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竽充数阅读心得体会优质(精选34篇)
青春因为有了书才有了人情味,日子不至于毫无血色。书就像一杯久藏的窖酿,越品越醇香。在青春的过程里,不求奋笔疾书,翰墨四溅,只要摊开一卷素纸,静静地写下一阕清词:青春浸书香,无关风与月。
一切青春各有本色。在自然之风摇曳下缓缓生长;在嗅着土地的芳香下伫立在清凉的湖畔;在蓝天白云间寻找一丝快慰;在草原间驰马飞翔;在高山耸峰之间求得道教人生。
青春里的书香味,维持这一瓣香,在长夜的孤灯下,可以从陋室的胸里散发出来,也就够了。
书给予我们不可捉摸的力量,于无形之中点亮我们的青春。只有一个浸过书香的人,才会说,把所有的过往都当作是一种磨砺,荣辱幻灭转身被人遗忘。你在意的人事,你害怕的江湖,只是那么寻常。
书教会我们在青春的道路上无悔。努力拼搏,愿将自己萎落成泥,焚烧成灰,纵算飘散于这世间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淡然相对。
苍茫人生,几多浮沉,几多沧桑,我们必须风雨兼程地走下去,无论简单还是繁复,青春都是那么短长,无处逃遁,也无须逃遁。
书告诉我们,青春如一场蝉鸣的演奏,主演的亦人亦蝉,异无不同。如蝉一般,在自己应有的盛夏里,独唱自己的旋律,完成自己的使命,不惧于远方温柔有力的.挑战。
而青春,其实就是一本随意而简洁的书。在庭台小院,摘一篮青菜,酿几坛花酒;又或是凭栏远眺,看草色烟光,瘦柳残阳。
一把青春绿叶,一页长长文字,一番人生醒悟,半响人生花开。无惧层层困难,无悔人生青春,无畏天涯几时,半边云天惊雷。有书为马,随处可栖。不惧风雨,不失本色。
江雪独钓,代薪南山,云中往来,块石枕头。只有与书同行,内心古井无波。倘若迷失荒野,醉倒枫林,只要找到书,就寻得灵魂的归宿。
我们都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路的旅人。一路青春,有书为伴。有朝一日,青春被没收,也无悔。
来一场书香味的青春,即使苍颜暮发,也有值得回味。
奥地利作家弗兰茨·卡夫卡(Franz·Kafka,1833~1924)是20世纪德语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鼻祖,表现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后现代派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美国剧作家W·H·奥登以前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于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创作于1912年发表于1915年的短篇小说《变形记》是卡夫卡最经典的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小职员一觉醒来变成甲虫的故事,卡夫卡用冷冷的笔调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描述得如同再平常但是的发生,“现实”与“荒诞”的界限在《变形记》中奇异地隐去了痕迹。
追随着荒诞大师令人心悸的笔触,我真切地感受着主人公格里高尔变形后的焦灼与恐惧,体味着被人情荒漠重重包围的窒息与孤独。与此同时,反刍《变形记》又叫我在字里行间嗅出作者对于真善美的热切期盼和对于自由自尊的不舍呼唤。这一切迫使我在震撼之余,不得不正视荒诞,求索荒诞背后的人性真相。是什么让生性本善追求完美的自然人变成甲虫是什么让和谐有序的世界变得扭曲和不可理喻是什么让这一切阴郁怪诞的情节变得如此真实先从人性观的定义说起——
1、浅谈“人性观”
不言而喻,人与动物的区别问题是探讨人性观的关键问题,是定位和阐释“人性”一词务必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和伊斯兰教等有神论思想认为:人性是神特殊造化的人类本性。人性最突出的特征是对神的信仰和坚持稳定的社会规则。简言之,人性就是人类所特殊具有的不同于其它一切生物的道德和职责。
近代无神论者的研究理论则说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人类最近的亲缘是灵长类动物。马克思主义人性观更是明确地指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全面的需求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动力。人性的表现形态是包括人的自然属性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人性观”就是人们对于人性的认识,对于社会和整个外部世界的理解与立场,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动机和行为决策。
在卡夫卡的作品《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异化为非人的甲虫,变形后被世界遗弃使他的心境极度悲凉,三次试图与亲人及外界交流失败后,最终悄然死亡。
《变形记》折射了当时西方人真实的生存状态,小说用近乎荒诞的表现手法描述了人类社会的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压力恶化和个性消亡化。一个本应享有人性尊严和秉持人性特征的个体人,在社会上求生存举步维艰,在家庭中求温暖心寒绝望。在小说的背景环境里,个体灵魂的无力遭逢群体信仰的破碎,社会主角跟家庭主角的双重异化使得人性被逼到了扭曲的死角。能够说在卡夫卡为数不多的文学作品里,《变形记》是作者对于其本人人性观的最集中映照和最深刻表达。
2、社会主角——人性的全面异化
《变形记》之所在德语文学史上拥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第一次深刻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异化”现象。值得着重一提的是,作者卡夫卡之所以将人在一夜之间异化成甲虫——这本应是荒诞至极的事情处理得好像是一种必然的,极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事情,除了文学语言上的技巧外,最关键的还是因为他深刻地剖析了人性的死穴,紧紧地抓住了社会现象的本质。
20世纪以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们之间的生存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正是在这种狭窄的生存空间里,过细的社会分工、高强度高重复的工作又使许多劳动者的精神畸形乃至崩溃。由金钱、机器、生产方式等构成的“物”逐渐操纵了“人”,把“人”变成了“物”的奴隶,使“人”最终也变成了“物”,或者说使人性最终异化成物性。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非人”和其他动物有什么两样变成甲虫不也很自然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种异化的现象归结成是“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
