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调研报告【通用十篇】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十篇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1

20xx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项目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带领广大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各项工作齐抓共管,夯基础,强素质,严管理,不断提高执行力,增强控制力,持续保持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完成了安全环保重大事故工亡为零、重伤为零,以及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任务目标。回顾20xx年的安全环保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20xx年,面对全年生产经营任务,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项目部召开的第一个专业会议就是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往年年安全环保工作经验教训,部署20xx年任务目标。各部门按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方针目标逐级分解,横到边,竖到底,并将方针目标纳入各级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之中,实行月检查,月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安全环保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奠定了基矗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工作例会,及时分析执行情况,解决问题,纠正不足,保证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和方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遵循“用管理机器推动管理工作,用业务流程规范管理行为,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管理思想,从完善“五个支撑体系”入手,持续改进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环保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两个《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确保了各级安管人员到岗到位;各单位加强了安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加大了绩效考核措施,提高了各级安管人员的责任心;每月开展优秀安全员评比活动,激发了各级安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环保制度体系。20xx年,根据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安全环保及设备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环保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促进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高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运行绩效。

强化了安全环保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围绕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方针目标,各单位、各部门层层分解,横到边,竖到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环保工作方针目标管理体系,通过狠抓“双基”工作,提高基层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年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建立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单位根据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对各种可以预见、危害重大(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或灾害,分别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生产实际组织模拟训练,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对事故范围和损失的控制能力。

(三)创新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体系运行动态控制平台。

按照“主动监测、动态监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创新管理,深入开展多层次、高密度的现场安全环保督察,进一步强化了体系运行动态控制平台。一是项目部安全环保督察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环保督察活动,针对每月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以“揭查整改事故隐患、环境缺陷,揭查整改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揭查整改危险源的控制缺陷,揭查整改生产中只注重生产而放松安全的现象,揭查整改管理漏洞和管理缺陷”为主要内容的“五揭查、五整改”活动,不断改进和强化安全环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增强体系“体质”;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经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安全科长(主管)参加的安全环保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究问题,布置下步工作措施,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三是积极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标准中去,强化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初步建立了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风险预警机制,对节假日、严寒酷暑季节、大风、大雾、大雨、大雪天气以及禽流感等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高了不良自然条件下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五是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新安全环保督察形式,坚持开展多层次安全环保督察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各个层次的安全环保督察活动,相互促进,有效地改善了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场作业环境不断改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大大降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前五分钟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安全管理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保障了体系运行的灵敏性和有效性。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2

关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其余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促使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1、抓大气污染治理:一是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切实开展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检查各类排污单位120余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起、执行环境行政处罚罚金159463.00元。二是定时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清扫、保洁、冲洗、洒水”作业,对西部新城、工业园区及在建房开企业实行监督管理,降低扬尘污染。三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乱烧垃圾等行为,发放汽车检验合格证3771份,淘汰老旧车48辆。县域内无集中排放的工矿企业,无重污染天气,无雾霾天气,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2%。

2、抓噪声污染治理:组织公安、城管、文广、环保等部门对县城主干道门面经营性噪声、广场舞带来的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了“定点定时定人”监测巡查,并加大了整治力度。

3、抓水污染治理:一是实行“双河长制”,开展“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对县域内14条主要河流聘请了义务监督员、环保专职联络员,加大了保护力度。二是完成魁龙水库饮用水源和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达标率100%。三是实施了县城区雨污分离系统,修建污水管网,加快了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4、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研究制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禁养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重点整治,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关停。二是全力推进“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集中整治连片村寨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三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建成沼气池3万余口,安装使用太阳能2万余套,大力推进养殖粪便肥土工程,切实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1、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正在运行调试6座。正在建设的3座预计于8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2、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北部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投资300余万元实施中关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池建设,现主体工程已完工。

(四)严格监管,严格追责。

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以来,我县共清理违法违规项目81个,集中反馈问题10个,已整改落实7个,收到环境信访件12件,办结7件。县政府还成立了迎接中央环保督察追责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有7名干部受到处理。

(五)深入宣传,提升环保意识。以活动为载体,强化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发放各类读本28000多册。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在电视台、QQ群、微信群等开设了环保专版专栏,定期发布了区域内空气、水、声环境质量,环评公示信息和环保工作动态。

