁愿葬送自己的生命来挽救爱?带着这个问题,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长途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这一切的一切,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在这当中,我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特殊,但真的让人觉得很温暖。爱比珍珠更宝贵,比糖果更甜蜜,比水晶更晶莹,比群星更璀璨,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令人快乐,人人都想要而又用金钱买不到的感觉。爱能够将心中的恨化为勇气,它使你微笑地面对生活,使你倔强地反抗命运;它是还魂的仙草,给罪人新生;他是慈爱的母亲,唤浪子回头;它既是一种获得,又是一种牺牲。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命运不会让你白白付出,它会用人间最珍贵的爱来回报你。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成为了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如亲子之爱,如此平凡,但很多人都无法感觉到。安利科有一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为什么呢?我思考着。最简单的东西往往最容易忽略。人类是那么伟大,难道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是我们所比不上的,同时也是令人羡慕的。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就连我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引起了我深深的沉思。而面对现在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而不是为孩子的错误找理由,但为什么仍有父母溺爱自己的孩子呢?当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的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了《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同时这份心情,也将我在成长道路上碰到的痛恨,化为了战胜困难的勇气。这是我获得的意外收获。
终于,我最喜爱的《笑猫日记》又推出了新一册的书《寻找黑骑士》,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故事是这样的:
时光飞逝,小猫们都长大了,到了该交朋友的年纪了。在交友会上,小猫们各自己交到了朋友,胖头交了个酒肉朋友,好吃懒做;二丫交的是酷猫和靓猫的孩子爱娃,时尚,潮流,但虚伪做作;三宝交到了乌云盖雪和雪里拖枪的孩子山姆,有勇有谋有气魄,曾被三宝给予高度赞扬和崇拜,但他嫌父母太老,病恹恹的,希望父母早死,太可恶了,一点儿都不孝顺;还好,三只小猫发现后便与三个不好的朋友绝交了。
后来,三宝想起了黑骑士,那只英勇的拉布拉多寻回犬。笑猫和球球老老鼠陪伴三宝不断寻找,可外貌相似的布拉多寻回犬到处都是,威武的黑骑士,他究竟在哪里?东郊、北郊、南郊和西郊各有一只三条腿的黑色拉布拉多寻回犬,黑狼,黑狐和黑狮,都不是黑骑士,西郊的导盲犬,是不是黑骑士?在一个中秋夜,三宝认出了黑骑士,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好朋友。
我觉得老老鼠在开头叹的一句话也不是没道理,他说,交友要谨慎,如果交友不慎,会后悔一生。他还说:“如果三宝找不到黑骑士,他一定会抱憾终生的!”
的确,交朋友要交好的朋友,互相取长补短。好朋友能与你聊天谈心,分忧解愁,分享快乐。可是如果交友不慎,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好的后果。真诚的朋友是最可贵的,他可能有一些缺点,甚至很多,但只要人心善良,待人真诚,不虚伪不两面,敢于付出,这就可以作为交朋友的对象。
黑骑士身上具备的种种优秀高尚的品德,早已打消了老老鼠的重重顾虑。我也大大松了口气,打心里为三宝高兴,高兴它终于找到了黑骑士,高兴它不会抱憾终生,高兴它和一个好品格的人,啊不,是和一条好品格的狗在一起。
因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有个好的开端,可以让三宝的人生充满喜悦阳光,这永远是不变的真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阁楼精灵》。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带阁楼的乡下老房子越来越少。终于,因为一条铁路要穿过,世界上最后一批阁楼精灵失去了栖息之处。不得已,这个庞大的精灵家族在三百零八岁的精灵奶奶的带领下,开始了艰难的迁徒。一路相随的还有一群老鼠和一个世上最笨最笨的笨巫婆。在鹳鸟的帮助下,他们如愿以偿地到达了梦中的天堂——精灵谷。可精灵们又开始怀念与人类相处的日子。于是,一个翘鼻子小精灵,骑在一只乌鸦的背上,朝着遥远的霓虹灯闪烁的城里飞去。我觉得最可怜的是花仙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花仙子们爱比美,决定到花园里去。结果被杀虫药喷死了。
《阁楼上的精灵》播撒的是真、善、美和智慧的种子。读了这本书之后,善良和智慧的种子将在我的心中发芽生长。
只在电视及新闻报道中见过白岩松。之前一直不太喜欢他,总觉得这个人惺惺作态、夸夸其谈、喜欢说教。因此我是抱着批判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看完后,我才知道自己太武断了。
要了解一个人,就得走进他的内心,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读他的作品,那里面的一段段文字就像一串串跳跃的音符,演绎着人内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旋律。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老白涉猎广泛,小到个人荣辱,大到家国情怀。这或许是因为他是一名资深媒体人的原因吧,新闻嘛,‘’社会种种,人生百态‘’。但让人惊讶的是他不仅涉猎广,所涉每个领域还很有深度。这可能就不能简单的划为职业因素了,如果没有丰富的阅历,很难把问题看得如此通透、深邃。
这本书里有一个词不得不提,“人性”。其实不管是个人荣辱,还是家国兴衰,都离不开这两个字。大如我们这个国家,不也是由十几亿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吗。
