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提案范文(热门5篇)

党代表提案范文(精选5篇)

党代表提案范文 篇1

11月8日,党的开幕,在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继党的xx大提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党的又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标志着党内民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步。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健康成长、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政党,在党的一切活动、各项制度中,民主的贡献最大、份量最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每次代表大会必讲必提的“老话题”,党的将“党代表提案制”写入报告,为党内民主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使推进党内民主有了新渠道。发扬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一个科学化的问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民主的进程与经济发展、物质丰富、文化进步、民众素质、文明进度等因素紧密相联,在提出“党代表提案制”之前,我们党选择了一些省、市、县、乡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推出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系列措施,普遍实行党的代表任期制,正是基于这些探索和基础,如今在全党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才有了足够的根基、土壤和氛围,才连贯了推进党内民主的通道,这个节点提出并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是水到渠成之举。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使落实科学决策有了新抓手。党代表提案制度是党代表任期制的延伸和保障,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把提案工作列入党代会重要议程,建立相应的提案办理和反馈制度,有利于激励和发动广大党代表围绕科学发展进行积极调研、认真思考、建言献策,有利于落实党代表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于全面落实提出的强国战略、富民思路、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让党内民主建设走进“春天里”,把党内民主建设推向了新高度,必将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代表提案范文 篇2

加强联系群众的实效性

楼巍等代表:党代表常任制中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联系群众,这对党代表了解情况、开拓视野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如果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就会受到专业性、工作的熟悉性等因素制约。

建议新一届市党代表在联系群众的安排上,要注意时间节点;反映情况,联系群众的范围更体现针对性。联系群众的时间节点上可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对每年度提出具体的联系次数,并明确专项调研的任务。此外,建议联系、反映情况的范围主要针对代表的所属党员群体、代表的界别群体、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和社区群体、本人专业或特长所能体现的相关群体。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创新

钮晓鸣等代表: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各种非营利机构和民间私人机构(NGO/NPO)共同编织创新网络,形成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到转化服务等比较完善的创新和服务链。上海科技创新任务繁重,迫切需要更多的组织和团体共同参与和分担。但由于体制机制的束缚、组织形式的局限、管理模式的单一等主观和客观因素,遏制了许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公益性、公共性为特点科研和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议研究制定非政府社会组织参与创新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鼓励不同的体制、组织模式、业务形态参与公益性、公共性的研发、服务和转化。研究制定企业捐赠科技事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补贴政策。研究新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进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中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加强浦江两岸协调发展

王莉韵等代表:经过20xx年努力,浦江开发已经进入由基础设施建设到功能开发的关键阶段。目前,由于推进时序上的差异和各区块开发条件的不同,浦江两岸各区段在功能和形态存在较大落差。外滩、陆家嘴已经发展成为上海标志性区域,但徐汇滨江等区域还在开发建设的初级阶段。而且,各区的建设风格、空间布局、沿江景观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整体性及和谐性,各功能板块之间也缺乏系统化的交通连接。

建议在未来发展中,发挥好浦江两岸滨水生态空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浦江开发的统筹协调,建立浦江两岸立体的交通体系,开通有轨街车、水上巴士等,把浦江岸线串联起来;健全浦江开发的投融资机制,发挥社会投入的作用,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党代表提案范文 篇3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精神,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试行镇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

二、镇党代会会议期间,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党代会提出提案。党代表提案应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党代表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表决后,可作为大会议题,未列入大会议题的转为大会提案,未列入大会提案的转为党代表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党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时,领衔提出的党代表应向联名附议的党代表提供提案文本,参加联名附议的党代表应在充分了解并完全赞成提案内容之后再签名附议。

三、镇党代会闭会期间,由代表组一名党代表提出,5人以上党代表联名附议,可以向镇党委提出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重要的意见、建议也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镇党代表应加强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每年按代表组集中活动1次,及时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党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列入镇党委工作议题进行专门讨论。

四、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是镇党代会、镇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党代表提案、提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事一案,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简明扼要,建议方案力求切实可行。提案、提议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建立由镇党委组织科、宣传科、镇纪委和部分党代表参加的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负责镇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汇总、梳理、交办和跟踪服务工作。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在大会主席团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组织科牵头负责。

六、党代会大会议题和大会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办理意见,并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党代表提议,经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审查后提出拟办建议,报镇党委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提出建议,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