3、没有永恒的人性,只有永恒的利益
从社会学角度看,《变形记》揭示的是异化的社会现实。人变为甲虫自然是异化,但更可怕更深层的异化是由此而发生的家庭关系以及其它各种社会关系的畸变。
格里高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家人全要靠他的收入维持生计,他也视此为自己的职责。他努力工作,拼命挣钱,使得一家人能够生活得安宁、满足。总之,在他变形之前他的家庭像一般的家庭一样不失亲情。然而当他变成甲虫,不能再去上班挣钱,不能再为家庭带给经济来源,无法再与家庭持续以往的那种经济联系以后,温情脉脉的家庭伦理之爱不复存在了,所谓的亲情显露出了虚假性:一看到他的“虫”模样,他的母亲惊得昏厥倒地;他的父亲则对他暴跳如雷,甚至用苹果砸他。而妹妹,虽然在开始时还对哥哥抱有同情和怜悯之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地嫌恶了他。到最后,全家人都把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当作包袱。当“它”在孤独寂寞中凄然死去以后,全家人如释重负,作了一次简单的郊游,并谈起了新的梦想和完美的前途。
卡夫卡曾说:“人们互相间都有绳索连之后。如果哪个人身上的绳子松了,他就会悬吊在空中,比别人低一段,那就够糟;如果哪个人身上的绳索全断了,他跌落下去,那就可怕极了。所以务必和其他人捆在一齐。”
卡夫卡在那里表达了一个十分残酷的真理:维系着人与人之间温情的传统宗法在现代社会已被异化为主要靠经济的联系,这正是格里高尔变形后可怕经历的注脚。金钱是维系格里高尔与家庭的绳索和纽带,这条绳索断了,家庭伦常、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裂变。作者在那里揭示了西方社会中近乎残酷的伦理关系状况和社会关系实质,而这些恰恰是制约人性的瓶颈因素。
这学期我们看了好几本课外书。12月15日星期四,学校举行了阅读过关知识检测。
当老师一发下试卷,我们小朋友都惊呆了。密密麻麻的字,一节课我们做得完吗?但我们还是鼓起勇气认认真真做了起来。没想到我一看手表大约过了20分钟左右全班基本都已完成……啊!看来小朋友课外阅读肯定进行得不错。
这个活动让我们感悟到只有认真,什么难题都能解决。希望有很多这样的活动等着我们。
这是一本生活书,超脱却直面现实。“宇宙是流变,生活是意见。”我喜欢这句话。宇宙是变化的,时间是即逝的,人生及万物是短暂的,名利是易腐的……因此,人首要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珍惜和把握现在的生活。马可·奥勒留把“生活”视作是人对外物的一种体验。他说,“如果你因什么外在的事物而感到痛苦,打扰你的不是这一事物,而是你自己对它的判断。”
这些观点,对我们这些行色匆匆、碌碌于打拼奋争的现代人来讲,未免有些超脱,但却是一句温暖的提醒,也是一方解脱心灵焦灼、困楚的良药。马可·奥勒留认为:人应遵从自然而生活,按照本性而生活,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幸福。这样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苦苦寻找的吗?
这也是一本晦涩难读的书。除了印刷精美,以及温总理和克林顿点睛的评语吸引人之外,以猎奇的心情也许会令人失望,内容也谈不上引人入胜。有的,只是信手拈来的平铺直叙。宇宙、神、理性、道德……等抽象的概念充盈其中,晦涩而略显拗口的语句,也许浸润着译者对原著的忠诚。但是,这丝毫不能阻碍它成为史上最伟大的哲学经典之一。正如译者、北大教授何怀宏先生所言,“这不是一本时髦的书,而是一本经久的书,买来不一定马上读,但一定会有需要读它的时候。近两千年前有一个人写下了它,再过两千年一定也还会有人去读它。”
《沉思录》是一些从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文字,朴实却直抵人心。
《苏东坡传》是林语堂先生众多作品中其中一篇,我自认为是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作品,而他的所有的作品都是需要我们细细品味的,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其中的精华。就如同一壶好茶,需要我们坐下来好好的去品尝,才能读出其人生的哲理,如同一瓶好酒,甘甜纯美,让人留连忘返。一直都知道苏东坡是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就像他所写的诗一样的豪迈、大气凛然。当然我也是非常的喜欢他。
我敬仰苏东坡,因为他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才。他的诗,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装浓抹总相宜”的清新雅致,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透过东坡,我触碰到中国文人飘忽的衣袂,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敬仰苏东坡,因为他乐观豁达的性格。“成也其诗,败也其诗”用在东坡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乌台诗案”让人不禁感叹:天才往往是(被人嫉妒的,要不是苏东坡太有才华,锋芒太露,原来与之为友的同道们也不会转而排挤他,他也不会落的几度外放他乡的下常好在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没有郁郁寡欢,而是随遇而安,创作才情与此同时也越发充沛。在密州,他写出了公认为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那动人的词句和凄美的意境至今长盛不衰。而在他晚年身处的岭南蛮荒之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正是苏东坡明朗豁达心境的写照。
我敬仰苏东坡,因为他的浩然之气。当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等人立刻提出反对,苏东坡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笔,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都显然可见。随后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于是,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苏东坡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
诚如林语堂所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浩然之气,也将如他的诗词一样永留千古!
