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精选5篇)
农民朋友们:
20xx年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严峻考验,我省粮食生产获得“八连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辛勤耕耘。20xx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的惠农政策,决定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 (以下简称 “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xx年的 “粮食两补”按各县(市、区)确定的补贴品种和20xx年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该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计算分解到种粮农户。
二、“粮食两补”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通过委托代发的县级金融机构负责兑付,于20xx年3月31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4月1日以后,您可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代发金融机构网点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推迟兑付,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三、为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领取“粮食两补”资金,并妥善保管好“一折通”存折。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不得集中代领转付“粮食两补”资金,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四、20xx年4月至11月,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农户20xx年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核实,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核实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xx年发放“粮食两补”的依据。请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确认无误后,在《粮食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五、维护自身“粮食两补”资金权益是您的权利,同时欢迎对兑付工作进行监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省财政厅举报电话:。
春耕时节即将来临,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0日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在广阔的田野辛勤耕耘,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安全生产、生活是永恒的主题,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繁荣,你们的生活生产也日益融入了整个经济社会大潮,伴随而来的是你们日常生活、出行、工作等相关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俗话说“庄稼不好是一季”,而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能再来,残废了就痛苦一生。
近年来,在我市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中,死亡、受伤害者80%以上是城市市民和农民朋友,我们深感内疚和不安,究其原因,除了人为的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外,我们的农民朋友还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自我防护、自我保护的小常识、小知识、小技能。为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你们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对你们的伤害,我借咱们方庄镇政府发放的《市民村民安全教育手册》中的内容,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铭记在心,付诸行动。
愿人人讲安全,户户都平安,家家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XX村大学生村干部:
20xx年6月15日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在猪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中共宁陕县委、宁陕县人民政府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改革开放以来,宁陕县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取得了骄人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因素,全县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脱贫。按照中省市要求,宁陕已经吹响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县委、县政府庄严承诺,按照“一年见效、两年攻坚、三年脱贫”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全县5333户14913名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在精准施策上提出了在全县实施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一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实现“应搬尽搬”,解决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实施生态保护建设脱贫一批,坚持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让贫困群众因生态而富;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实现贫困户富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就业脱贫;实施加强教育资助脱贫一批,全面实施教育保障工程,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实施健康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减少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发生;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众脱贫。
穷在深山有远亲。宁陕虽然地处秦岭深山,但是上级党委和政府时刻惦记着我们。中省市分别派来了工作组到宁陕驻村指导帮扶精准扶贫工作,这是宁陕脱贫攻坚的最大机遇,彰显了中省市对宁陕人民的深情厚谊。
在我县精准脱贫的主战场上,县委、县政府已经派出了由县、镇、村组成的11个工作团、68 个工作队、352名干部,他们将与你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同面对脱贫挑战。让我们同舟共济,不负重托,按照“六个精准、七个一批”的思路,激发创业斗志、增强创业能力,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闯出宁陕精准脱贫的致富之路。
欢乐祥和迎金猴,喜气洋洋贺新春。在农历猪年新春之际,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呼吸,共命运,用我们辛勤双手共同描绘宁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
xx年x月x日
文山市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文山市于201X年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核实公示阶段,确权登记工作计划201X年10月底结束。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农户家庭人员及承包地块信息出现错误或遗漏,请农民朋友在积极配合完成本户人口等信息核实确认的同时相互转告,电话告知在外务工或举家搬迁的亲朋邻里于201X年8月31日前回家核实确认承包土地权属面积等信息,完善相关手续。确实不能回家的,要寄回委托书,委托亲朋邻里或村组干部代为办理。
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各位农民朋友:
20xx年以来,市农委已连续发出《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受到广泛欢迎。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为提高全市农民朋友对现行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将20xx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实行粮棉油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棉油(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油菜为大田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玉米、棉花为年度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粮棉油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补贴标准(含中央财政)为种植水稻每亩补贴260元、种植麦子每亩补贴40元、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玉米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次10元。水稻、麦子、油菜继续实行定量免费统一供种,具体供种标准在不低于原标准基础上由各区自行确定。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方式由各区自行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种植后向所在地村委会书面提出补贴申请,并签字确认。
二、实行蔬菜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和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常年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夏淡”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21万亩“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蔬菜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130元(包括原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为物化补贴,即补贴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农药推荐品种名单中选购。农药补贴资金额度由区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每亩40元的标准。
“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为现金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80元。
三、继续实行渔业油价补贴。对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按规定实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
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本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本市实行自主购机方式,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购机者。享受补贴购置的农机具,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五、继续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对实施秸秆(指水稻、麦子及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市、区两级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50元;对收购本市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市单位,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市级财政每吨补贴现金300元;对收集运输茭白秸秆并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市级财政每吨补贴现金25元。
六、实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政策。将原有的绿肥种植补贴、商品有机肥和深耕补贴进行整合,补贴范围包括种植绿肥、冬季深耕、使用商品有机肥、应用农作物专用配方肥、缓释肥、水溶肥等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补贴标准由各区和有关单位自行确定。
七、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市、区两级财政对农户参加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等21项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相关险种财政补贴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中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80%;油菜、蔬菜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70%;麦子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60%。
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对蔬菜一次性投保面积在50亩以上的区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保额上浮10%的奖励。
20xx年起,本市水稻、能繁母猪、奶牛、油菜、麦子等保险条款已覆盖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主要风险,切实保障投保农户的风险需求。
八、实行农民培训补贴。继续实行对农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免费政策,培训涉及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等内容。
九、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全面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规程向养殖农户免费提供。
十、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本市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本市生猪养殖场(户),补助标准分别为对于已完成初次免疫并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8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对于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仔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4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
十一、继续对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市、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上述政策涉及的发放补贴现金,将由市级财政拨付到区财政,再由区审核后,通过“一折通(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手中。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将在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予以公开。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倒卖物化补贴产品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委、市财政局鼓励举报各项涉农补贴违法违纪行为,奖励工作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中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xx〕231号)规定执行。
农民朋友们,上述政策措施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抓住机遇,努力搞好生产,提高收入水平,为上海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