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精选31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精选31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

在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誓我从未听过有关它的任何报导,直到看到它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雪漫还有一本叫<<甜酸>>的书。因为是雪漫的疼痛系列,所以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甜酸>>这个名字应该是截取的俗语中“酸、甜、苦、辣”中最美的两部分。雪漫的书名总是起的别有心意。我拿着这本书,心里揣测着“文字女巫”这次又将给予我们怎样的惊喜呢?我带着这样的疑问,伴着黑夜,就着橘色的灯光,掀开了新的篇章。因为家里的茶喝完了,所以我是沏着一杯杯的果珍看完的这本书的,呵呵,果珍酸甜酸甜的到是配合了书的主题。

秘 密 的 花 园

每一个经历过十七岁的女孩儿都会有自己的秘密,那是成长的恩赐。或许是麦琪的礼物,或许是潘多拉的盒子。因为稚嫩,所以缺乏判断。女孩儿们无从知晓这恩赐将会带给她什么,所以只能将其埋在心底,等待它自己开花结果。

田丁丁,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儿。十七岁的她也未能“幸免于难”,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田丁丁恋爱了,但她喜欢的人不是别人,竟是她的语文老师,林庚。因为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只能偷偷的暗恋,并用晦涩的语言引起他的注意。丁丁的暗恋始终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林庚应该是不知道的吧,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沉默着用他自己的方式来对待这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都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花朵,因为无人知晓,所以只能独自承受其中的甜酸。可是,田丁丁并不知道,她让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开在了皎洁的月光下。而林枳就是那轮孤傲冷清的月亮,她不动声色的洞悉了一切,只等待田丁丁自己的坦白。

我并不赞同早恋这种行为,可是恋上自己的老师并不是田丁丁的错。田丁丁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虽然母亲倾尽所有给予她温暖,可是父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的。田丁丁是孤单的,没有朋友,生活在只属于她和妈妈的简单世界里,心里的缺口等待着迸发,而永远表情温和的林庚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所以,我想田丁丁喜欢林庚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冲动。她只是在寻找心灵的缺口。也许,是在寻找爸爸的味道。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有关师生恋的故事,是看了琼瑶的<<窗外>>。那是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女国中生江雁容喜欢上了她的国文老师四十岁的康南,与田丁丁不一样的是,康南也喜欢上了他的学生。两个人曾那么用力的爱过,可到最后还是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江雁容嫁为人妇,而身败名裂的康南只能解酒消愁在乡下教学维持生计。然后,两个人痛苦的回忆曾经的过往,怨生不逢时,叹相见恨晚。仔细想想,江雁容之所以会喜欢康南,完全是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和鼓励,父母把大多数的爱和希望都给了弟弟妹妹。所以她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给给予她淳淳教诲如慈父般的康南身上,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疼爱和重视,还有就是自由。

相对于江雁容,田丁丁多了一份理智,还有就是妈妈足够的爱。她最终还是将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深深地埋藏。也许多年过后,她会为自己的这份理智而感到自豪,淡然的、微笑着和母亲回忆往事。她还要感谢曾经深爱过的老师,是林庚的默不作声和理解挽救了田丁丁那颗脆弱的心灵。

我们心中的十七岁啊,究竟有多少秘密等待着去隐藏!

罪 恶 的 始 源

每个女孩儿都会做这样的梦:希望自己拥有高佻的个子,姣好的容貌,出众的学习成绩,还有就是出身豪门。看,林枳就是以这种姿态映入我们的眼帘。只是除了,那看似的富有。是的,那偶尔出现在天中门口的MINI COOPER,所谓的高档别墅,漂亮的群摆,以及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她继父的。是的,是继父,那个叫于根海的粗俗的男人。林枳算什么,在他眼里林枳只不过是他偶尔会想起的拖油瓶罢了。

林枳拥有一切女孩儿想要的东西,可是,她并不快乐。不过对于她也无所谓快乐与否,整日面对也不过是念经诵佛不问世事的母亲,还有只会吃喝玩乐彻夜不归的继父。林枳没有朋友,也无须朋友,“一个人”的世界她已习惯。她一直固执的孤傲的行走在自己计划的道路上。在众人的眼中她光焰鲜明是焦点是天使,但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被感情遗弃的小丑。