初次读《呼啸山庄》的介绍时,那神秘的色彩,吸引了我对知识的渴求。《呼啸山庄》这部焕发异彩的天才之作是英国著名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著作。作者以自己为一个房客听了管家太太所讲的一个故事。向我们讲述了一段离奇的故事。整个场景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孤立的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与荒原。书中人物身上体现出了爱与恨两种极端。极度的爱中混杂着极度的恨,使小说在颤栗中呈现出极为强烈的戏剧化色彩。
小说描写吉普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淳结婚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全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它开始曾被看做是年轻女作家脱离现实的天真幻想,但结合其所描写的地区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英国的社会现象,使人又对其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并热烈的喜欢这本书。
我不知道有哪一部小说中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执着,曾经如此的令人吃惊的表达出来。《呼啸山庄》使我想起埃尔 。格里科那些伟大绘画中的一幅。在那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的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倒西歪,被一种不属于城市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道闪电,给这一情景就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仿佛复仇的灵魂在彷徨… …
寒假的时候看了一些名著,那就说说《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如下:淘金时代,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它是一只极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围绕这样一只狗巴克——的一生展开。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毒打给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了大棒;滑雪橇的生活给了他第二个教训:适者生存;和印第安人的决斗给了他第三个教训:没有什么是不能被打败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了斯皮兹,取而代之的是成为雪橇队的领袖。他是出了名的:他几次潜入水中救桑顿,桑顿被困在水中,不顾一切。
他向往祖先的野性生活,却又深深依恋着主人。他应该去哪里?这时,主人遭遇了可怕的灾难,远处响起了狼的叫声。最后,他成了狼群的首领,带领它们唱着充满活力的歌曲。
看完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和书中主人公巴克一样,他非常依恋野外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晚上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和巴克一样,向往这一面,依恋那一面。他们真的不知道该选哪个,该放弃哪个。现在很多父母对孩子要求严格,盼成龙,盼女人成功,很少给孩子自由时间。孩子还小,他们需要的是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关爱动物。
这篇课文以刷子李的高潮手艺为话题,借一件极富戏剧性的小事窥见人物的大本领、大智慧,充分表达了作者对刷子李这个具有超凡技艺的“奇人”的由衷赞叹与肯定!
这篇课文主要是细节描写,细节描写是指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有具体的典型情节,进行生动细致的描绘。本文作者在塑造主人公形象的时候,就注重了细节描写,文中刷子李的黑衣黑裤,刷墙时娴熟的动作,还有那让人吃惊的白点等细节描写都使得刷子李这个人物活了,神了。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能有高超的技艺和过硬的本领,当然是艰苦磨炼的结果。所以,我们要想有一技之长,就必须每天都勤学苦练,坚持不懈。
读到厚朴时,我回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岁月,我们年少时那个不是打着青春谁不疯狂的旗帜,来挥霍自己短暂的青春岁月。
在蔡崇达务实和紧张的,计算一天睡眠需要多少时间,打工需要多少时间,还有赚学分和实习,厚朴却在组建跆拳道社,舞蹈社,音乐团甚至幻想和女人在一起缠绵的幸福画面,他活在自己的想象的世界里。
厚朴在遵从父亲告诉他一个故事,一个常青藤毕业生到某世界五百强企业面试,那企业的董事长问他,你大一干吗了?那学生回答,用功读书。大二呢?认真实习。大三呢?模拟现实试图创业。你挥霍过青春吗?没有。你发泄过荷尔蒙吗?没有。然后那董事长就叫那学生出去,说你还没真的生活过,所以你也不会好好工作,等补完人生的课再回来吧。
他不觉得这是骗人的,而觉得是真的并且很认同,以至以这个为为例来挥霍自己的青春,从此越来越迷失自己,找不到自己真正的人生方向,开始不断的换女友,打架斗殴,活在空想的梦幻世界里不愿放低务实自己,以至黑狗达打电话让他劝劝厚朴时,他父亲却说,年轻就让他折腾吧!那一刻他知道,厚朴拥有这样的父亲,他是很难在改变了。
在后面厚朴真的迷失自己告诉黑狗达,黑狗达告诉他他愿意他会想办法为他像校方说好话让他回归学校从新开始学习进而完成学业,但厚朴却觉得这是看不起他,让他耻辱,最终一步步在空想的世界里崩塌崩溃,到最后自杀结束自己的一生。
这让我看到身边的亲人和朋友的一句话有多重要,他有时候会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人生轨迹,好比【人间失格】里的太宰治,他因为比目鱼的不愿坦白和坦诚,而是用高姿态告诉太宰治如果你好好听话,我会愿意帮助你的,而不是直接告诉太宰治如果你能去学校上学,你家里会承担你未来的生活费和学费,但他没有直接说明,导致在这里改变了太宰治未来的人生轨迹,厚朴也因为父亲常说的青春是需要拿来折腾的,从而改变了厚朴的一生。
这是一本认清自己现状和认识自己内心的书籍,愿我们从这本书中看清自己,未来更有意义的感受生活。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一句二月寒,良言它会像指明灯一样,为前进的人照亮正确的人生方向,恶言同样也会把人拉像最深的地狱,更甚至会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人生轨迹。
学习主题阅读教学,让语文教学回“根”归“本”,我感触很大。
通过语文阅读教学的培训学习,我顿时茅塞顿开,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牵引着我前进!
