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3篇)

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精选3篇)

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 篇1

央视《新春走基层,家风是什么》节目陆续播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被采访者大致有这些回答:“中国的传统不能忘”“不招风惹事”“要孝顺”“做人诚实厚道”“讲诚信”“要认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等,话题不仅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也引起了人们对美好家风内涵的热议。笔者认为,社会进步,思想意识、道德标准、文化认知中的一些核心价值并没有根本变化,家风不仅调节家庭成员内部关系,规范家庭成员日常品行,也能影响民风社风,促进社会环境良性发展。中国逐渐进入小家庭时代的今天,重拾良好家风很有必要,正逢其时。

作为领导干部尤其需要正家风。《大学》云:“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悖”。《礼记》亦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些“上”说的都是领导干部,他们对社会影响很大。行政首长负责制必然导致“一把手”的“家风”会在身边造成巨大影响。春秋时,齐景公宴请文武百官,席散后一起射箭娱乐。齐景公每射一支箭,即使没有射中,文武百官都是高声喝彩:“好呀!妙呀!”“真是箭法如神。”事后,齐景公把这件事情告诉臣子弦章。弦章对景公说:“这件事不能全怪他们,古人有句话叫:“上行而后下效”。王喜欢吃什么,群臣也就喜欢吃什么;王喜欢穿什么,群臣也就喜欢穿什么;您喜欢人家奉承,自然,群臣也就常向王上奉承了”。还有楚灵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故事,从中皆可见领导干部对周围人群的影响力。

领导干部正家风首先“修己身”。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己做正确的事,以身作则,是营造好家风的前提。更何况“欲治国者,先正其家”。如果领导干部连自己和家庭都管不好,如何治理一个单位,服务一方百姓。前不久看到一则故事:有一户人家请了风水先生看风水。主人带着风水先生出村往南,主人突然停住脚步说:“先生,咱们先到村西地里看看”。先生问:“为什么?”主人说:“我家村南地里有几棵杏树,树上有一窝斑鸠,你看南边林上斑鸠乱飞,怕是有小孩在偷杏儿。小孩们见到我过去必受惊吓,掉下来摔坏了咋办?”风水先生顿时将罗盘收起,放入包里,向主人抱拳说道:“东家,不用看了,你家先人安葬到哪里,哪里就是风水宝地,家族必兴,子孙必贤。”故事涉及迷信,却是劝人为善,如果掌握话语权的一家之主或家庭主要成员人品好,那么家风就好,自然家族和睦,事业兴旺,子孙贤达,无论风水。

领导干部正家风其次“贤配偶”。《颜氏家训》中有两句话:禁童子之暴道,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阅,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意思是禁止小孩的胡闹嬉笑,师友的训诫还不如阿姨的指挥;阻止俗人的打架争吵,圣人的教导还不如妻子的劝解。俗语又云:妻贤夫祸少。可见妻子配偶对家庭的影响力。一个成功男人背后往往站着一名伟大的女性,现实也经常如此。同样,许多贪官的身后,有着一位位家风不正的“贪内助”。她们对丈夫的腐败行为或视而不见,或同流合污。如,李嘉廷之妻王骁,李纪周之妻程辛联,王怀忠之妻韩桂荣,许运鸿之妻傅培培,肖作新之妻周继美等。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时刻注意纠正配偶之失,长期“枕边歪风”之下,胸中原有的正气也难存了,于是家风不正,直至身陷囹圄,祸及家人,悔之晚矣。

领导干部正家风更重“育子女”。好家风首先确定好家规。不可“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如果对子女任意放纵,不加管制,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责骂时反而欢笑,时间长了,孩子就会认为这些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好家风更要持之以恒。“父子之严,不可以狎”。如果心情好家风是和风细雨式的,心情不好家风是狂风暴雨式的,家风就一直东倒西歪,让人无所适从。好家风还要从小树立。“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到骄傲怠慢已经成为习惯时,才开始去制止,那鞭打也树立不起威严,愤怒也只会徒增怨恨,最后成为品德败坏的人。那些“坑爹”的、喊“我爸是李刚的”大多因为如此啊。

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家风呢?1969年,董必武将自己的小儿子及儿媳送往河北省晋县农村,鼓励他们好好劳动,做一个合格农民。后来,晋县县委提拔他儿子当干部,董必武知道后,坚决不同意。在今天看来,这种“家风”实在有些过了,子女事业的正常发展为什么要阻止呢。其实中心思想就两个字:避嫌。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影响力总会或有或无的辐射。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是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在齐家,在修身,更是在治国。

许多“老规矩”自然也必然的被历史淘汰了,但决不意味着不应该从传统文化中去认真借鉴“好东西”。如果把“家风”用传统“五常”简而言之,那就是对亲属朋友有宽厚兼爱之“仁”,对妻子同事存朋友往来之“义”,在家庭内部树规则约束之“礼”,行为处事有明晰是非之“智”,待人接物含轻利重诺之“信”。如此,持之以恒,润物无声,自然慢慢能营造出正面、积极、和谐的家风。

是让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现象来影响自己的家风,还是以自己的优良家风带动身边周围的风气?让自己严格律己的风格影响配偶子女,还是让配偶子女反过来影响自己?身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自然很容易选择了。常说“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其实所有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都来自于人民群众,出自于一个个家庭,如果大家家风正了,何愁党风、政风、民风不正?

