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30篇)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后,很受感动。《秋天的怀念》写的是:“我”双腿瘫痪后,慈祥的母亲怀着伟大的母爱,拖着病重的身体,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照顾“我”,直到母亲生命的最后一刻,母亲还惦记着她的儿子和女儿。
通过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养育了我十年,给了我许多温暖。在家里吃饭时,有肉、虾、鱼一类的食物,她从来不舍得先吃,而是先夹给我,让我吃。母亲为了增强我的计算能力和阅读能力,给我买了许多课外辅导书让我读、写、练,使我在课余时间多计算多阅读,不会的还手把手教我,帮助我。经过我的努力和母亲的帮助,我的计算能力和阅读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下大雨,中午放学了,我班同学都被家长陆续接走了,我站在门口,望着,望着,等待着妈妈的到来。可我等了好久,雨还是下个不停,也不见妈妈的身影。我想,这么大的雨,妈妈怎么不来接我呢?唉,我还是自己跑回家吧!正想背起书包顶着雨回家时,就看见远处一个打着雨伞而浑身湿透的人正急急忙忙骑着自行车向学校奔来。
走到近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此人正是妈妈。我看她焦急的神情,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夹杂着往下流。这时,我不知为什么,怨气没有了,而且眼睛湿润了,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妈妈!”妈妈把我搂在她的怀里,此时我觉得好温暖啊!本来妈妈第四节有课,她要把学生送走后,才能来接我,我怎么没想到呢?真是惭愧!妈妈时时刻刻为我着想:天冷了,让我多穿些衣服;晚上睡觉还要替我盖被子……而我,还总是埋怨妈妈不如同学的妈妈,我真是羞愧!
这就是我的母亲。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父母都非常地关爱我们,我们拿什么来回报父母对我们这么无私的爱呢?当然了,只有好好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才能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淘气包马小跳的书,书中描写了马小跳在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奶奶家度过了一个难忘暑假的故事。
马小跳在奶奶的村子里认识了叫小非洲的小男孩,跑的跟马一样快的小猪“黑旋风”,爱管闲事的大黄狗,话说的很溜的鹩哥。他还帮助胖猴子减肥,当他发现村民在夜里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便跑到专卖野生动物肉的野味餐厅,将关在那里的娃娃鱼等各种野生动物全部放生了;他还发现一座黑暗的小屋子里关着一头黑熊,便机智的将这一情报传到“黑熊保护中心”,这头被折磨了十一年的黑熊成功的救了出来。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能伤害动物,要保护动物。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旧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而且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
——罗伯特·骚塞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夏洛蒂·勃朗特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传世之作《简·爱》是她一生的真实写照,她用自己在文学道路上伟大的成就有力地反驳了骚塞的偏见。书中的言语看似寻常,却反映着主人公简·爱朴素而倔强的内心。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位失去父母的孩子,但无情的命运未曾泯灭她心中自强不息的熊熊火焰,她抓住了改变命运的钥匙——知识,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历尽风霜,饱经磨砺,终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与爱情。
万紫千红的百花丛中总有最艳丽的一朵,字字珠玑的书中总有最精彩的一幕。在我看来,《简·爱》中最精彩的一幕便是简·爱的婚礼被取消,她感到晴天霹雳时的思想斗争,当时的简·爱虽难以割舍对罗切斯特的感情,但她知道,与其和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尊严地在一起,还不如永远地分离,她虽然知道麦田远方的路充满困难,但她愿意独自闯荡一番,这体现出她刚柔并济的性格特点。
为什么出身卑微的简·爱会不畏权贵?为什么柔弱单薄的简·爱不怕路途的艰辛?不道一声“再见”,不流一滴眼泪,便毅然而然地选择离开?因为简·爱有着平等独立的精神品质,她向陈腐的偏见宣战,用知识和信念充实自己,使自己走上独立的人生之路,不妄自菲薄,不趋炎附势,她追随自己内心的选择!她相信自己的爱情之花会美满地绽放!她从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成长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这之间有泪水与汗水的交织,充满了喜怒哀乐。书中她那句脍炙人口的话语:“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如同涓涓流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
《简·爱》像一盏灯塔,引导者女性不被金钱诱惑,不为权势屈服,做一个有尊严、有知识、有自信的女性!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将心比心》,我还记得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是呀,将心比心学会关心,我们都爱自己的亲人,我们也希望亲人在有困难时得到关爱,不止我们的亲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样深厚的。他们也爱自己的父母以及家人。可如果人人都只想着自己的父母以及家人有困难时得到帮助,而自己却不在别人困难大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只有我为人人,才有人人为我。我们应该学会关爱,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希望我们的关怀像流水一样经过他(她)的心田。我们都有美好的童年,也将会有白发苍苍的暮年。难道你希望像小的时候一样,跌倒了大哭也没人理你吗?难道你不希望过马路的时候有人来帮助你吗?文明是靠每个人来维护的,不是靠个人完成的。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妈妈上了公共汽车,好不容易才挤到一个座位,这时,一个年近九旬的老爷爷上了车,妈妈立刻站了起来,把坐让给了老爷爷,回家后,妈妈对我说:生活中,如果能将心比心,就可以帮助别人。
是呀,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假如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假如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觉得孤单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答复“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同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里,他要去寻觅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分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动身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独?有没有同伴?那我就通知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独,而且还有许多的“同伴”不过这个同伴呢,有点奇异。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样样?你有没有这样的同伴?自我觉得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十分了不起的人,即便你具有高超的身手,但也一定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十分十分英勇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应用本人学到的野外求生学问,让本人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中央。在这种中央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单。但却又能够领会到常人无法领会到的东西。假如一个人没有坚决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学问,没有急中生智的才能,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中央生存的余公开,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本人!
