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个人承诺书模板集合(精选4篇)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遏制部门不正之风发生,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形象,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政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顾大局识大体,让局部利益顾全局利益,让短期利益顾长远利益,为服务和促进赤壁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思想基础。
2、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窗橱、办公场所、赤壁质监网站、赤壁网站质监网页等途径或方式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本着依法、文明、热诚、高效原则,实行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能一次性告知、能一次性办理的,决不让企业跑第二次。
3、减免费用让利于民,推行人性化执法。对市属重点扶持企业、新办和困难企业,免收手续费,计量检定、质量检验费低于收费标准收取;企业申报精品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项目免收服务费。对企业生产违规行为实行“三不罚”原则。对初次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罚;对产品标识等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罚;对虽有严重违法行为,但是因不懂法造成的,没有造成后果,并且态度较好,积极改正的,不罚。
4、严格内部管理,严防不正之风。进一步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严防“四难”、“三乱”以及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
校长电话:(办)57978026 (手机)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一、认真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做到安全行车。
二、不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机动车辆登记注册和相关证件、手续等。如有违反,本人同意按照油田公司和下寺湾采油厂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严格遵守下寺湾采油厂关于不准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从事生产和公务活动的规定。如有违反,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和行为,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四、驾驶私家车上班,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提供的停车位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场所,决不乱停乱放,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本人承担后果。
五、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造成本人伤亡不符合工伤办理条件的,保证本人和家人、亲属不无理取闹。
六、因私家车驾驶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七、驾驶私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
一、立足本职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深入基层和工作联系部门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盛市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的职责,坚持“一岗双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督促市交易中心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对民生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工程,不断优化招标程序。
五、坚持政务公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栏为载体,公开招标信息及宣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招标投标工作等有关信息。
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市委28条规定,不;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招投标监管公正的宴请和其他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