林枳的遭遇正印证了一句话,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正如我前几天看过的两则报导:一是,一个从小双目失明的小男孩儿,有很好的乐感,尤其对弹钢琴有很高的造诣,六岁就达到了九级,这是很多正常的孩子都无法达到的。却怎奈贫困的家庭条件,让希望看起来是那么渺茫;另一个是,一个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养尊处优的他十四岁接触了毒品,然后在长达八年的岁月里,他把家里败的精光,进过戒毒所,痛苦过自杀过,偷过也骗过。我开始有些迷茫了,究竟是困苦的命运造就了才华,还是舒适的环境磨灭了斗志。不过还好林枳不是后者,她一直为自己的梦想做着不懈的努力,虽然这中间有些小插曲。

至于林枳与周楚暮的感情也是很具有戏剧化的,才貌双全趾高气昂的高材生却拜倒在了小混混的手里。虽然仍是运用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的老套路,却有着不同于以往的始终。重逢的那一天周楚暮偷了衣服拽着林枳风风火火的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时候,就预示了一切。周楚暮不过就是一阵风,燃烧了林枳心中仅存的花火。可是风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的,它终究是要离开的,这就是命运。所以,即便是林枳,即便是他们唾手可得的爱情,也无法将他留住。而此时的林枳也已是身心疲惫,为了见周楚暮,她无数次利用老师的信任逃课;为了帮周楚暮还钱,她隐瞒事实欺骗真正关心她的田丁丁;即便到最后周楚暮将她拒之门外,她仍跪在地上隐忍着悲痛将她用屈辱换来的钱一张张的从门缝里给他送了过去。

其实,林枳一直痛苦着,痛苦着母亲的冷漠,痛苦着自己的抉择,痛苦着周楚暮的堕落。她也一直为还不上丁丁的钱而深深的自责,并不顾尊严的向于根海讨钱。其实林枳并不坏,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爱。我想也是因为爱,所以周楚暮选择了的离开。

其实,一切罪恶,都源于善良。

后 记

合上手中的书,想到了我的十七岁,那段还未走远的岁月,恍若就在昨日。

记得我曾因为戏弄同学笑的前仰后合,也曾为了考试成绩一塌糊涂而哭的稀里哗啦。喜欢上历史课喜欢搜集在历史书上看不到的故事,喜欢政治课上我们为了回答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的场面;会在物理课上打瞌睡,会因为答不上数学题而求救于我的智囊团。喜欢听后桌男生唱跑调的《十面埋伏》,喜欢很多人围在一起评论NBA赛事;没事时也会天马行空的说笑,偶尔也会拽两句汪国真的诗。我也常和好友诉说心中的苦闷,也曾是安静的倾听者。但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十七岁那个夏天,运动会上那被高高举起的赫然醒目的写着“永远的高一﹙2﹚班”的红色字幅。

十七岁也有属于我的秘密,那是只属于十七岁的秘密。

每一个十七岁都有一段漂亮的飞跃,每一段飞跃都会划出不同的弧线。十七岁那年或许我们都有了秘密,开始试着撒谎,做出自己认为对的选择。但是,请不要误解,这并不是罪恶在作祟,只是成长让我们有了秘密。

我们仍然都是好孩子。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4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5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什么是母爱,什么是为了儿女而不顾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黑天鹅家庭,原本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一场意外的灾难,使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雄天鹅,因此变成了单亲家庭。这是文中的主人公年轻的动物专家威廉斯为了拍摄到袭击黑天鹅家庭的袋狼,而留在雌天鹅紫水晶身边,临时充当雄天鹅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紫水晶多次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威廉斯,与它们一家和睦相处。威廉斯手中有一卷羊皮日记,记载了三百年前祖辈与天鹅之间的雪海深仇。

从紫水晶种种行为中,是我感受到一切困难在母爱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书中这样写到:“就在火烧眉毛之际,雄袋狼一口白森森的犬牙眼看就要咬到幼天鹅红宝石的脖颈了,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宛如一颗黑色的流星,从天空飞驰而下的身影正是紫水晶,两只蹼掌自上而下踩踏在雄袋狼的脸上,将雄袋狼蹬倒在地,可是,袋狼也咬住了紫水晶的一只蹼掌。”它本可以自己单独逃走,但是,它为了救自己的幼崽而奋力反击。母亲这个词,只有人类妈妈才配享用,通过紫水晶勇敢的救自己孩子,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享用这个高贵的称谓。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不仅表现在人之间,同样也表现在动物之间。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7

