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汇编34篇)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精选34篇)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长妈妈,是一个带领着鲁迅的女工,也就是他的保姆。鲁迅先介绍了长妈妈的称呼的由来和她外貌,以及她的一些不太好的习惯。如:长妈妈她喜欢切切察察、十分喜欢告状、睡觉的时候爱摆成八字型,让我只能睡在边上。还有,长妈妈又有许多让我耳朵都听出茧子的,听得很不耐烦的规矩,比如说:元旦除夕的早晨要说恭喜恭喜还要吃福橘,不然一年都会有霉运的,人死了不可以说死掉了而要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掉到地上必须捡起来,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

长妈妈对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好,她听到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就到处去寻购《山海经》然后去送给鲁迅,让鲁迅充满了对长妈妈的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这篇文章既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也包含了作者对长妈妈的爱心与同情。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4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5

读书,选书,一定要买名家、名出版社的经典著作,这样阅读收获才大。在读研时候,妈妈就告诉我要多读那些有名气的教授的文章。网购书的时候,如果某大家的著作很多,先少量购买阅读之后,确实对某某感兴趣,在把他其他的论著买来或下载看看,甚至可以精读与研读。比如说,我慕名而买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顺便买了他的导读书《托马斯库恩》,而他的其他几本有名的著作,如《必要的张力》我就没有买了。原因有:第一,对于我研究的'高等教育学专业及领域作用不大,第二,读懂它你花掉的时间太多,暂时没有必要。就读读这两本,我采用的先细读部分章节,其余不感兴趣的篇章就比较简略阅读,这样大致对他的观点有所知晓,至少和别人谈及的时候有所了解。通过现在慢慢阅读,就收获了一些读书的经验,不像以前那样傻读,收获甚微。读书要得法,才会兴趣增加。

向瞿葆奎学习,记住他的这些话。

瞿葆奎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豁达的人生态度。他主编的《教育学文集》积十年之功,汇集150位研究者的心血,共26卷,30册,总计1800万字。编著期间不畏寒暑,没有周末、节假日,从未在零点以前休息。瞿葆奎经常勉励身边的青年学子:“觉少睡一点,天少聊一点,影视少看一点”。

多读书,注意总结、思考和及时记录。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6

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7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8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9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说话不懂讲话的人,因为自己有自卑的心理,话到嘴边却总也不能说出口,心中明明有千万言语,却无法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因为这样,我吃过不少苦头,当他人给你口若悬河的说时,心中有自己的观点,到了口头就只剩下“嗯”,“对”,给朋友留下了敷衍,给客户留下了不真诚,给领导留下了不认真这样的印象,我也在积极求变,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言论,可是,词不达意,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当我读起《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作者的观点让我开始喜欢这本书:“沉默没问题的,沉默很正常的,但聚会时,沉默好像会带来压力,逼得人开口说些什么。这时候,如果空气中本来就弥漫着音乐,你就会发现沉默没那么可怕。但是如果刚好没音响可听,也不要依赖电视来填补沉默的空白,电视啊,就好像一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喋喋不休的、很爱大声说话的人,靠这样一个人来打发时间或者消除寂寞,倒是很不错。但是家人晚餐或好友相聚时,有这么一个人在场是很受打扰的,电视对“闲聊谈天”毫无帮助。如果怕沉默带来的冷场,请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逼自己随时要找话题。请优先把事情交给音乐来处理。或者,也可以学着享受沉默。看夜景的时候、两人散步的时候、三五好友一起下厨煮菜的时候,“正在做的事”本身就很有趣,沉默反而比喋喋不休更丰富,更值得回味。”这段话,让我理解了沉默,让我知道了,在不会说的时候,沉默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的工作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做的是人与人的工作,沉默,或许会再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逸,但是在工作中,却是让我寸步难行,沉默显然不是我应该选择的。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所谓的无谓的胜利,让我感触很深,在人与人的交流中,总是存在着争强好胜的行为,但是,你赢了又怎么样呢,在交流中,为了获胜,字字诛心,或许你会得到一时痛快,但是你又会失去多少朋友呢?所以,在交流中,懂得认输或许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换个角度思考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如果说话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换一换位置,想像一下如果处在这件事上的是我,我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会希望对方用什么样的语气面对我。多想这一步,结果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职场也是这样,同事之间彼此交流,会说话换位思考可以理解为换个角度思考。比如和同事交流,多想想如果我是同事,面对我这样的语气和语句,同事是否能理解,是这样说听着更舒服还是那样说听起来更舒服?是这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还是那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多了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这点思考的时间足以事半功倍。以小见大,以一变百,不光是和同事的交流可以换位思考,在和客户时同理,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想想客户需要的是什么,客户生气时,想想客户为什么会生气?只有在认真想过这些之后,再去与客户沟通,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说话是一种本能,人和人的交流才可以促进发展,学说话是一种修行,在说话中锻炼自己的耐心,智慧和勇气,而会说话更是一门艺术。我知道自己要达到艺术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0