我从教已经二十多年,从事语文教学也好多年了,从应试教育走向素质教育,其中,我也不断学习,改变教学观念,也进行教改实验,大胆进行教研,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参与学习,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课堂气氛活跃,课堂效果比传统教学也有了明显提高,成绩也是可喜的!可是,长时间以来,我总感觉语文教学成效还是不大,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的教学上,一点都不新颖,学生的积极性不高,老师也费尽不小,许多老师都很纠结,这语文课到底该怎样上?语文的任务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怎样才能做到减负?
学习了主题阅读,我真是高兴,在我迷惘之时,有人为我指明了道路,语文教学归根到底就是三大任务:写好字,读好书,写好文。一切为了教学,学生会的老师不讲,课堂坚持“三不讲”“五个代”原则。学生会的不讲,学生能会的不讲,讲了学生不会的不讲。以读代讲、以述代讲、以议代讲,以写代讲,以演代讲。在大量语文实践中学会语文。这不是说,老师就可以不讲了,而是给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上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吃透教材,掌握教学要求及任务,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完成教学任务。老师可以根据情况,编一些课本剧,让学生表演,总之,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身临其境
体会文章的表达思想。加强朗读的指导,朗读对培养学生语感有特殊功能,而语感对于学好语文又有特殊功能。读不只是为了写,有时写也是为了读。但重要的是在读写中让孩子成为一根会思考的芦苇。《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他们对文本的理解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常常争论不休。教学中,教师应提供争论的平台,让学生各抒己见,落于笔端。朱作仁先生说,读写结合是一座“富矿。”可开采的策略还有许多,只有不断开掘,才会不断为阅读教学、习作教学注入活水。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体会一些词语的用法,在学习中,积累词汇,丰富语言,通过大量的阅读来体会语言的优美,通过小练笔慢慢地提高写作水平!
我要从我做起,平时就要多做一些课件,上网查阅一些资料,为学生学习做好准备。阅读教学不是一日之功,要靠我们语文老师的不断努力,要长抓不懈,只有这样,我们的语文教学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毕淑敏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说“我不重要”,文章一开始,作者就用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来解释“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实是忽视个体尊严和个体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教育。之后作者从多方面列举了“我很重要”理由:对生命而言,每一个生命来之不易,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格说不重要;对父母而言,我们是他们慈爱的对象,幸福的中心,我们不敢说不重要;对爱人而言,我们是相濡以沫的同道,我们不忍心说不重要;对子女而言,我们是他们的靠山和慰籍,我们没有胆量说不重要;对朋友而言,相交多年密不可分,我们不好意思说不重要;对事业而言,我们就是创意,就是新设想,我们无法说不重要。
也许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也不会在史册上永垂不朽,可是,你作为一个生命来到这世上走一遭,就注定了在你个人的历史上也将是一片辉煌。因为,对你的父母来说,对你的爱人来说,对你的子女来说,对你的友人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你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你确实很重要,这就是作家毕淑敏对生命的解读。如果读者你能理解,那么,你必须会不看轻自我而好好地活着。其实,每个人在世上活着也可是几十年的光景,为何不珍惜这几十年的光阴,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奋斗着,让自我的生命绽放她应有的光彩呢
我很重要,我是异常的人,全世界仅有一个我,我应当爱我,爱这个样貌的我,爱此刻的我,也爱将来的我,我是伟大的。假如我不存在了,世界上就会少一个人在海边看瑰丽的旭日。我应当多给自我一些赞美,让我感觉自我很重要,仅有这样,我们才要信心,才会不断地发现自我的优点,发掘自我的活力,才会应对成功和失败的挑战。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我是猫》是一部以猫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以猫的眼睛看世界,这在当时,在创作手法上有一定的突破。猫公很富于哲理,精干辞辩,对人类的弱点讽喻得十分透骨。
这部小说语言幽默,风趣,用讽刺的与前去描写猫所遇见的景物。例如:咱家是猫。名字嘛……还没有。”语言十分诙谐幽默。
其实作者在写猫,就是在写一种社会现象。《猫》所处的时代恰是明治维新以后。当时资本主义思想和封建主义的思潮相冲突,猫眼中疯疯癫癫的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社会状况。
我喜欢猫的那种闲适和自然。即使是在他死的时候。他喝了酒之后,晕晕乎乎的掉到了水桶里,他挣扎,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济于事。于是他选择了放弃。虽然现在看来似乎有那么点惋惜,但实际上这也是明智之举。放弃挣扎的念头,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死亡。
其实这对于现实生活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候我们应该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周边的事物。多一些自然,少一分拘束;多一分快乐,少一分忧愁。其实有时候我们面对的对手并不可怕,只是我们把他神化了。
生活中的挑战有很多,挑战的人也有很多,但真正成功的却又少之又少。在困难面前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技巧,也不是知识,而是勇气。其实勇气不是培养的,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
我们之所以会失败,只是我们被自己束缚罢了。
一定程度上来说,压力也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有压力才能促使我们前进,否则我们就是沉溺于安逸的生活。但是压力要适度,现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听到的别人自杀或者相关的消息,很多都是因为压力过大但是自身无法正确调解产生的,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方法来调解自己,比如说制定一个自我和谐的目标,自我和谐能促进我们的幸福感,让我们坦然面对生活工作中的压力,我们要用积极的心理去面对压力,这样压力其实可以转化为促进我们成长的垫脚石。