看了《山居岁月》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学问,是你的探求法宝呢!!
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无意中看到毕淑敏的一篇文章《我很重要》。“我很重要”当我第一眼看到这题目时便重复这四个字。种.种情感夹杂在一齐,我们中国人都喜欢内敛的生活方式。听到赞美的时候,不忘记“不敢不敢”的谦虚。为人处世总是时时研究权衡利弊,平衡处之。
没有勇气说“自我重要”的人是傻瓜,是奴隶,因为“重要”不是炫耀,不是虚伪,正如毕淑敏所说的——重要并不是伟大的同义词,它是心灵对生命的允诺!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在某一件事情中,一旦习惯了,那么就会一向习惯下去。我们会埋怨上帝的不公平,给别人以财富、地位、权利及其一切完美,而自我却一无所有。事实上,上帝是很公平的,它在创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悄悄地附于每个人充当生活中主角的权利,只怕是有些人自我糊涂,胆小怕事,不敢向这充满竞争的年代宣战,整日总想着自我永远只能够做一个小小的配角,素不知成功是要自我走出来的!只要你有驾驶生活的本事,便能得到“主角”这顶耀人的皇冠!
我一向记得毕业时候,班主任教师的留言:过分内敛,有时候需要展示自我。事实上,不是我不展示自我,而是我从来都不明白自我有什么能够展示的,从小到大,什么都是平平淡淡的,永远处于中间地带的人:我会的别人也会,别人会的我却不会。所以就永远做一个静默的观望者,因为配角永远没有主角重要,而主角永远不是我。
平平淡淡地学习,平平淡淡地工作,工作之后看学生才发现,那些处于中间地带的孩子正抱着我当时的想法:班级组织活动,他们不会参与,因为觉得自我不行;外出采风,队长永远是那么几个孩子;偶尔请某一个孩子做事情,他会说;‘我不行的,还是让某某去吧’……在他们的心里,别人很重要。可是回到家中,孩子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却是截然相反的,他们敢于发表自我的不一样意见,敢于尝试新鲜的事物。说明一点:他们内心里是渴望自我重要,现实中却又害怕自我的重要。
“对于一株新生的树苗,每一片叶子都很重要。对于一个孕育中的胚胎,每一段染色体碎片都很重要。甚至驰骋寰宇的航天飞机,也能够因为一个油封橡皮圈的疏漏而凌空爆炸,你能说它不重要吗”“我很重要”这其实是一种自我意识形态,是大脑思维的一种展现形式,一旦觉得自我重要了,人就会自信,做事的条理性会更清楚,也更愿意理解挑战;一旦觉得自我重要人,人就会不自觉的把自我放置于重要的位置,展现出的魅力就会吸引周围的人群,就会有一种无形的磁场。
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请不要看轻自我!活着,就应当摆正自我的位置,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是被世界冷落或忽视的一株小草,而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第二组课文。在第二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课文是《将心比心》。
在这篇课文中,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将心比心,那在生活中就会减少很多摩擦和争吵。
《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中,我最喜欢的是文章的最后的一个自然段:是啊,如果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在这句话中,我知道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你想让别人宽容、善待自己,那你就要先宽容、善待别人。
就拿我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来说吧。
那一次,我还在医院输液。我的病床在5楼,我每次上楼都要坐电梯。正当我和爷爷奶奶准备关门时,看见一位年经的小伙子准备上电梯,本来我们可以再等一等,可我切按下了关门的按钮。电梯开始上升。当时,我想着:他可以坐下一次的电梯吗,反正没有多长时间,下一次电梯就下来了。
还有一次,我在公园里散步,看见一位阿姨的身后跟着一只小狗,阿姨还不时地伸出手来拍拍小狗。这时,有一位叔叔从前面匆忙地走过,看上去有急事需要做。那位叔叔从阿姨对面走过时,不小心踩到了小狗,小狗“汪汪”地叫了起来。阿姨听见了,便开始与那位叔叔争吵起来。
现在,回想起等电梯的那件事,我还很后悔。当初,如果我让那个小伙子进去的话,那他就可以早一点见到自己的亲人了。
我以后也要将心比心。
刚开始,本着一种任务有点排斥的心态去阅读这本书,以为无非述说就是那些陈年老事,渐渐的,心被沉静,慢慢的,产生共鸣,深深的,被一种执着的精神打动,作者也不过与我属于同龄的人,更加惊讶于作者不灭的理想,细腻的风格与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将协和的发展和精髓娓娓道来,展现于世人面前,是啊,协和强调精英的精神,强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也只有协和才能创造出协和的精神,那是多少代人的努力,放弃多少才能获得今天的成就,那种敬业精神,世人如何比,又拿什么去比,被里面太多的故事感动,同时亦为现代的状况担忧。