匆匆,匆匆,一切都匆匆。时间匆匆,日子也匆匆,我们怎样才能将日子抓在手里呢?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意味深长,发人深省,尤其是《匆匆》。日子确实是一去不复返,时间流逝时我们从未察觉,但回头发现已经浪费了好多珍贵的时光,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若是白白来人间走一趟,没有任何惊天地、泣鬼神的作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好每分每秒,发挥最大的价值。

现在的我们,比早晨八、九点钟的朝阳还要明亮,还要灿烂,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属于自己的光芒。但是,在我们懂得时光匆匆时,我们并没有抓住匆匆的时光,反而是幻想着、实践着在此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对着电视屏幕不停傻笑,拿着手机玩的酣畅淋漓,对着镜子装饰自己的皮囊——它们也并非毫无益处,只是我们还不到那个光鲜亮丽的年纪。就这样,空虚过后,什么都不剩了。无论是时间,日子,还是本该属于自己的,一件不剩。

我们理应挽留那匆匆的时光,理应让它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散发耀眼的光芒。于是,我不再去白白扔掉我的青春,不再思考毫无意义的事。我知道,要去追上那匆匆的脚步,在时间的两岸留下我深深的足迹。

匆匆,匆匆,时光匆匆,我也匆匆。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1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2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4

《拖延心理学》是由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一同创作的一本有关当代社会拖延心理的书。书中总共由五个方面介绍拖延:拖延VS行为,拖延VS心理,拖延VS大脑,拖延VS征服之战,拖延VS建议。

身为心理学博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心理咨询师,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从1979年开始就为学生中的拖延者创设了个体团体治疗课程,一直致力于为全美国的学生、公司组织和公共团体提供治疗的心理工作坊和专题演讲方面的服务,终年活跃在伯克利,斯坦福大学的讲坛。

从学生到科学家,从秘书到总裁,从家庭主妇到销售员,拖延的问题几乎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本书的两位作者基于他们备受好评和极具开创性的拖延工作坊和从众多心理咨询领域中汲取的丰富理论和经验,对拖延作了一次仔细、详尽、有时也颇为幽默的探索。

通过鉴别和检查那些我们将事情推掉的背后原因—对失败、成功、控制、疏远和依附的恐惧,加上我们的时间概念问题和大脑的神经学因素—为我们学会怎样理解拖延的冲动以及怎样以全新方式采取行动做了一件非常扎实的基础工作。

读完这本书,正如书中所述,拖延的四大原因:对成功信心不足,讨厌被人委托任务,注意力分散和易冲动,目标和酬劳太过遥远。作者告诉我们:拖延是一种行为模式,由心理根源,生物因素和人生经验三者交织在一起形成的。而做出改变和学会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是一种渐进的过程。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5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6

不管怎么说家庭对每一个人来讲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可以这样说,假如你没有了家庭,那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假如你没有了家庭,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真的爱,所以说家庭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假如你不信,那你就读一读下面这个故事吧!卡夫卡写的《变形记》。在小说中,格雷高尔,也就是那个变成甲壳虫的主人公,他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每天为自己的家人辛苦的工作,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一只甲壳虫。从此以后,他就只能靠妹妹每天来送一些食物生活,有时妹妹也会帮助他扫除灰尘和杂物。可是,家里人越来越不喜欢他……,他们不能接受一个变成了甲壳虫的人。

后来,由于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他的妹妹成了误解他最深的人。妹妹不愿意送东西给他,不愿意帮他打扫房间,甚至他的房间变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第一个排斥他的是妹妹,这让格雷高尔痛苦不已,到最后家人都不把他当作是家庭的一员,他的父亲甚至想象杀死一个虫子一样杀死他。父亲用一个苹果砸在了格雷高尔的背上,差点要了他的命,可以说他没有了家。最后,格雷高尔认为自己已经是家人的最大拖累,于是他竟然绝食而死了。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啊!

