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方承诺书(精选9篇)
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承 诺 人: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勘察设计项目)。
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勘察设计项目)。
九、不签订与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违背的监理合同。监理费执行市府发〔20xx〕1号文规定,按基准费率上浮20%收取(监理项目)。
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监理项目数量。严格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项目)。
十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十二、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
十三、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施工项目)。
十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项目)。
十五、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项目)。
十六、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勘察设计项目)。
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勘察设计项目)。
九、不签订与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违背的监理合同。监理费执行市府发〔20xx〕1号文规定,按基准费率上浮20%收取(监理项目)。
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监理项目数量。严格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项目)。
十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十二、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
十三、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施工项目)。
十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项目)。
十五、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项目)。
十六、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承诺: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xx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单位公章):
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承诺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的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内容为准。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同意贵方不受你们所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6、我方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这一结果。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贵方授予的承办协议并严格依照贵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贵方鉴定承办的协议。
9、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承诺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并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经理手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