七、承办单位接到提案、提议后,应落实专人具体办理,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回复。在三个月内答复确有困难的,应在期限内先向党代表说明情况,待办理完结后,再作正式答复,但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意见送主办单位。

八、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提议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党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对党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党代表作出说明;涉及到需由上级党委及其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因各种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或提案、提议本身不可行的,应及时向提出提案、提议的党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

九、承办单位在提案、提议办理结束后,应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当面答复提出该提案、提议的党代表,并由党代表签名后报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提议的书面答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给予答复。

十、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每年对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就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镇党委。

党代表提案范文 篇4

加强联系群众的实效性

楼巍等代表:党代表常任制中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联系群众,这对党代表了解情况、开拓视野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如果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就会受到专业性、工作的熟悉性等因素制约。

建议新一届市党代表在联系群众的安排上,要注意时间节点;反映情况,联系群众的范围更体现针对性。联系群众的时间节点上可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对每年度提出具体的联系次数,并明确专项调研的任务。此外,建议联系、反映情况的范围主要针对代表的所属党员群体、代表的界别群体、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和社区群体、本人专业或特长所能体现的相关群体。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创新

钮晓鸣等代表: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各种非营利机构和民间私人机构(NGO/NPO)共同编织创新网络,形成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到转化服务等比较完善的创新和服务链。上海科技创新任务繁重,迫切需要更多的组织和团体共同参与和分担。但由于体制机制的束缚、组织形式的局限、管理模式的单一等主观和客观因素,遏制了许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公益性、公共性为特点科研和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代表提案范文 篇5

绿色建筑是指其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的建筑。其核心内容是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可概括为“四节一环保”。推广绿色建筑是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战略工程。

目前,我国在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

1、存在片面理解绿色建筑的现象。目前大部分人对绿色建筑基本概念的理解仍停留在“建筑节能”的阶段,包括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在内。观念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全面制定鼓励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的意向、地产开发机构的决策,甚至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都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策和制度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在操作层面上,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政府部门激励政策与措施力度不够。未将绿色建筑的管理纳入系统管理体制中。对绿色建筑我们要进行全寿命的分析,全方位看待问题。我们往往在某一点上看是好的,但若综合考虑,其在整个系统中就不一定是绿色环保的。

3、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绿色建筑首先也是一种商品,它从生产到消费背后需要多个群体共同支撑,这些

群体同时构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作为这一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政府、开发机构、研究机构、设计机构、建设机构、产品供应商、行业协会、消费者、金融机构乃至媒体,都在绿色建筑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成为绿色建筑发展的不同推动力量和影响因素。缺乏统一协调管理机制,不仅会形成不良竞争局面,也会产生各种社会资源的浪费。

为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我建议:

1、编制与实施绿色建筑鼓励与支持目录。绿色建筑是一个系统化的概念,是贯穿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使用全过程的概念。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在节能方面有政策与财政方面的支持,还要在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有所部署。除鼓励节能外,还要全方位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编制与实施绿色建筑鼓励与支持目录,鼓励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在各方面、有效开展。

2、在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下,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多家机构参与推广绿色建筑的发展。我国建筑量大、面广,除每年要增加大量新建筑外,还有几百亿存量建筑需要改造,单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应采取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各行业与组织的积极性,让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国外组织等加入到推广队伍中来。

3、关注农村绿色建筑的发展。虽然我国城镇化以每年大于1%速度在发展,但农村人口数量仍然是巨大的,新增建筑与城镇新增数量

相当,是推广绿色建筑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选取重点技术(如太阳能、风能、污水处理等)、试点区域进行推广。

4、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化。建议建立监察执法机制,对大型公共建筑包括从设计、施工、调试到运行管理的全过程中进行监管,如建造前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节能标准、设备采购、施工调试是否贯彻设计方案以及建成后运行管理是否合理。设计方案在施工图完成后要通过详细地模拟计算对建筑本身、能源转换及设备系统、可再生能源这三项与建筑节能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评估,通过节能评估后开发商才能获取开工许可证,准予施工建设。另外,对新建和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均给出合理用能配额,政府节能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其能耗情况,结合气候变化、入住率、设备状况等实际使用条件下的能耗分项计量数据,判断该建筑运行管理是否节能高效,从而罚劣奖优,比如对超出合理用能配额的能源消耗征收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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