人性是复杂矛盾的!人可以在有重大灾难发生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也会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因为抢一个座位,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
不能简单的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事和坏事。“彼之蜜糖,此之***”,这不是一个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一个辩证的多元世界。就像老白书里说的“活着不是非赢即输;得失不是非有即无;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真相不是非此即彼”!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狗钱钱》是老师给我们买的新书,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害怕不能明白书中的道理——随着这次读书的结束,我感到了理财也有乐趣,它不仅仅只是大人们之间谈论的事,我们小孩子也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这本书不但我爱看,就连爸爸妈妈也喜欢看。我们看过后,还在家里讨论我们的家庭理财计划,讨论怎样让我们的“鹅”下“金蛋”。
吉娅是一个普通的12岁女孩,一次十分偶然的机会,她救助了一只受伤的拉布拉多犬,并为它起了个名字叫“钱钱”。吉娅没想到,这个看似弱小的拉布拉多犬“钱钱”,居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它帮助吉娅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财富命运……最后,钱钱帮助吉娅一家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现在他们把我的零花钱交给我自由支配和使用。他发现我花钱明显减少了,买东西时会想一想,经常说:“算了吧,留着让我的鹅早日长大。”我希望能坚持下去,爸爸妈妈会给我一定的支持与鼓励。感谢老师给我们挑选的好书。
我很喜爱这本适合我们这种阶段的书小学作文,再一次感谢老师给我们挑选的好书。
《狼图腾》是一本关于蒙古草原小狼的奇书。全书由几十个世人难以猜度的神秘的“狼故事”一气呵成,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随处都能从书中呼啸而出。
本书由作者历时三十余载精心创作而成。作者在内蒙古额仑草原长时期地与狼共舞,与心爱的小狼结下生死之情。在书中,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超常的智慧和才能、狼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狼坚不可摧的团结意识、狼的亲情和友情、狼和草原以及草原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以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作者是满怀着深深的忏悔之情来叙述小狼、呼唤小狼、赞美小狼的,从此,小狼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上面我说的一系列话都是在赞美小狼。看了后,你一定很想了解内蒙古大草原吧,不过,我要告诉你要想了解草原得先了解狼。也有人认为在草原上,狼不算什么好东西,这得算得上是一只凶恶的野兽,呵呵!开个玩笑吧,你去看看一部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里面的灰太狼并不可怕,反倒有点可爱,你说呢?在作者认为狼在草原上很重要,他说过:狼是腾格里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也就上不了天了。
狼通常是群体作战的,他们不光在草原上的地位是一流的,连吃羊也是一流的:大个头的狼为其它狼做跳板,跳进羊圈吃羊,等里面的狼吃饱了,再在里面撘跳板把吃饱的狼送出来,给饿狼搭跳板,吃饱的最后一只狼就会用死羊搭一个羊梯,跳出羊圈,回家。
我从书中积累的知识就这么多了,你也可以去看看《狼图腾》这本书,比我积累的知识更多。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流水一样哗哗不停,接连不断。他们与印第安人、美人鱼成了好朋友,他们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地下之家。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彼得潘总是能够用计谋搭救同伴,对付凶恶的海盗。最终彼得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敬佩的是彼得潘和温迪他们之间的友谊。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在海盗船上,彼得潘不顾一切地想要救出温迪,就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深深地友谊。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的朋友。我自己也有朋友,可是我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吵架。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情是非常重要的,我要珍惜和朋友之间的友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了三个孩子。首先出生的温蒂,接着是约翰、麦克尔,他们的到来给家带来了许多欢笑。可是,温蒂却不想长大,因为她觉得当孩子很快乐。有一天,温蒂遇到了彼得潘,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达林太太很伤心,她一直把窗户开着,让孩子们飞回来。到最后,温蒂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我最喜欢彼得·潘了,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彼得·潘很幸福,他可以飞向他未来地蓝天。他可以不用长大,无忧无虑地在岛上玩,不需要去学习,不需要去工作,更没人管!多快乐呀!