在各种文化和思想泛滥的今天,人们的行为有多少偏离正常的轨道,学术腐败,所谓的论文东拼西凑,毫无闪光点可言,更无创新,长此以往,我们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如何缩小,不管什么规则、不管什么标准,到我们国家执行中都会产生变异,平常人都熟悉的9000,在国外执行的相当不错,确实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在我们国家就演变成花钱得到一张薄薄的纸,能证明什么呢?企业花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做这项工作,连他们自己也不明白,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仅仅是一张证书,便于招标,便于宣传,那种肤浅的经济利益是最根本的目的吗?本人将认证作为事业来做,但看到太多的不合理现象,内心的那种焦虑无以表达,有时候,甚至觉得无知音,痛哭流涕,来对我们从事这些行业的不合理现象表示惋惜,从事这项工作的个人没有错,企业也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国家这个大环境,错的只是我们民族短浅的目光,错的只是中国人太爱耍小聪明,错的是以为捷径能够快速获取成功,错的是明亮的双眸总被一层雾笼罩,错的太多……
特别喜欢的语录有:我曾经渴望被激发内心的热忱,希望那热忱最终自律而专注地汇成一股创造力,点火升天,悬壶济世; ;还有更多的语录感动我,感谢协和,感谢作者,让我知道怎样生活、怎么工作、怎样对待人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闲暇之余,看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收获颇丰,也颇有感触。无论是思想上,心里上,还是行为上都将进入一个新台阶。书中实例新颖,语言幽默、风趣又不失生动,确有很大的启发。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便是“我不在乎说话之术,而在意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短短的话语,却蕴涵了多少的人际交往的技巧和内涵。把你放在心上,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在谈话过程中能够从始至终毫无变化一路坚持下来的又有多少,做起来真的不容易。也许这也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和差距吧。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也许在谈话之初,你强迫自己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因此在伊始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很和谐,但是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心中的天平逐渐开始倾斜,你会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来交谈,这样,矛盾可能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把对方放在心上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我认为能够做到的人是不简单的,可能现在我真的无法做到,但它绝对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等我有一天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绝对会很好,也一定会拥有更多的知心朋友,这也是我一直所希望的。
另外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便是尊重,要懂得尊重,并学会尊重。一直以来都说尊重他人就等于尊重自己,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他人。一点都没错,我们需要尊重他人,同样,我们也需要他人的尊重。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也就是这个道理。尊重,拆开来讲,就是既要尊又要重,尊即尊敬,一般都说我们要尊敬长辈,但我认为即使是陌生人、普通人我们同样需要尊敬,这样别人的自我价值就会得到肯定,而反过来我们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的得到升华。重,就是自重,我们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应该有丝毫的逾越,这样我们才会慎言谨行,才会减少与人交往中不必要的摩擦和争执。