格雷高尔为什么会绝食而死呢?我想答案是他没有了家庭,这是多么痛苦而悲哀的事情呀!所以,家庭真的很重要。没有了家庭,就没有一个完整的生命。

人生是需要家庭的,有了家,才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分享给大家,每天都会有快乐,有可以共同承担的力量,让我们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就会拥有最美好的世界。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7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8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19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0

《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聪明、可爱、懂事、听话。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雷米碰见过许多好人: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花农爱丽丝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这些好人救过他的命。他出生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这户人家把他从英国抱到了法国,扔在一棵大树下。他被巴伯兰捡回了家,巴伯兰妈妈把他养到8岁的时候,巴伯兰悄悄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带他走遍了法国,并且教会他许多知识与生存的本领。

雷米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马西亚走过千山万水,条条大江大河靠卖艺为生。雷米和马西亚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晚上睡觉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间,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他苦苦寻找他的爸爸妈妈,经过许多苦难,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雷米的经历有时痛苦有时快乐。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最后他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为雷米有一个好的结局而高兴。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1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2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_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 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 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3

司马牛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

子夏曰:商闻之亦: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

尽管这段话不是出自孔子之口,但也代表了《论语》所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

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的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

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的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遗憾。

一种遗憾其实可以被放得很大很大。放大遗憾的后果是什么呢?来自一个报刊的记载,写的是英国著名网球明星吉姆·吉尔伯特的故事。

这个女孩子小的时候经历过一次意外:

一天,她跟着妈妈去看牙医,这本来十分很小的'事情,她以为一会就可以跟妈妈回家了。但是我们知道,牙病是会引发心脏病的,可能他的妈妈之前没有检查出来存在这种隐忧,结果让小女孩看到的事惊人的一幕:他的妈妈竟然死在了雅克的手术椅上。

这个阴影在他的心中一直存在着。也许他没有想到要看心理一道横,也许他从没有想过应该根治这个伤痛,它能够做的就是回避、回避、永远回避。在牙痛的时候从来不敢去看牙医。

后来他成了著名的球星,过上了富足的生活。有一天被压痛折磨的实在忍受不了,家人都劝他,就请牙医到家里来吧,咱们不去诊所,这里有你的私人律师,私人医生,还有所有人陪着你,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请来了牙医

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正当牙医在一旁整理手术器械、准备手术的时候,一回头,吉姆·吉尔伯特已经死去。

当时伦敦的报纸,技术这件事情是用来玩这样一句话评价:吉姆·吉尔伯特是被四十年来的一个念头杀死的。

这就是心理暗示的力量。一个人的遗憾能被放大到多大?它可以成为你生命中的一个阴影,影响到你的生命质量。

当然很多人不见得会面临上述这种极端的例子,但你们一定听过这样的说法,一个人在愤怒或忧虑时,如果用一个测量仪检测你呼出来的

空气,它是灰色的,其中的二氧化碳会特别多,所以,长期困扰于人生的遗憾中而不能自拔,对一个人的生命质量是会有所损害的。

既然生活中的缺憾不能避免,那么用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这种缺憾就非常重要了。心态不同,也许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生活质量。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4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5

《变形记》并不易读,说其不易读是因为这本书没有优美的文笔,而且读起来会觉得有些枯燥。但这本书的内核却揭示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小说其实并不复杂,讲的是旅游推销员格里高尔有一天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他并没有非常惊慌,而是担心自己能不能立即去公司上班,因为如果不能去上班,就会被开除,没有工资可拿(从这也或许可以看出资本对人的一种异化)

故事接下来就很荒诞又自然的进展下去,家里人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大甲虫,从一开始的照顾慢慢到厌烦。厌烦的原因我猜测主要是因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做出贡献,不能再为家人提供金钱。最后文章结尾以格里高尔的死亡,他的父母以及妹妹愉快的外出旅游为结局。