彼得·潘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带给我欢乐,伴随我成长!在今后前进的道路上,我会像他一样,做个快乐的,勇敢的好孩子。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流水一样哗哗不停,接连不断。他们与印第安人、美人鱼成了好朋友,他们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地下之家。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彼得潘总是能够用计谋搭救同伴,对付凶恶的海盗。最终彼得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敬佩的是彼得潘和温迪他们之间的友谊。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在海盗船上,彼得潘不顾一切地想要救出温迪,就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深深地友谊。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的朋友。我自己也有朋友,可是我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吵架。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情是非常重要的,我要珍惜和朋友之间的友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儒林外史》这部小说任用诙谐幽默而又笔触尖锐的文字描述元末明初的一段考场官场趣事。故事的主人公多为民间士林人士。透过对许多民间正直儒士的倾赞和对腐朽政客的鞭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改变如此灰暗世界的期望。小说开篇描述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的职务,他也不理解,心甘情愿的逃往会稽山中,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本书还揭露科举制度培养了一批庸才及贪官污吏。如像进士王惠那样,他被任命为南昌知府后,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询问当地的治安如何,也不是去询问百姓的生活,更不是去询问案件的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能够通融;之后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书中还列举了范进中举的事例:明朝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试不中,直到54岁才考中秀才,后又考取进士。范进中举之前在家里倍受冷眼,妻子对他呼西唤东,老丈人对他更是百般呵斥。当范进一家正在为揭不开锅,等着卖鸡换米而发愁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上被找了回来,明白喜讯后,他高兴得发了疯。好在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给了他一耳光,才打醒了他,治好了这场疯病。转眼功夫,范进时来运转,不仅仅有了钱、米、房子,并且奴仆、丫环也有了。范进母亲见此欢喜得一下子胸口接不上气,竟一命归了西天。胡屠户也一反常态,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我酷爱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籍,我非常喜欢里面的《骆驼王子》,故事中的动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仿佛作者笔下的动物轻轻地沉睡了过来。
这本故事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历经磨难的征途"讲骆驼走出了风雪口,来到了广袤的沼泽地,要想通过那里十分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骆驼身体笨重,虽然能跳跃,但跳不远。许多骆驼使足了力气才勉强跳过去。其中一匹灰毛小骆驼不小心跌入泥潭中,身体渐渐沉下去。骆驼首领大皇冠在这危急时刻,跳入泥潭中,用足力气把小家伙定出了泥潭,大皇冠也顺斜坡跳出了泥潭,总算是有惊无险。来到泥潭中央,行走越来越困难,成年骆驼为了让小骆驼走过这可怕又危险的泥潭,又以自己的身躯搭起了一座浮桥,小骆驼就踩着成年骆驼的身体过去,走出这片沼泽地时成年骆驼死了不少,但是小骆驼都活了下来。
当我读到这段时,我的泪珠滴落了下来,因为骆驼这种奉献的精神,让我感动,在那时我多么想伸出手去帮助他们,不让他们面临死亡的境界啊!他们的团体精神多么高贵,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也不会轻易放弃。同样,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骆驼的这种可贵精神!
《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清代小说家,字敏轩,号粒民。吴敬梓出生于豪门,却沦为穷儒,家境的升沉变化,使他体会到世态炎凉,为其创作《儒林外史》打下了基础。全书共五十六回,三十多万字,描写的中心是儒林文士。《儒林外史》表面上写明代生活,实则展示了一幅清初中国社会的风俗画。
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