总体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有了新进展,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重特大事故。区域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稳中向好,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还需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一定层度上存在工作推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统筹兼顾不到位,集镇环保基础设施多属隐蔽工程,很难直观体现“政绩”,导致有的干部只注重地上房屋的立面改造,忽视地下环保设施建设。

(二)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农村未建设垃圾收运系统,也没有污水排放设施,特别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重;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为单一的政府投资方式,资金投入不足,尤其乡镇因自身财力不足,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一些乡镇排污系统不畅,没有同步对集镇雨污管道进行分离建设,已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难度大。

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人群聚居的村寨(新农村点上)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无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隐患大;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现象突出,生活污水直排余庆河,生活垃圾沿河岸倾倒。

(四)部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力。一是园区规划环评变更不及时,按照整改时限存在困难;二是个别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管网缺失及管理机制不健全,整改进度缓慢。

(五)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力量薄弱。乡镇缺乏专职环保机构和队伍,对环境保护难以实施有效的协调、指导和监管。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五大发展理念的首位;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为载体,集聚多方因素,致力齐抓共管,合力形成环境治理工作大合唱,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造福子孙后代。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超前对接上级项目,以国家投入为主;多元化筹集资金,鼓励民间投资,将有收益的环保项目推向市场;探索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部门资金,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城乡排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治理。

(三)宣传治理并举,鼓励公众参与,建设美丽余庆。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在群众,只有让群众明白其道理,才可能变为自觉行动。抓好宣传,制发群众应知应会的环保小册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在有条件的村寨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探索“户清理、寨收集、村运输、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制定村规民约,规范群众的环保行为。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治理,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深化“环保世纪行”活动,取缔飞龙湖网箱养殖,确保乌江水质达标。重点整治城郊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扔、乱排等行为,建设美丽余庆。

(四)严肃纪律,严格追责。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及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办结工作,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和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应严肃问责。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3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

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

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4

关于我区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了解我区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益文率城环委深入我区相关部门、街镇、园城及企业,通过广泛走访、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深入调研了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施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相关综合方案,制定年度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二)有序开展环保“五大行动”。碧水行动。落实“河长制”责任,开展沙溪河、通惠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新建污水治理设施10座,加强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加强工业废水、医疗废水、采石场废水监管和治理。蓝天行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强化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督促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改造砖瓦窑19家。淘汰黄标车20xx辆。绿地行动。加强老瀛山、长田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启动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等规划。实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全覆盖。田园行动。完成市下达的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完成152家2.45万头生猪当量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宁静行动。对坝坝舞、夜间烧烤等噪声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制止和查处夜间施工扰民投诉举报394件。

(三)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认真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工业园区环评修编工作,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认真落实负面清单、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年共计审批项目环评69件,受理网上项目环评备案114件。

(四)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开展餐饮油烟、城区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抽查企业1579家次。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件,处罚金额412万元。

(五)整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反馈意见精神,制定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打表推进,按时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xx年度整改任务。接受20xx年全市环保督察,及时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顺利通过市环保集中督察。

二、总体评价

20xx年,区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五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绩值得肯定。一是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快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对城区给排水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环境刑事违法案件实现零突破,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件,移交刑事犯罪案件3件。加大对街镇、部门环保工作考核力度,考核分值从20xx年的4分、5分统一提高到10分,促进街镇、部门落实环保职责。二是区域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项环保目标较好完成。加强城乡绿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7.3%,较上年度提高五点二个百分点。20xx年,全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7天,超市下达目标任务4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地表水水环境总体较好,綦江河、蒲河等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城区噪声得到控制,声环境质量达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责任意识有待提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精神不够,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环保投入足不,管理能力弱,重生产轻环保现象还比较突出。街镇和部门环保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难。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比较淡漠。

(二)环保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环保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街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特别是城镇污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污水治理设施缺乏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及时移交和统一管理等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存在多头管理又无人管理的情况,尤其是东部新城至龙角桥段污水主管网的管理维护问题突出,箱涵污水大量外溢流入綦河,造成河流的污染。