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 篇2

“新常态”一词成为当下中国的新词、热词、高频词。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所处的政治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吏治呈现出了不同以往的“新常态”。对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积极适应,争取新的作为。

一、抓铁有痕,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

党的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极大勇气和决心全面彻底地惩腐肃贪、狠刹四风、激浊扬清、标本兼治,一系列雷霆万钧的举措,澄清吏治,提振人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的认可与坚定支持,成为吏治新常态。之所以称之为“新常态”,是因为一系列措施已经逐步常规化,官场的清新状态趋于稳定化。

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党性标准更高,宗旨意识更强,工作要求更实,作风纪律更严,制度约束更紧,氛围风气更清新。事实上,吏治新常态正深刻改变着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在我们身边不知不觉中已发生了显著变化:搞形式少了,求实质多了;讲享乐少了,作奉献多了;随意散漫少了,按章办事多了。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潜规则”干扰少了,工作的精力多了;迎来送往应酬少了,干事创业时间多了;党员干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候,回避少了,主动承担多了等等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

吏治新常态是党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作风建设抓铁有痕的结果,是政治生态改变优化的表现,是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的状态,也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创新作为的良好契机。

二、端正态度,思想行为走出“老误区”

吏治新常态是民心所盼、众望所归。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对这种新常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行为偏差。首先,从思想认识来看,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这股清新之风只是一阵台风,刮过了就会“涛声依旧”。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毅力,事实上这种“新常态”完全不同于以往,更不是一场“运动”,而将是长期、常态化的存在,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状态。其次,从个人心态来看,有的党员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出现了难适应、不习惯的状态

有的感叹工作标准太高、要求太严、工作节奏比以前快了,“压力山大”;有的抱怨禁令太多、福利取消、收入减少,感觉“越来越不自由,越干越没意思”等等,出现了观望等待、焦虑埋怨等情绪,期盼狠抓作风建设举措快点结束。再次,从行动作为来看,有的党员干部抱怨“为官不易”,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消极应付,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等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高一作文

凡此种种,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其影响和危害却不容小觑。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能不能适应吏治新常态是当前面临的新考验,能不能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和纠正行为偏差将关系到事业成败。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那些蒙混过关的思想、法不责众的心态、打擦边球的侥幸,尽快结束那种庸懒散奢的不正常“状态”,步入群众期盼和满意的“新常态”。

三、敢于担当,勤廉奉献争取新作为

在新常态下,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充分抓住新的机遇,积极迅速调整心态,勇敢地把责任扛在肩上,奋发努力创造新业绩。

一是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面对新常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发力的恒心,彻底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进一步坚定对中央正风肃纪的信心,打消顾虑,主动调整思维、心态和行为,积极适应这一新常态,迅速在新常态下来谋划和开展自己的工作;要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拼搏奋斗。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成果,持续改进作风,积极作为,当好“大管家”,扎实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自我约束,规范用权。面对新常态,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我们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行动自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习惯在严于律己中担当责任,习惯以清风正气干事创业,时时处处严格按章办事,成为普通党员、群众的榜样;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做到规范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为群众谋福祉,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本分和应尽的职责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要坚守底线,接受监督。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自觉坚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思想道德的底线,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坚守底线的模范,努力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楷模。社会和群众对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将无处不在,无论是监督的内容、形式和力度都将比以往更多更大。我们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把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畅通建言献策、批评监督渠道,主动深入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省自身,明得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努力改进工作。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牢记服务宗旨,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评判,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要着眼全局,谋划长远。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积极观大势、谋大事;要着眼长远,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坚定发展战略,不搞所谓的“政绩工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

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全局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学习心得体会高一作文。

五是要适应期盼,提高标杆。面对新常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的期盼,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自己,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思想境界要更高,履职能力要更强,工作标准要更高,服务效果要更好。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牢固确立群众观念,多办人民群众期盼和欢迎的事。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机关满意、干部职工满意、领导满意、社会满意、自身满意”的“五满意”标准,切实提升工作品质,主动回应干部职工和群众期盼与关切,为干部职工和群众多做实事好事。六是要提振精神,勇于担当。吏治新常态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能干事、干成事者提供了舞台。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弘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忠于职守、专于事业的精神,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大局中展现作为,在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事业中做出更大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所赋予和明确的职能要求,克难奋进,迎难而上,积极创新作为,在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公车改革、规范资产管理、优化社会化服务中体现后勤战线同志的人生价值,展示机关事务工作者的良好风采。

党员干部新常态心得 篇3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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