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勤廉承诺书(精选三篇)

党员勤廉承诺书(精选3篇)

党员勤廉承诺书 篇1

照党章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本人现郑重向上级党组织和卫生系统党员群众承诺如下:

一、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认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在工作中认真履职,牢记宗旨,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

四、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接受可能影响办事公正的吃请活动。不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公务接待不大操大办。

六、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八、不为亲友熟人承包工程说情。

九、不公车私用,不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钱。

十、自觉抵制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热忱服务群众。

承诺人:……

党员勤廉承诺书 篇2

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作为平远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bai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定期组织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学习和廉政谈话,提高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

二、坚决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不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相符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小道消息,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做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以全局为重,不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大局利益之上,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令行禁止。

三、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保证做到“8个不准、52个禁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风,不伸手谋私利,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工程项目决不插手招投标,对自己身边的亲人和工作人员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要求上报个人财产和个人问题,填报相关表格。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

四、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突出“四风”问题,做到开短会、发短文、讲真话、出实招、干实事,杜绝公车私用,严禁超标招待,不接受请托,时刻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对辖区内各村(社)干部、镇机关和镇属各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任用,严格执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基层上报请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六、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三重一大”一律提交班子会讨论决定,并请联系的纪工委参加,会上充分发挥班子的作用,由班子认真讨论,充分酝酿,我不先定调,不先表态,保证民主决策。扎实抓好“四个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承诺人:

党员勤廉承诺书 篇3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部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处理财政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督办。

六、关注民生,认真落实有关财政惠民政策,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

七、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九、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一系列财政法规,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和各项会计制度。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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