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范文锦集(精选17篇)
尊敬的客户: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天包退;天包换;x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天。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次/年。
保证人:
日期: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溃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经理:
--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靖宇县康达林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00 吨人参粉片产品加工项目(办公楼)工程任命韩成军为总监理工 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吉林省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和国家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对工 程质量负责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 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尽职尽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的要求做到严格监理, 保证工程质量。
3、 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 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执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制度。
4、 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通病, 加强对易引发质量通病工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 参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确认: 参加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签字;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 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提出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廉洁自律,不请吃、不收礼,公平公正,保持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7、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检查。 对建设、 施工单位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 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
8、
9、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因监理工作失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泸州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工厂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工厂健全三级管理网络。
2、质量管理员、质检员进行培训上岗,定期业务考核。
3、所用仪器、量具定期检测,校准。
4、型材、配件和其它辅助材料进厂,严格检验,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准进厂;同时。不合格成品也一律不准出厂。
5、公司定期召开质量会议,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效益者与以奖励。
(二)半成品、成品检验制度
1、加工安装过程中,实行专检、自检、互检相结合的检验方法,做到以防为主,把不合格品排除在生产进程中。
2、加工安装过程中,各班组必须进行自查,并做好原始记录;车间和项目部质检员在整个生产安装中,对各工序进行轮流检查合格后,同时出产品合格证,现场应派人进行验收。
(三)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我公司将制定一个严密的质量保证计划,以保证严格执行标准,并满足所有设计要求。
2、从设计、材料供应、制作、安装、竣工后服务等各环节,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3、公司从上层到各级管理部门,到具体施工人员,人人都为提高工程的质量不定期检验,为加强质量管理尽职尽责,即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4、全体职工树立上道工序保下道工序,道道工序保工程完工质量的指导思想。
5、坚持预防为主,检验相结合的方针,工程质量是设计制作安装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及时分析并排除,同时检验人员严格把关,不能丝毫放松。
6、在整个制作安装过程,采用先进的塑窗技术、工艺,严格执行技术工艺规程,并使各项工序都达到标准化。同时使用先进的制作安装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
7、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
(1)选择供应厂商应有一定知名度,有供应能力、质量合格证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材料合格证书。
(2)指派专人严格检验供应厂商提供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拒收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材料。
8、在合同执行中,与总包和监理人员密切合作,为其提供进出工地的方便,以有利于全过程质量的控制。
9、向总包方提供材料样品,并全面提供各种试验报告、材料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10、隐蔽部位安装完毕时,我公司派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查,并提前通知监理进行检验,监理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封闭。
11、在施工中,专职检验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并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负责进行全面检验,合格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2、公司采用全方位进行质量跟踪的形式,定期反馈各部位、各道工序的质量信息,保证能及时制定有关纠正措施,同时通过质量跟踪保证已经采取的纠正措施得到落实和取得成效。
13、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并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档案特有 作用。即把从设计、材料供应、制作、安装直至完工使用等各环节的全部质量记录、各种检验报告、原材料合格证、材质证明、验收情况等完整资料全部归档。同时根据质量档案,为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提供保证。
14、工程总体完工,由总包方组织人员按工程质量验收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验收。
15、工程交付使用后,我公司除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外,并长期负责咨询、承担终身有偿服务。
保证人:
x年x月x日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7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接受人签字;(盖章)
保证人:
x年x月x日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5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池、水箱漏水;1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砖松动;1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5年卫生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甲方代表:xx集团:
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保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保证人:
我单位就 施工中以及在广告牌使用期内发生以下问题的,我单位保证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
1、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广告牌结构损坏、广告板面脱落,给人身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害的。
2、对施工部位处理不当或施工现场防水层保护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 广告牌、灯箱广告电路安装不安全导致电器故障,造成人身及其它伤害损失的。
4、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管理不善,发生违纪行为造成损失的。
5、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维修广告牌,保证在48小时以内处理完毕。
本保证书为 制作合同的附件,保证书内容与合同书条款有冲突的以保证书条款为准。本保证书与原协议书共具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保三年。
公司名称:北京圣卓环艺装饰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客户代表和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 年月 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如下质量保修承诺:
一、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于正式接到客户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抵达现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确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坏,我们将根据质量问题、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修复时间,免费保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不经我公司同意随意破坏装修结构等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超过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三、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质量问题(如原结构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漏水等),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本保证书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陇南市有关法规、政策,我项目部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害事故。
具体保证如下:
(一)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xx项目部: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陇南市有关法规、政策,我项目部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害事故。
具体保证如下:
(一)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单位: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