这是一本关于宽容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乔的小狗的故事。暑假里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这只小狗认识,并知道了它的悲惨身世。我读了这本让人无法猜想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书,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世间的不平凡。

美丽的乔一开始没有名字,它住在它原来的主人——詹金斯家里。詹金斯简直就是个虐待狂,他在美丽的乔刚刚学会走路时把它的伙伴全部摔死,又让乔唯一的依靠——它的妈妈累死,故事是使我看的惊心动魄。最可怕的是,他还让美丽的乔失去了耳朵,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还好,天下总是有好心人的,一名叫哈利的人把乔接走了并给他起了这么可爱动听的名字——美丽的乔(乔)。哈利一家人待乔很好,乔也不忘救命之恩,对他们一家人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它和哈利家其他的动物一起全心全意的保护这个大家庭:阻挡小偷、保护哈利的女儿——劳拉小姐、目睹了一场火灾,并从火灾中救出了一只能说会道的鹦鹉等等。它是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内心比名字还美丽!

合上这门关于狗与人之间故事的书,我很失望,也很欣慰。失望是因为动物的一生就这么短。狗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暂吗?我有些舍不得。他们总是默默的来到这个世界,又静静的离开,不告知任何人。一只狗在自己的一生中如果当上了宠物,那他唯一的依靠一定是它的主人。我的奶奶家曾经养过一只狗,跟我很要好,每次我一回到奶奶家,我必定会和他玩一会,它也高兴地往我身上扑······今年劳动节放假,我与往常一样和爸爸妈妈来到奶奶家,却看不到狗狗了,我很疑惑,去问奶奶,奶奶说:“狗死了······”。我的眼泪“哗”地就下来了,脑海里想着以前和狗狗玩的场景,伤心地哭了。欣慰是因为乔的一生还是很充实的,跟着主人到处游玩。

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吧!人们都说:动物与人类是一家人。我们都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就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因为,善待动物,就是善待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8

第一次看《雷雨》,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是看话剧,也因为看了那部剧,让我产生了看原著的冲动。

《雷雨》从开始作者就暗示着这个是一个悲剧。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那似乎是中国式的悲剧故事,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特别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侍萍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选择了繁漪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和 同母异父的四凤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在作者的笔下,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周家大院,上演了一个封建家庭的伦理悲剧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周冲对四凤执着,繁漪对感情的选择。 代表着封建思想的鲁侍萍、鲁四凤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周冲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他有着自己的执着,却不知这是另一个悲剧。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她狂热地与周萍相恋,即使那是不被允许的,但那是她对周家、对那个社会的反抗。

一整部剧,就在那场雷雨中落下帷幕,作者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完满的结局,周朴园的专横、自私,使他最后孤独终身,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所有的一切,就像一场雷雨,猛烈地开始,又倏然地结束,留下雨后水滴的声音,让我们细细体会。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9

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0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2

前段时间和同学去北大外面吃饭,完了之后顺道去中关村图书大厦买了张爱玲全集。把整本“红玫瑰和白玫瑰”看完了才真的感觉有些看书的心态了。昨天晚上开始看“倾城之恋”,下午吃午饭的时候读完第一炉香,心里总觉得憋得慌。相比较前几天顺手拿了同学的裸婚时代两个晚上睡前把整本书看完的战绩,读经典确实有些心累。看裸婚可以很直爽地哭得稀里哗啦的,看倾城确是心里难受怎么也流不出一滴泪来。前者的人物心里很简单,目标明确意志坚定,不在乎名利啊金钱啊又抵得住诱惑啊什么的,可我总是觉得人的心不可能那么纯洁如初,尤其是在过了20岁以后;而后者又把人的优柔寡断和很多邪恶与善良交点处得矛盾彷徨表现出来,让人以为人性如此地污秽不堪。我想我更像后者,在邪恶和善良的边缘犹豫踟蹰,这样的状况下也许会更容易一陷就万劫不复了。

