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烟花爆竹经营出售承诺书(精选9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全县烟花爆竹临时禁售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禁售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自觉遵守规定,在年1月13日至年3月15日期间内,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烟花爆竹。
3、自觉下架零售店(点)内烟花爆竹,封存、盘点,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4、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值班值守,每日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5、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教育、劝说亲朋好友自觉遵守规定。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宣传工作。
7、若有违反禁售规定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安全,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监管,守法经营,严格管理。
2、不出租、出借、转让或伪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3、不采购、销售不符合质量、包装标准要求和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4、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5、向零售经营户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6、不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而且造成诸多安全隐患。海宁作为江南水乡,风景秀美、经济发达,维护城市平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不容有失的千钧重任,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肩负的责任。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划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承诺做到:
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卖禁放规定,做模范带头的践行者。在规定区域内,党员经营户带头不销售,党员干部带头不燃放,主动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在群众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带头的表率。
二、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电子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电子爆竹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三、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做城市安全的守望者。带头参加平安志愿者巡逻,积极开展巡查排查,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踊跃参与“三民”大走访、“两地双服务”等活动,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文明社会的传播者。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双禁”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双禁”工作,传播文明社会正能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点燃文明之火,培育礼仪之花,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诺人:
20xx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旗公安局的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按期换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正上岗。
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发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了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八、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未经安监部门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九、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台账及档案。
十、库房管理、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不违规储存、A级产品。
十一、采用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相应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服务。
十二、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四、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就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进修订,并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的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人员。、
十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企业(单位)
盖章:
本经营户自今日起严格配合蔡庙镇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1、本户严格遵守太和县安监局、蔡庙镇政府有关烟花爆竹经营事宜,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镇政府相关处理。
2、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件后,本户严格遵守一点一证经营,不搞店外店,不搞混合兜售,一屋多用,不另设烟花炮竹储存仓库;节日期间不私自在户外搭建临时售卖台,不私自流动销售。
3、本户在经营期间,接受蔡庙镇安监中队日常巡查,在巡查中一旦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并且隔年不得继续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在上级(县安监局)抽检过程,一旦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扣除所缴纳押金,并列入蔡庙镇经营许可户黑名单。
5、未尽事宜,由蔡庙镇安监中队负责解释。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影响市容、易引发火灾。为深入推进我乡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让九龙山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乡村更宁静、环境更优美,我们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新余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意见》,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乡村秩序,争做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优良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时尚、打造新民俗,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置换烟花爆竹,以鲜花、黄丝带置换纸钱,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承诺人:
20xx年2月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推进移风易俗,共度新春佳节,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买卖、储存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时代新风,即刻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举报售卖燃放行为。
四、积极配合,从大家做起。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环境。
承诺人:
20xx年2月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店(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不在住宅内经营,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行销售;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专营从合法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违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试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出租。
六、自觉接受安监、市监、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