今天,我们学习了《刷子李》这篇文章。学后,我对课文的主人翁刷子李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刷子李是粉刷行业的,他的技艺十分了得。有一天,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和他一起去粉刷。因为曹小三一直都对师傅的绝活半信半疑,所以他决定这次一定要把师傅的绝活儿给看清。
每当师傅刷完一面墙,曹小三就会认认真真地瞅瞅师傅,看师傅身上有没有白点,一直没有。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时,曹小三突然发现他师傅身上有一个白点,于是曹小三对师傅的敬佩之意一落千丈。后来当师傅告诉他真相时,他才恍然大悟。
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的技艺能够如此精湛,不是因为他天生就会,而是他靠后天的努力才换来的。这使我联想到了小时学滑冰的事。
在我6、7岁时,爸爸妈妈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了一个大大的惊喜,就是送我一双滑冰鞋。那天,我很兴奋,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把这双滑冰鞋给穿上,让爸爸扶我去学。
起初,因为爸爸一直扶着我,我并没有摔跤,因此我觉得滑冰其实一点儿也不难。不一会儿,我就让爸爸松开手,自己去滑。这可不当紧,我就像是从温室中出来的花朵,一跤又一跤,疼死了。这时我我想打退堂鼓了,可爸爸妈妈不同意,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一直练,摔呀摔。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经过我一下午的坚持,我终于学会了!
这两件事看似没有太大关系,但是这些都是我们经过刻苦练习练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成功的背后一定会付出自己辛勤的汗水。
今天,上午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陈老师发给我们了一张叫:“美德好少年”征文阅读卡。老师还说:“这个阅读卡不是普通的阅读卡,就像十万个为什么那些都不可以。”我仔仔细细地看了又看终于发现了,里面要写爸爸妈妈的联系电话连老师的电话都写在上面了。
我回到托管,老师就说:“这种阅读卡可以用分类作文里面的模式来写。”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珏,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珏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儒勒·凡尔纳乌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小书主要讲了福克先生用两千英镑与朋友打赌,赌自己是否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福克先生带上仆人路路通出发了。路上历经千难万险,他们甚至被侦探误抓而送进监狱。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这一任务。
小说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英国绅士,到哪里都是一副沉默不语的.冷漠态度,就连错过了邮船,他也面无表情,好像知道自己会赢一样。他内心充满正义感,还在印度救下了艾娥达女士。福克先生遇到困难不放弃,反而很冷静,智慧和勇气成为他的双腿,帮助他完成了环游地球这一壮举。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是一个活泼、幽默、热情、很有好奇心的小伙子,对主人忠心耿耿,在途中帮了不少忙。
小说中还有一个负面人物——侦探菲克斯,他虽然大脑灵活,观察力强,但在一次抓捕任务中,他没有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凭着自己的直觉乱下结论,以致误抓了与小偷相貌相似的福克先生。待伦敦警局宣布抓到了真正的罪犯后,菲克斯只好悻悻地回到警局。这件事情,对福克先生是一次考验,更是一次难得的人生经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记得在一次篮球练习时,别人把篮球抛给我,我看着那颗球向眼前冲来,一时慌了神,乱了分寸,便被球砸了一个正着,脸上火辣辣地痛了好几天。从那以后,我便没有勇气再打篮球了,也不愿意坚持练习了。与福克先生相比,我真的觉得很惭愧。
《八十天环游地球》虽然是一本虚构的小说,但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勇气坚持下去,只有坚持,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就成了可能。马云说过: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坚持,会让我走得更远。
我读完了这本《戴银铃的长臂猿》的第一感觉是辛酸。让我最辛酸的是第一篇。
一只长臂猿被饲养员老莫不小心踩成了单臂猿,因为少了一只手,抢吃的都抢不到。有个游客看它可怜,就扔了一个玉米棒子。可是,它刚想伸手去拿,却一下子被猿酋抢走了。看到这种情况,老莫每天吃饭时,都守在饭盆旁边,让单臂猿先吃,谁敢靠近,老莫就送它竹棍一顿。
有一天,下了场小雪,老莫把一件红褂子穿在了单臂猿身上。谁知第二天就叫猿酋给抢走了,并且,单臂猿身上还布满了抓痕。老莫为单臂猿抢回了红褂子,并饿了猿酋一天。虽然单臂猿得到了老莫的照顾,但是没有人愿意和单臂猿玩,单臂猿很孤单。
于是老莫想出一计——工作计,凡是给单臂猿服务的猿可以得到食物一个。渐渐的,所有的猿都愿意为单臂猿服务了。
但不久,这老莫却死了。所有的猿将愤怒全发泄到单臂猿身上,不让它吃饭,还对它又打又咬。最后,单臂猿死了。
写到这里,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单臂猿死了,谁能救它呢?存优汰劣,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冬天的树,凋零了叶子,在寒风中静默安详地凝视着这个世界,成为冬日里的一道独特风景。
我的住处距离单位有40多公里的路程,单位为方便职工上下班开通了通勤班车。每天的班车里,有的同事低头浏览着手机上的信息,有的窃窃私语、低声谈论,有的利用乘坐班车的这段时间稍作休息,我却喜欢把视线望向窗外,欣赏一路的风景,车外道路两旁的树木在眼前转瞬即逝,从春到冬,我通过树木的繁茂感受着季节的更替。
我常有感于树木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是悬崖陡坡,亦或荒野河滩、田间地头,只要有泥土、沙石的地方,就会有它们生长的身影。
最喜欢出神地看冬天的树,树干上光秃秃的枝条错落有序,生长着,冲向广袤的天空,定睛看,在夕阳的映射下,好似一幅唯美的图画,隔一段距离,树梢顶部的一个个鸟巢是那样醒目,不时几声清脆的鸟鸣,给冬天增添了些许的生机。曾经,春日的生机勃发,夏日的枝繁叶茂,都在冬天这个季节里变成树最美好的回忆。
冬天的树,经一场风霜,就会增强一份斗志;历一场严寒,就会凝聚一份力量;沐一阵暖风,就会焕发一份生机,吐露一份蓬勃。在这种与大自然不屈的抗争中,展示着生命顽强的轮回。它们抵挡住寒风的肆虐,经受住暴雪的侵袭,待到春花烂漫时,树木又会迎来一个如火如荼的春天!
