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的由来(精选3篇)
1909年3月8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这是历史上劳动妇女第一次有组织的群众斗争,充分显示了劳动妇女的力量。斗争得到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妇女群众的广泛同情和热烈响应,最后取得了胜利。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战争的阴影笼罩着世界,帝国主义企图瓜分殖民地。191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17个国家的代表,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保卫世界和平;同时还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领导这次会议的著名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克拉拉·蔡特金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从此以后,“三八”妇女节就成为世界妇女争取权利、争取解放的节日。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
我国是1922年开始纪念"三八"节。中国妇女第一次群众性的纪念"三八"节活动是1924年在广州举行的。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妇女节。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年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确认普通妇女争取平等参与社会的传统。1977年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每个国家按照自己的历史和民族传统习俗,选定一年中的某一天为联合国妇女权利和世界和平日。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定为3月8日。
1908年3月8日,1500名妇女在纽约市游行,要求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报酬,享有选举权,禁止使用童工,她们提出的口号是“面包和玫瑰”;面包象征经济保障,玫瑰象征较好的生活质量。五月,美国社会党决定以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做为国内的妇女节。
1910年,德国社会学家蔡特金(Clara Zetkin)建议为了纪念美国服装工人的罢工应设定一天当“国际妇女节”。该建议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妇女社会学家会议接受,但并未定出具体日期。
1917年,俄国妇女号召在2月23日罢工以要求“面包和和平”,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短缺。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折合成欧洲广范使用的格里高历是3月8日。
1924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三八”节纪念大会。
1949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将三月八日定为妇女节,该日全国妇女放假半天,举行各种仪式纪念,庆祝活动。
1977年12月,联合国采纳了一项决议声明,联合国妇女权益日,根据各成员国的历史和传统,各成员国确定在一年的某一天,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定为3月8日,且从1975年开始。
在第一种说法的基础多一件争取自身权利的事件: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服装和纺织女工举行了一次抗议,反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12小时工作制和低薪,游行者被警察围攻并被驱散,两年以后,又是在三月,这些妇女组织了第一个工会。
不管事件过程到底是怎样的,我们都可以看出一个世纪以来,各国妇女为争取自身的权利做出了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历史告诉我们,这一天得来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