我尤其欣赏第三回《范进中举》一节,能代表全书思想艺术的主要特色。作品开头写的是范进的主考官周进,因几十年落第,已经六十多岁了,仍未功遂名就。他满腔哀怨,见到贡院,痛哭不已,一头撞在号板上,众人急忙抢救,才算活过一条命来。后来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再次应试,竟巍然高中,做了钦点广东学道,一举成名。小说就通过他引出了范进。作品写道:“周学道坐在堂上,见那些童生纷纷进来:落后点进一个童生来,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广东虽是地气温暖,这时已是十二月上旬,那童生还穿着麻布直裰,冻得乞乞缩缩,接了卷子,下去归号。”——这便是这段故事的主人公范进。范进交卷时,周进“坐在上面,只见那穿麻布的童生上来交卷,那衣服因是朽烂了,在号里又扯破了几块。周学道看看自己身上,绯袍金带,何等辉煌。”通过衣着形貌的简单勾画,揭示出两个人物截然不同的命运,形成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鲜明对比。接下去写被录取做了秀才的范进为“恩师”送行,又作了进一步的渲染:一方面,是“学道轿子,一拥而去”,何等的威风、煊赫!一方面,是送行的范进,独自送到了三十里之外,怀着感激而又惶恐的心情,在那儿“立着,直望见门枪影子抹过前山,看不见了,方才回到下处”,何等的卑微、可怜!这个开头颇具深意。它把两个有着同样伤心史的人物放在一起,一个因功成名就而飞黄腾达,显赫一时;一个却因科场失意而穷困潦倒,卑躬屈膝。两种不同的气派、景象,构成强烈的对照,深刻地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核心。
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
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看了《金银岛》,了解到一个奇特而浪漫的航海故事。
《金银岛》主要写的是一个老海盗给一个开客栈的家庭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老海盗很快就死了,但是老海盗的死引来了一群海盗。吉姆无意中发现了一张价值70万英镑的藏宝图,于是他把它给了一位医生和另外五个人。他们准备去寻宝,并在航行开始前带着吉姆去招募水手和船长。航行不是那么顺利。独角大厨是个老滑头,想自己独占宝藏,于是剧情出现了。但是有一天,吉姆不小心掉进了苹果桶里,偷听了这个阴谋。他告诉另外四个人和船长,紧急召开军事会议。这个计划不如改变好。海盗的阴谋没有按计划行事,而是提前行动,于是他们主动出击,在岛上找到了一个木寨主。他们在寨子里安顿下来,与海盗战斗。刚恩,几天后西尔弗来谈判,想和丹船长谈谈。他一眼就看出了他们的计划,想上船,然后谋杀了他们。队长不屑,但双方谈判破裂,关系进一步恶化。第二天,一场战争爆发了。乔伊斯和亨特在战斗中牺牲,队长受伤,其余人安然无恙。过了几天,吉姆出去看病,出去了。吉姆这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吉姆找到了本。冈恩的.船,并用它夺回了主船。吉姆做完这一切后,回到木寨,却误闯敌营。后来,他知道他们把寨子给了海盗,这让海盗抓住了把柄。第二天,医生的突然来访让吉姆更加困惑。医生其实是来看海盗的。吉姆看到了黑卷最后通牒。第二天,海盗们寻宝却不见了。最后,医生带人去救西尔弗和吉姆。
读《金银岛》让我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不然我就说惩罚,就像西尔弗,他本来可以得到很多钱,但是他想要全部,所以他犯了错,得到了一袋金币。
至到夜里凌晨一点,终于把《儒林外史》读完啦!为啥要用“终于”呢?因为这书是我高一第一个学期买的,买回来的时候翻过几页就被我放下了。直至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被我塞进行李里边带到大学里,在期间读到四十几回,又弃了。然后到今年3月初,那时候在找工作,有大把的空闲时间,于是又重新拾起,虽然最终比原定的俩星期要看完的时间晚了差不多一个月,但是还是看完了。我很欢喜。
看完一本书,总要写一些字才行的。下面是不像读后感的读后感吧。
说真的,整书读下来我也不是很明白清楚。但是能感觉到浓浓的讽刺我味儿。就是因为书中到处都是讽刺的,所以读到后面,我都搞不清楚哪些是赞扬哪些是批判了。书中人物很多,开始的时候以为他们没联系,但后来绕了一圈儿,他们又聚在一起。
《儒林外史》是我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着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读了《儒林外史》我才知道。原来古时的文人可以那样的迂腐,就比如说书中第四十八回徽州府烈妇殉夫泰伯祠遗贤感旧中的那个王玉辉,他的三女婿死了,他女儿要殉夫。他听后不劝反而对亲家说:“亲家,我仔细想来,我这小女要殉节的真切,倒也由着她行吧。自古心意去难然后又对他女儿说:“我儿,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我难道反拦阻你?你竟是这样做吧。我今日就回家去,叫你母亲来和你作别。”这人脑袋里长的是猪油还是浆糊啊,尼玛,后来他大笑的说“死的好!死的好!”(好吧,其实这不是书中最典型的例子,只是我想说说这个而已)
然后,我又才知道。那时的人,没钱的时候是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跑去人家那里说没钱了,借俩钱来花花这样子的。好神奇,更神奇的是那些被问到的人还大义凛然的借了,还要做出一副感怀伤时,啥啥啥啥的样子。恩,这一个一杜少卿最典型。无论什么人来向他讨好处,只要报出他老爹的名儿,无论隔着八辈子也好,绕了八九十圈儿也好,都是能成功的。最后他也散尽家财啦。不过我也挺佩服他的,自己都没钱了,还拿自己的东西出去当了来给钱别人。 后来他没钱的时候也没见多少受过他惠的人来帮衬他啊。从杜少卿奇葩可以看出“不是自己努力赚的钱啊,它花起来就是不心疼。”
再然后,就是,那时的科举制度真心腐败。
这书其实就是讲一帮不学无术的世家子弟和一大帮的迂腐的、清高的、趋炎附势的文人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啊,赏花观月啊,吃酒玩乐啊,讨论科举啊的事情。嗯,大概就是这样。随便说说。
假期里,我从书店里买来了一本《儒林外史》。
记得里面有一篇写的极好:严监生大限将至,全家老小都围在他的床边,但他却迟迟不肯闭眼,并且用手指做出了“二”的手型。全家老小都开始猜测这个“二”是什么意思。大侄子猜是因为还有两个人未到,严监生摇了摇头;二侄子猜是因为有两笔银子藏着在,要告诉他们,严监生又摇了摇头;奶妈猜是因为有两位舅爷不在眼前,在想念他们,严监生还是摇了摇头。赵氏走到严监生的床前,说道:“老爷,别人说的都不相干,只有我晓得你的意思,你是为那灯盏里面点的是两茎灯草,不放心,恐费了油。我如今挑掉一茎就是。”说完走过去,挑掉一茎灯草。这一段严重的讽刺了那些吝啬鬼。
