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朋友们: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出游的高峰期眼看就在眼前。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身为旅游从业者,应以身作则,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遵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条例,各旅行社、领队、导游需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每到一处景点,做好说明、提醒工作。一旦发现游客陋习,应及时劝阻,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二、身为游客,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
在旅行途中,拒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示、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境外旅游途中,如遭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24小时全球领保服务应急热线电话,向当地外交部门求助。
三、身为社会的一份子,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经营。
面对有损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应勇敢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倡议人:
20xx年x月x日
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五一假期到来之际,我们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倡议人:
20xx年x月x日
全体员工同志们:
今天,我们20名先进工作者肩负着全处员工的重托,在此参加“五一”国际劳动节先进工作者表彰和升旗仪式,深感处党委的亲切关怀,更觉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们决心遵照处党委的要求,不辜负全处员工的期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在此,我们向全处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的全体员工和青年团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争做宾馆发展的领跑者。我们要坚持以“精益管理与创新”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奋发进取的拼搏精神。要在招待处的建设和发展中,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时时以大局为重,处处为大局着想,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决拥护和支持处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站在时代创新的最前沿,站在宾馆服务的最前沿,站在推进宾馆发展的最前沿!
二、立足本职,乐于奉献,争做宾馆建设的主力军。__年是招待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要肩负起历史责任,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把爱处之志、爱家之情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化作创新、创业、创造的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建言献策、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将智慧和力量奉献给本职岗位,努力使自己成为勤奋学习、终身学习的模范;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成为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成为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的模范;成为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模范,为招待处的发展建功立业。
三、维护大局,弘扬正气,争做服务行业的排头兵。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招待处的发展保持一致,自觉维护招待处得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市委市政府开创的干事创业的大好环境,始终不渝地发挥普通劳动者在招待处事业发展中的基石作用。要发扬一线员工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拥护处党委的领导,维护宾馆利益,争做招待处服务工作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四、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争做高素质的劳动者。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现代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刻苦钻研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掌握各种业务技能,做到一专多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高素质的劳动者。让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招待处这个大家庭里,成为父母的孝子,家庭的支柱,社会的栋梁!
我们一定不辜负招待处党委的殷切期望,决心与广大员工一道,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再接再厉,在招待处的建设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体员工同志们,让我们在处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力拼搏,锐意开拓,积极进取,立足本职,敬业爱岗,用实际行动谱写招待处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
倡议人:__
时间: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