这篇小说的故事其实不复杂,而且全文以一种近乎平淡的语言被叙述,但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卡夫卡向我们揭示出了一种道德异化,如书中的亲戚在人变为非人的情况下,亲情又会成为什么?我们也可以设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依靠什么来维持的?倘若一个人没有了人类的躯体,之前的感情还会存在吗?或许还可以再设想一下,感情/道德的本质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很复杂并且很难去回答,回到《变形记》这本书,卡夫卡无疑是悲观的,从文中他向我们揭示了感情的本质是金钱,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用金钱来维系的。最后文章的结尾,有一个细节,当格里高尔的父母与妹妹外出旅游时,文中写到:“当到达目的地时,女儿第一个站起来并舒展她那富有青春魅力的身体时,他们觉得这犹如是对他们新的梦想和良好意愿的一种确认。”

当格里高尔的死亡没有金钱上的价值时,他们很快便选择了遗忘。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6

很久之前就看过电影,但那时实在不知道什么,不知道那阴沉的色调讲述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最近听说是个大黑暗,我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看看。

修哉童年被母亲抛弃,留下阴影,他想得到母亲的赞美,于是努力参加发明比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是现在得到荣誉和去做了好事并不能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关注,大多数人都只对“路娜希事件”等类似充满强大感官刺激,让人满足偷窥猎奇欲望的东西才感兴趣。好事不能引起母亲的注意,那就用母亲给我的才华做坏事吧,不加思考的拉上了“笨蛋”小直做“伙伴”,把年幼不懂事的爱美杀害。但这种充满爆炸性的新闻也没有引起母亲的注意,于是他在学校安装下***,当然学校没有爆炸,修哉也尝到了恶果。

小直是个对自己充满否定,又想通过某事追求确立自己不是失败品的小孩,究其来源也是父母教育问题。修哉的话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醒来的爱美扔下游泳池。母亲也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刀刺向了母亲。

森口老师之前是想通过艾滋病病毒和同学压力对他们进行报复,班级里的同学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纷纷加入“表演正义”的行列,“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既能做好人又能发泄日常的压力”这有什么不好?但就如书里借班长之口说出:“愚蠢的凡人忘记了自己并没有制裁他人的权利。”

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父母家庭的影响不能忽视,其次是媒体的宣传作用,就如森口老师所说,“为什么要把路娜希事件给了特殊待遇,给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这样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媒体有罪。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7

今天,我和我的几个五年级同学一起去多岛海玩。

多岛海是我们岚山区著名的旅游胜地,也是风景优美、物产丰富的地方。

我和同学们骑着变速自行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啦。

多岛海的天空一年四季基本上都是蓝蓝的,海天一色,让人心旷神怡。沙滩是金黄色的,像满地的黄金,我抓起一把沙向天空一扬,沙便随风而去,躺在沙烫上晒个沙滩浴,非常舒服。温暖的沙子还可以治疗关节炎等疾病。沙滩上躺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贝壳,正在沙滩上晒沙滩浴。

我们脱掉鞋袜,跑向海边,建起属于我们的海上沙滩乐园。在沙滩上我们开始建造海上城市,我们在靠近海边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大坝,防止海水冲上来把我们辛辛苦苦建造的城市给毁灭。我们在一个五平方米的海滩上,造了城墙,并在墙内墙外建造了护城河,而且为了防止有水渗出,并建造了通水管道。

一切沙土准备就绪,马上建造大厦,我跟同学们建造了数十座高楼大厦,其中最让我们骄傲的是有着九个大洞形成的一个字:胜!。

啊,迷人的大海,你广阔无边,雄伟壮丽,令人留恋往返。我们怎能不被你吸引呢?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8

钱谷融先生在《雷雨·人物谈》中,谈到周冲时说:“象我们这些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在孩子时代,谁没有做过周冲式的美梦呢?谁没有受过梦境破灭后的悲哀呢?”“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青年曹禺最纯真的理想,最深挚的憧憬;寄寓着他对真善美的乌托邦世界的无限渴望和对丑恶的现实社会的极端憎恶……”

《雷雨》中的八个主要人物,能让我大概读得懂的,也就只有周冲了吧。

“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轻,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