赵本山在小品《不差钱》里面说的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还没有花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用钱就能买到全世界吗?显然不能!虽然钱很重要,但是一个人的品质比钱要重要的多。你就算有一千万又能怎么样?一个人一辈子空守着你这堆财产?但如果你能用这些钱去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么你的钱就是用到了正确的地方。
如果你身无分文,但是却有个好的品质。那么你等于有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矿。只要你是金子,无论是在哪都一定会发光,一定会遇见你的伯乐。
东西,一个人拿着永远不会觉得快乐,只有和大家一起分享,才能真正感到乐趣。
所以,就算是做一个身无分无但有一个好品质的穷死鬼,也绝不做一个身缠万贯的守财奴。
暑假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玛蒂尔达》。
玛蒂尔达是一个非常聪明、勇敢、好学的小女孩。她三岁就开始读童话书,她常常去图书馆,她读完了多得惊人的童话书、散文、小说和一些名著。到了上学的年龄,玛蒂尔达因为看了很多书,什么乘法、拼读她都会。教她的老师是一位年轻的亨尼小姐。亨尼小姐的姑姑是一个恶毒的校长,玛蒂尔达和亨尼小姐经历了许多磨难,终于战胜了校长。最后,玛蒂尔达的父母要离开这个城市,玛蒂尔达选择和亨尼小姐住在她家的红房子里,快乐的生活。
他,是萧家族长的儿子,一个万众瞩目的人,小小年纪便有一番成就,可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从一个天才变成废柴,他仿佛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现实,便有一封休书随即而至,他立下血誓,向苍穹,向大地起誓,誓死成为斗气大陆的强者!就这样,一步一步,每一个脚印都是用血来书写,可他心中的信念,那股变强的信念,在萧家惨遭袭击之后与亲人团聚的信念,在师父被抓之后,救出师傅的信念,让他浴火重生,哪怕是遇到魂族这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敌人面前,也无所畏惧,所向披靡。最后,他成了斗气大陆上的顶尖强者,受所有人崇敬,可谁能想到,当年那个有着休妻之辱,被人们称之为废柴的人,就是他__萧炎!关上《斗破苍穹》这本书,我在想,人,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信念,为自己,为了心中的信念去奋斗,去追逐,去奔跑!哪怕自己遍体鳞伤,哪怕自己已被挫折打倒在了地上,但有信念的存在,我们依旧会从地上爬起,再次迎接挑战,我们无须在意别人的口中之言,我命由我不由天!突然,耳边响起了那首歌。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有一天会再发芽。”
很早就听朋友说过这本书,他那霸气的名字以及朋友赞不绝口的内容早已让我有些好奇,再一次偶遇,我遇见了那本书,充满了好奇的我便买下了它——【斗破苍穹】
文章主要讲了,一名叫做萧炎的人,因为斗气散失,从小一便受尽了族内族外的歧视,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废柴”,甚至与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纳兰嫣然都公然去他的家中与他悔婚!为此,受尽艰苦的萧炎努力的让自己变强,最终成为了一名让人望而却步的——炎帝萧炎。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要成为强者才有可能成功。
绝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你需要不断的努力,可能是为一件事而默默奋斗几年,你还要怀着一个善良热诚的心,也许那个不经意的人就是你的贵人,就算曾经的废物也可以成功。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得取得了一些成就,就可以沾沾自喜。当欢喜的时刻,就有人超越了你。成功,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赋,更多的是努力。
这个世界,天才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有才。而是太多的人当自己是“废柴”。
玄幻题材的'书被土豆写成哲理书,蛮值得一看。
不过要把握好自己的本心才好,一定要记得常回头看看,迷失在自己最原始的轨迹中是小,可怕的是连带本心一起迷失。匆忙人群中的你有没有想过你到底是谁,又要做谁?土豆通过犀利的文字讽刺着现今社会之中的某些人。想要告诉人们,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这个层次分明的社会你需要不断前进,一次一次突破。不然怎能从鸡头到凤尾。正所谓不到北京不知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钱少,斗帝绝非极限。努力,可奋斗的空间永远无穷大。
书中重笔,成功的法则: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首先你需要有与生俱来的天分,然后你需要日以继夜的修炼,可能是为一件事而默默奋斗数年,其次你需要正确的修炼模一式,对错只在于走路的方式。
最后应怀有一颗善良热诚的心,也许那个不经意的人就是你的贵人,就算曾经的废物也可以一鸣惊人。“莫欺少年穷”!其中爱情部分不予言评。可那份爱,轰烈,真切,令人感动。
痉破以龟速的加载进行着,过程中评击,怒骂,恶评,无一能让人,保持沉默,可土豆没有为谁而改变,唯一改变的是追随斗破后面的人越来越多。
所以“人一定要走自己的路”,做自己,做好自己,好好做自己。
土豆的写作的仍在继续,并不知道他是否会把玄幻写成历史,写成中国上下五千年,但至少,他写进我的记忆我的历史。感谢土豆的辛勤创作,感谢朋友的强力推荐。差不多了,写的很多,很乱,只是一些感触,只求同感!支持斗破!萧炎很重承诺,重义气,知恩必报。替冰皇海波东炼制复紫灵丹、帮助韩月重整家族、还有后来的解危东龙岛,帮助恩师药老炼制躯体等等,无论他答没答应过,只要遇上了,即使能力有限,他也会奋力一搏,许多事往往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行还是不行。萧炎也是在一次次的尝试中成长起来的,一次、两次、三次,跌倒了,站起来;失败了,重新来。真的,伴随着萧炎的成长,用一句话说就是:我是萧炎,我怕谁!