我想,对很多问题没有深加思考过的人,不论男人女人,都会如葛薇龙一样地最终过上自己喜欢却又不甘愿的生活。说到底,就是物质和欲望,最终战胜了精神。高中的时候我读张爱玲,读第一炉香,总以为是胡兰成辜负了张爱玲,是乔琪乔对不起葛薇龙,总以为她们这样活着拥有才气或者拥有美貌共同拥有细腻感情的人最终落得凄惨下臣是因为遇人不淑。也许,遇人不淑是一个原因,可是如果她们在道德在精神上有底线并且有坚定的底线在人格上有真正尊严的话,也许悲剧不会发生。葛薇龙是意气用事了,而张爱玲呢?我读小团圆,看着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话“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心里总是有愤恨的感觉。也许张对胡的感情不能自控,可是面对这样的男人,不说出口或者不去放纵感情是否就可以避免了悲剧?也许张爱玲心里并不对这段感情后悔,就像葛薇龙自己说的“怎么没有分别呢?她们是不得已的,我是自愿的!”也许一开始就预料到了结局,可还是要往前走,只不过虚假的人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看上去不得以的借口,而真实的或者厚颜的人会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愿的!

归来归去还是要反思自己的生活,要有信仰,要律己。倘若心中没有敬畏的东西,想必过的也不是自由的生活。太随意了总是会带来精神上更大的束缚,真正的自由还是由心而生的。

我真心希望我自己在感情面前不要那么没骨气……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3

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4

本着无所谓的心境,我随意翻开了这本书《拿破仑传》,但没想到的是到书的末尾,我的眼泪竟随着拿破仑的痛苦去世而落下了,不知不觉地原先我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脾气暴躁,身材矮小却有着卓越领导才能的皇帝!

很难想象一个战败退位的人在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后还能东山再起!然而拿破仑就是这样一个有魄力有强大号召力的人物。平静地签下《枫丹白露条约》,第一次退位后,拿破仑呆在了厄尔巴岛,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消沉时,他偏偏一反常道,耐心看似满足地在这个小地方做起了小小统治者,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正如他所说:“我生来就是为工作的,无所事事是对我最残酷的刑罚。”最终时机一旦到来,拿破仑带着他的军队席卷而来。那些士兵看到昔日的将军回来了,都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的团队…读到这,我不禁深深地被拿破仑那与身俱来的王者气质震撼了,天之骄子毫不夸张啊!其实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明白直到此刻法国人民都一向认为拿破仑是民族英雄,崇拜他,但如果只是一个残暴不仁的君主即使他在欧洲战场上称王称霸,恐怕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事实是他确实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民!他对士兵是关怀的,虽然他为了胜利不惜提前征兵导致民怨,更在之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无可否认正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以及在战斗中时刻站在第一线,不怕牺牲不怕流血与士兵互相鼓励的大无畏精神才使得他退位后再次回来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即使是最终临死时,拿破仑留下遗嘱:“我嘱咐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忘记,他生为法兰西皇太子,决不能成为压迫欧洲人民的执政者手中的工具,也永远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抗和损害法兰西。他应当牢记我的座有铭:一切为了法国人民。”不仅仅如此,他还把他的两亿法郎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留给从1792年到1815年间曾在他旗帜下战斗过的军官,另一半则捐给1814年和1815年遭受入侵的法国各省市。“这样的一个人你能说他不爱国,不爱人民吗?!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我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终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进取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我明白拿破仑带给法国人民的不仅仅是胜利的辉煌,无尽的荣耀,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他虽然期望过带来和平但他的归来实际上带来的是刀和剑,法国人民再次陷入了战争的混乱和痛苦中,但比起这些人们明显更憎恨路易十八强制性地妄图回复波旁王朝。无论如何这两者都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可是拿破仑的归来已触犯了条约,第七次反法同盟的盟约国又一次聚在了一齐,要把拿破仑逼向绝境,他们是恐惧的,因为这个被他们称为”科西嘉怪物“的拿破仑创造了太多得意外和奇迹。如果这真的是命的话,我想拿破仑也无话可说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已经明白,但根据历史的描述这位叱咤风云的将军兼皇帝的失败只是因为一个愚蠢头脑发热的将领内伊!如果内伊听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怎会落得如斯下场,历史或许会改写,然而没有或许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岛上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不断歇斯底里地呐喊;”海岛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像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应当大声疾呼,进行控诉。“可是没有人理会他,那是拿破仑啊,我的心很难受,为这个天才军事家而感到难过!我不明白我有这样的感受是对是错,但这一刻我只想遵从于我的心!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内伊及时赶到了战场,如果滑铁卢一战拿破仑胜利了,那该是一番怎样样的景象啊,起码法国无须一个大腹便便的追求奢侈享乐的君主路易十八来掌控!又或许即使这一战胜利了将来的某此战役拿破仑会输得比这次更惨更彻底,因为我们明白拿破仑是个天生的战斗者,他不会甘于平静地生活,他与军队与士兵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在出战前那极富感情地演讲,台下是士兵们斗志昂扬的样貌…

