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廉洁承诺书(精选6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24项规定》及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自身廉洁从业职责,增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及管理作风,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本人特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保证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礼品及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采购、工程、财务、监督、人事管理、取样、化验、仓储、领料、后勤等管理环节内外勾结,串通作弊,损害公司利益,从中谋取个人私利。
(四)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资金、技术、价格、招投标、客户资源等公司内部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第二条保证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做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借或挪用公款,违反规定收支承兑汇票或支取现金;
(四)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五)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或转移资产、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
第三条保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人员。不做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职位;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命等有关情况;
(四)在岗位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中承诺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条保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三)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物资购销、业务承包等活动。
第五条保证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不做下列行为:
(一)在公司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擅自用公款公务名义包租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违反规定使用车辆;
(三)用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六条保证不弄虚作假,不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编造虚假信息诬告、造谣、攻击他人;
(二)虚报、瞒报生产经营数据,提供虚假数据、技术指标;
(三)在工资奖金分配等事项中任意截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显失公平;
(四)迟报、瞒报生产责任事故,私自处理工伤等。
第七条保证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小团体、本位主义、老好人作风。不做下列行为:
(一)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
(二)对公司大的战略部署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拖后腿,乱指责;
(三)对计量、检验等活动中的不实行为不制约或制约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八条承诺人保证严格执行本承诺书全部内容,如有违反以上内容,乙方自愿接受公司做出的任何处理,包括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资料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理解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带给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奋构成务实、高效、礼貌、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状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理解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理解群众和社会监督,我郑重作出以下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二)拒绝理解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
(三)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作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
(四)不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理解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影响谋取私利。
(六)不设立部门“小金库”,不保留账外资金。
(七)主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八)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九)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委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以上承诺,诚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纪律职责。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理解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资产。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带给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办公用品采购。
7、不理解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状况,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
作为一名司磅员,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按照矿党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出廉洁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理论修养,提高自我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识。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熟记岗位责任制,认真工作,决不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事,决不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的人做到做好廉洁从业。
4、加强责任心,加强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自我检讨,加强自身修养,道德修养,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做个社会的好公民。
5、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干成事、干好事,事事为公司利益着想。
廉洁从业铭记在心,守住防线,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承诺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本人将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用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8条禁止、52个不准”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政策办事。要求别人不做的事首先自己不做,在廉政勤政上做出表率。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领导的工作体制机制,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中组织开展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管理权限,坚持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群众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做到事实求是,财务公开,不私设帐目。决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决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搞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违反规定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等公款和专项资金现象。执行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制度,公开审计结果。
五、执行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决不借职务之便收受和赠送“红包”,“吃、拿、卡、要”,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理解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请吃、吃请。
六、经常用“公务员八条禁令”对照检查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小刺激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不搞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联,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坦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状况,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禁止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林地流转出让等工作和农村群众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在各种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九、其他承诺: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状况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状况,需要承诺的其他资料。
以上承诺,本人严格履行,敬请各级领导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之处,愿意理解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