真正做到了尊重,我们才会在别人的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蔡康永说,“说话,无非是表达自己、打动别人。”表达自己是方式,而打动别人则是目的。要想打动别人,就要注意表达自己的方式。人跟人沟通常有障碍,有时候对方就是跟你不同世界,怎样说都说不通,那也就只能尽力而为,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尝试得越多,才越可能完成。所以我们需要尝试着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方式来打动着我们谈话的对象。当你跟他的想法很不同,但你又很想说服他时,你最好不要强调这是“你的”想法,你可以在措词上转个弯,让他感觉,你是“被他启发”,才产生这个想法的。这么做最省力,因为所有人,都不会反对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处事的技巧,很容易就可以达到打动别人、愉悦他人的目的。
被别人需要,才会比较明确的感到自身的存在。你自己是如此,他人也更是这样。能够感到自身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也是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有人来肯定自己,感觉到自己是被需要的。这样,我们就要学会经常肯定他人的效绩,多赞扬别人,夸赞他人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也许就会又多了一个朋友,朋友多总归是好的,少了一个敌人,我们道路就会宽广很多。
人际交往之间的技巧太多,绝不是看了某一本书就能立刻体会到其中一二的,也许需要我们花费一生的时间去体会,去领悟。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始终记住,只要我们对他人是真心的好,我们也一定会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万法本空”第一次接触这四个字的时间在初中。那是绽开在莲花之上的,由上慧下律法师所提的悟道之法。百般思索,终不能解。“万法本空”。既空,何来法?无法,怎传道?若万般佛法缘本是空,那诵经为何?持咒为何?诵经,持咒皆无表意,那学佛为何?
相传, 有一次大梵天王在灵鹫山上请佛祖释迦摩尼 说法。 大梵天王 率众人把一朵金婆罗花献给佛祖,隆礼之后大家退坐一旁。佛祖拈起金婆罗花,意态安详,却 不发一语 。大家面面相觑, 不解其意。 唯有摩诃迦叶破颜一笑。佛祖当即宣布:“ 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然后把平素所用的金缕袈裟和钵盂授与迦叶。这就是禅宗“拈花一笑”和“衣钵真传”的典故。中国禅宗把摩诃迦叶列为‘西天第一代祖师’。
“ 涅槃妙心,实相无相 。”禅宗作为佛教中最重要的一支流派。以顿悟为特色,用以心传心为法门,不立文字,无迹可寻。故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这是一种境界。空,非空,非空亦空。如何理解?“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万法因缘生因缘灭,究其本质,当体即空,无所有。但法就是法,真空不碍妙有。孤明历历,如镜中幻影。事求则应,事去则灭。谓之真空。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贪执。如禅宗公案所说,铜镜执与此相,那此镜是不空彼相,铜镜也就失去了能照的本性。
究其本相,为不空之空。世人贪执我慢,故佛陀告诫大众要万般放下,破除我执我慢,又因其人身有六根,六尘。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对应色身香味触法六尘。六尘是外境,六根是内境。外境加内境产生身心现象,心为外境所转,也就是被六尘所动,就会以六根造作善恶,好坏等行为,即造业。故《金刚经》把六根、六尘形容为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宣称若人能够彻悟六尘世界的虚幻不实,当下就是解脱自在。
与“万法本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句话,叫做“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是佛教对主体的独特意识,本义为轨持,即‘轨生物解,任持自性。’诸法无我认为一切存在都没有独立不变的主体或主宰者,一切事物都没有起着主宰作用的自我或灵魂,世界上没有单一独立、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生,都是相对的、暂时的。”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切事物 , 都是特定条件的因缘和合,是可分的,是多体的。任何一个物质,有其组成成分,每个组成成分又有其组成,可以无限推演下去,这样找不到一个不可分的实体存在,一切是缘起性空,是没有不可分粒子的大空性,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人是这样,其他一切事物也是这样,是无基无根的空,这就是诸法无我!