我想做一棵冬天的树,在属于自己的土地里快乐生长;我想做一棵冬天的树,从不轻言放弃或悲观失意;我想做一棵冬天的树,撷取大自然的精华,经受雨雪的洗礼,积聚向前的力量,绽放生命的光彩!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今天,我们学习了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散文《匆匆》,主要表达了作者对转瞬即逝的时间的体验和感悟,也告诉了我们时间的宝贵和珍贵。从文中不难理解:“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光阴难买。”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让它浪费,否则,我们会像作者一样留下深深的遗憾。
学完这篇课文,我也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发现浪费时间的不仅仅是作者,还有我们。比如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上课的时候,看到其他同学做鬼脸,玩,闹,我就忍不住笑,开始玩,开始闹,完全忘了上课,时间就在这个时候不自觉的溜走了;还有,在家做作业的时候,总是很无聊。我只想打开电视,只看20分钟。但是,我看的时候,被电视上精彩的剧情吸引住了,被它迷住了。直到节目结束,我才记得做作业。再看挂钟,已经一个半小时了,作业还没写完。结果该睡觉了,我还在疯狂地写作业!真的是“生命的全盛时期不会再来,很难再到”。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珍惜时间的人,比如我们敬爱的周。周一休息时间只有几个小时,休息时间全部用来处理公务,为祖国和人民不遗余力。这说明周是多么珍惜时间啊!
我们一定要做珍惜时间的人,不要让生活留下遗憾。
我们学习了《海底世界》这课,使我进入了美好的想像境界。
我穿上了潜水衣到海底里。第一眼就看见一群小海鱼在游来游去,又看到小海星趴在那里,我以为它睡觉了呢?
准备用手摸,没想到它一动把我的心就像一个气球给炸了。我又看到一条鱼它游得像闪电一样快,老师说过梭子鱼它的速度游得才最快。我还知道海底有一个爬行的鱼,它爬的速度是非常慢的,爬的时候还一伸一缩呢,好多个小时才爬几米。忽然有一些鱼从我的眼前掠过,头上还挂着发亮的小球呢?
它可美丽也很可爱。正在我开心的这一幕,有一只乌贼放出黑墨汁,害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恶的乌贼想害死我啊,但这也是乌贼的本领,它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后也在危险的时候就会吐出黑墨汁,趁机逃跑。突然有只大沙鱼向我冲来,差点把我吓死。它长着锋利的牙齿庞大的身躯小小的眼睛。海洋里其实不只这些动物,还有你意想不到的呢?
啊,海洋里可真稀奇,我真想到海洋里去看一看这些动物呢?