拿破仑战败了,在圣赫勒拿岛孤独寂寞地死去了,但他在法国人民心中是永存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战无不胜的军队曾给法国带来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我心里,拿破仑也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5

《狗来了》的作者德国的尤塔。鲍尔, 本书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故事主要讲了狗的老伴去世多年了,所以狗决定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先在一家饭馆里做了保安,他不忍心把像自己孩子一样调皮的狗和不像坏人的猪赶出去,就辞职不干了。第2天早上,狗和猪成了好朋友,一起去辽阔的世界去逛,狗默默的帮助猪,让猪认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有了信心。在一次喜剧演出中狗和猪表演的《王子寻求幸福记》圆满成功,也实现了猪做明星的梦想。结束后,狗离开了猪,自己往前走。

他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了来代课的老师,如果有像狗一样的老师多好,他一边游戏一边教孩子们学习,孩子们很喜欢他。其中一段,放学以后,狗忍着疼痛自己打扫孩子们吐的樱桃核,我觉得表示狗很善良很疼爱孩子们,但是狗如果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就更好了。因为孩子们不能只顾学习,也要有劳动的意识和责任。后来,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和熊一起逃生。

狗和熊开着汽车到了熊的朋友家,第2天狗生病住进了医院。他觉得医院里很安全,警察不会进医院抓人的,他想在医院里一直装病。可是,一只生病的公猫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又准备帮助公猫家里的那30只无人照看的小猫。于是,他不顾个人的危险跑出了医院,去照顾小猫了。一开始,小猫们很怕狗,狗给小猫们吃了自己买的罐头,小猫们才慢慢信任狗。狗带着小猫们离开了这幢危险得要倒蹋的房子,来到了熊的家,熊和熊的朋友也收留了小猫们。小猫在熊家生活,因为他们各自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所以熊和狗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去教育小猫们。但是没有成功,小猫们就想回到自己父亲旁边,狗想到了一个办法,就用红笔在30只小猫身上都画上红点点假装小猫们都染上了麻疹,乔装打扮后,成功送到了医院。

他们继续往东飞奔,在酒店里,熊想当一位青云直上的女政治家,去改变当今世界。狗没有同意,因为办这件事很危险,会失败的。后来他们争吵着分手了,但是狗还是默默的关注着熊。并且帮助了好多人。一天,熊在演讲的时候,不幸被揭穿,在关键时刻狗把熊救了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他们一起返回了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狗不仅善良、聪明、勇敢而且乐于助人。我很喜欢狗,也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学好知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6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7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8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

在整本书里,他确实在讲述的方法和他自己的故事比讲道理更多,在慢慢读下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惭愧和剔除了自己对他的偏见,他也不是我在银幕上看到的那个一本正经不够”奇葩“的选手了,他把一个个故事写的真诚而不做作:他写高中的时候第一次有女生来班上找她感谢他的鼓励,误会该女生喜欢自己而在后来像女生告白遭到拒绝,一度感觉抑郁想要轻生,后来主动找到了心理辅导老师才走出了青春期的阴影;他写道父亲因公去世,他回到北京北漂工资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四处演讲,并且每晚坚持自制”酷艾英语“放在网上,最高的时候得到5000万的点击量;他写他发布在微博有关49天减肥到拥有马甲线的帖子,如果没有做到就给每个转发的人充100元话费,最后有3700个人给他转发了,当然最后他做到了!