与“诸法无我”相对应的也有一句话,叫做“诸行无常”。 《涅盘经》偈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所有事物的运行都是无常变化的,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而只有有了生与死的概念,才会感到所有事物的无常生灭;如果没有生与死的分别,就不会感到诸行无常了。 运动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瞬间变化,没有丝毫静止。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间,看见种种的物质和东西都一刹那不停的流逝着,迁流变化。世界的一切事物没有一样是永恒的。任何东西都有它形成的时候,形成过后会保持一定的相貌。过了一个时期,它慢慢的坏掉,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故而称之为“空”。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间,世界上的物质,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以及心念。没有一物不是生灭变化的。故说“无常”
众生的身心是众多因缘聚合的结果,即是我们过去有种种的业因缘,它们凑合形成我们现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个聚合体,以佛法来说,即是五蕴。五蕴就是因缘和合的结果。当中并没有一个实体是“我”。我是谁?是我们把这副皮囊叫做“我”。是“假名我”。我们众生给每样东西名称后,就认为它是实在的。但佛陀说不是,是假的,是一个名称而已,“假名我”亦复如是。在这个名称里面,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但是我们凡夫将这些假名我执著以为真,佛教称之为“我执”。而《金刚经》破的就是我执。故而: 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是则为解。
今天,我在我的读书时间里读了一个故事—灰姑娘。
从前,有一个富翁,他的妻子生了个小女孩。不久,富翁的妻子去世了,小女孩跟着爸爸生活。后来,小女孩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也有两个小女孩。爸爸活着前,小女孩的后妈对她很好,可爸爸死后,她的后妈就有了坏心肠,她把小女孩美丽的衣服都抢走,就留给她一件难看的灰色的衣服,让她干家里全部的活,小女孩每天都干活,每天衣服上都很脏,所以就叫她“灰姑娘”。
一次,王子要全国的少女去皇宫跳舞,后妈的两个女儿要去,后妈当然同意,可灰姑娘也想去,但后妈不让,灰姑娘许了愿,想要一件美丽的衣服,去皇宫里。这是一个老奶奶从天而降。变出了一件裙子和一辆马车,灰姑娘穿上裙子,老奶奶又变出一双水晶鞋,老奶奶对她说“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家。”灰姑娘穿上鞋后就上了马车,马带她来到了皇宫,王子要和灰姑娘跳舞,灰姑娘答应了,跳着跳着,灰姑娘看见离十二点只差几分钟了,于是她跑了,掉下一只水晶鞋,而王子要找她就来到了灰姑娘家,让女子们试穿水晶鞋,大姐试了不行,二姐又试了不行,而灰姑娘穿上不大不小,正合适。王子带着灰姑娘回皇宫了。
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提起贝多芬,大家都会想到美妙音乐。通过阅读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我了解了贝多芬幸福又悲惨的命运,感受到了他坚强的意志。
他为何悲惨?贝多芬的童年没有温暖,成年后失去了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听觉,一次次在情感上跌倒,受尽了命运的捉弄,无比辛酸。所以他悲惨。
他为何幸福?因为贝多芬有很多关心他的朋友,韦格勒、埃莱奥诺雷、阿曼达、勃罗宁等,这些都是他的至交好友。虽说他命运悲惨,但有朋友的帮助、陪伴,他也很幸福。
他又为何坚强?因为贝多芬即使一次次受到命运的捉弄,却坚持这样一个信念“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能让困难把我压倒!”贝多芬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热爱音乐,坚持创作,写下了许多著名的乐曲。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创作了辉煌的《第九交响乐》。贝多芬在情感上也屡屡受挫,但依然渴望爱情。所以他是坚强的。
贝多芬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正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和一份执着的信念。他的执着改变了命运,在与命运的战争中,他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贝多芬坚强的意志和对音乐执着追求的精神。
《一夜的工作》是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但是,今天我又重新把这篇课文读了一遍,读完之后,思绪万千。
《一夜的工作》主要写了周总理彻夜工作十分辛苦,而他的日常生活却十分简朴。总理工作十分劳苦,他每天晚上都要批“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并且一批就整个通宵!这时,我想到了自己。每次只要老师留的作业比较多,我就不耐烦了,只要一写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就不想写了。至于写一个晚上,我想都没有想过。
虽然总理工作量非常大,可是他却一点也不马虎。“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铅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一个小圆圈。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还要一边看一边思索。”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总理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夜已深,人们正在甜甜的梦里遨游。在蓝蓝的夜空里,只有一弯月儿和数不清的星星。它们静静地注视着总理,为他消除疲劳。
周总理虽然担任着国家要职,但生活十分简朴。总理的办公室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从外表看华丽无比,可一进去摆设却十分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总理,工作条件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起码的条件。这时,我想到了自己。平时择吃挑穿,从不穿带补丁的衣服。老因为一点儿小事儿发火。再想一想周总理,我感到十分惭愧。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总理为国家为人民而忘我工作的精神和他生活简朴的优良作风所感动了。这时我和作者一样也想向全世界高喊一声:“看啊,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你们看见过这样的总理吗?”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 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 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 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 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