离骚,犹离忧也。我看离骚,通篇“寻求”二字。屈原实已看破,但不罢休,看破之后,还要寻求,上天入地,求不得,死。屈原是中国的浮士德。浮士德临死之前,说:美!得其善终了。离骚末段,屈原写“乱曰,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居”。屈原到底看破之后,没有看破这个看破。这是老子的境界。唯有如此,天地之间,才能相安无事。
屈原是很有姿态的,他哭,不是胡乱大哭,要拿柔软蕙草,才掩面大哭。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他手持兰草,菱叶为衣,莲花为裙,帽子高耸,佩剑奇诡,行走在幽昧竹篁之中,极其讲究,做足悲哀的姿态,有趣,如同电影画面。屈原创造了中国第一个诗人形象。中国第一个诗人就是如此器宇不凡。“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制支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人生各有各的乐事啊,我偏好美洁已成自然。)中国最早的唯美主义宣言。
骚体,浓醉之体。屈原说“众人皆醉我独醒”,实为不然,屈原是浓醉之后说醉话,酣畅淋漓,反反复复,老子是酒后吐真言,说一是一,不肯多说。
愈是古代的人,与神的关系愈近。抛去“生产力不先进”不说,我认为彼时的人,更有神性野性。现在的人,只剩下了被教化了的“人性”。屈原笔下天地、日月、山川、鬼神,朝晖夕阴,气象万千。
诗经是穿着粗葛布,风中沁着汗水味的,最常见的植物是篙和艾草、葛叶,间或提到桃花、杨梅。离骚,九歌,熙熙攘攘地涨满蕙草、灵芝、椒树、莲花、荷花、兰草、木兰、秋菊、辟芷、江离的香气。“芳芳菲兮袭予”“芳芳菲兮其弥章”。时人著有一本《夏木簌石的百合》,也可写一本《屈原笔下的植物》。
“余处幽篁兮不见天,路险难兮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兮神灵雨。”54字,幽篁道险\山巅云朵\黑夜东风\。汉语的浓度。屈原是造境的大师。屈原幽昧之境,后世李长吉得其真味。
屈原字灵均,灵,神也,均,调也。“灵”与“天”结合,“均”与“地”对照。上可安天,下可安地。忠君为地,忠君不得,飞天。
宋玉的悲哀是天高气清的悲哀。木心说屈原是瓦格纳交响曲。那么宋玉就是肖邦小夜曲。
宋玉的写法有现代因子。他写:凄凉,若人在远行,又像登山临水送人踏上归程。“憭溧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
读楚辞,陌生化的观感,经验之外的诗性。古文,陌生的兴奋。
读书是自我流放的教育。
现代人,比以前可怜的,要被迫接受更多的试探。
越思索,越茫然,于是,便把茫然写下来,这就有了文学。看书,和看画一样,看不出真理,而是一团茫然,一片美感,是一阵钟声,消失在云里。
记得儿时入学时候,从语文书上学唐诗宋词,那个时候从老师口中知道了有“文学”这个词,但是一直不知道文学的含义,因为文学一词太过抽象,不如数理化这些学科那么具体。当时常听到老师们评价一个人写的文章写得好的时候,常常说其文笔功底深厚,但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头雾水。后面渐渐长大,逐渐知道文学不过是语言的一种艺术形式。据百度百科所描述:“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是社会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对美的体现。文学作品是作家用独特的语言艺术表现其独特的心灵世界的作品,离开了这样两个极具个性特点的独特性就没有真正的文学作品。一个杰出的文学家就是一个民族心灵世界的英雄。文学代表一个民族的艺术和智慧。文学,是一种将语言文字用于表达社会生活和心理活动的学科,属社会意识形态范畴。”
这次收到《雪窗帘》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高水品的文学作品,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仅仅可以体会故事背后的含义,还能从作者的文笔中感受到美的气息。例如,大多数人相信听过恐怖故事或者看过一些讲述鬼魂之类的电影吧,对这些的感受估计是害怕与好奇相结合吧,估计没有人想自己碰到这类‘不好的事物’吧。
然而这类事物(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与我们的人类不是相同的存在形式,不认同的还请勿喷哈)在作者的笔下却变得一点都不可怕,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忧伤。在《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一文中,在写到夜晚屋内出现异响时,虽然表现出害怕惊恐,但是在其用蜡烛照亮厨房后,居然还能回房安然入睡:“我依然将燃烧的蜡烛放在灶房,回到睡房安然睡下。
天明时去看那蜡烛,它不是杳无踪影了,而是苗条地直立着,一如我把它放在烛台时的身姿。那烛火是谁吹熄的呢?”还能有这样的疑问,也是好奇心重......而后面之所以要驱鬼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灶房的响声让其没有写作的灵感。经过后面的种.种事情,作者最后还为自己的驱鬼行为感到后悔,原因是认为那声音“那是一种真正的天籁之音,是一个人灵魂的歌唱,是一个往生者抒发的对人间的绵绵情怀。
我为什么要拒绝它?在喧哗浮躁的人间,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只应感到幸运才是啊。在格里格的故居,我听着四周发出的奇妙声音,更加怀恋曾笼罩过我的深夜的叮当响声。我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我想通过这些文字,阅读这本书的读者也可能会对鬼魂有不一样的看法了吧,作者能够用自己的文笔将常人谈之色变的事物讲的如此平常,甚至有一点亲近。
雪窗帘,如果从字面意思上讲应该是很美丽的。然而本书的标题性文章《雪窗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拷问本心拷问人性的故事。我们在生活中能碰到各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情,可能我们自己就是那些旁观者中的一员。例如:马路上老人倒地无人扶,遇到有人欺负弱者无人上前帮忙......大部分人碰到这样的事情基本已经麻木,事后可能只是一件饭间谈资甚至过后便忘。作者却从一件火车上的老太太有卧铺票却不知换票流程而导致自己的铺位眼睁睁让给一位中年男人。
作者是以一名旁观者的角度来描述这件事的,在写到中年男人对老女人交流沟通中,我们看到了一幅不太和谐的画面。当读到老人让出铺位时有打抱不平的年轻人“客气”的说让座,结果被另一位老人揭穿时的一幕时,不得不感叹一下什么叫口是心非。最后老人一个人在卧铺车厢整整坐了一宿,作为旁观者的我的感受:“而我所坐的座位,还残存着她的体温,那么的热,可我却觉得周身寒冷,从未有过的寒冷。”相信这样的雪窗帘不是我们心中想要的雪窗帘,也希望这样的‘雪窗帘’能够少一些。
本书的每篇文章的文字都是相当精炼优美的,相信每一位读者在这里面都能有所收获。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诗中凄婉的语调,勾勒出女子悲伤而绝望的面庞,她令我不禁想起,《家》中的那奇女子——鸣凤。
鸣凤是一位多么可爱而果决的姑娘啊!她的一生如此简单,简单到只装得下两个人——她过世的母亲,和《家》的男主人公高觉慧。
一开始,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婢女。在她的眼中未来除了无尽的劳务便只剩下了黑暗。而渐渐地,她人生中的光出现了,那便是觉慧。觉慧温暖的笑容给她注入了灵魂,让她眼中黑白色调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可在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一个普通的婢女又怎么会有多好的下场呢?当她得知自己将会被送出去给一个老男人做姨太太时,我想,她是感觉晴天有一道霹雳的。而更绝望的是,当她向自己的那抹光求助时,觉慧却忙于革命,无心于儿女情长。而等到觉慧终于知道一切时,得到的却只有鸣凤投湖自尽的消息。觉慧啊,当你于午夜梦回,却又忽然惊醒时,可还记得梅林中你对一位女子许下的誓言?当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时,脑海中是否还存在着她那痴心等待的背影?