他也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回到现实里,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学到什么呢?我不相信成功学,因为有一句话是,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那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解释,对于别人的成功,我们可以学习的是某一种方法和别人优秀的思想,而不是别人已经走过的路,经历过的磨难。现在的我,开始每天坚持跑步一小时,即便信箱没有回复还是坚持投稿,每周写2,3篇影评,打算按照书里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的方法给自己订一份时间管理清单。 之前有一个专栏作家回过我关于投稿和如何写好书评的一个邮件,她先是告诉我她没投过稿,书评我可以看看她写的那些系列。最后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下来了,你也许不用没有头绪的去找杂志社投稿,如果你想写好书评,只要你写好一篇,写好十篇,写的这些稿件都是优质的,自然会有编辑会找上你的。然后我相信了这句话,并且在照做,如果一篇不顶用,那就写一百篇,一百篇不顶用,那就写一千篇!总有进步和成长的那一天。

我也在想,其实人生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我们是在一步步失败里,走向成长的。如果你像我一样,身边缺少一本讲方法而不是道理的心灵鸡汤,身边缺少一本正能量的时间管理法则的书籍,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你一年的8760小时》,可能它不能改变你的人生,但是能让我们像作者一样,在这样的好的思想和方法的塑造下,梦想不会遥远!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9

学完夸父追日之后,我不禁想:这个故事已经是人人都知道,故事虽然非藏简单,但是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夸父是一个坚强的巨人,他不喜欢黑暗,只喜欢光明,他下定了决心,要去追太阳,让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

他拿起拐杖,迈开大步,像风似的奔跑,一口气跑了两千里,到了虞渊时,那正是太阳落下的地方,他终于见到了红红太阳。这使他无比欢喜,但是,还差一步就要完成了的时候,夸父已经渴的嗓子直冒烟了。夸父喝干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但是还是止不住口渴,他只好去喝大泽的水,但是,他已经累得不行了,他倒在地下,叹息了一声,把拐杖使劲向前一抛就长眠了!第二天,倒地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山,他抛出的手杖变成了一个桃林,让向着光明前进的人解渴,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

夸父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他有这个想法,想改变大自然的规定,夸父想让后代的生活里只有光明,没有黑暗!虽然我不能像夸父那样去追赶太阳,但我一定要学习夸父的那种精神。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0

原以为《活法》是一本稻盛和夫的传记,其中会夹杂个人创办企业的一些历程。看过之后才发觉远非如此,《活法》一书融入了稻盛和夫先生一生的智慧和经验,书中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一位思想者的高尚人格和处事哲学。从他的书中,我感悟最深的是他把追求真理作为自己的人生航标,在真理的指引下,他的一生虽历经无数的风风雨雨和许许多多的诱惑但始终没有偏离正确航线,他的事业也一步一步蒸蒸日上。

稻盛和夫先生,与其齐名的另外三大经营之圣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他们分别是松下公司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本田公司创始人本田宗一郎,而稻盛和夫则是两家世界500强(京都陶瓷株式会和第二电电株式会KDDI)的创始人,可以说他是一位世界顶尖级的企业家,稻盛先生的活法很简单,人只要坚持真理活着就很简单,其实真理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深奥,我们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有人教我们真理,“不说谎、不给别人添麻烦、真心诚意为别人、不贪心、不自私自利”这就是做人的基本真理,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却是指引着稻盛先生成功经营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令人称道的生活、行事的准则。

