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精选3篇)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应该与其具体工作和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抓、反复抓,在潜移默化中规范干部的行为。开展“日思、月省、年律”活动。
“日思”,就是号召和提倡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即每天要抽出一定时间,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党政纪条规,从衣食住行等日常工作、生活入手,回想一天的行为,对一天来的情况进行反思:是不是进了不该进的地方?参加了不该参加的邀请和宴席?做了哪些不该做的事情?收了哪些不该收的东西?有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有没有不良思想趋使下的不良作风。每位科级干部要做好廉政日记,把一天来的廉政情况记录下来进行认真反思。
“月省”,就是要求所有科级干部在每月月底回顾一个月来的自身廉洁和廉政工作情况。要对一个月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小结:本月内读了多少提高政治思想修养的书?写了多少心得体会?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不检点的行为?要对自己不廉洁的行为进行反省,敢于揭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注意了解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全国各地的廉政动态,浏览网站登录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写出体会。
“年律”,即按照“月省”的轨迹,年终剖析一年来的廉政情况,要做到“三看”:一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得是否正确,思想当中有没有不健康的东西;二看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生活作风是否俭朴,有没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气,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想问题、办事情是不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有没有奢侈腐化的问题?三看廉洁自律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有没有反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切实贯彻?有没有不廉洁的行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如何?科级以上干部要写出廉洁自律材料,找出差距,深刻挖掘思想根源,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出下一年的廉政计划。并随年终述职报告一同在述职大会上和群众见面
“新常态”一词成为当下中国的新词、热词、高频词。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所处的政治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吏治呈现出了不同以往的“新常态”。对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积极适应,争取新的作为。
一、抓铁有痕,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
党的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极大勇气和决心全面彻底地惩腐肃贪、狠刹四风、激浊扬清、标本兼治,一系列雷霆万钧的举措,澄清吏治,提振人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的认可与坚定支持,成为吏治新常态。之所以称之为“新常态”,是因为一系列措施已经逐步常规化,官场的清新状态趋于稳定化。
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党性标准更高,宗旨意识更强,工作要求更实,作风纪律更严,制度约束更紧,氛围风气更清新。事实上,吏治新常态正深刻改变着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在我们身边不知不觉中已发生了显著变化:搞形式少了,求实质多了;讲享乐少了,作奉献多了;随意散漫少了,按章办事多了。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潜规则”干扰少了,工作的精力多了;迎来送往应酬少了,干事创业时间多了;党员干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候,回避少了,主动承担多了等等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
吏治新常态是党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作风建设抓铁有痕的结果,是政治生态改变优化的表现,是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的状态,也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创新作为的良好契机。
二、端正态度,思想行为走出“老误区”
吏治新常态是民心所盼、众望所归。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对这种新常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行为偏差。首先,从思想认识来看,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这股清新之风只是一阵台风,刮过了就会“涛声依旧”。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毅力,事实上这种“新常态”完全不同于以往,更不是一场“运动”,而将是长期、常态化的存在,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状态。其次,从个人心态来看,有的党员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出现了难适应、不习惯的状态
有的感叹工作标准太高、要求太严、工作节奏比以前快了,“压力山大”;有的抱怨禁令太多、福利取消、收入减少,感觉“越来越不自由,越干越没意思”等等,出现了观望等待、焦虑埋怨等情绪,期盼狠抓作风建设举措快点结束。再次,从行动作为来看,有的党员干部抱怨“为官不易”,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消极应付,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等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高一作文。
凡此种种,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其影响和危害却不容小觑。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能不能适应吏治新常态是当前面临的新考验,能不能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和纠正行为偏差将关系到事业成败。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那些蒙混过关的思想、法不责众的心态、打擦边球的侥幸,尽快结束那种庸懒散奢的不正常“状态”,步入群众期盼和满意的“新常态”。
三、敢于担当,勤廉奉献争取新作为
在新常态下,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充分抓住新的机遇,积极迅速调整心态,勇敢地把责任扛在肩上,奋发努力创造新业绩。
一是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面对新常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发力的恒心,彻底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进一步坚定对中央正风肃纪的信心,打消顾虑,主动调整思维、心态和行为,积极适应这一新常态,迅速在新常态下来谋划和开展自己的工作;要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拼搏奋斗。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成果,持续改进作风,积极作为,当好“大管家”,扎实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自我约束,规范用权。面对新常态,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我们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行动自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习惯在严于律己中担当责任,习惯以清风正气干事创业,时时处处严格按章办事,成为普通党员、群众的榜样;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做到规范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为群众谋福祉,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本分和应尽的职责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要坚守底线,接受监督。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自觉坚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思想道德的底线,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坚守底线的模范,努力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楷模。社会和群众对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将无处不在,无论是监督的内容、形式和力度都将比以往更多更大。我们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把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畅通建言献策、批评监督渠道,主动深入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省自身,明得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努力改进工作。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牢记服务宗旨,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评判,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要着眼全局,谋划长远。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积极观大势、谋大事;要着眼长远,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坚定发展战略,不搞所谓的“政绩工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
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全局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高一作文。
五是要适应期盼,提高标杆。面对新常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的期盼,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自己,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思想境界要更高,履职能力要更强,工作标准要更高,服务效果要更好。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牢固确立群众观念,多办人民群众期盼和欢迎的事。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机关满意、干部职工满意、领导满意、社会满意、自身满意”的“五满意”标准,切实提升工作品质,主动回应干部职工和群众期盼与关切,为干部职工和群众多做实事好事。六是要提振精神,勇于担当。吏治新常态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能干事、干成事者提供了舞台。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弘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忠于职守、专于事业的精神,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大局中展现作为,在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事业中做出更大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所赋予和明确的职能要求,克难奋进,迎难而上,积极创新作为,在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公车改革、规范资产管理、优化社会化服务中体现后勤战线同志的人生价值,展示机关事务工作者的良好风采。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