(三)污水治理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规划缺失。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没有前瞻性,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之间不匹配、不协调,导致运行成本增加,作用发挥不好。比如,綦河东岸的污水主箱涵未考虑东部新城片区的污水容量,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标高比污水箱涵高10余米。二是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建设。在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的同时,污水治理设施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流。比如,老城区雨污未分流,三江、赶水等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展缓慢,东部新城通惠场、登瀛场和沙溪河上游没有及时建设污水管网。三是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通惠河、沙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綦河、通惠河、沙溪河两岸仍有不少污水没有接入主管网,綦河两岸污水主箱涵淤积未及时清掏,部分开发企业存在随意搭接污水管网问题,东部新城部分污水箱涵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导致河水进入箱涵,街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低。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5

关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

20xx年10月30日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6

根据区效能办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我局组织力量将自查自纠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聚焦提炼,在此基础上,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改进方向。现将我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一)召开动员大会5月18日,我局召开“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全局动员大会,会上,局长冷彧同志向大家传达了区效能办关于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强调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会后立即制定了《区环保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开展“整治小鬼难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确保了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落实实施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我局首先制定了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公开承诺,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做出承诺,并进行自查自纠,每位分管领导对所分管人员就“吃拿卡要“问题进行谈话,并对外公布了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

(四)健全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将“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工作做到实处,我局及时的完善了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挂牌上岗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全局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局严格按照《区效能办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内容逐一落实,但是总体来看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对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意义认识不高,处理工作的问题凭经验,缺乏理论上的深钻细研。

(二)、存在业务学习不够、职工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由于辖区监管企业比较多,在保障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的机会较少。

(三)、存在对企业的法律法规上的援助较少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对于在此次活动中所查找的问题,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所查找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成立了整改小组,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继续抓各种环境问题监管力度,并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利用周五学习的时间,采取股室长轮流授课、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三)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深入企业讲授环境法律知识,让企业多了解环境法律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为契机,夯实作风纪律整顿基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7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

20xx年10月30日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8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及省、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秸秆禁烧工作开始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完成辖区内总体禁烧工作目标。20xx年5月27日召开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由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局牵头,镇、办为责任主体,村为防控单位包片包干,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落实。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重点在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性,20xx年5月30日,区环保局、镇、镇、镇、办事处联合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禁烧秸杆。本次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致农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区辖区村居统一订做并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副,印制宣传单10000余份,张贴宣传公告500余份。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禁烧政策家喻户晓,要求各村居立即行动起来,增强群众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20xx年6月1日上午在区政府门前举行秸秆禁烧宣传车巡回宣传启动仪式。由10余辆宣传执法车组成的宣传车队从区政府门前出发,开始在全区范围进行巡回宣传。当天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__余份,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全面打赢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明确责任

按照《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区政府与三镇一办及相关部门签订20xx年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从6月2日起,各相关部门每天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发现问题随时制止。各镇、办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以村为防控单位,划分责任区域,明确专人分块负责,吃住在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存在不足

我区小麦成熟期相差大,镇小麦成熟较早,从5月底就开始收割,由于当时对这一情况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镇部分村出现焚烧现象,因发现急时,在消防队员、环保局巡查人员及镇、村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扑灭了燃烧火点,避免了燃烧面积的扩大。针对这一情况,区禁烧工作领导组及时调度并发出通报,避免再度出现焚烧现象。要求其它乡镇对将要收割的麦田加强昼夜监管,确保“不着一把火,一冒一处烟”。

五、下步打算

我区小麦种植面积25万余亩,目前已收割24万多亩。尚有4千亩正在抢收中,麦收任务和秸秆禁烧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把午收和秸秆禁烧工作做的更深入,力争颗粒归仓,实现全面禁烧的目标,我们将继续强化以下措施:

1、严防死守,镇、村干部要加强昼夜巡查,区巡查小组将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目标巡查。

2、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冒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3、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组织好镇、村干部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焚烧现象。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出现较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坚决予以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9

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20__年审议议题和视察调研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以分组和集中调研的方式,对我区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工作重点,打好污防攻坚;加强执法监管,坚持常态长效;狠抓问题整改,健全惩防体系”六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20__年10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6.0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20__年以来首次在全年已监测的时间内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__年同期67微克/立方米削减1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__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削减3微克/立方米。大格纽、虹桥、窑上、金竹沟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城河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双桥水库等1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和改造中心城区12座垃圾收集转运站;投资5.6亿实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7331万元完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投资6.5亿元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1.2亿元建成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投入1000余万元对双桥水库一级保护区17户进行搬迁,投入1000万元建设界碑、界桩及水质环境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积极谋划二级保护区污水及垃圾治理等项目。积极整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查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我区自查问题39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6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涉及我区20个,已完成整改16个,矿山恢复治理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钟山区信访案件79件,办结79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职责界定不明。