萧炎很重情义。父亲失踪,下落不明,他一直都没有忘记过寻找父亲,不管他的实力、声望有多么强,多么高,在他的内心深处,父亲是他一直的牵挂,也是他渴望变强的一大动力。熏儿,最懂他的人,也是他的挚爱。迦南学院熏儿的离去,让他更加的明白实力的重要,为了配得上她,他一直都在努力让自己变强,最后,毫无疑问,他成功了。还有美杜莎、云韵、小医仙都一样,这里就先不说了。
萧炎也是一个够狠的人。该动手是就动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对于看不起他的人也绝不轻易给她机会,原谅她,像纳兰嫣然、萧媚,都是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才释怀了心中的愤懑。不过,还是支持炎帝——萧炎!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王尔德童话》是英国的王尔德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书。
我读了王尔德童话后,觉得这本书写的非常好,有很多形容词,它们形容了,人的动作表情心情和语言,还形容了景物,建筑,动物和自然现象。
这本书上学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有着不同的道理。书上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少年国王和我们学过的自私的巨人等故事。快乐王子是说一个雕像奉献了自己所有的东西给有需要的人夜莺与玫瑰是说一只夜莺看见一个大学生想要一朵玫瑰,它就用生命换了一朵玫瑰给大学生参加舞会。不过,大学生遭到拒绝,他就把玫瑰扔了。少年国王是说一个农村的孩子是一个王国的国王,后来,他就进皇宫过上美好的生活。自私的巨人我们已经学过了,我就说一点点,这故事是说分享能得到快乐。
读完《王尔德童话》这本名著后,觉得这本书上有一些深奥的地方读不明白,还有些词不理解,但可以从每一个故事背后,知道作者当时的心情。
这本书有一些人生道理,可以用到生活上面去,所以他妇孺皆知是理所当然的。
这就是我对这本名著的感受。
“人人都爱听《西游》,猴王故事最风流。除恶扬善斗天地,豪气雄风贯九州。”哈哈哈,你听得出这首歌写的是哪本书吗?,没错,那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个奇妙的神魔世界里,还有四位家喻户晓的主人公:始终如一的唐僧,憨厚贪吃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最好闪亮登场的就是曾大闹天宫,神勇无比的孙悟空,孙大圣。他们师徒四人历经十四年寒暑,克服九九八十一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一个充满神奇的妖魔世界中,我最崇拜与敬佩的便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它身穿锁子黄金甲,头戴凤翅紫金冠,脚踏藕丝步云履,手持金箍棒的摸样简直就是一个字“酷”啊!但孙悟空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而是因为他那神通广大的本领,在取经路上历经的各种艰难险阻,不都是靠他的一身好本领,才是为难转化成平安,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的十万八千里,八十一难的平息……这些都是他神勇无比的写照。当然,最让我崇拜的不是他的外表,也不是他的一身本领,而是他那勇敢,为民造福却不计酬劳的品格。一路上,他走遍了多少地方,帮助了多少人,但是他却从未说苦,不求帮助人的回报。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那些守卫边疆的武警战士,是他们用自己的血与汗,给我们带来了幸福安定的生活;想起了那些默默无闻的邮递员、送奶工,是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我们的方便快捷;想起了我们伟大的父母,是他们用自己的心血哺育我们成长……他们,都是我们身边的“孙悟空”,即使他们没有一身好本领,但他们却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我们的幸福。回头问自己,虽说自己是个小女孩,但是也缺乏正义感,甭说为“民”造福了,就连帮同学扫个地,都要推推搡搡的。
自从读了《西游记》以后,我发誓,我也要为有困难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尽我最大的力量帮助同学,帮助有困难的人!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风风火火过九州啊……”本侠要去行侠仗义喽!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冒险精神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里登教授的冒险精神,他能勇敢地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并且战胜了它,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人,住在小镇上,他从未见过海,非常想看看海。有一天,他得到了了一个机会,他来到了海边时,笼罩着浓雾的大海正在涨潮,波涛汹涌,天气又湿又冷。他想:我不喜欢海,幸亏我不是一个水手,当一个水手真是太危险了。在海岸上,他遇到了一个水手,他问:你怎么会爱上恶浪滔天、大雾弥漫、又冷又湿的大海呢?水手说:其实大海有时是美丽、明亮、温顺的,而且,不管大海是波涛汹涌还是温顺安静,我都深深地爱着它。那么,当一个水手不是很危险吗?当一个人热爱他的工作室,他不会也不怕危险。我们家庭的每一个人都爱着大海。水手说。
你的父亲现在何处呢?他也在海上吗?他问。他死在海里了。水手回答。你的祖父呢?死在大西洋里了。你的哥哥呢?当他在印度的一条河里游泳时,被一条鲸鱼吃了。既然如此,这个人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不到海里去。水手笑笑,反问他说:你的父亲死在哪?他在床上断的气。你的祖父呢?也死在床上了。这样说来,如果我是你,水手说,我就永远不到床上去。
人的一生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我们应该不断地去探索,为自己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敢于冒险,不断地磨炼自己,勇敢地接受生活的挑战,这样才能成功。
前两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任溶溶爷爷写的《没头脑和不高兴》,才知道没头脑和不高兴是这本书里两个小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他有头有脑,读书也很好,但就是有一个坏毛病凡事好打折扣。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一位仙人,仙人把他俩变成了大人。没头脑变成了大人后当上了工程师,设计了一座三百层高的摩天大楼,却忘记了建电梯,要走到二百二十五层去看戏可不容易,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戏的名称叫《武松打虎》,不高兴扮演的就是老虎,打了四五个钟头后,武松连拳头都举不起来了,可老虎还是精神赳赳,台下的观众不知道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尽管这样不高兴嘴里还在嘟囔:不高兴,不高兴!整打了四天四夜,没头脑觉得情形不对,就祈求仙人把他们变回去,让他们从头来过,从小养成好习惯,正好仙人算算一个月期限到了,就把他们又变回了小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好习惯应该从小养成,因为长大了习惯就很难再改正过来,比如握笔姿势,坐姿、算算术竖式本不离手,且要保持干净整齐等等,并且通过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要尊敬长辈,独立思考,与人合作,刻苦学习,勇敢坚强,富于冒险这本书对我真是受益匪浅。