有句歌词如是唱到:现在的才关键,最重要就在眼前。所以在日常销售管理工作中,事先我都做好计划与安排,竭力完成当日的工作,今日事今日毕,当天事决不留到明天,当想到一个好“点子”时就立即行动,并用阳光的心态努力将一件件事情办好,完成得漂亮漂亮。同时借鉴《活法》中的成功法则,我也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逐步提高自己的领袖魅力,当项目部个别员工业绩欠佳时,我不再像以往一味的批评,我知道了,每个人的能力都不同,有些员工非常能干,有些则不然,但只要员工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认真努力做事,就不该按他们贡献的能力区别对待。管理者该做的是:发掘每一个员工的长处,并在企业中为他们找到最好的着力点,让他们发挥一己之长。当我的员工抱着负面、消极的态度时,我会试着跟他们谈,告诉他们积极的态度不仅对个人有好处,对公司来说也很重要。只有尽快调整转变自己的心态,这样工作才有成效。作为我个人,在售楼部随时保持高昂、愉快的心情,拥有和部下达到目标的决心,领导同事们朝正确的方向走。逐渐地我得到了开发商、客户及同事们的接受和认同,自己也越干越开心。“我要用全身心的力量来迎接今天!”只要我们把握好了今天,活出璀璨的分分秒秒,我们就一定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真理是永恒的定律,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的起舆论的监督,经的起内心的反省,人生的活法有很多,但最简单也是最正确的活法就是追求真理。褪祛浮华,回归理性,让激情燃烧,用理性护航,用努力去浇灌幸福的花朵,积极健康地生活、工作,让天天快乐,分秒精彩,我们将活出灿烂的未来!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1

本文主人公唐代斯生活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在路易十六的统治下法国人民把贵族赶出巴黎,贵族和法国人民不断的发生战争。

本该成为法老号船长的唐代斯,却成为了伊夫狱堡的囚犯。唐代斯本航海归来遇到了梅色苔丝,两人一见钟情准备结婚,可不巧的是有又一人喜欢梅色苔丝,这个人就是丹格拉尔。这个人心胸狭窄见唐代斯快接手法老号了,又和梅色苔丝定了婚。他决定陷害唐代斯。在唐代斯的新婚之夜上唐代斯被送往伊夫狱堡。

在那里唐代斯,认为他一定可以出来的,但他错了。他等了六年,他终于做出了决定越狱。在越狱的过程中他认识了神捕。神捕教会了他许多动西,并把一个宝藏告诉了他,神捕发病身亡,唐代斯越狱成公并找到了那个宝藏。

本文是大仲马所创作,为什么从出版到现在畅销不衰,是因为丰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读者。希望大家有空也去看一下。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3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4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5

珠穆朗玛峰简称珠峰,又意译作圣母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交界的喜马拉雅山脉之上,终年积雪。是亚洲和世界第一高峰。

然而在1960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年轻的登山队员——运动健将王富洲,刘连满,屈银华和一级运动员贡布四人,向着珠穆朗玛顶峰的380米高度做着最后的冲击。

可他们在离死亡之神很近的时候,却不曾忘记自己的同伴,刘连满不正是这样的写照吗?

他们是英雄,中国的英雄,他们完成了人类历史上从北路攀上世界最高峰的创举。让人意想不到的依然是刘连满,在那样缺氧的环境中,没有用氧气筒,却以坚强的意志和对胜利的铁一样的信心,战胜了死神,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与三位胜利归来的战友会合了,虽然他并没有登上珠穆朗玛顶峰,但他的精神却是可贵的。

然而,究竟是什么使得他们成功的呢?原来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难道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吗?

就例如说,20xx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虽然已经过去了2年了,虽然我不在汶川,然而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地震给我们带来的……虽不即汶川的地震大,可我却忘不了那一次。可话又说回来,当初,如果那些被告废墟掩埋的人们,都像文中的一样,那么又有多少人有了生的机遇呢?那些警察,武警官兵们都是英雄,他们在自己危险的时候,仍要继续救其他的人,难道他们的精神不可贵吗?

其实英雄随处可见,但是具有如此之佳的气节却是很少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团结互助的精神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6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不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大家或许听到这个名字会很吃惊,不禁会问:”地球这么大,八十天能环游整个地球吗?“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故事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人物有:拥有正义感的福柯、机智勇敢的万事通、警探雯黎斯、美丽的艾利……

本书主要讲:福柯先生在和朋友闲谈中说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于是,朋友就与他打赌两万英镑。在途中误被认为盗贼,最后真相大白,又营救了艾利,准时到达英国,赢了两万英镑。从这看来,福柯先生是一个不怕艰难和困苦的人。同时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无限的信心,我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就一定会成功。

再看看我,与福柯先生来比,真的差远了。比如: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来临的一切困难;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些问题,让我遇到过不少麻烦呢!

