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书(精选七篇)

工程保证书(精选7篇)

工程保证书 篇1

甲方:长葛市大户陈社区“滨海·汀畔”5#、6#楼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 单项工程以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清包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树立施工单位良好形象,乙方向甲方项目部做出如下保证:

一、 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有序施工,项目部拟定分项工期,确保完成,达不到要求自愿接受处罚。

二、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达不到要求,并经甲方技术人员两次指正仍达不到要求,经项目部研究确定更换乙方施工班组,乙方无条件撤场,撤场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70%支付工人工资。

三、 乙方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爱护甲方该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周转材料。做到不损坏、不偷盗、不浪费。如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不良现象,除当事人承担责任外,乙方自愿接受叁仟元处罚。

四、 乙方施工期间,合理利用甲方提供设备,下班后分类清理,清洗干净,归位堆放整齐。关好水电源,做到防雨、防漏、防损、防危险。如不能每天即时做到以上要求,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宿舍、厨房、厕所每天清理干净,防止疫情发生。员工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指派人员整理,费用由乙方处理。

六、 乙方如临时请跑场人员,下班后自觉接受出场检查,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七、 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做到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规定,乙方自愿受罚。

八、 工期安排:(有效工期)

1、 基础

2、 地下室:

3、 一层结构:

4、 二层及以上:

5、 水电工、架子工,交叉作业,全线配合。

九、 奖罚规定

1、工期提前、拖延半天,奖、罚元,累计计算。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每人次罚元。

3、结构封顶,该项目部组织各楼号共同评定,质量、工期等达标的奖 元,最差者罚 元。

4、砼漏震、蜂窝、模板跑模发现一处,罚款节严重的罚款500元~500元。

5、酒后作业或酗酒闹事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 篇2

致广东建粤工程总公司: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总包合同编号: ),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日 期:20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 篇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保证书 篇4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你方招标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保证: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证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12、保证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 篇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

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四条 保修费用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保证书 篇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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