这段时间,我读了王一梅写的一本书——《鼹鼠的月亮河》。她的描写很生动、有趣,文笔也很细腻,我读过之后,感触颇深。
书中的主人公米加是整个月亮河里唯一的一只黑色鼹鼠。他有着尖尖的鼻子和明亮乌黑的眼睛,米加还很灵活,但是比较瘦小。和其它鼹鼠不同的是,他不爱挖掘,而是喜欢发明和创造。他不管哥哥们对他的嘲笑和父母对他的否认,坚持自己的研究。米加不怎么和哥哥们玩。哥哥们爬烟囱、荡秋千时,他在睡觉。而在晚上,米加就在大树底下看书,在大石头上画他的发明设计图。哥哥们在那时差不多都已经睡去了。在不断的努力和创新中,他终于取得了成功。
爱好是自由的,爱好可以与众不同,爱好谈不上理由。米加就选择了与众不同的爱好。尽管别人说他怪异,但他统统不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认真专注地投入到你的世界中去,发展你的爱好,就一定能干出大事业。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来说说我舞蹈班的一位同学吧!她叫史路坪。她从小就对舞蹈充满了兴趣与激情。她在六、七岁时,非常刻苦地练习动作,甚至把手脚磨破过。而教练就看中了她这一点,便开始重点培养她。如今,她已经取得了全国青少年舞蹈比赛的第一名了。她为教练争得了荣誉,为我们舞蹈班也取得了信誉。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渴望回报。
科举制度?它本来是一个为了选取更多人才,让读书人公平竞争才存在的平台。可是它始终抵不过世俗的污染,它变成了大家不再熟悉的样子,变得不再公平,而是权贵们发表个人喜好的舞台。那时的人们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是就算是这样依旧有很多人不顾一切的踏上这条不归路,他们把自己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中举上,即使这可能是一场永远没有回报的付出,他们这一路走来真的不容易,在通过科举考试的路上,有太多的艰辛和汗水,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但是在《儒林外史》里有这样一群书生,他们不服输有着坚强的意志,勇敢的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范进呢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别人都是十年寒窗,可他呢用了五十年的时间,每天都在学习,好像在他的世界里就只有学习和中举这两件事,就再无其他。可是他的苦读也是建立在家人的奋斗上的,在他读书的时候,他的亲人们过着连米饭都吃不上的日子,他从一头黑发读到两鬓斑白,可是科举制度它没有感情,也许你的文章写得很好,但是每个考官他们都有不一样的爱好,也许这次你的文章写得符合这个考官的胃口,那么成功的可能就会是你,但是范进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是拿着自己的一辈子在跟科举制度做斗争,如果输了,那苦日子就会是遥遥无期的,在他没有成功之前,所有人都瞧不起他,即使是低身下气的去求别人,也不一定会得到好脸色。也许在考场上你的文采高于他人,但是没有赏识你的伯乐,或许更多的会是贪欲钱财的贪官,范进他考了五十年,失败了无数次,每一次考试他都是在和命运做斗争,成功了就是无限风光,“一人得到鸡犬升天”,好在范进他还是幸运的,在人生这场漫长的赌注里,他终于赢了,他中举了,本来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事情,可是范进他却疯了,可能在常人眼里这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可是也就在于你能看到多少真相,中举后疯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就恰恰透露出了,科举制度对这个时代的影响之大,它毁了很多人的人生,很多个本该幸福的家庭,它是这个时代的败笔。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它们钳制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成为了学习的机器,那样麻木,没有梦想。
所以啊,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坚强点,耐心点,总有一天,你承受过的痛苦会有助于你,生活从来不会刻意亏欠谁,它给你一块阴影,必会在不远地方撒下阳光。
总有一天,你会站在最亮的地方,活成自己最渴望的样子。
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的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与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一次,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河里鲜艳的荷花正盛开着,生来好学的王冕心里有了一种突发的奇想:如果我能把荷花用笔画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小钱,不买书了,只买一些铅粉之类的物品,开始学画荷花,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子长了,他不仅画得像了,还把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特有的高贵品质画了出来,人们见他画得好,许多有钱的人家,纷纷地到他那里买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于他的画卖得好,他的家境也渐渐地不愁吃、不愁穿了……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与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与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要说诸暨的“耕读之家”,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把历史追溯到了元代,而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耕读之家的典范,身为诸暨人的我,为何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古人、无愧于王冕的耕读之人呢?