他就像现在高中生的小情侣们般,向往着那绵绵不尽的爱。同时他也爱着他的父亲。在他看来,父亲一定会理解自己,甚至理解自己的梦想;相信父亲会允许他把自己的教育费分一半给四凤上学。但他似乎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呵,他没能完全了解透他的父亲,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作为封建意识极其浓厚的一家之长,“父亲”的权威是绝对的。当他父亲当着他和哥哥的面逼着蘩漪立即将苦药喝下去,就是为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秩序。直到喝药这一场景,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的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父亲的专制,击碎了少年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的爱,才真正相信了母亲的话:“你父亲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梦打破了。”

在他心里,他有着一个聪慧而慈祥的母亲。他把母亲当作自己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向母亲透露了心中最隐秘最纯洁的情感。他会跟母亲说,他爱四凤,他会在父亲逼母亲喝药的时候为母亲求情。在周冲心里,蘩漪不是平常的母亲:“你胆、最有想象,又最同情我的思想。”在喝药的场景中,为母亲痛苦流泪,身体发抖。他也爱他的母亲,同样的却也不了解她。不了解她的自私、阴鸷,和被疯狂情欲燃烧着的不安定的灵魂。当母亲利用他来阻止四凤与周萍出奔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心中最慈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情欲失去母性地歇斯底里的喊叫,他难过,心痛而痛极:

“妈,我最爱的妈,您这是怎么回事?”

周冲还爱着四凤。不,准确的说,是爱着“爱”,爱着“梦”。在这爱恋中,周冲寄托着自己的憧憬。在他有限的人生阅历中,他发现了四凤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希望通过他的爱情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与其说周冲爱四凤,不如说周冲爱自己的理想,爱自己的梦。抓住周冲心灵的并不是四凤,而是他的青春与梦想。周冲渴望生活在一个公平合理、充满爱的真世界,并力图身体力行去改变现实社会。他以平等的人的身份与四凤相处,在周冲心里,四凤是个单纯的女孩,不是小姐堆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人,她懂得劳动的意义,她是个聪明有感情的人并且她懂得我。他尊重四凤,从不把她当作自家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底层人物;他真诚地帮助四凤,希望四凤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渴望能与四凤一起奔向梦想中的真世界:一个真干净、快乐的地方,“海……天……船……光明……快乐……”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直到四凤与周萍即将出走不得已说破了自己的事的时候,他才发现四凤也不是能与他在冬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白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航驶去的伴侣,才发现,他的梦想是那么脆弱,那么渺茫……

“我忽然发现……我觉得……我,我,我——大概是胡闹。”他是那样慷慨的放手啊,但却不像一个爱人在申说,而是一个梦幻者探寻着自己。

在这个封建色彩极浓的资产阶级大家庭中,周冲是个不调和的谐音,他热情、浪漫,恨讲强权的人,恨不平等的社会,而周朴园就是讲强权的人,周家就是不平等社会的缩影。他错爱了强权的父亲,错爱了被情欲蒙蔽的母亲,错爱了不爱他的四凤,错爱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上的一个不了能实现的而又美好的梦……一个青春旺季的少年啊,要在这些各种错爱中逝去,何等可惜!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29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_,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_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0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1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2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3

今年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刚吃完中午饭的我,便坐在椅子上,看起了《边城》。

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我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向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向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感情这条“路”……

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可是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我,很内疚,便自我下桃源去了。

而杯具还未停止……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读书心得体会与感想 篇34

今天读了论语。读完第一个感想就是:果然是论语啊!谬论真不少!很多话都像废话一样明明大家都知道的,可是做到的人几乎没有嘛怪不得孔子是圣人全部都做到这样也算他有本事了!像他学习!

不过我觉得学习真的很重要,而且学习要经常去实践。所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呼?不是没有道理的。身边学习好的人有很多,虽然我不是很自觉的'人,可是我也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啊!

本来要写读后感的可是正正经经的作业一样的读后感好难写,所以先上来发发牢骚就开心一点了等一下就去写作业,要好好研究一下孔子这个人!

我其实读得是李泽厚的《论语今读》,是学校的暑假作业啦不过呢读了真的有感觉!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作业都快来不及做啦!!读完厚厚的一本《论语今读》不知道要几天以后了干脆先挑几句写起来!

不知道慧欣以前有没有读过论语呢?又开始想她了希望早日跟她的blog联系上,当然我先要把自己的blog弄得好一点,否则不敢见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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