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实用29篇)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精选29篇)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夹带、抄袭,不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四、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六、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

班级:

时间:20xx年 7月3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

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不仅是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思想品德和自我约束的考验。为营造良好学风,培养自立自律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在此,我向学院全体老师郑重承诺,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我会做到:

一、提高修养,端正态度。考前认真复习,充分准备,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二、“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每一名同学都要自觉抵制作弊行为,做一名诚信的大学生。

三、严守考纪,诚信应考。“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作弊不仅是对自己实力和人格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学术风气的亵渎。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是我们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

四、坚持正义,维护公平。在考试过程中,自己坚持诚信考试,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3

黄金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道德,是协调公共关系的一种基本要求。一个人只有诚信做人,诚信地对待学习、工作,才能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才能在社会上立足。作为当代大学生,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诚信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庄严地做出以下承诺:

1、学习义务承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自习,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入考场,考试时不东张西望,自己不作弊且不协同他人作弊,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

2、守纪义务承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自觉抵制黄、赌、毒不良诱惑;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夜不归宿,不留宿校外人员。不向窗外扔垃圾,保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3、文明义务承诺:注重公共文明,不高空掷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图书馆、教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起哄,男女交往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设备要爱惜和保护;在宿舍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4、缴费义务承诺:不弄虚作假,按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如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不恶意拖欠;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获得助学贷款,要按时还款付息,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

5、择业义务承诺:认真如实填写履历和各种表格,不向学校及社会提供虚假证明;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自荐材料要真实;要自觉履行与学校和社会签订的各种合同。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4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得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得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得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得内容,做诚信考试得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得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日期: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5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倒卖作弊器材或考试答案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6

我承诺: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理解其内容,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所报岗位符合事业单位招考回避制度。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7

尊敬的系领导:

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践诚信诺言之标杆,值期末考试来临之际,为积极配合系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我代表会计金融系班级做出如下保证:

一、让学生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刻苦学习,认真做好考前复习,以最佳的心理状态和高效踏实的行动迎接考试。

二、严肃考纪,时刻以校风自勉,以校训自戒,以大学生的行为标准严格要求,争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会道德表率。

三、学生干部、团员、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以身作则,积极配合系工作,认真履行学院各项规定,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四、让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警机制,预防并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弘扬校园正气,端正学风。

五、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尊敬监考老师。诚实守信,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

保证全体同学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诚信考试,诚信立身、诚信立学、诚信立行,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8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xx年6月12日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20xx年南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招考单位)(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2、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20xx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9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0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1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选择报考种类(在报考种类前打“√”,单项选择)

考试科目:四门

公共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考试科目:三门

推荐免试

承诺人签名:

报考学校名称: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2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3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4

本人报名参加x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审核不通过时,本人将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处理。

4、享受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以现场确认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的,必须提供其在当地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5

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班上召开考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全体同学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已认真阅读并知晓《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政治教育读本》中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考试纪律与违规违纪处分规定》(《考试纪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分类》、《考试违规违纪处分》、《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程序》)等章节内容。

2. 保证自觉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持考试证(或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自觉接受和配合监考人员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3. 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特别提醒:按照相关学校规定:考试一次作弊者,作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不予颁发学位证书;考试作弊达两次者,作开除学籍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6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中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们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学习上不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行为。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不欺骗家长,不恶意拖欠他人费用,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补助;不强行索要、偷窃、诈骗他人财物。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欺骗他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其它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上网诚信:自省自律,知行统一

不通过短信、互联网编造与传播带有迷信、色情、反动内容的各类非法信息;不在互联网上诋毁谩骂他人;不盗用他人账号与密码、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

五、遵规诚信:严守规则,表里如一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晚归、不无故夜不归宿;不染(烫)发、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知错及时改正,有无监督都严守规则。做到自觉规范,自觉行为,达到表里如一。

为将自已塑造成诚实守信的新时代青少年,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严格要求自己。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7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传媒大学本、专科考试规则》、《传媒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传媒大学考场规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8

本人自愿参加20xx年国家和本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19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

二、自觉遵守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和要求。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四、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和聘用期间联系畅通。

五、在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及个人信息由本人负责自行妥善保存。

六、不故意浪费考试资源。

七、保证自身条件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0

期末考试临近。为了保持良好的考试风格,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的所有学生都举行了“诚信考试—在“从我做起”主题班会上,我认真学习了《湖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大学生行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院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课程考核违纪作弊认定处理规定。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的相关规定。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我们在这次考试中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或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等文具、资料等规定参加考试。

三、所有带书包、书、纸、铅笔盒等的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携带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窃窃私语,互打暗号,不制造噪音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有抄袭行为;不是抄袭别人的答案。

五、不交换答案,不让别人抄自己的答案,不把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七、如果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的有关规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1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日 期: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2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xx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3

我已仔细阅读湖南省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4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

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通读考生一封信。考试带齐身份证、校园卡。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 “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九江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不得擦家正常补考,给予警告处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收于学士学位;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推荐“专升本“报名,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5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篇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不仅是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思想品德和自我约束的考验。为营造良好学风,培养自立自律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在此,我向学院全体老师郑重承诺,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我会做到:

一、提高修养,端正态度。考前认真复习,充分准备,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二、“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每一名同学都要自觉抵制作弊行为,做一名诚信的大学生。

三、严守考纪,诚信应考。“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作弊不仅是对自己实力和人格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学术风气的亵渎。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是我们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四、坚持正义,维护公平。在考试过程中,自己坚持诚信考试,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承诺人签字: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篇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承诺人签字:

xx年x月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6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7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得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得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得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得内容,做诚信考试得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得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承诺人: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8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为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篇29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__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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