简爱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但是无论她怎么做也讨不了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了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这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因为这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在那里又做了两年老师,当她离开了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在那里,她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先生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孩。
从《简爱》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的勇气,爱与尊严。同时,我也感到一种惭愧。
现实生活中爸爸妈妈他们做错了,我却不敢反驳,可是简爱却立即纠正了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了。简爱的勇气我非常佩服。
简爱,这样一个既平凡又伟大的女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活出自己的勇气、爱与尊严。
初次读《人间失格》是在我上高三的时候,那时候觉得学习压力有一些大,然后就自己从网上买了人间失格来读,再然后我就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我和作者太宰治有相通之处,甚觉奇妙。
书中所说的:“我对人类的行为至今仍无法理解,我的幸福观与世人几乎大相径庭。为此,我深感不安,夜夜辗转反侧,呻吟不止,甚至精神发狂。我究竟能否称得上是个幸福的人呢?自幼时起就常有人说我幸福,我却总觉得自己犹如身陷炼狱,那些说我幸福的人,在我看来反而比我幸福许多,他们安乐的生活远非我所能比拟。”看到这儿的时候颇有共鸣,从小到大,周围人总是会说我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地方,没有战火纷飞的号角声,也没有流离失所的人们,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一切却并不是那样美好。我们的血渐渐的褪去了温度,变得像个冷血动物一般,只关心自己的事,只在乎自己的生活。在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蜕变成了这么自私的动物,这么冷血的人?
书中所说的:“思绪渐感困惑之时,我越发惶恐不安,仿佛自己是这世上的异类。我与旁人几乎无法交谈。因我既不知该谈些什么,也不知该从何谈起。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滑稽的言行讨好他人。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我极度恐惧人类的同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于是我靠着滑稽这根细线,维系着与人类的联系。表面上我总是笑脸迎人,可心里头,却是拼死拼活,在凶多吉少,千钧一发的高难度下,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读到这段话的时候,觉得很像是在描写我周围的一些人。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该怎样与人相处,所以就像作者所说的一样,用滑稽的言行去讨好他人。因为他们想要与人相处,但是他们的性格可能比较古板,然后就拼命的想尽办法去交朋友,去融入集体。对他们而言,最简单也是最快捷的方法就是用滑稽去获得他人的关注,让他人慢慢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然后他们就会愿意和自己做朋友。想到这莫名觉得有些可悲:个人是无法脱离集体而生活的。现在的我似乎也懵懵懂懂的明白了何谓世人。世人就是人与人的争斗,而且人活着仅仅是为了在争斗中取胜,人们互不屈服,即使是奴隶,也有其卑微的报复。所以除了当场取胜,人们没有其他的生存方式。他们冠冕堂皇,以个人为斗争目标,战胜一人再去迎战下一人。如此世人的困惑便是个人的困惑。
在这里附上《鲁拜集》部分节选,出自自自波斯古典诗人欧玛尔·海亚姆的诗集:别再做徒劳的祈祷,抛却那引人落泪之物。干杯吧,只想那美好之物,忘却多余的忧愁。以不安和恐惧威胁他人之徒,终将畏怯自己的滔天罪行,日日防备死者的复仇,机关算尽,不得安卧。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怪哉,仅一夜之隔,我心竟判若两人!希望学生们如书中所说的那样,牢记记自己的特权,为自己的特权而骄傲。毕竟从学校毕业后,地上的瓜分之事自会找上门来,纵使厌恶也必须接受。也许有些人会成为商人,成为编辑,成为官员。但在神的宝座上与神并肩而坐这种事,走过学生时代,便不会再有,错过后便不会再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我知道有幸福的婚姻,但都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
看到安娜出于嫉妒对渥伦斯基的不信任和无端猜疑,连我都被折磨到了。隐隐的恨她为什么要这样毁了自己的生活。若同卡列宁的结合的不幸根源是因为没有爱情,那其实和渥伦斯基在一起也没有让她幸福。安娜实在过于自我,他要的是渥伦斯基的爱,但也是自己亲手毁了这份爱。当时的纵身一跃也只为报复爱人。
没有看书以前我以为渥伦斯基是个坏男人,并不是的,他也是真心爱着安娜的。是安娜的喜怒无常让他变冷漠。安娜的生活中只有爱情,她希望渥伦斯基也是如此。但对渥伦斯基来说爱情是生活调味品吧。后期深陷情欲的安娜一切都依附于渥伦斯基,她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失去了,只能靠自己的爱情吸引力来留住他。安娜的爱像茧也束缚了自己。
另一方面她虽然敢于同情人私奔,却也无法承受世人的眼光。无法放弃社交,又受不了社交界对她的态度。贯穿全文我也无法理解最初不同意离婚的理由,她爱儿子也只去看过儿子一次。第二个理由更是让人愤怒,将自己的懦弱迁怒于人是不对的。
一开始卡列宁让人觉得虚伪,懦弱,不敢面对妻子出轨变心的事实,寻求宗教慰藉逃避现实,在妻子坦白了之后为了前程考虑要求她维持目前的现状,甚至允许她与情人往来。但看到妻子产后抑郁发作的时候那一章让人大为赞叹他的宽宏大量,为爱付出了一切,真心实意的为安娜着想。但世人都无法爱上一座神像,让人自惭形秽。
列文这条线着墨很多,但没啥好说的,朴实的小地主,热爱自己的土地,正直又善良。全书让我看得最爽的地方就是当列文看到别人对妻子言行轻佻的时候直接将他赶出家门。
引用文中一句话结束"我知道有幸福的婚姻,但都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