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责任承诺书范文(精选15篇)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营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和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xx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xx市区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南外环(捍海路)、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贯彻落实禁放通告的规定,发挥政协委员带头作用,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2、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劝导家人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
4、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商铺燃放烟花炮竹做如下承诺:
一、燃放时间及地点须经得物业部门同意,并提前通知物业部门安排保安至现场控管;
二、所购买的烟花爆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保证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周边建筑、人员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受伤、车辆、建筑物(玻璃窗等)损坏等情况负全部责任;
四、燃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不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
五、燃放烟花爆竹所需的消防器材,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烟花炮竹燃放结束以后,认真检查燃放区域有无,并将有关废弃物全部收回。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亲人更安全、环境更宜居,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顺义区重新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本人郑重承诺:
一、知法、守法。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五环内及顺义区禁放区、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可燃放区要求;不从事、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带头做知法守法的北京市民。
二、宣法、讲法。从自己做起,争当禁放规定宣传志愿者,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禁放区不放、可燃放区少放”;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可燃物清理和邻里守望,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三、懂法、用法。从身边做起,积极劝阻、制止周边违规燃放和不文明燃放的行为;坚决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负责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贵州省和兴仁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兴仁县日杂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负责人(签字):
经营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我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确保发挥其安全管理职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四、持续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管理水平。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开展全员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生产企业购货,确保所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包装及标志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并完善各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管理规范、资料翔实。
八、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储存烟花爆竹,坚决杜绝超量储存、违规私存烟花爆竹、1.3级仓库储存B级以上产品等违规行为。
九、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坚决做到杜绝购进或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杜绝销售“三无产品”等非法产品、杜绝向零售点或无燃放资质的人员和单位,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杜绝在库区从事零售经营活动、杜绝在库区进行试放、燃放活动。
十、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
十一、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二、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十三、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使用。
十四、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六、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八、如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从严处罚。
承诺期限: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本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带头支持禁燃工作,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教育、劝说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自觉遵守规定,遇重要喜庆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和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开展执法。
本人违反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申请成为鹤立林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业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方针、政策,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现作出如下保证:
一、在经营过程中坚决遵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规定,服从安监局监督管理;
二、只从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进货,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市、县安监局的核定量(存量不超过30箱、总含药量不超过50公斤),不设立储存仓库;
三、不在国道、省道等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和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销售烟花爆竹,杜绝形成烟花爆竹“一条街”、“集中市场”;
四、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0米,与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的直线距离不小于100米,与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0米;
五、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不在主要街道、交通枢纽、居民区、集贸市场内布设零售点;
六、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烟花爆竹零售点摊点长度在2-5米之间。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或警示牌,内容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八、不伪造、涂改、损毁、买卖、出租、出借、冒用、转让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进行“一证多摊”的销售情况;
九、严格按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时限进行经营,到期后主动上交相关证照;
十、如有违法行为或没遵守以上保证,自愿接受法律制裁或处罚。
承诺人:
年XX月XX日
为减少大气污染,创建洁净、有序、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让渭南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宁静。我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要求,绝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旧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承诺人:
x年xx月xx日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及家长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确保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并带头自觉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
2、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重大活动尽量采取鲜花、音乐、锣鼓等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3、加强责任意识,带头并发动身边群众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积极做好宣传,带头引导家属、亲属、朋友、邻居遵守禁放规定。
5、如有禁止燃放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安全,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监管,守法经营,严格管理。
2、不出租、出借、转让或伪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3、不采购、销售不符合质量、包装标准要求和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4、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5、向零售经营户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6、不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为严格遵守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告别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教育劝说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共同参与禁炮工作,共同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执法。
本人将严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