有的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未分清环保工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关系,以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未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环保监管职责。

现行的环境统管与分管的权限看似分明却关系不顺,只有分工,缺乏协作,部门、乡镇社区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主辅关系不分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比如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分工就有10个以上的部门,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更为复杂,要分时间段、分行业,是否办理了手续,还要分是固定声源噪声还是非固定声源噪声,才来确定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现实中,噪音污染多发于凌晨,群众首先找的是公安局,因为群众弄不清楚什么污染源归谁管。这些复杂的职能分工,看似细致明确,可监管无衔接性,直接导致的是工作上的推诿。

(二)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1.集中污染处理项目建设缓慢,如:市政污泥项目未投入正式使用,市政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动工。

2.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污水管网不健全,断头管网多,截污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不高,雨污分离不完善,含有大量雨水、地下水的混流污水进入截污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过高而COD过低。

3.环保项目运营效果不好。

一是由于资金、人才、技术跟不上,造成后续运营和维护困难,许多项目面临“建而不管、建而失管”的问题,如月照双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农户散养畜禽私排私倒,造成设备被大量动物粪便堵塞。

二是由于收集、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的项目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供需”问题凸显,比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为150万吨,但是目前每天仅有不足一半的处理量,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全区没有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垃圾、渣土堆放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运输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一方面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缺少足量的建筑垃圾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偷倒乱倒屡禁不止。

(三)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环保工作人员未配齐,基层环保工作机构未设立。如:区环保局编制空缺一直未能补齐;钟山公安分局负责环保工作的仅有1人。

2.集中污染处理项目缺乏专业人员,实际上未能正常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本职工作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

3.仪器设备不足,难以开展环保指标监测,执法队伍执法困难,如:城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夜市等噪音污染治理,但是尚未配备噪音分贝仪,执法过程中,噪音水平如何,是否达到扰民,难以科学界定。

(四)环保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

环保工作大面得到基本覆盖,对规模化的污染治理实现全覆盖,但在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一些散乱污还欠缺有效的监管和治理;高度重视对人口聚集地的环保问题,忽视了城乡结合部、人员居住较少等“边旮”地区。如:对大型餐饮的监管达到全覆盖,对利用住宅开设的“私房菜”、小餐馆的油烟治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乡镇建立了垃圾收集处理体制,但是对群众乱倒乱扔等行为缺乏约束;对规模化养殖的监管基本到位,但是对农户散养、非规模化养殖的管理欠缺。

(五)宣传工作不到位。

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

一是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未普遍形成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习惯,如部分居民将垃圾、废水随意倾倒,甚至阻碍对雨污管网的改造工程,不给钱就不允许改造。

二是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危害性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要么缺乏必要的警惕,要么制造谣言,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如部分砂石厂为达到垄断目的,恶意举报竞争对手;有的为了达到其他目的,重复举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的14个投诉案件中,碧桂园垃圾中转站项目被反复举报10次。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协调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环保职责范围,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各部门充分履行本部门的环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效率,对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更为有效地监管。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理维护力度。积极争取各级环保资金,分类、分批推进环保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抓起,加快污水管网雨污分离项目的改造进度。加大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染处理项目的管理力度。

(三)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

一是尽快配齐配强环保监察、环保检测两支队伍,持续做好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保监测设备的投入,同时,通过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购买服务等灵活的用人机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

二是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乡镇社区和村级的环保责任,落实好网格化的环保监管,探索发动群众进行环保监察的新方法,发挥人人参与的“人民监督”作用。

(四)加大对“散乱污”的治理力度。建立网格化环保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散乱污”,加大对露天夜市烧烤、油烟、噪音、居民住宅小区化粪池外溢、农村畜禽养殖场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散乱污”整治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工作的宣传和环保知识、常识的普及,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把环保宣传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增加曝光污染企业的次数和频率,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和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更多的部门和企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10

燃煤电厂的环境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环保部专门组织编写了《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专门文件,从燃煤火电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试生产阶段环境守法、运行阶段生产守法等阶段,对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指导。随着《环保法》的修订与被称为“史上最严标准”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燃煤电厂所面临的环保要求更严,环保压力更大。本报告将从燃煤电厂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音四个方面分别对其主要产污环节、当前法律规定与污染治理现状进行分析。