我是一个转校生,总觉得自己在班里抬不起头,所以说话声音小,不爱和老师说闲话,和在家的性格真是判若两人。见我在班里不自信,父母也费过劲。如:谈心、教育和引导等都使我无法改变。学校举行过好多节目,都是让学生报名参加。这不,学校又在五年级学生中选主持人了。遇到这等好事,又有谁不想参加?

我也想上,可人家偏不选我。因为我面对全班还紧张。要是面对学校,才紧张呢。还有,我声音那么小,站到后面的同学都听不见。唉,这个位子就这样被别人无情的抢走了。真是悲哀!

所以我一定要向福柯先生学习,学习他那种面对事情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可贵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一切艰难困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8

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9

我喜欢阅读沈石溪伯伯创作的一类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我基本都看了个遍。他的作品不仅好看,而且耐看。有些作品我都看了好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而且每次看完后留给心灵的洗涤都是那么的不同。象什么《第七条猎狗》啊,什么《鸟奴》啊,什么《骆驼王子》啊,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最让我感动的却不是这几本名作,而是沈石溪系列中,经典中的经典——《最后一头战象 》。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已至,便再次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大坑,庄严地把自己掩埋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这是怎样一头战象啊!没想到,这样温顺的大象竟也会做出如此壮烈的举动。它在二十六年后的一个早晨,在已经预知了自己的死亡后,要回了它的象鞍,独自出走,坦然面对死亡。它去了当年浴血奋战过的战场,缅怀往事。这么多年,时光流逝,岁月变迁,曾经的一切的一切依然浮现在它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它临死前也不忘故地重游,因为这里埋葬着它曾经的战友。我仿佛走进了二十六年前,象兵们与日寇作战的情景。望着一头头战象如山一样垮下去,嘎羧神情呆滞,泪光闪闪。它长吼一声,冲破防线,突然一声巨响,嘎羧轰然倒地……这是多么可贵的友情啊!没有想到象的情感也会如些真切,感人。当嘎羧终于与伙伴们躺在一起时,我的心情凌乱而复杂。

我为它悲伤,它是如此的忠诚!它的死令人万般遗憾和心痛,但我又为它而高兴,它终于如愿了,它终于和它久违的战友们“重逢”在这片土地上……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0

在这个快乐而又漫长的暑假里,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里面又讲了那些动物的故事呢?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群野犬,它们大本营在白虎岙,所以称其为白虎岙野犬,在白虎岙野犬里有一只当家犬,这只当家犬叫红桃心,也就是首领。在日曲卡雪山一带所有喜马拉雅野大群中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首领,挑选一只公狗允许它到种群短暂生活一段时间。而到白虎岙野犬中的公狗叫赛豹尾,它有一条又粗又长,绒毛细密,华丽如豹尾的尾巴,所以它叫赛豹尾。红桃心已经喜结珠胎,但是因它舍不得赛豹尾离去。就强行把赛豹尾留下了,可是红桃心发现自己的妹妹白桃花却喜欢上了赛豹尾。所以红桃心趁着一次捕措,把赛豹尾这个伪君子推下了山崖,赛豹尾被皑皑白雪埋在山下。

红桃心虽然斩了草除了根,不久后,白桃花便立下八只狗崽,四雌四雄。白虎岙野犬群一共八只成年野犬,根本养活不了十五只幼犬。所以红桃心与白桃花因为食物问题反目成仇。老野犬绿祖母不想它们姐妹反目成仇与分裂,就自己和一只黑熊同归于尽。这样绿祖既结决了食物问题,又让姐妹俩和睦相处。

但好景不长,这一天,一个身穿羊皮袄头戴狐皮帽肩挎***的猎人,牵着一条威猛的大黄狗来到了白虎岙野犬群大本营,必将会把红桃心与白桃花的两窝幼犬致与死地。红桃心和妹妹白桃花把猎人与猎狗引开,就在红桃心被猎人追的危机关头,白桃花冲上来咬碎了猎人的耳朵。虽然红桃心与白桃花都滚下了山崖,但白桃花却奄奄一息。这一举动,证明了白桃花心中有它这个姐姐啊!

看完这本书我被俩姐妹深深的手足之情打动了,其实不仅姐妹之间要互帮互助,和平共处,兄弟之间也要这样。让我们学会关怀,谦让、帮助、大方。让快乐、幸福充满我们的生活!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1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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