觉慧为了改变当时封建的制度,错过了自己的爱情,令人遗憾。而生活中,现实里又有多少觉慧这样的人呢?丈夫为了事业忽略妻子,子女为手机忽略父母......人生道路何其漫长,他们却连片刻的的停留都不愿意。
请歇一歇吧,为了你自己,为了身旁的美景,为了追逐你的人影。人生是一本打开便再也合不上的`书。既然如此,为何不放慢阅读的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字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体会人生的精彩吧,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为何不多与同伴共同努力,多珍惜挚友良师,多对父母关心体谅。
若允许,我愿不从江南走过,只要那如莲花般开落的容颜,不再等我。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我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从此刻开始,我应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炎热的夏天到了,皮皮来到了海滩他看见了许多小朋友在玩水皮皮也想洗个澡,皮皮看见了小象就说咱们一起洗个澡吧。
小象答应了小象吸了满满一鼻子水喷到了皮皮身上皮皮感觉很凉爽就对小象说:“你等一会我去车上那个东西。”皮皮把车上的水龙头拿下来接上水也给小像洗了一个凉快的澡。
自然的,王子把胜利的桂冠戴在了灰姑娘的头上,亲吻了一下她冰冷的锁骨。
望着面前人儿红扑扑的脸蛋,王子仔细地聆听着她从未停止过的娇喘声,他突然发生了一种极强的占有欲。面前的女孩早已跑了,他追了一会,突然想起了她不是公主的事实,又返回了王宫。
他并未注意到灰姑娘刻意留下的水晶鞋,那是灰姑娘希望他能捡起做个留念再逐个查找谁合适穿。王子没有,直到第二天仆人把它扔进了垃圾堆里。
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灰姑娘还是在等,企盼王子能来用他矫健的白马把自己接走。她不知道,王子已经当上国王,正享受着权力与地位给他带来的喜悦。
一天,狐狸来了,告诉她:“王子已经当上国王了,要迎娶邻国的公主,别等了”。灰姑娘不信,鹦鹉也来了,告诉她同样的消息,她也不信,直到她一直信任的小白鸽也告诉她,她才忍不住泪去看王子与公主的婚礼。
王子结婚那天,真的是打扮得非常帅气,公主真的很美。一对碧眸直勾人心魂。金发上配着凤冠,更添几分高贵与华美,貌若天仙。
灰姑娘笑了,那不是喜悦,而是自嘲。枉费韶光,白作黄梁,终成南柯一梦。灰姑娘倒了下去,第一缕月光撒在了她的身上,勾勒出她凄美绝伦的容颜。这一切,她将永远地沉沦于她那美丽的梦境,悬在天空的明月也在祈祷着她的来生,会做王子的新娘……
你相信么?王子是属于公主的。所以,即使她在梦境里也会看见王子与公主在一起,不过这一次,相信灰姑娘会祝福他们,永结百年之好,白头偕老……
《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最佳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电影里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父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寰,留下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的呼唤。不禁叫人潸然泪下。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书中记叙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而且还赢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乐凡尔纳的一部重要作品,一百多年以来,凡尔纳的作品一直深受全世界青少年的喜爱。
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的同时还能让我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和自信的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福克先生也不例外,它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得到“路路通”的帮助,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最后他成功了。
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书中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等……同时我也懂得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有一次,我在找五年级上册我读过的语文书,翻着翻着,看到了《滥竽充数》这篇课文,想到了老师教给我们做人实事求是,不能欺骗他人。
课文主要内容讲的是南郭先生本来不会吹竽,却装腔作势地混在齐宣王的吹竽队伍里充数。他就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和别人得到了一样的俸禄。齐宣王死了,但是后来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只喜欢听吹竽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吹给他听。南郭先生眼看就要轮到他自己了,只好偷偷溜走了。
今天看了扎篇课文,让我更懂得了凭作假、靠蒙混是过不多久的,总有露馅的一天。如果我没有真才实学,可能一时可以过关,但是将来棉队竞争激烈的社会,我怎么能成为强者呢?如果大家都来滥竽充数的话,让些不懂行的人指手画脚搞建设,那么未来的中国会是什么样的呢?简直不敢设想。
我奉劝大家不要做南郭先生式的人物,因为这样是没有什么出路的。我们应该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努力培养起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将来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我们美好的生活,为社会做出自己努力的贡献。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能够明白,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此刻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少年闰土》是选自鲁迅的书籍《故乡》,读完后感触很深,让我领略到了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由整理]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搞笑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明白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那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我就应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