图1 燃煤火电机组主要产污环节

一、燃煤电厂的主要产污环节

燃煤电厂对于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污染物的排放上,如图1所示,燃煤火电机组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污环节有五个:

(1)煤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脱硝、除尘和脱硫后由烟囱排入大气,烟气中主要污染成分包括SO

2、NOX、烟尘、汞等;

(2)生产系统中的各项工业废水,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酸碱废水、煤场和输煤系统冲洗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锅炉酸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等,以及厂区的生活污水。如采用湿灰场,还包括冲灰水等。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石油类、COD、BOD5等。电厂水冷却系统如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其污染还包括温排水可能造成的热污染等;

(3)燃煤产生的灰、渣以及脱硫系统产生的废弃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灰水外排、渗漏及扬尘等影响,其中污染物主要包括粉煤灰、脱硫渣、催化剂等;

(4)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类运行噪声和电器设备类磁震噪声,噪声源主要分布在汽机房、锅炉房、磨煤机、脱硫设备、各类泵房、风机等部位,此外,采用带冷却塔的循环冷却方式时,还会产生冷却塔噪声;

(5)无组织排放源造成的扬尘污染等,主要包括煤场、灰场以及装卸过程中的扬尘等。

二、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对于燃煤电厂的污水排放,新《环保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都分别对水污染排放监测和排污费进行了规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收费对象、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3.9.1明确规定:“大力发展和推广火力发电、钢铁、电石等工业干式除灰与干式输灰(渣)、高浓度灰渣输送、冲灰水回收利用等节水技术和设备以及冶炼厂干法收尘净化技术。”污水排放标准则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此外,依据新《环保法》第四十四条,还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现状 为防治水污染,燃煤电厂在工艺过程中可以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节水技术、气力除灰和干除渣节水技术、空冷系统节水技术、城市污水回用技术等,能大幅度减少鲜水取用量,是解决电厂水资源紧缺、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对于废水,燃煤电厂废水种类多、水质差异大,一般采用分类处理的方式,通过混凝澄清、气浮、过滤、石灰处理、超滤处理、反渗透等废水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和达标排放。当前大部分燃煤电厂通过上述处理,能够达到污水排放的标准,甚至部分电厂已经能够实现“废水零排放”1。

三、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大气污染是燃煤电厂较为突出的污染问题,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较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基本规定,要求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排放标准,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缴纳排污费等。《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也都对燃煤电厂进行了规定。《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 1参考《大唐张家口发电厂完成重大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物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还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要求遵循“谁产生、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减少粉煤灰堆存,不断扩大粉煤灰综合利用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燃煤电厂固体废物排放应遵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__)与《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__)。

2、燃煤电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

燃煤火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此外还有脱硫副产物、污水处理污泥、失效脱硝催化剂等。燃煤火电厂粉煤灰主要可用于生产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砖、建筑砌块以及混凝土掺料、道路路基处理、土壤改良等。脱硫石膏主要用作水泥缓凝剂或制作石膏板,还可用于生产石膏粉刷材料、石膏砌块、矿井回填材料及改良土壤等。对于污泥和不能再生的失效脱硝催化剂,则应当按照排放标准,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近年来,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取得一定成效。

四、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对于燃煤电厂噪声污染,当前主要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防治,其中并未对燃煤电厂进行特别规定,而是遵从其一般规定,如其第十六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噪声主要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__),也应当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__)、《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__)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__)。

2、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现状

燃煤火电厂噪声污染防治的原则就是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当前主要的降噪技术包括:

(1)燃料制备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磨煤机等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局部隔声法;

(2)燃烧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在锅炉排气喷口安装消声器;

(3)发电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汽轮机、发电机等安装隔声装置;

(4)冷却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在冷却塔进风口安装消声器与隔声屏障等;

(5)脱硫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氧化风机、增压风机等加装隔声罩等。通过这些方法,一般降噪量能达到15~30分贝,燃煤电厂的噪声污染基本能得到控制。

综上,当前我国燃煤电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改善。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燃煤电厂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大提高,已经有部分电厂实现了“废水零排放”,燃煤电厂的生产噪音也基本能得到控制。对于最令人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通过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以及环境监管的加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也已经大幅改善,随着技术与制度的不断完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也必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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