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保证书(精选3篇)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小区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2、本套商品房所属楼栋的公用部位质量保修期,自本楼栋首套商品房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为确保最佳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提高宝格莱品牌家具在客户心中的信任度,本公司向广大客户郑重承诺:
一、产品严格执行"三包"规定,"三包"期为一年。因产品自身引起的质量问题,本公司将提供最优质的售后服务,及时维修、更换已损坏的零配件。
二、产品在"三包"期内因家具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但台风、地震、洪水及其它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本公司将积极负责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维护广大客户的消费权益,但客户务必保留毁损零配件以作证明,否则将酌情_____。
三、产品质量保证是指整件成套家具产品架构耐用,不含产品的外观及任何家具表面、原料、配件或零配件在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损耗等;维修服务是指通过圣奥售后服务将产品修缮至正常使用状态。
四、申请维修的客户须出示购销合同和品质保证书,并提供维修所需的条件和环境。
五、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或不在有效"三包"范围内,本公司仍将提供维修、更换配件等服务,相应材料费由消费者承担。
六、以下内容不属于保修范围:
1、任何特殊定制的家具产品只适用修理,不负责更改和退货;
2、因家具产品表面的自然损耗、包布泡棉和其他套布、真皮装饰等易变形易损耗的材料;
3、因家具产品物料包括石材、木皮等天然纹理和色泽在正常使用后所造成的偏差;
4、因家具产品经非圣奥专业技术人员组装、重组或特殊改动所造成毁损的;
5、因家具产品放置环境恶劣而导致家具变形或霉变等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毁损的;
6、因生产批次不同而产生的在合理范围内的物料色泽、纹理、质地等差异;
7、因自行提货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家具产品毁损的;
8、消费者无法出示有效购买凭证,且又无法证明所购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
9、削价处理品只适用修理,不负责换货和退货。
七、玻璃、镜子等易碎品不享有三包,以现场验收合格为准。
八、宝格莱家具产品中配备的电器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一年(包括电器插头等附属物)。
九、家具品质保证书只适用于最终使用消费者。
十、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本保证书享有最终解释权。
保证人:
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以下承诺:
1.保修责任和义务;
2.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3.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药业有限公司
xx市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